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報告制度
制度能夠激勵員工更加積極地投入到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施工安全報告制度怎樣寫才正確?接下來給大家整理施工安全報告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安全報告制度篇1
1、項目部安全檢查驗收依據為:《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計劃》、《項目部安全保證計劃》、國家有關法規標準。
2、安全檢查每月三次,班組長每天班前、上班中、班后進行安全檢查。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每天巡回檢查。
3、項目部安全檢查人員:項目部經理、生產副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安全技術人員。
4、定期安全檢查方法:檢查人員有分工、檢查有標準、隱患整改定措施、定期限、復查驗證定人員時間、檢查范圍覆蓋全面、檢查后總結評比通報。平時巡回檢查按規定進行。
5、檢查的.內容:主要是重點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有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及落實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情況。重點檢查項目:土方作業、高處作業、吊裝作業、模板支護、拆除、堆放;架設機具、機械設備、消防器材、垂直運輸、施工用電、洞口臨邊防護、塵毒作業和易燃易爆作業環境等安全設施狀況。
6、經常性安全檢查:項目部的安全員每天要對工地進行巡加檢查,應多跑、多講、及時發現問題、監督整改。使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要發動班組開展自檢和互檢活動,發現違章,及時糾正。
7、根據特殊情況采取的突擊安全檢查,在事故多發季節或重復事故多發的時候,要開展突擊專項檢查,穩定情況,減少隱患;對存在普遍相同隱患,要進行專項檢查,舉一反三,消除隱患;開展專項治理活動,進行專項檢查,認真加以落實。
8、安全檢查要抓住四個關鍵:即抓關鍵作業、抓關鍵工種、抓關鍵工程、抓關鍵人物。
9、檢查出的事故隱患,項目部應立即按“三定”原則,安排整改。整改完畢,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將整改情況及整改通知單回單反饋給原檢查單位,以便復查。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檢查時應簽發停工通知書,項目部應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報原檢查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10、施工現場要建立由生產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值班制,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隱患),立即消除。
施工安全報告制度篇2
1、電焊工須特種作業證上崗,作業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作業。
2、施焊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3、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4、電焊機要設置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氣孔打開。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氧氣。
9、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火器材。
11、焊點下方未設接焊時不準施焊作業。
12、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3、作業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作業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現場。
施工安全報告制度篇3
一、新工人入場,必須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二、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四、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五、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六、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七、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八、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
九、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十、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人員進行檢查和維護,臨時拉線要妥善保護。
十一、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十二、急救中心電話:120
施工安全報告制度篇4
為了貫徹執行河北省交通廳“安全生產攻堅年”活動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我合同段安全生產的領導,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組織、責任、措施的全面落實,有效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我項目部進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制度。
一、完善體制、明確責任,切實強化安全安全監管
項目經理部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及時召開工地安全會議,對項目部成員職責進行明確分工,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明確職責,落實責任,要求各成員切實擔負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管理、督查、檢查責任,為工地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組織保障;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狀。在以前的基礎上對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考核內容和考核實施細則進行了充實和完善,項目部分別與各科室負責人與所屬人員分別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把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任務層層分解,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網絡格局。
二、抓落實、查隱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結合公路工程的施工特點,針對度易出現問題的隱患重點環節、重點部位,分析并制定了《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及整改制度》,狠抓隱患整改,進一步排查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進行了以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工作中,主要是開展“三排查”、做到“三結合”。
三、嚴格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
工程開工后,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設備進場驗收登記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加大安全生產培訓力度,深入開展施工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務工人員以及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同時,組織開展好項目部內部的全員安全培訓工作,切實提高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參與項目建設的所有人員都已經過培訓,新招工人上崗前經過“三級教育”。所有特種作業人員都持證上崗,嚴禁不具備資格的人員上崗作業。
四、增加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安全生產
我項目部為搞好安全生產,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加大了安全生產投入力度,制訂了《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規定》,投入20萬元用于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檢測、設施支出,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及安全技能培訓和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并為職工購買了意外傷害保險,且完善了《安全生產保障制度》、《安全防護用品發放和管理制度》和《意外傷害保險制度》,保證有足夠的人力物力支撐安全生產工作。
五、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本著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防止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在發生突發事故時候,能加快和縮短事故處理和人員搶救時間,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確保本合同段工程預期竣工,我項目部制定防火、防汛、防電等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演練,通過組織演練,完善預案,提高全面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避免次生事故發生,最大可能的減少事故損失。
施工安全報告制度篇5
(1)按照施工保證計劃要求,對施工現場全過程進行控制;
(2)嚴格監督實施本工種的安全操作技術規范;
(3)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的操作的施工任務,除及時制止外,有責任向項目經理匯報;
(4)認真執行對施工人員的分部分項工程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向各班組長交簽,并進行檢查、督促各班組長向施工人員交底;
(5)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保護現場迅速報告;
(6)對已發生的事故隱患落實整改,必須定人、定措施、定時間,及時消除隱患,并報安全員進行復檢;
(7)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危險部位,搭設外腳手架、拆除外墻腳手架,臨時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施工用電機械的變動移位。拆除模板,動用明火等。按規定程序向主管人員申報。
(8)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和維修。
施工安全報告制度篇6
1、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崗前培訓工作。
2、嚴格貫徹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章作業。
3、安全生產小組定期招開安全生產會,對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及時糾正排除,做到警鐘長鳴。
4、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服從安全。
5、做好生活區和現場區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材料、設備不丟失。
6、做好安全防火、防暴工作,安全標志要齊全醒目,現場配置滅火器具,嚴禁在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區或企業現場使用明火或吸煙。
7、機電設備必須專人保管,持證上崗,嚴禁酒后駕車和無證操作。
施工安全報告制度篇7
制定本規定的目的是為加強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所有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減少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實現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標,不斷推進安全管理工作。
一、勞動保護用品
凡進入施工現場(包括便道)的作業人員必須按作業工種的需要穿(佩)戴齊勞動保護用品(具),違者按下列規定實施處罰:
1進入工地不戴安全帽罰30元/人次;
2上班穿拖鞋、硬底易滑鞋、赤背罰30元/人次;
3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罰50元/人次;
4電工、焊工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具)罰20元/人次;
5風槍工及掌子面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口罩或防塵面具,違者罰款20元/人次;
6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罰100元/人次。
二、現場管理
(一)施工單位的現場管理要有序、整潔,有下列違規者按規定予以處罰:
1現場未按規定設置明顯有效分隔設施,危及施工及行人、車輛安全,罰200元/次;
2工棚周邊保潔差,有積水,塵土嚴重飛揚,罰100元/次;
3現場材料堆放不整齊,無標識,罰50~200元/次。
4施工場地、住地有閑雜人員、未經同意進入的外來人員,罰值班人員50元。
(二)臨時用電、機具
外協隊伍對臨時用電、機具管理存在下述問題者,按規定予以處罰:
1使用非標配電箱,配電箱及線路管理、保護不規范,罰50~200元/次。
2電線路零亂、不符合規范要求,配電箱無蓋,用鐵絲、銅絲作保險絲,罰50—200元。
3特種設備未辦理合法使用手續、未經法定檢驗合格即投入使用,機具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安全裝置缺項,罰50~200元/次。
(三)防火防爆
1各施工現場配備有效滅火器,未按規定配備或無效者罰50元/次;
2電線裸露未加裝線槽板或PVC管,罰100元/處。
3工棚、住所內私自亂接電爐等存有隱患現象的,罰100元/次。
4在防火區域內吸煙、使用明火等違章行為被地方政府罰款或扣發防火保證金,由違章者及其施工隊承擔責任。
三、要求
1安質部會同工程、物設、綜合等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定期(每周)檢查或不定期抽查,作業隊和施工隊進行自查。
2凡發生無理頂撞、辱罵或毆打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者,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處罰500~1000元并通報批評,直至清退出施工現場;對責任單位處罰2000~5000元。
3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責令停工整改,待符合要求后方可復工。
4罰款額由項目部在驗工計價時扣除。罰款用于獎勵在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以及改善本工程安全配套設施。
四、內部安全施工許可證制度
1為了強化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對項目部管轄的施工隊伍(以下簡稱各施工隊)實行內部安全施工許可制度。
各施工隊未取得《安全施工許可證(內部)》的,不得在本標段內從事施工生產活動。
2項目部負責《安全施工許可證(內部)》的`初審,指揮部負責《安全施工許可證(內部)》的發放。
3各施工隊取得《安全施工許可證(內部)》,實行前期取證和過程驗證相結合。每季度由項目部安全總監組織安質部門進行一次過程驗證。
3.1前期取證應具備的條件:
3.1.1全員參加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
3.1.2配備符合要求的、能夠勝任工作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1.3簽訂《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和《安全質量承諾書》;
3.1.4安排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和操作特種設備。
3.2過程驗證應具備的條件:
3.2.1各施工隊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會議,時間、內容、參加人員有記錄;
3.2.2執行國家行業安全規章和指揮部有關安全規定,嚴格按項目部下達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施工;
3.2.3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存在的隱患;
3.2.4按規定給從業人員配發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
3.2.5及時簽訂安全質量承諾書。
3.3各施工隊進行施工前,應當書面明確本隊施工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并指派專職安全員。對不符合規定安全施工條件的,不予發證,書面通知各施工隊并說明理由。
3.4各施工隊不得轉讓、冒用或使用偽造的《安全施工許可證(內部)》。
3.5各施工隊取得《安全施工許可證(內部)》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施工安全管理,接受指揮部、項目部的監督檢查。
3.6凡未取得《安全施工許可證(內部)》,且在限定整改時間內仍未取證的,屬施工隊違約,按雙方簽訂協議約定的違約條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