教師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為契機,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在獎勵性工資中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
學校在崗的教師。
三、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教師績效考核包括師德考核、履職考核、出勤考核、千分制考核四部分,共設200分,其中師德占40分,履職占120分,出勤15分,千分制25分。每月考核一次,對本校教育教學突出的教師可設獎勵分。
(一)、師德考核
1、扣分項目:
(1)不按時上課,遲到或早退,不認真履行教師職責的;每次扣5分。
(2)考試監考遲到;每次扣5分。監考過程未履行職責的玩手機扣15分,站在教室門口及教室門外的,扣20分,出現雷同卷的扣15分。
(3)不服從或不接受學校工作安排的;扣10分。
(4)一月內無故1節;扣40分,兩節以上取消當月績效考核分數,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出現教學事故的,扣40分。
2、加分項目
(1)教職工發現并制止學生違紀,發現并上報重大違紀事件,每次獎勵5分。
(2)主動上前制止處理突發惡性的事件,獎勵15分。
(二)履職考核120分:
1.教育教學過程(75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包括工作態度、責任心等。采取學校和學生評議的方式進行,每月評比教務科評分。
(1)備課:按學校規定,根據各教師備課的實際情況,通過學校教務科月查評比,將各教師月查結果分四等級分別給20分、16分、12分、0分。
(2)教學:課堂中發現學生玩手機的5人(含5人)以下,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上課時間發現5人(含5人)睡覺,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
(3)批改:根據作業是否適量,批改率95%、80%、70%,作業記載是否詳細等指標由教務科檢查分三等級給分:20分、16分、12分。
(4)教研分析:及時(每月至少一次)進行質量分析、試卷分析、學情分析以調整教情給10分。
(5)有教學計劃,能按計劃進行教學給5分。
2.教科研(45分):主要考核教師的教科研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
(1)每月完成學校規定聽課節數的給10分。
(2)完成規定的校組織的教研會議、聽課評課、集體備課、培訓學習、公開課、競賽活動等20分。由教務科評分。教職工參加校組織的教研會議、聽課評課、集體備課、培訓學習、公開課、競賽活動缺勤一次扣10分,請假的扣5分,遲到一次扣1分.
(3)每月至少在學校網站或OA系統上傳一篇論文或學習心得或教育教學隨筆、教學反思等給10分。
3.教師專業發展(5分):重點考核教師拓展參加各類培訓進修、拓展專業知識、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
(1)積極參與校本研究給2分。
(2)積極向學校博客上傳材料的給3分。
4.考勤(15分)
5.千分制考核由學生科負責。(25分)
(三)教育教學貢獻加分(1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在工作目標任務完成的同時,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確認或組織的教育教學比賽或其他活動,并取得的成績。
(1)教師主講優質課、公開課獲獎;撰寫論文或輔導學生獲獎;各類業務競賽獲獎等。(5分)
(2)參與校級師范課開課的。(2分)
(3)師徒結對幫帶年輕教師。(3分)
四、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聘任聘用、職務晉升和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
對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教育教學任務的考核人員,發放按相應等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對沒有考核結果的,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五、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后實施。
教師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篇2
一、指導思想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校園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職工用心性和創造性,提高教職工素質,優化教師隊伍,強化崗位職責制,根據《交城縣校園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的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教師的全面發展,促進教育教學水平的全面提高,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二、基本原則
(一)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人才成長規律,堅持教育以育人為本,以學生為主體;辦學以人才為本,以教師為主體。充分體現教師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二)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三)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建立競爭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導他們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潛力。
(四)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科學管理、程序規范,實事求是、民主公開,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績效考核資料
(一)教師績效考核資料
教師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校園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狀況進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1.對教師“德”的考核資料包括思想政治素養、師德表現等方面。重點考核教師履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校園規章制度的狀況,個性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廉潔從教等狀況。教師要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不得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2.對教師“能”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潛力、教學潛力、科研潛力等方面。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在日常管理和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鉆研教材、研究教法、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提升課堂教學效能等方面的潛力;教育教學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撰寫科研論文、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潛力。
3.對教師“勤”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學常規、出勤和校園兼職以及教師個人專業發展等方面的狀況。教育教學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師任課狀況;教學常規主要考核教師“教學六認真”狀況(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作業,認真輔導,認真測試,認真反饋),出勤主要考核教師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校園兼職主要考核教師承擔校園其他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及履行職責的狀況;教師個人專業發展主要考核教師拓展專業知識、提高專業素養、參加教研活動和備課活動的表現以及繼續教育等方面的狀況。
4.對教師“績”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學效果、教研業績等方面的資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教學效果主要考核教師完成教學任務、所教學生的學科成績、學科素質發展、綜合素質發展、創新潛力發展、班級進步以及幫忙學困生等方面的狀況;教研業績主要考核教師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課題研究成果、教學競賽、論文撰寫等方面的狀況。
5、班主任的工作是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主要考核班風建設狀況,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組織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學生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狀況。
附:師德考核中凡有下列狀況之一者考核等次定為不合格(1)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并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3)動員、組織學生利用節假日和課余時間補課及從事各種有償補習活動、舉辦或者參與舉辦各類補習班的;
(4)向學生攤派、推銷教輔資料的;向學生或家長索要錢物、有價證券、托學生家長辦私事的;
(5)當年所帶班級發生較大安全等影響事故的;
(6)散布非法言論,參與賭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動的;
(7)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8)無故不履行相應崗位職責,不服從校園工作安排的;
(9)其它違反師德行為規范,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10)不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校園組織的教師交流和支教安排的;
四、組織領導與監督
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統籌協調績效考核各項工作。
組長:夏冬兵
成員:柯先明
成員:夏日紅王自貴許成法吳信保夏左勝
五、附:雙山小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根據《廬江縣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擬定《雙山小學教師績效考核量分細則》,分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師風師德(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社會中散布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校園形象和政府或國家利益經查證屬實的扣3-10分/次。
(2)、職業道德:對學生變相體罰扣0.1分/次,體罰扣0.5分/次,嚴重體罰扣2分/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2分/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扣1-5分/次。
(3)、為人師表:在公開場合語言不禮貌,撥弄是非,語言有損校園或他人形象,影響團結,查證屬實的每次扣2分,穿戴、舉止不端莊;亂吐亂扔等行為,扣1分/次。
(4)、敬業精神:不服從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1分/次。未完成規定教育科研任務扣1分/次。因非客觀原因推遲完成的扣0.5分/次。如課題研究,參加各級教研活動,論文撰寫、計劃總結、質量分析、輔導學生參賽等。
(5)、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的,直接考核為不合格。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第二部分:考勤考課(30分)
全體教師務必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保證在校時間。
(1)考勤實行一日四簽。教師務必按時簽到,不得代簽。簽到時間:按《白山鎮小學作息時間表》為準,教師務必在正課前10分到校,班主任上午務必在早讀前到校。
(2)實行書面請假制度。教職工有事請假需填寫請假條,并委托校務工作及教學工作。若遇急事,可先口頭或電話請假,但事后務必及時補請假條。請假期間請假人委托的工作失誤由委托人負責。
(3)會議、集會、集中學習、值日等每缺席或缺位一次扣0.5分。
(4)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遲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曠課一天扣2分曠課一節扣0.5分。
(5)特殊狀況2—4倍扣分。如:突擊工作缺勤,遲到、早退造成工作失誤,上班時間離崗,上級部門組織的學習培訓等。
第三部分:工作量考核(30分)
量化出本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班主任工作以每周5課時納入總工作量中)。全體教師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全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師總數,得出全校教師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30分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1)教師周人均工作量=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2)教師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第四部分:教育教學過程、業績考核(30分)
即考核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狀況,重點要考核工作態度和工作職責心,以及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所取得的教育教學業績。重在考核上課、批改作業、輔導學生、組織考試等常規教學落實狀況和教學研究、教學研究活動參與狀況以及教師在學科教學中教學成績等,并量化為分數。
教師所所工作在校園和中心校園的各項檢查中存在明顯問題或被通報批評將酌情扣2、4、6分。
所任學科在期中、期末的考試中均分不及格或在全鎮中等以下,將酌情扣除1~5分。
第五部分:其它考核(加分減分)
1、信息報道所發表文章按鎮、縣、市、省分別獎0.2、0.3、0.4、0.5分。每篇以最高獎計入。
2、參加教育科研、教研活動及教研論文發表交流,獲獎的按鎮、縣、市、省、國家分別獎勵0.2分、0.5分、1分、1.5分、2分。
3、因有特殊貢獻受到各級政府表彰的分別給予1、1.5、2、2.5、3分獎勵。
4、校園另行安排的值日工作以及突擊性加班,根據工作事務的輕重,酌情獎勵,每次最高可獎勵1分。
每人在考核期內,4項加分累計可超過10分。
5、各類公開教學活動教師主動開課的,以校、鎮、縣、市分別給予每次0.5分、1分、2分、3分獎勵。
上列獎項加分各種證件由個人帶給,教導處備案。且只在每學期末時使用一次,下輪考核期間不再加分。
校園在學期末將根據個人得分上報,發放績效工資獎勵性部分。
教師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篇3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師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一種客觀、公正、科學的評價考核機制,充分發揮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結合我中心學校實際,特別定本考核方案。
一、工作態度(10分)
1、工作量(5分)教師工作量標準按上級有關文件結合各校實際情況確定,一般每周為10標準課時加學校分配的兼職工作,滿工作量得滿分,每缺1標準課時扣0.5分,不服從分配而未滿工作量的該項不得分。
2、勞動紀律(3分)
①全勤的滿分、無故曠工一天該項不得分。
②事假每天扣0.2分,病假每天扣0.1分,缺課一節扣1分(特殊情況酌情扣分)
③晚自己不下班輔導的一次扣1分,上課遲到或早退每節扣0.2分。
3、工作計劃(2分)
能按時上交各項計劃、總結、表冊等得滿分,缺一項扣1分,遲交扣0.2分。
二、業務能力(35分)
1、認真備課(5分)
能按教研室常規教學管理細則要求備課的,教案評為優的得滿分,良的得4分,中的得2分,差的得1分。
2、認真上課(5分)
課堂教學認真,能駕馭課堂,用普通話教學,參考學生評估滿意率達80%得滿分,70%得4分,60%得3分,50%得2分,50%以下的得1分。
3、作業批改(5分)
教師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篇4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增強教師的主人翁意識,充分調動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激發教師內在動力,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依據《羅莊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評指導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通過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教師考評機制,充分發揮考評的規范、導向和激勵功能,真正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進一步激勵廣大教干教師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努力推進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評內容
(一)專任教師的績效考評
專任教師是指具有教師資格、專門從事國家課程教學工作的人員,其績效考評參照《山東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考評指導意見(試行)》(魯教人字〔20_〕4號)執行,主要內容是教師履行教育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具體包括職業道德、專業能力、工作表現和教育效果四個方面:
1.職業道德(15分):主要考評教師遵紀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團結協作等四個方面的內容。考評時,采取教師評、教干評、學生評、家長評幾
種評價形式再加定量加減方式計算師德分。具體賦分參看《冊山中心小學 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師德評價標準。
2.專業能力(20分):主要考評教師實施教育教學的專業技能,包括教師引領學生發展的能力、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開發課程的能力、教學實踐研究和反思評價的能力、拓展學科專業知識的能力以及運用教育教學新理念的能力等內容。考評時,分解成三個方面賦分(教學效果15分,課堂教學3分,附加分2分),其中教學效果成績由工作表現中教育效果成績進行折算;課堂教學由課堂教學達標、每人一節優質課等成績折算;附加分由教師個人獲獎情況和輔導學生成績等組成,按照《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教學評估相應內容進行賦分,折算分最高不能超過2分。
3.工作表現(30分):主要考評教師的出勤、工作量和教育教學實施三個方面的內容。考評時,可采取以定量評價為主,適當結合定性評價的方式進行。
(1)出勤(5分):主要考評教師的出勤情況。對于病假、事假、曠工等,由學校根據《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中出勤方面積分折算。
(2)工作量(10分):學校結合本校教師實際承擔的工作來核算其個人工作量。音體美等專任教師所任學科課時數每周18節,且帶訓練隊為滿工作量1,全校總課時數(扣除藝體等專任教師任課時數)除以語數英等專任教師總數得到的平均課時數為標準工作量1(小數四舍五入,教師總數中要扣減教干的管理權重系數),多代或少代均計入個人工作量;如其在滿工作量的基礎上,還有承擔的其他工作則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額外賦分,但額外賦分最高不超過5分(教干管理工作不再額外賦分)。專任教師所任學科課時數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如其承擔了其他工作可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核算,但其個人工作量得分最高不超過10分;如其未承擔其他工作,則由學校酌情扣分。擔任班主任工作的,由學校按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執行。該項累計得分最高不超過15分。 設跟班教師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計分,最高不超過2分。
(3)教育教學實施(15分):主要考評教師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在課堂教
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關注學生差異發展的情況以及教學準備和教學實施情況,包括教師撰寫計劃、備課、課堂教學(考核的教學實施情況如:上課情況、上課效果、上課規范等)、作業設計和批改、輔導學生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等常規教學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等進行賦分。
4.教育效果(35分):主要考評教師完成崗位職責的實際成效,本項考評依據我校《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中工作業績考評項進行賦分。
學校專任教師的考評結果分為稱職和不稱職。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確定為不稱職:一是職業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不能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四是品行不良,侮辱、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重大影響的;五是其他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等違規違紀行為的。
(二)教輔、后勤人員的績效考評
教輔、后勤人員主要從職業道德(15分)、專業能力(20分)、工作表現(30分)、教學服務(35分)等方面進行考評,考評時,可采取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前勤教輔人員和后勤教輔人員各自單獨考評,教輔人員在定性評價時以教干評議和教師評議為主,后勤教輔人員考評中教干評議(中層以上教干),教師評議(全體后勤人員+前勤全體班主任),前勤教輔人員考評中教干評議(前勤教干),教師評議(全體前勤教師)。
教輔、后勤人員的考評結果分稱職和不稱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績效考核定為不稱職等次:一是職業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完不成工作任務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四是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五是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三)學校管理人員的績效考評
教干由學校結合各自實際參照專任教師考評辦法進行考評,但其稱職等次的一等比例不得超過學校教干總數的20%(采用四舍五入法)。
四、分配辦法
(一)總量核定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由區人社、財政、教育部門根據臨政辦發〔20_〕104號文件核定,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區人社、財政、教育部門根據臨政辦發〔20_〕104號文件核定全區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由區教體局按照現有教職工人數核算到各學校,然后再由學校按校長,專任教師(含學校其他教干),教輔、后勤人員三類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1.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獨切塊劃歸區財政管理。由區教體局根據校長績效考評成績進行分配。
2.學校教輔、后勤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獨切塊由學校根據考評成績進行分配。學校公布的中層教干暫定為本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90%,學校公布的基層教干暫定為本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87.5%。
3.核定完校長以及教輔、后勤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后,剩余部分為學校專任教師(含學校其他教干)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二)工資分配
1.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根據教職工的崗位和人社、財政、教育部門制定的標準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專任教師(含學校教干)稱職等次的按15%、20%、30%、20%、15%的比例劃分為五個等級,按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20%、110%、100%、90%、80%的比例進行分配;教輔、后勤人員稱職等次的按30%、40%、30%的比例劃分為三個等級,按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10%、100%、90%的比例進行分配。考核不稱職的,不發放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每學期核算發放一次。
五、組織實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教師績效考評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學校高度重視,專門成立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區教體局指導意見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我校具體的績效考評實施方
案,報區教體局批準并公布實施。
(二)健全制度,規范程序。學校將逐步建立健全教師績效考評制度,嚴格實施績效考評,并依據考評成績,分類分等核算、公示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額,科學評價教職工的工作情況。
(三)注重引導,嚴格問責。各學校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教職工的思想工作,積極引導廣大教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評,確保該項工作順利完成。要嚴肅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考評失真失實、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本意見考評范圍為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教職工(區教體局公布的視導員和年滿53周歲的女教師、58周歲的男教師以及由區教體局批準的借調人員不再納入績效考評范圍)。
本方案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教師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篇5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落實校園教育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方案,本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原則,以及對教師的評價體現出公正、公平和公開的特點,到達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用心性,實現校園各方面工作再上新臺階的目標,特擬訂“新甸鎮小南院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方案提交教代會討論透過后隨即生效。具體資料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增強辦學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進一步推進校園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用心性和創造性,逐步構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二、制定方案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勞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職責、崗位目標完成狀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考核的全過程要公示,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的原則。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要力求科學合理。
三、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白正桓
副組長:王志敏
成員:張學儉及各年級班主任
四、績效考核資料及量化計分辦法
教師個人績效考核滿分100分。
(一)德(10分)
1、擁護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熱愛本職工作,模范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談吐、儀表、舉止禮貌大方。不賭博,不酗酒,不罵人,不搬弄是非,不挑撥離間,在校期間不做與教育教學活動無關的事。
3、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家長,不驅趕差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亂收費,不擅自或變相向學生推銷各種資料及其它學習用品。不讓學生為自己辦私事。
4、服從領導,團結同志,顧全大局,維護其他教師在師生中的威信,關心群眾,維護校園榮譽。
5、按時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理論學習,專心守紀,做好記錄。
若發現違反以上前三條之一者扣10分,違反后兩條之一者扣3分,扣完為止。
(二)能(30分)
1、備課:教導處每學期定期、不定期檢查教案,要求:
(1)課時教案有必須的規范性,要有教學資料,教學目標,重點,難點,教學具準備;
(2)課時教案不缺課節、上下相連;
(3)與教學同步,且儲備課充足;
(4)有課后小結;
(5)有板書設計;
(6)教學目標明確、具體、有針對性。檢查教案時,不能與教學進度同步者,一次扣2分。違反其它幾條之一者一次扣1分。
2、上課:按時上課,上課前兩分鐘教師務必在教室門口準備上課,不拖堂,精神飽滿。課堂上禁止吸煙或接打電話。用心開展課堂教學模式改革實驗,踴躍參加校園、鎮舉行的優質課競賽,用心承擔校園、鎮的觀摩課、公開課。曠課一節扣5分,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上課吸煙或接打電話扣1分。
3、作業批改:各學科按有效教學常規的要求按質、按量布置作業,要求作業全收全改,批改及時認真,批改符號準確、規范,批改字體大方美觀,無缺改、錯改現象,不準學生對改。作業不能按人數上繳檢查的,缺一人扣0.5分;作業批改符號不準確,發現一例扣0.5分;批改后,學生錯題不及時更正的,發現一例扣0.5分。
4、聽課與評課:堅持聽課制度,并認真評課,要求教師平均每周聽課1節(一期20節),并認真做好評議,缺一節扣1分,無評議扣0.5分。
5、教研活動:各教師應按照教導處和教研組的要求按時參加教研活動,無故不參加一次扣2分,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
6、教學資料上交:學期計劃、總結、考試成績記錄及試卷分析、論文、教學反思、課件等資料未在規定時間內上交的扣2分。
(三)勤(20分)
1、嚴格執行簽到制度,每一天簽到兩次,按校園規定按時上下班,及時簽到,嚴禁代簽,缺簽一次扣2分。
2、請假一節扣1分,事假一天扣5分,半天扣3分,病假一天扣3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3、上課期間嚴禁教師隨意離開教室,如有急事務必外出可向值日領導請假,一節內不記考勤,若辦公時間查崗不見本人又未請假者視為曠工,半天扣3分,一天扣5分。
(辦公時間上午8:10—11:00下午2:00—4:30)
4、校園例會或臨時通知會議,遲到一次扣1分,無故缺席者扣5分。
5、校園舉行大型群眾活動時,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務必在相應班級前后負責紀律、安全,中間早退者扣3分,無故缺席者扣5分,并通報批評。
(四)績(40分)
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等方面。
1、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扎扎實實干好本職工作。2分
2、能做到工作務實、作風扎實、辦事快節奏、高效率。2分
3、在期中、期末質量調研及其它抽考中獲獎。5分
縣級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
鎮級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片級第一名1.5分第二名1分
4、在本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的,記1分。
5、本年度在“名師工程”評選活動中,被評為省級學科帶頭人培訓對象、市級名師的記4分;省級骨干教師培訓對象、市級學科帶頭人記3分;市級骨干教師記2分;縣級骨干教師記1分。
6、本年度在鄉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舉行的業務研討活動中,講授過觀摩課(示范課),并取得較好效果。片級記0.5分,鄉鎮級記1分,縣級記2分,市級記3分,省級記4分,國家級記5分。(同一課題取最高獲獎得分,不同課題可累計記分,但最多不超過5分)。
7、本年度在鄉鎮及其以上教研部門舉行的優質課競賽活動中,獲得鄉鎮級記0.5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分、2分、1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分、3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7分、6分、5分。(同一課題取最高獲獎得分,不同課題可累計記分,但最多不超過7分)。
8、本年度在縣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活動中,獲得縣級
一、二、三等獎,分別記1.5分、1分、0.5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5分、2分、1.5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5分、3分、2.5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5分、4分、3.5分。
9、本年度在CN刊物上公開發表教育教學論文每篇記0.5分,最多不超過2分。
10、本年度在縣、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教案評選活動中,獲得鎮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1.5分、1分、0.5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
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5分、2分、1.5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5分、3分、2.5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5分、4分、3.5分。
11、本年度在縣、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開展的學科競賽活動中,榮獲優秀輔導教師獎,鎮級記0.5分,縣級記1分,市級記1.5分,省級記2分,國家級記3分。
12、本年度在教師節期間受到縣、鎮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聯合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鎮級記1.5分,縣級記3分,市級記4分,省級記5分,國家級記7分;省、市、縣學術技術帶頭人分別記3分、2分、1分。
13、本年度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縣、鎮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鎮級記0.5分,縣級記1分,市級記2分,省級記3分,國家級記5分。
14、本年度在縣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教學(科研)成果評選活動中,獲得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分、2.5分、2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分、3.5分、3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5分、4分。教學(科研)成果獎要有研究報告、獲獎證書(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簽章),課題組組成人員只記前三名。
15、本年度承擔的教育科研項目、教改課題透過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鑒定(要有立項報告、研究報告、鑒定證書),縣、市、省、國家級分別記1分、2分、3分、4分。
16、本年度獲得鄉鎮、縣、市、省、國家表彰的優秀班主任分別加記1分、2分、3分、4分、6分。
17、本年度在鎮組織的大型活動中(除考試外)獲得一、二、三等獎,輔導教師鎮級分別記3分、2分、1分;片級分別記1.5分、1分、0.5分。
18、本年度在本校組織的大型比賽活動中,獲得第一、二名,班主任分別記3分、2分。
19、本年度在本校組織的紀律、衛生學期總評中,獲得第一名,班主任記2分。
20、本年度在縣、鎮組織的質量調研中獲得團體第一、二、三名,班主任分別記3分、2分、1分。
21、本年度在業務考核民主測評中,得票率60%—69%記0.5分,70%—79%記1分,80%以上記1.5分。
22、以上第5、8、10、11、12、13、14、15、16條,每項取最高獲獎得分,不重復記分;第5、6、7、8、10、11、12、13、14、15條須經過逐級推薦。
上述各項業績應以文件、證書為依據,并進行公開展示,理解監督,發現弄虛作假者,給予通報批評。積分結果張榜公布,理解本單位廣大教師評議監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本年度績效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1、病假兩個月、事假一個月及以上。
2、進行有償家教、亂收費或私發教輔讀物等違反師德師風建設有關規定。
3、觸犯國家法律、體罰學生、曠工超過規定的天數。
4、出現重大安全事故。
教師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篇6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教師績效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勵機制的內部分配制度,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我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全體教師利益,穩定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全體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本學區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語數英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分配方法
1、小教負責宏觀指導,各校具體考核,實行校長負責制。
2、小教將下發各校分類指標,各校根據《教師考核細則》對本校教師進行分類。全體教師按照2:4:4分成三類。一類教師獲獎金1000元,二類教師獲獎金600元。
3、班主任費將按照班額下發到各校,具體為35人以上的1200元,20至34人的1000元,20人以下的800元。各校再根據各位班主任管理成績自行發放。
4、科任老師參與班級管理的得400元補助津貼。
5、負責學校教學、常規管理人員得400元補助津貼。
6、小教根據上級教育部門測算結果,平均提取各類獎金部分,剩余部分歸教師個人所有。
7、各校根據本分配方案計算出本校教師績效結果上報校長室,審核無誤后,會計室按表發放每位教師的績效工資。
四、工作要求
1、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發放全部工作。
2、小教將實時公示考核結果和績效工資發放明細。
3、小教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此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4、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五、其他事項
1、對于進入一類的教師,在中心校教學質量檢測中,成績必須位于同類學科中等以上;
2、沒有從事語數英等科目教學任務的教師和教干,或在中心校質量檢測中成績位于末三位的,原則上不進入一、二類,如對學校有突出貢獻的也可視貢獻大小進入一、二類;
3、對從事常識科、藝體科教學的老師,必須在縣級(含縣級)以上相應學科競賽中獲得獎項方能進入一類或二類參與分配,在縣級競賽中,獲一等獎可進入一類,獲二等獎可進入二類,在市級競賽中獲獎的,降低一個檔次入類;
4、對于在教育教學中有違規行為的,如有償家教、體罰和變相體罰、在中心校質量檢測和各類競賽中弄虛作假等,績效減半發放;
5、對不搞團結,散布謠言,在社會上造成學校負面影響的教師將減半或停發其績效工資。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校長室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教師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篇7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于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于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范》,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托四;
⑤同事關系、家校關系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范》,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⑴ 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 (權數10分)
學校設置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并及時匯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準,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準,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準,并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 (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布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學計劃、并按時送交學校;
② 期末寫好總結并按時送交學校;
③ 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 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 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舍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 、工作總結 ;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戶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并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并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衛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衛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匯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于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干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信息、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信息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 并錄用,每篇信息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 (均為當季度為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范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后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發表《周報》《隊報》《作文 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于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余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并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項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后,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匯編或發表于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匯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小學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采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兌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小學行政會負責解釋。
教師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篇8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強化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學校工作持續穩步發展,根據《海南省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及《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中小學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定量和定性等多個評價主體,全面、客觀、公正評價中小學校的績效,建立健全激勵機制,促進我縣基礎教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考評范圍
全縣公立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
三、考評內容
學校績效考評內容包括:辦學方向、內部管理、師資隊伍建設、德育工作、教育教學質量效益等。
四、考評時間
每年6—7月份進行。
五、考評工作領導小組
為切實加強全縣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屯昌縣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孫成銀(縣政府副縣長)
成員:蒙運毅(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陳俊潔(縣政府辦副主任)
吳公寶(縣教育局局長)
盧曉莉(縣人勞保局副局長)
王蓮(縣財政局副局長)
曾令親(縣監察局執法工作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考評專門工作小組,吳公寶兼任辦公室主任。考評專門工作小組由吳公寶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卓榮、劉宏暉、王雄富任副組長,成員從縣委組織部、教育局、人勞局、財政局、監察局抽調有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全縣各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
六、考評程序
(一)考評準備。各學校要進行全面動員,對照考評項目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并撰寫學年度工作報告。
(二)述職和民主測評。學校校長在全體教職工會議上對學校年度工作進行述職(時間控制在20分鐘內),然后全校教職工對學校領導班子進行民主測評。校長在述職后自評打分,()對照《校長自評分數表》逐項說明自評分數情況。
(三)社會測評。充分發揚民主,擴大群眾參與范圍,更好地接受群眾監督,組織社區領導、社區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12名,聽取學校工作述職,結合平時對學校工作的了解進行考評。
(四)查驗。考評組在認真“聽”述職的基礎上,集中時間,采取“看”、“查”、“問”等方式,深入接觸有關人員,對被考評學校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既要充分肯定成績,又要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努力方向,做到評議準確、保證質量,達到發揚成績、改進工作的目的。
(五)評分并定等次。考評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組滿分為80分,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社會測評滿分為10分,三個考評綜合之和即為學校的考評得分。全縣各學校按中學和小學分三個等次,一等占25%,二等占50%,三等占25%,按各學校考評得分從高分到低分定出等次。
(六)撰寫考評報告。由考評組撰寫考評材料,內容包括該校及領導班子的基本情況,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考評等次等。考評報告經考評組初審后報縣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縣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確定學校考評等次。
七、考評結果的使用
考評結果作為分配學校績效工資和對學校領導使用、調整和晉升的依據。
八、工作要求:
(一)考評小組應由若干正直、原則性強,辦事公正、了解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及教育教學規律、熟悉教育教學業務的人員組成。
(二)公正、公平、客觀實施考評工作。
(三)引導學校教職工正確對待考評,以考評促進學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