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篇1
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實現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和規范化,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崗位設置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轉換用人機制,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我校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依法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三、設置崗位
我校設置崗位總量56個,其中:管理崗位1個(雙肩挑),專業技術崗位55個,工勤技能崗位0個。其中專業技術崗位主系列是中學教師系列,其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數為55個,占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數的100%。
(一)管理崗位等級和數量
崗位總數為1個(九級)。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和數量
崗位總數55個,分高級、中級、初級三類。
1、高級專業技術崗位12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21.82%。
(1)正高級四級崗位1個。
(2)副高級崗位共11個,其中五級崗位2個,六級崗位4個,七級崗位5個。
2、中級崗位共25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45.45%。
其中八級崗位7個,九級崗位10個,十級崗位8個。
3、初級崗位18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32.73%。
其中十一級崗位9個,十二級崗位9個。
(三)工勤技能崗位等級和數量
工勤技能崗位為0個。
四、晉級條件
(一)管理崗位
1、管理崗位任職者一般應具備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序,其中八級以上管理崗位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七級、八級崗位任職者須分別在八級、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九級崗位任職者須在十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專業技術崗位見各等級具體聘用條件。
五、實施措施
(一)成立崗位設置領導組織
為保證工作順利開展,學校成立崗位設置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管理。辦公室為工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方案制訂、指標核定、分值測算、數據匯總、材料上報和聘用合同簽訂等工作。
(二)確定崗位等級評定條件
根據《丹徒區中小學各等級專業技術崗位聘用條件(試行)》,以完成本崗位工作所需的學識、才能、技術和經歷為前提,以崗位工作需要為依據,從本單位人員的'實際出發,制定符合學校發展的崗位等級具體評定條件。
(三)編制崗位說明書
根據《丹徒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要求,編制出兩類崗位共15個等級的崗位說明書,明確設定崗位的工作性質、任職條件、職責任務、績效考核標準等主要內容,作為今后人員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據。
(四)設計崗位評定辦法
根據教育局下發的《學校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標準》,實行打分制,通過對教學“資歷”與“實績”進行分值量化和評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確定崗位等級人選。認真做好兩方面的準備工作:
1、整理匯總教職工的出生年月、專業技術任職年限、擔任現專業技術職務年限、任現職務以來的管理工作年限和專業性、獎勵性榮譽等相關信息。
2、召開崗位設置領導小組會議,對教職工的獎勵型榮譽進行界定,確定分值,并形成書面意見。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礎上,由崗位設置工作職能部門根據《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標準》的評分細則打出個人分數。
(五)規范崗位聘用程序
1、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公布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各等級的任職條件,進行解讀。
2、根據崗位等級指標,結合崗位基本條件,由個人申報并提供相應材料,崗位設置領導小組確定各等級教職工崗位聘用人員名單。
3、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向教育局上報各類表格,進行資格審核。
4、將各類人員的崗位設置情況公示7天。公示期間,教職工如對崗位確定有異議,可向學校崗位設置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訴,由領導小組復議。
5、簽訂聘用合同。公示結束后,經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各類人員的聘用崗位,參照學校原來的聘用期限,由辦公室組織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
六、有關說明
因首次設置,特將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體問題如下說明:
1、職員崗位、工勤崗位級別無變化。如崗位變動,應具備擬任職崗位規定的基本條件,報區教育局審核,并報區人事局備案。
2、專業技術崗位中按比例設置非主系列崗位(教輔崗位),同一職級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崗位數確定等級。
3、具有教師職稱但在教輔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能聘為本職級的最高等級。
4、20__年7月1日—20__年11月30日到達退休年齡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在職人員條件打分,達到在職人員所在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最低分者即進行該專業技術崗位等級,但不占在職人員崗位。
5、首次聘任中涉及的榮譽獲得時間以20__年11月30日為界。
6、20__年度不參加考核者,首聘不晉級。
7、同分條件下,按照任職年限、專技工作年限、所獲榮譽級別先后排序。
七、實施步驟
1、12月12日——14日: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編寫崗位說明書。
2、12月15日——17日:聽取教職工對崗位設施方案的意見,學校黨政領導班子集體研究。
3、12月18日——19日:教代會討論通過。
4、12月20日——28日:完成教職工崗位設置后續工作,經教育局初審后報人社局審核備案。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篇2
為了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學校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溫州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溫委辦法93號)精神,結合《溫州市浦南小學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和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遵循“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做到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三、實施范圍
本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均適用本實施方案。
四、政策依據
(一)《浙江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委辦〔2016〕138號)
(二)《關于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浙人社發〔2016〕137號)
(三)《溫州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溫委辦發〔2016〕93號)
五、經核準的崗位設置情況
本單位擬設置崗位總量191個,設置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兩類,以專業技術崗位為主。其中管理崗位18個(“雙肩挑”18人),占崗位總量的9%;專業技術崗位173個,占崗位總量的91%。
(一)管理崗位
設置管理崗位共18個,占崗位總量的9%。其中八級1個,九級17個。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專業技術崗位總數191個(其中18個雙肩挑),占單位崗位總量的100%。
1.高級崗位11個(其中雙肩挑1個),占專業技術崗位6%。其中五級崗位2個,占高級崗位的18.1%;六級崗位4個,占高級崗位的36.4%;七級崗位5個,占高級崗位的45.5%。
2.中級崗位105個(其中雙肩挑17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55%。其中八級崗位31個,占中級崗位的30%;九級崗位42個,占中級崗位的40%;十級崗位32個,占中級崗位的30%。
3.初級崗位75個,占專業技術崗位39%。其中十一級崗位37個,占初級崗位的49%;十二級崗位38個,占初級崗位的51%。
六、擬設置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
(一)基本任職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管理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1.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
(2)服從單位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根據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注重學習,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2.任職條件
管理崗位設置兩個等級,即八至和九級崗位,分對應科級副職、科員。
(1)八級職員崗位任職條件:
①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廉潔自律;
②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滿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⑤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能力,能承擔與職位相對應的責任;
⑤經考核后確定,具體考核辦法按市組織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2)九級職員崗位任職條件:
①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廉潔自律;
②具有本科學歷工作滿1年,具有大專學歷工作滿2年,具有高中學歷工作滿5年;
③能承擔與職位相對應的責任;
④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專業技術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1.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
(2)服從單位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根據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注重學習,提高自身專業技術水平。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2.任職條件
專業技術崗位包括高級崗位、中級崗位和初級崗位,分為八個等級。其中:高級崗位分三個等級,分別為五級2個,六級4個,七級5個;中級崗位分三個等級,分別為八級31個,九級42個,十級32個;初級崗位分兩個等級,分別為十一級37個,十二級38個。
(1)高級崗位任職條件
①五級崗位:必須具備高級職稱,在六級崗位任職滿3年或在七級崗位任職滿6年及以上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②六級崗位:必須具備高級職稱,在七級崗位任職滿3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③七級崗位:具備高級職稱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2)中級崗位任職條件
①八級崗位:必須具備中級職稱,在九級崗位任職滿2年且近2年考核稱職及以上。首次設崗后的聘任必須具備下列一項條件:
a.在十級崗位工作滿10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b.在十級崗位工作滿6年,榮獲市級及以上學科骨干、學科帶頭人、三壇、名師榮譽稱號。
c.在十級崗位工作滿6年,任現職以來,作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項課題獲市一等獎及以上榮譽。
d.在十級崗位工作滿6年,近5年出版個人教育教學專著者。
②九級崗位:必須具備中級職稱,在十級崗位任職滿2年且近2年考核稱職及以上。首次設崗后的聘任必須具備下列一項條件:
a.在十級崗位工作滿6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b.在十級崗位工作滿2年,榮獲市級及以上學科骨干、帶頭人、三壇、名師榮譽稱號。
c.在十級崗位工作滿3年,作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項課題獲市一等獎及以上榮譽。
d.在十級崗位工作滿3年,近5年出版個人教育教學專著。
③十級崗位:具備中級職稱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3)初級崗位任職條件
①十一級崗位:必須具備初級職稱,在十級崗位任職滿2年且近2年考核稱職及以上。首次設崗后,具備初級職稱且榮獲區級及以上三壇、學科骨干、學科帶頭人及以上榮譽的教師優先聘任。其余人員必須滿足下列一項條件:
a.在十二級崗位工作滿9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b.在十二級崗位工作滿5年,任現職以來,作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項課題獲區一等獎及以上榮譽。
c.在十二級崗位工作滿2年,有個人教育教學專著出版者。
②十二級崗位:具備初級職稱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七、崗位聘用
根據《溫州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和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04〕117號)及有關規定,確定具體崗位,明確崗位等級,聘用工作人員,并統一使用《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
(一)聘用辦法
1.根據組織、人事部門核準的崗位數量和各類崗位等級結構比例,結合各崗位特點,將采取任命、聘任、競聘上崗等方式進行崗位聘用。
2.今后出現崗位空缺,通過競聘上崗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優先聘用原則
1.男教職工滿57周歲,女教職工滿52周歲者享受優先定崗待遇。
2.原則上任現職時間長的優先聘用;任現職時間相同,教齡長的優先聘用;有獲得區級及以上榮譽和先進(學科骨干、三壇、名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黨員等)的優先聘用,各崗位具體優先聘用條件由考核組研究決定;同等條件的或對學校有特殊貢獻的由考核組研究確定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崗位
公布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崗位類別、崗位等級設置職數、崗位職責、任職條件。
2.申請應聘
應聘人員向學校提出書面應聘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
3.審查考評
學校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者進行資格、條件審查,并進行綜合考評。
4.研究決定
崗位設置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各類各級崗位受聘人員名單。
5.結果公示
聘用結果確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有異議的,按程序進行復議,確屬不當,重新審核。
6.簽約上崗
校長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距離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內正常職務晉升實行一年一聘。
(四)補充說明
在本次開展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證現有編制內在冊正式人員按照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現有人員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準結構比例的,應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尚未達到核準結構比例的,要嚴格控制崗位聘用數量,根據事業發展要求和人員隊伍狀況逐年逐步到位。
八、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了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蔡妙妙;副組長:周星秋;成員:金楊波、鄒小玲、徐樂建、林學靖、張新林、王秀媚、施子聞。
2.職責:主要負責崗位設置方案的編制、報批、實施等工作。
九、實施步驟
(一)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崗位設置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并在本單位公示5個以上工作日后,報主管部門審核。
(二)編寫《崗位說明書》
根據組織、人事部門核準的崗位數量和各類崗位等級結構,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寫《崗位說明書》。《崗位說明書》內容包括:崗位名稱、類別、等級、數量、職責、工作標準、聘用條件等方面的內容。
(三)開展崗位聘任
根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和崗位說明書進行崗位競聘。
1.公示崗位類別、崗位等級設置職數。
2.對崗位競聘人員進行審查考評。
3.確定受聘人員并進行結果公示。
4.簽訂聘用合同。
(四)實施情況的認定
完成崗位聘任后,填寫《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情況認定表》、《崗位聘用人員名冊》等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人事部門進行認定。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應聘人員聘期內的考核
1.實行聘期考核和學年度考核相結合原則。學校對應聘人員的工作情況按照所聘崗位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進行學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繼續聘任或晉升或降級的依據。
2.首次崗位設置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下一學年度只能參與與專業技術資格對應的下一專業技術崗位的競聘,如具有副高資格的,只能參與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競聘;具備中級資格的,只能參與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的競聘:
(1)單位學年度考核“不稱職”等級者或近三年考核有兩年“基本稱職”等級者;
(2)中學高級教師、市骨干教師等履職考核不合格者或無故不參加高級教師、骨干教師履職考核者;
(3)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行為,產生嚴重后果者。
(二)應聘人員聘期內的管理
1.應聘人員在聘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學校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崗人員管理。
(1)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崗位聘任合同。
(2)學年度考核不合格。
(3)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給學校工作造成重大損失。
2.專業技術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員,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學校實際情況,由考核小組共同研究決定。
3.被解聘的待崗人員在下輪聘任時不得競聘同級及以上各級崗位。
(三)本實施方案如與上級文件沖突,以上級文件為準。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篇3
為了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我校教育教學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設崗、宏觀調控的原則;堅持優化結構、精干高效的原則;堅持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堅持平穩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現有機構編制、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分類分級情況
1、現有編制204人,缺編5人;實有管理人員9人(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專業技術人員190人;工勤技能人員9人。
2、現有管理崗位9人(專業技術人員兼職)
3、現有專業技術崗位190人:副高級3人;中級86人;初級101人。
4、現有工勤崗位9人。
四、擬設置崗位數量、類別、等級、結構比例及主系列崗位名稱
1、擬設置管理崗位9個(由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占崗位總量的4.5%;其中校長1個,黨支部書記1個,副校長3個,校長助理1個,調研員2個,辦公室主任1個。
2、擬設置專業技術崗位190個,占崗位總量的95%;具體情況是:副高級崗位3個,占專業技術崗位1.6%,其中七級崗位3個;小學高級職稱崗位86個,(其中小學高級八級崗位26個;小學高級九級崗位34個;小學高級十級崗位26個),占專業技術崗位45%,八、九、十級崗位之間比例為3:4:3;小學初級職稱崗位101個,(小學初級十一級崗位38個;小學初級十二級崗位38個,小學初級十三級崗位25個),占專業技術崗位53%,十一級、十二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5:5
3、擬設置工勤崗位9個,占崗位總量的4.5%;其中技師1個,占工勤崗位11%,高級工4個(三級崗位),占工勤崗位44%;中級工(四級崗位)2個,占工勤崗位22%;初級工(五級崗位)2個,占工勤崗位22%。
五、崗位任職條件(任職條件含基本條件和具體條件)
A、各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1.遵守憲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B、管理崗位任職條件:
管理崗位指擔負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在管理崗位的人員要能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經驗,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C、專業技術崗位聘用的條件
1、基本條件: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有各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技能;身體健康,能在所競聘的崗位上勝任工作;服從領導,聽從安排,積極承擔學校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近三年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2、崗位聘用的資格條件:
(1)七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八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三年,或在九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五年,或在十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七年;
(2)八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九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二或在十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四年;
(3)九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十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二年;
(4)十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三年,或在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五年;
(5)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二年;
(6)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十三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二年。
D、工勤技能崗位的任職條件:
1、一級、二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并分別通過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考評;
2、三級、四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并分別通過高級工、中級工技術等級考核;
3、學徒(培訓生)學習期滿和工人見習、試用期滿,通過初級工技術等級考核后,可確定為五級工勤技能崗位。
六、具體崗位說明書
(一)、各個管理崗位具體職責:
校長工作職責:
1、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級黨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搞好學校工作,要對學校的教育、教學、行政管理、后勤財務以及校辦企業的生產經營等工作,統一領導,全面負責。
2、正確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領導部門的指示決定,結合本鷴實際,確定具體的`培養目標和實施方案。
3、建立適合本校情況的管理機構和指揮體系,有效物力、財力,有計劃地安排教育、教學活動,積極協調各項工作,為教學服務,保證教育計劃實施,使學生在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得到全面的發展。
4、堅持以教學為中心,深入實際,開展教學改革,領導教育實驗,探索教育規律,推廣先進經驗。
5、建立和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考績考評,使各項常規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培養和樹立具有本校特色的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6、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教師和職工的政治、業務素質,加強隊伍建設。
7、協調社會、家庭和學校的教育力量,協調學校和外部的關系,及時溝通社會信息,協調好學校各部門的關系。
8、管好經費和財務開支,開展勤工儉學,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積極創收的補充經費的不足,改善教職工的物質文化生活條件。
9、就上述主要方面制定學校的長期發展規劃和短期管理目標,與教育主管機關簽訂議定書。
10、定期向學校黨支部匯報工作,接受監督,向教工大會匯報工作,聽取審議。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篇4
為了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及單位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單位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設崗、宏觀調控的原則;堅持優化結構、精干高效的原則;堅持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堅持平穩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設置崗位情況
本單位設置崗位總量86個,其中:管理崗位4個,專業技術崗位78個,工勤技能崗位4個。主體崗位是專業技術崗位,占崗位總量的90、70%。專業技術主系列是教師系列。
(一)管理崗位的名稱、等級、數量
總數4個,占單位崗位總量的4.65%。其中:九級4個。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1、高級專業技術崗位20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26%。
(1)正高級崗位1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1%。其中:四級崗位1個。
(2)副高級崗位19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25%。其中:五級崗位4個,六級崗位8個,七級崗位7個。
2、中級崗位43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55%。其中:八級崗位13個,九級崗位17個,十級崗位13個。
3、初級崗位15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19%。其中:十一級崗位8個,十二級崗位7個。
(三)工勤技能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工勤技能崗位4個,占單位崗位總量的4、65%。其中:技術工三級2個,技術工四級1個,普通工崗位1個。
四、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濱海縣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意見》(濱人社〔2012〕86號,濱教人〔2012〕62號)文件執行,具體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見各級崗位說明書。
五、崗位聘用
按照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印發〈鹽城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鹽辦發〔2010〕34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崗位及其職責、聘用條件、工資待遇等;
2、教職工申請應聘;
3、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
4、按崗位要求,可采取考核過渡、競聘上崗、雙向選擇等方法,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
5、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受聘人員;
6、公示;
7、學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8、聘用合同經縣教育局審核后,報送縣人社局鑒證。
(二)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可以通過公開、平等、競爭的程序,按照考核過渡、競聘上崗、量化打積分、雙向選擇、考試等多種形式中的一種或多種,擇優聘用。)
六、實施步驟
1、20__年9月10日——23日: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討論、通過。
2、20__年9月24日——10月8日:崗位考核、聘用、公示、簽訂聘用合同。
3、20__年10月9日——10日:完成各類崗位管理材料并上報教育局。
4、20__年10月11日——30日:總結驗收。
七、組織領導
(一)組織機構
為保證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崗位設置管理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職責
1、制定方案。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和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2、資格審查及量化評分。對申請競聘人員提交的材料對照崗位任職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組織量化積分,確定單位擬聘人員名單。
3、協調和處理問題。對單位在崗位實施工作中出現的各種情況和問題進行協調并處理。
4、完成其它崗位設置管理工作任務。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篇5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制度,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我校更好、更快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公平、公開、公正,按崗聘用、擇優用人、穩步推進、不斷深化,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三、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任職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
1、受聘教師崗位的人員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符合國家相應教師職務的基本任職條件,同時具備良好的師德修養,教育思想端正,關心愛護學生,善于學習,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嚴于律己。
2、各級教師崗位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級教師五級崗位受聘六級崗位3年以上,六級崗位受聘七級崗位3年以上;
(2)中級教師八級崗位受聘九級崗位2年以上,九級崗位須受聘十級崗位2年以上;
(3)初級教師十一級崗位須受聘十二級崗位2年以上。
(4)首次崗位聘用時,副高教師五級崗位需在副高崗位上任職6年以上,中級教師八級崗位須在中級崗位上任職4年以上。
四、基本方法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各崗位設個數目,對照相應教師資格,對基本條件相同者分項積分,從高分到低分落實到相關崗位。
五、人員構成及崗位設置:
高級教師全校計34人。
崗位設置:高級五級崗7人、高級六級崗14人,其余均為七級崗。
中級教師全校計68人。
崗位設置:中教八級崗21人、中教九級崗28人,其余均為中教十級崗。
初級教師全校21人。
崗位設置:初級十一級崗11人、初級十二級崗10人。
六、崗位聘用:
按照大教發2012【193】號文精神,符合基本條件的同志,依次定崗。如基本條件相同,則依次以職齡、工齡、教育工作、教學工作、教研工作分項積分,逐項排序。
豐大市第四中學首次崗位聘用積分表
姓名(分)2015年7月
項目內容標準評分
資歷:
職齡及工齡職齡:任現職以來每年得4分;工齡:每年1分,(本表截止時間均到2012年12月止)
教育工作:
學校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任現職以來,擔任學校中層管理人員或班主任每年1分;
個人表彰國家5分,省4分,大市3分,縣2分,校1分。(任現職以來班主任先進班集體表彰視同個人表彰)(不重復記分)
教學工作:
專業榮譽分豐大市教學能手1分;豐大市學科帶頭人2分;鹽城市教壇新秀2分;鹽城市教學能手3分;鹽城市學科帶頭人4分。鹽城市名師5分(本項不累計,按最高分計)
工作量任現職以來滿工作量5分,不足一年扣1分,扣完5分為止。
教學實績學科全縣1-3名:5分,4-10名:4分,無排名及其余3分;
公開課(教育行政業務部門主辦)省以上:4分;市:3分;縣(片):2分;校1分。(不重復記分)
教研工作:
發表論文或獲獎(職評文件規定承認的)省以上3分,大市2分,縣1分。(不重復記分,下同)
課題研究(教育行政業務部門主辦)(以結題和主持為準)省以上:3分;大市:2分;縣級:1分。
本方案依據市局相關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制定,解釋權在校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