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細則規章制度
制度是社會組織或團體中要求其成員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辦事的規則和程序。如何才能寫出優秀的公司管理細則規章制度?這里給大家分享公司管理細則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
公司管理細則規章制度篇1
一、工作場所內不得嬉戲打鬧、閑聊、玩手機、網絡游戲、網絡聊天、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吃食物、聽音樂等與工作無關的&39;事情;
二、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
三、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怠慢工作;
四、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須面帶微笑并主動問好;
五、上班要統一著工裝,佩帶工作卡,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
六、當日的工作必須在下班前結束,不得拖到第二個工作日;
七、上下班前按《衛生輪流值日表》打掃辦公區域內衛生,保持整潔、干凈的工作環境;
八、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及設備電源,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值班人員做好監督檢查;
九、熱愛本職工作,積極學習業務知識。
十、同事間要團結互助、相互協作,相互支持。
公司管理細則規章制度篇2
1、進取工作,團結同事,對工作認真負責。本部門將依照“公司的有關制度”對營銷部的每位員工進行月終和年終考核。
2、營銷部的員工應積極主動參與公司各部門的活動,工作,會議,并嚴格遵守例會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3、服從領導安排,不搞特殊化,做到四盡: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4、聽從領導指揮,如遇到安排區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干,安排任務不做,使銷售部工作不能正常開展的,按公司有關制度處理。
5、銷售過程中,行為端正,耐心認真,不虛張聲勢,可是分吹噓,實事求是,待人禮貌,和藹可親。
6、在銷售過程中,如未得到經理允許,不得擅自降低銷售價格。
7、誠實守信,不欺詐顧客,不以次充好,如未經公司經理允許,出現問題,后果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8、做事謹慎,不得泄露公司的業務計劃,要為公司的各項業務開展情景保守秘密。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處罰。
9、以部門利益為重,進取為公司開發和擴展新的業務項目。
10、學會溝通,善于隨機應變,進取協調公司與客戶關系,對業績突出和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適當獎勵。
11、協助總經理,銷售部經理制定營銷戰略計劃,年度經營計劃,業務發展計劃,協助制定市場營銷管理制度,明確營銷部目標,建立銷售網絡。
公司管理細則規章制度篇3
1、目的
對生產產品的工作現場進行管理,保持生產設施處于清潔、整齊、有序的狀態,并持續不斷地改進工作環境的條件,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為確保產品質量創造條件。
2、范圍
適用于與公司產品質量有關的辦公場所、生產現場、車間、倉儲和廠房區域等工作環境的控制管理。
3、職責
各單位、部門負責本單位相關生產現場、辦公場地、廠房區域等的工作環境執行、維持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為確保公司的工作環境對人員的能動性、滿意程度和績效/業績產生積極的影響,以提高公司生產、經營的業績,各單位、部門應對產品生產現場的工作環境和員工生活的工作環境進行策劃和規劃。
4.2各單位、部門應識別和確定對產品質量及其實現過程有影響的工作環境,并按照工藝要求,對工作環境進行策劃和規劃。
4.3各單位、部門負責組織相關人員確定并管理為實現產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環境中人和物的因素,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確定并提供必須的作業場所,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應包括:
4.3.1創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參與機會,以發揮公司內人員的潛力;
4.3.2設備設施的管理,并力求提高設備的效率和安全性;
4.3.3提供適宜的勞保和防護用品;
4.3.4工作場所的位置;
4.3.5與社會的相互影響;
4.3.6熱度、濕度、光線、空氣流動;
4.3.7衛生、清潔度、噪聲、振動、防靜電和污染。
4.4工作環境區域劃分:
各單位、部門根據各單位內部實際的工作區域使用情況劃分內部各部門的工作環境責任區域,明確各部門工作環境責任區域的負責人員,并賦予其職責和權限。
4.5工作環境的維護
各區域負責人負責對工作環境進行保持維護以達到生產經營的需要,可通過使用看板管理、目視管理、定置管理和7S管理等各種方法實現。
4.6工作環境的監督檢查
各單位、部門根據各單位內部實際情況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對照前期策劃的工作環境要求對其內部工作環境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不符合事項按相關程序文件要求由缺失責任單位進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糾正/預防措施,并對其執行的糾正/預防措施的效果進行確認、驗證,直至其符合規定要求。
4.7工作區域環境要求
工作區域環境要求應符合《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要求,主要包括:
4.7.1通道的環境要求:
a)通道寬度要求:
1)人行安全通道寬度宜大于0.8,分割線應清晰、準確;
2)車行道寬度應大于3.5m;
3)專供叉車通行的單行道應大于2m。
b)通道規劃的顏色要求:
1)通道線顏色:黃色;
2)通道線表示法:用黃色膠帶粘貼或黃色油漆涂刷。
c)通道的其它要求:
1)盡量避免彎角,考搬運物品的方式采取最短距離;
2)通道的交叉處盡量使其直角;
3)左右視線不佳的道路交叉處盡量予以避免;
4)在通道上不可停留和存放任何物品;
5)要時常保持通道地面干凈,有油污時應立即清除;
6)安全出口必須暢通,不可堵塞,并且要有“安全出口”標示。
4.7.2工作場所的環境要求:
a)使用清掃工具定時清掃工作場所的地面、塑料板、工作臺、機器設備、測量設備等;
b)工作場所內不可放置3日內不使用的物料;
c)易損零件、產品或材料應將其置于容器或存放設施內,不可直接將其置于地面上,并且對其要有一定的標識;
d)零件、外購/外協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不可掉于地上;
e)經常清理地面,使其清潔、干凈,不可有油漬(油污)或水漬;
f)消防栓、配電柜與公告欄前均不可有障礙物;
g)工作場所內不可有“沒有必要”的架子或障屏影響現場的視野;
h)車間現場車行道、人行道及安全通道要暢通,地面應平整無破損;
i)地面、墻壁、工具箱內外,工作臺上下,機床內外均需保持整潔,無散落套圈,機床周圍不準放置與本機臺無關的物品;
j)檢測儀器、器具、標準件應放置有序,位置適當,便于使用和操作,防止變形和工序磕碰傷;
k)工位器具(工具箱、工作臺、在制品塑料/筐板等)均需按規定位置擺放,不能超出規定的標準線;
l)工序間產品要擺放整齊,在加工擺放過程中要輕拿輕放,防止磕碰受損,并及時交檢;
m)生產現場嚴禁吃零食,吃飯,看書刊雜志,不準將雨具帶入生產車間;
n)廠區內嚴禁吸煙,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o)生產現場不準穿拖鞋,不準穿高跟鞋,穿好工作服,不可放置私人物品(可在某區域集中放置);
p)對暫時不用的物品,全部清理出生產現場。
4.7.3工作區域的標示要求:
a)區域線的顏色規定:
1)合格區:綠色油漆或綠色膠帶,5cm寬;
2)不合格區,可疑品區或安全警戒線:紅色油漆或紅色膠帶,5cm寬;
3)待檢驗區域、定位線或通道線等:黃色油漆或黃色膠帶,5cm寬;
4)辦公區、工作區、作業區域,待作業品區域等:白色油漆或白色膠帶,5cm寬。
b)區域定義:
1)合格區:指專用來存放本制程檢驗員判定為符合檢驗標準及規定要求之物品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2)不合格區:指專用來存放本制程檢驗員判定為不符合檢驗標準及規定要求之物品存放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3)可疑品區:指專用來存放因無標識或標識不完整而無法辨別產品名稱種類或無法明確產品狀態(合格或不合格)之產品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4)待檢驗區:指專用來存放等待本制程檢驗員檢驗的物品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需要所而定;
5)暫存放區:指因需流入下一流程或等待電梯或等待出貨等物品暫時存放的區域,暫放時間限為一周內,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6)作業區:指某一流程正在或即將作業的區域,如進貨檢驗區等,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7)放置區:指用來定位某些非質量體系類物品的區域,為了現場的整體美觀,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如清潔用具放置區、文件柜放置區、報廢產品放置區等。
4.7.4倉庫、儲存室的環境要求:
a)倉庫、儲存室須有管理責任者的標示,倉庫、儲存室管理員對所保管的物品應按“先進先出”原則進行領發作業,并確保其“帳、物、卡一致”;
b)光線的照明亮度應適適宜,且倉庫、儲存的區域應通風、不積水、不潮濕、干凈、整齊;
c)必要時,倉庫、儲存室需有貯存平面布置圖標示,其內儲存、存放的物料、材料等應以標簽、標識牌等作明確的標識;
d)倉庫、儲存室存放的物品、材料如以紙箱儲存,須有疊放高度的限制;
e)對倉庫、儲存室所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險物品、化學藥品等儲存須以明顯的標識牌進行標示,并對其予以隔離、防潮及采取各種安全防護措施;
f)貯存區或其料架上不允許有好幾種材料、零件、配件等混淆放在一起;
g)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定期對倉庫、儲存室等內材料進行盤點和檢查,清理呆料和已經生銹變質過期的材料;
h)貯存區料架上不準存放呆料、廢料或其他非材料的物品;
i)已生銹或變質的材料或零件、配件不準放置于貯存區內或其料架上。
4.7.5圖紙、合同資料及文件/資料等管理的環境要求:
a)圖紙、合同資料及文件/資料等須有管理規定:如編號、目錄、存放處定位;
b)圖紙、合同資料及文件/資料等須有專用的文件柜,并有管理責任者之標示;
c)文件檔案實行目視管理,讓人能隨時使用;
d)圖紙、合同資料及文件/資料等保管須有目錄、有次序、且整齊,讓人很快能使用;
e)個人資料(卷宗)不可放在共用文件柜內。
4.7.6機器設備(包括測量設備)的環境管理要求:
a)生產現場各單位的機器設備擺放必須整齊、干凈;
b)建立機器、設備的責任保養制度(包括:機器、設備的一級保養、二級保養制度),并定期檢查機器、設備潤滑系統、油壓系統、空壓系統、電氣系統等;每一臺設備都要有保養記錄,設備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確標示;
c)建立機器、設備的操作指導書,要求所有人員按規定對機器、設備進行操作,并掃除一切異常現象;
d)不可有短期內(二周內)不使用之設備存放于生產現場,如有則需以“停用”等標牌進行標識。
4.7.7實驗室工作環境管理要求
a)實驗室必須按防火、防災害事故的要求,建立健全實驗室負責人為責任人的&39;管理機制;
b)實驗室內的電氣設備使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定,動力電源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c)定期檢查儀器設備,保持儀器設備性能良好,貴重儀器設備應設專人負責妥善管理;
d)實驗室內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注重防火防爆;
e)實驗室門鎖鑰匙要落實專人管理,嚴防丟失、配制。嚴禁挪用、損壞實驗室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f)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工作結束后,關閉所有用電設備、設施,注意關好門窗,方可離人。
4.7.8用電安全管理
a)配電房管理
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房;
2)高壓電房只準合格電工操作,并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運行情況,并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
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執行。
b)生產過程用電管理
1)每臺生產設備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2)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3)有接地要求的設備,使用前一定要接地,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線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4)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不得私自處理;
5)屏柜調試過程中應按照要求將屏柜接地。
4.7.9飲食管理要求
a)地面、臺面、用具及就餐環境管理要求
1)每天工作結束應及時打掃地面、地溝、臺面,不留死角;
2)定期對食堂各個功能間進行徹底清潔大掃除,包括:墻面、地面、餐飲具、公用具、案臺面、冰箱(柜)內外壁等,保持干凈整潔,特別是放假結束后的食堂清潔衛生;
3)餐桌應當餐前擦凈,餐后除油清洗干凈,桌面、桌腿及各部位無灰塵、無油膩感。應當有專用于擦餐桌的抹布,抹布應當保持干凈,定期更換;
4)餐廳地面、墻壁、門窗、燈具、暖氣、空調機清潔整齊;
5)餐廳安裝滅蠅燈、紫外線燈、門簾、風幕及其他防菌、防蠅、防鼠、防塵等措施;
6)使用的各種工具、容器或機械用后要及時清洗消毒,擺放整齊,放于原位;
7)配餐過程快餐公司職工服裝要求整潔,掛胸牌,戴帽子、口罩、手套;
8)運餐車輛要求清潔,盛裝飯、菜、湯的器具必須加蓋或用保鮮薄膜包裹,嚴禁人貨混載;
9)全體員工就餐時應保持就餐環境的清潔衛生;
10)各加工產生的廢料、廢棄物及泔水等應存放在加蓋的垃圾桶內,并及時清理運走,清理后的垃圾桶應里外清潔不遺留食物殘渣;
11)飯菜留樣48小時,每份重量不低于150克;
12)伙食管理委員會成員參與日常食品衛生安全檢查與監督。
b)食品采購和儲存管理
1)應當嚴把食品、原材料采購關。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原材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并記錄。要相對固定食品、原材料采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和便于監督;
2)嚴禁采購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3)設立專職倉庫保管員,要嚴格食品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入庫驗收時要檢查食品質量、衛生狀況、數量、索取有效證件(票記要與食品批號相符);
4)貯存食品、原材料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等;貯存食品、原材料的場所應當通風良好;
5)儲藏的食品應隔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列整齊。庫內不得存放變質、有臭味、污穢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6)儲藏場地,要通風良好,溫濕度低,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
7)食品儲存過程中應采取保質措施,堅持先進先用的原則,切實做好質量檢查與質量預報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征兆的食品。
c)飲用水安全管理
1)運營保障中心負責對公司內茶水間的開水器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清洗,并做好記錄;
2)運營保障中心負責對公司生活水箱內的水一年換水兩次,并保存相關記錄;
3)運營保障中心負責對公司生活水箱內的水質每年做好水質化驗,并保存化驗記錄。
4.8工作環境管理的實施
4.8.1各單位上班工作前及下班生產結束后,須對其工作區域地面、工作(辦公)桌內外、機器設備(包括測量設備)、物料存放區、廢料箱及周邊環境進行清掃,并在工作過程中隨時保持工作區域環境整潔有序。
4.8.2必要時,各單位工作區域的環境可以設專人每天進行清掃。
4.8.4外購/外協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不合格品及其他生產廢料等必須整齊放置于指定區域,并對其進行標識,嚴禁將其凌亂堆放,其具體按公司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4.8.4生產所需要的推車、電瓶車、叉車等各類轉運工具必須分類停放到存放區,不得隨意亂停、亂放。
4.8.5各單位建立工作環境監督檢查機制,定期進行檢查,對出現的問題進行跟蹤整改。
公司管理細則規章制度篇4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窗口,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條辦公室內須保持肅靜,辦公時要端正坐姿,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樓梯處停留會話,辦公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三條嚴禁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牌、下棋、賭博,未經他人允許,不準隨意翻閱他人辦公資料,更換臺、凳、電話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第四條文明接聽電話,不得借辦公電話談與工作無關的&39;事情,做好電話記錄,及時做好請示匯報,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信息臺等,一經查實,個人除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外,并加罰20元/次;
第五條嚴禁串崗或群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六條注意保持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保持辦公室墻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辦公用品、文件資料、器具等須擺放整齊,衣物、箱架、雨衣(傘)、頭盔等私人物品必須放到更衣室,下班后應整理好桌面物品,嚴禁亂擺亂放;
第七條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禁將煙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八條辦公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水龍頭、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維修,凡擅自拆裝或者人為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第九條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條下班后要關好門窗,關閉空調、燈管、電腦等電源,最后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檢查電源關閉情況等;
第十一條嚴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調換,應提前一天向分管副總、總經理申請,同意后,方可調換,不得無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細則規章制度篇5
第一條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天向分管領導申請,由部門主管審批,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給假。
第二條員工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領導請假。
第三條員工請假應說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項,同時出示相關證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條提前結束假期回公司須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需要延長假期的須出示延期證明,再次審核、批準。
第五條請假或延長假期未經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三天以上曠工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七條請假期間,扣除請假期間的.工資。
第八條假期規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本人婚嫁給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給予2天;產假(女)90日;流產假(女)7天;喪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給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給假3天;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細則規章制度篇6
第一條保衛科負責對公司和園區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訓練,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第二條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衛科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第三條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如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條公司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39;定期檢查,由保衛科負責統一安排,各科室給予密切配合;
第五條由專職保安負責日常安全防火檢查,如發現隱患要及時向保衛科長匯報,采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
第六條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業戶,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
公司管理細則規章制度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律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條公司名稱:寧夏廣軟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住所:銀川市民族南街184號
第四條公司由王濤郭軍儉霍禮鈴共同投資組建。
第五條公司依法在銀川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公司經營期限為10年。
第六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公司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的監督。
第八條公司宗旨:自主創新、專注務實,服務社會
第九條本公司章程范本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本公司章程范本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在公司注冊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十一條本公司經營范圍:計算機系統集成,通訊工程,安防工程。
第十二條本公司注冊資本為貳佰萬元人民幣。
第三章股東的姓名
王濤郭軍儉霍禮鈴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股東享有的權利
1、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3、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5、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7、公司終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十五條股東負有的義務
1、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辦理公司注冊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六條本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甲:王濤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7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34%。
股東乙:郭軍儉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33%。
股東丙:霍禮鈴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33%
第五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出資,不需要股東會同意。
第十八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
1、須要有過半數以上并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的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兼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條股東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紀要上簽名。
第二十二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公司章程范本中公司設經理,經股東會同意可由執行董事兼任。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有關負責管理人員。
第二十六條公司設立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七條監事任期每屆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監事行使以下職權:
2、當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