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章制度管理細則
在制定制度時,必須強調公正和公平原則,以確保制度的執行不會受到個人主觀因素的影響。小編給大家分享公司規章制度管理細則參考,方便大家參考公司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怎么寫。
公司規章制度管理細則篇1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法定代表人批準。
2、公章的形體和規格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公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印模,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公章啟用應報法定代表人批準,并下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和使用范圍。
3、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法務部留檔備案。
4、公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批準后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6、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如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公章使用損壞;
3、公章遺失或被竊,應聲明作廢。
公章停用時須經法定代表人批準,及時將停用公章送辦公室封存或銷毀,建立公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公章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公章使用程序
1、公司業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章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后報公司法務部核實方可蓋章,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提交法務部存檔備案。
2、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須拒印。
3、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開具手續的用途,未使用的蓋章文件必須立即收回。
公司規章制度管理細則篇2
總則
一、負責公司工程的施工及一切相關事務。
二、負責公司工程施工組織工作,圖紙審核,資料歸檔,確保工程施工進度及其質量。
三、編制工程材料用料計劃:審批工程各項費用開支(不包括原材料的采購);檢查工程后勤工作。
四、負責公司工程施工所用隊伍,材料、設備等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施工圖紙準備齊全;
(2)、編制好施工材料及機具使用計劃表;
(3)、安排好施工隊伍,簽定班組施工及安全協議;
(4)、配合財務部門檢查施工現場,倉庫的設置情況;
(5)、檢查現場施工條件(有無施工安全,有無防火,防盜設施);
(6)、制訂安全措施(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增強安全觀念,做到:施工安全天天講,防火防盜不松懈,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7)、檢查現場管理人員的到位情況。
五、審批工程承包(計件)進度款,工程結算款,審批程序:
(1)、計件(承包)進度款;(首先是班組申報)
施工管理填報——部門主管審批——財務部經理復核——出納付款——會計作帳。注:若部門經理兼管工可直接簽送財務部。
施工上報結算書(計劃工程結算書必須附該工程質檢員的質量合格記錄及安全生產記錄)——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復核——財務部經理審批——出納付款——會計作帳。注:計件工程余款撥付時間,除按合同規定執行以外,應在該工程已向建設單位結算并收齊尾款或該工程交付使用三個月后進行(但若工程質量好,施工班組信譽佳,部門經理可提前給予批復),以確保工程保修期。
六、組織部署人員學習涂料裝飾、防水及其它相關工程的有關規范。
七、嚴格監督施工質量與進度,確保公司信譽。
八、嚴格監督工程現場管理人員有及施工員遵守施工守則,確保安全施工(即按照操作規范施工,防止漏電、漏水、火災等事故發生)。
九、統籌協調本部與設計部、工程核算部、采購部之間的工作關系。
十、工程竣工驗收時,認真總結工程優缺點和不利因素,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進一步提高新工程質量。
十一、工程部主管應對整個施工實行全面負責。若工程施工中出現質量,安全事故或材料消耗量過大、被盜問題等,公司首先追究工程部主管責任,再由主管追究下屬責任。但工程部主管應對督導不周負責。
項目經理的職責: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逐級建立健全項目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第二條項目經理是建筑施工企業的基層領導者和施工生產指揮者,對工程的全面工作負有直接責任。
第三條項目經理應對項目工程進行組織管理、計劃管理、施工及技術管理、質量管理、資源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外聯協調管理、竣工交驗管理。
第四條組織做好工程施工準備工作、對工程現場施工進行全面管理,完成公司下達的施工生產任務及各項主要工程技術經濟指標。
第五條組織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組織并進行施工技術交底。
第六條組織編制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做好工程施工進度實施安排,確保工程施工進度按合同要求完成
第七條抓好工程施工質量及材料質量的管理,保證工程施工質量,爭創優質工程,樹公司形象,對用戶負責。
第八條對施工安全生產負責,重視安全施工,抓好安全施工教育、加強現場管理,保證現場施工安全。
第九條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第十條對施工現場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并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第十一條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并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第十二條重視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職業健康工作開展,積極創建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職業健康模范工地。
第十三條勤儉辦事,反對浪費,力行節約,加強對原材料機具、勞動力的管理,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第十四條建立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外包隊的使用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對外包隊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第十五條組織處理工程變更洽商,組織處理工程事故、問題糾紛協調、組織工程自檢、配合甲方階段性檢查驗收及工程驗收、組織做好工程撤場善后處理
第十六條組織做好工程資料臺帳的收集、整理,建檔、交驗規范化管理。
第十七條樹立公司利益第一的宗旨,維護公司的形象與聲譽,潔身自律,杜絕一切違法行為的發生
第十八條協助配合公司其他部門進行相關業務工作。
第十九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施工員的職責:
第一條負責公司工程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施工進度及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確保施工工程質量滿足顧客要求。
第二條負責對施工隊伍的管理,確保其施工技術水平,嚴格按施工方法施工,定期監督檢查質量,確保施工質量,。
第三條負責對施工所用材料、設備的管理,做好防護,保證質量。
第四條根據相關規范和施工現場要求及時準確的做好完整的內業資料,工程竣工驗收后應及時歸檔。
第五條施工期間根據合同規定及時的申報工程進度款項同時審核班組的進度款、督促款項的撥付和到帳情況,并做好相關工程的變更簽證聯系單,工程完工后,應馬上申報竣工驗收和相關結算、資料的歸檔。
第六條負責對涂料裝飾工程施工所用材料、設備和施工現場標識及其狀態標識,防止錯用及混用,確保施工質量。
第七條施工前應徹底弄清楚圖紙的各項要求,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根據工程需要組織已簽訂勞動合同的施工班組,按擬定的涂料裝飾工程方案指揮現場施工。
第八條協調好各班組的工作,積極主動的配合各相關班組做好、安全、質量、進度等相關工作,對各班的工人嚴格要求,確保施工質量,一旦出現差錯立即予糾正,做好工序交接手續,避免因此影響下道工序的進行。
第九條施工中如有疑問,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提出商討以取得妥善處理,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傷,同時也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等。
第十條施工中嚴格依照公司與施工班組簽訂的《勞動合同》要求,編制施工進度及工程決算款。并上報項目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施工中嚴格控制材料的使用,鼓勵節約,反對浪費,避免不必要損失。
第十二條遇到項目變更,配合設計人員與建設單位洽談變更設計,同時要做好變更簽證手續,臨時變更項目的要辦理追補用材計劃,經項目經理審核后,由采購員采購。
第十三條施工中嚴格按照工地施工守則,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對工地安全常抓不懈,將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確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條認真指揮,做好工程的整體性和階段性工作,做好施工工程日記及相應內業資料。第十五條在施工中若發現施工班組質量差或拖延工期,有權責令返工或更換施工班組,確保工程質量。
第十六條及時處理好在保修期內的工程質量問題,讓顧客滿意。
第十七條施工員若因指揮不當或瀆職行為,造成人、財、物浪費,導致工期延誤,出現安全事故,輕則處以相應的罰款通報全公司,情節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施工人員若給工人多量多算數量,一經查出,情節輕者按多算款的50%賠款,情節嚴重者除100%賠款外,公司并給予開除處分,并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倉管員的職責: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經濟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財經紀律,任何人不能以權和謀私,假公濟私,損害公司利益。
第二條物資要合理放置,要給物資進倉具備場所。庫存物資要規格化排列,做到標識明顯,品種、規格清楚,一目了然,隨要隨到,保持庫容整潔美觀。
第三條物資入出庫手續要完整,做到
(1)、根據貨單和發票、品種規格逐件清點,登記入庫,辦妥手續。
(2)、若出現貨帳不符,應先暫收,并立即通知供方會同落實,分清責任,及時處理。
(3)、健全領料制度,嚴格領料手續,實行專人領料,審批領料和以舊換新(工具)等制度。
第四條嚴格控制物資的庫存量,既要保證施工需要,又要防止物資積壓,出現物資積壓及時反映,避免物資擁塞,循環不良而造成損耗。
第五條倉庫物資儲存,要堅持先進先用后進后用的原則。做到:
(1)、每季度重點盤點一次,年終全面盤點對帳,防止物資變質、變形,立求降低損耗。
(2)、出現盤盈盤虧,要查明原因,上報公司處理。
第六條健全物資,收、發、存等明細帳,嚴格領料手續,執行審批制度,做到有帳必有物,有物必有帳,賬物相符,按規定及時編制物資報表。
第七條機械工具的領用:
(1)舊的工具尚可修復,有權拒發。
(2)工具損壞,確須領新,應寫明原因,報主管審批,方可補發,但必須實行以舊(壞)換新制度。
(3)工具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丟失工具照價賠償。
(4)工具如數記入工具卡,作為保管使用憑證。
第八條嚴格遵守材料物資管理制度,庫存物資未經主管簽字不得借出,不得任意動用。
第九條負責廢舊材料及包裝品回收及管理費用。
第十條提高警惕,增加安全意識,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倉庫,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盜、防水、防腐),建立必要的防護措施,確保倉庫物資不受損失。
第十一條若因倉管負責人瀆職或管理不善,造成倉庫材料物資損失,必須追查倉管負責人的責任,輕則處以相應的罰款或賠償,情節嚴重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采購員職責:
第一條熟練掌握工地所需各種材料的規格,色澤、質量、等級要求多方探討,盡量做到貨比三家,價廉物美,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考慮合理的價格進行采購。
第二條以公司的利益為重,增強職業道德意識。禁止以任何方式損公肥私,收受商家回扣,一經發現將追求一切責任。
第三條對工地所需材料,應督促工地班組提前柒天開具材料單,經項目經理認可后,有計劃地安排采購,保證所需材料及時準確地送抵工地。
第四條凡采購的材料入庫,均須辦理入庫手續,由倉管員驗收,以免因責任心不強面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五條對所采購的材料,應要求供貨商隨貨配送產品合格證及質保書,為甲方和工程驗收提供有效憑證。
公司規章制度管理細則篇3
為了完善食堂管理,為職工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廚師對本食堂飯菜質量、衛生狀況、就餐環境、員工配備等全面負責、并對發生的.問題承擔相應責任。
二、食堂工作人員負責為公司全體職工提供一日三餐。
三、食堂一日三餐,式樣品種要變化多樣,每天蔬菜、肉類、瓜果必須新鮮、潔凈,無污染,無變質、無發霉、變質食物嚴禁使用。
廚房操作間內的設備、設施與用具等應實行“定置管理”,做到擺放整齊有序,無油膩、無灰塵、無蜘蛛網、地面做到無污水、無雜物。
餐廳要清潔、衛生、通風、采取多種有效措施、不定期開展消滅蚊子、蒼蠅工作。
四、餐廳桌椅表面要做到無油漬、擺放整齊,經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掃一次,每周大掃除一次,每月大檢查一次,保持清潔,玻璃門窗干凈、無煙蒂。
五、食堂采購要精打細算,勤儉節約、適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變質、浪費或者份量不夠。
六、食堂工作人員要等領導、職工全部用餐完畢,清理好桌面,打掃好衛生后方可離開。
公司規章制度管理細則篇4
一、辦公行為規范
1.著裝要求:干練、得體、大方、整潔。
2.自覺保持個人辦公位置的整潔,不得在公共區域亂丟雜物。
3.養成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自備茶杯,盡量不使用一次性紙杯;下班時,及時關閉不使用的電腦和其他辦公電器,切斷電源;最后離開公司的員工,應檢查電腦、電燈、空調和排風扇等是否關閉,鎖好大門后方可離開。
4.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貪污或收受回傭,不得在外兼職或抄單。
5.員工不得對外泄漏公司內部情況、經營機密,未經許可不得向外單位人員提供本公司業務資料及電腦軟件。
6.員工薪酬保密,員工個人不得向他人通報收入情況,公司只接受員工自身薪酬之查詢。
二、考勤管理規定
1.公司現行的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星期六上午半天,星期日休息。
2.公司工作日的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3.員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須親自簽到,員工須自覺遵守簽到考勤規定。
4.外出:員工因公外出,須直接向主管領導報告,填寫外出申請單,經領導簽字后交與考勤負責人。員工上班后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須向部門主管報告去向,經批準,交代完畢手頭工作方可外出,否則做曠工處理。
5.病假:員工請病假須提前或當日上班即向部門經理請假,填寫請假申請單并請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與考勤管理人員,同時通知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6.事假:員工請事假需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交代清楚手頭工作,方可請假。三天以上十五天以內需經總經理書面批準。十五天以上事假,公司不予批準,將被視為該員工自動辭職。未取得上述批準而缺勤者,將被視為曠工。
7.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七天者作辭退處理。
公司規章制度管理細則篇5
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職能部門。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制度進行考勤打卡,包含公司各部負責人,主管及以下員工均為考勤對象。
一、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單雙休制(一周單休,一周雙休),法定假日正常休息,特殊情況公司另行調整排班。
2、上班時間:每日8小時,節假日放假時間以及上班時間由各項目部自行擬定上報財務部。特殊情況需調休則須項目部負責人同意,并告知財務部及總經辦。
二、考勤打卡規定:
1、考勤方式:公司采取釘釘打卡考勤,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
2、漏打卡的員工應在次日內釘釘填寫補卡申請,由部門負責人核實并審批,逾期無法補卡;
3、每月補卡次數不得超過5次,超過5次按遲到或早退記錄(因公外出除外);
4、因公外出,開會、培訓等外勤打卡,到外出點定位簽到。
三、遲到/早退罰扣說明及標準:
1、員工當月允許三次10分鐘內的遲到不扣罰薪資,超過3次每次罰款20/次
2、員工當次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但不超過30分鐘的,罰款50/次;
3、員工當次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30分鐘但不超過60分鐘的,罰款80/次;
4、員工當次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1小時,按半天事假計算;超過2小時,按1天事假計算;
5、月遲到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但不超過30分鐘的累計滿5次,或超過30分鐘累計滿3次,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
四、曠工罰扣說明及標準:
1、曠工日不計發薪資,扣除當日工資+罰款2日工資;
2、一個月累計曠工天數超過3天以上者或1年累計曠工6天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關系。
五、全勤:
當月出勤記錄正常,未出現任何延誤的,視為全勤。
(注:未發生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缺卡/上下班打卡齊全等行為的,但出現上班開始后10分鐘內簽到的.,不能視為全勤)。
六、請假制度:
病假:病假者須持二級醫院及二級以上醫院,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單》請假,在釘釘上向上級提交病假申請單。無休息證明或者超過證明中時限的按事假處理。病假請假5天以內的,扣發50%工資;超出5天的,按事假處理。
事假:員工因私人事由需請假時,需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并辦理請假手續。事假按實際時間扣發基本工資。
婚假、產假及其它假別: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七、員工出勤紀律:
1、員工應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不經請假、請假未經批準、假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經批準,擅自不到崗的,以曠工論。
3、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一年累計曠工十天以上者,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以上扣罰的資金用于項目部團隊活動經費使用,本制度自20__年7月1日起實施,請各位員工詳細閱讀并遵守相關管理規定。
公司規章制度管理細則篇6
一、目的
為創建公司高效工作團隊,獎勵先進,促進落后,規范員工行為與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___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職責
(一)公司行政處負責按公司行政制度對全體員工執行獎懲;負責受理各部門提報的獎懲申請;
(二)各部門最高負責人負責提報部門員工各項考核的獎懲申請;
(三)行政處協理負責獎罰項目的初審,總經理或授權人員負責獎罰項目的最后審批。
四、管理要求
(一)獎勵分為五大類:
1、嘉獎;
2、記功;
3、記大功;
4、調薪;
5、晉升。
1.1嘉獎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不僅限于以下事實)予以嘉獎:
1.1.1完成任務及時出色者;
1.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1.1.3助人為樂,熱心服務,義務奉獻,有具體事實者;
1.1.4具有優秀品德,可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者;
1.1.5對公司財物能悉心愛護,表現突出者;
1.1.6能夠為公司獻策獻力,對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
1.1.7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能顧全大局,對其它部門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協助者。
2.1記功
有下列事實之一(但不僅限于以下事實)或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在500~5000元之間者,予以記功并獎勵300元。
2.1.1全年度嘉獎達到五次者記功一次,由行政處統計后,報總經理或授權人員批準者;
2.1.2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采納,產生經濟效益;
2.1.3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具有功績者;
2.1.5從事對公司有顯著貢獻的特殊行為者;
2.1.6檢舉或制止違規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在經營管理或質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2.1.7敬業精神或協調能力出色,部門凝聚力強,工作成績突出,足可為公司楷模者;
2.1.8員工連續一年未請假或遲到早退者,經審查確認后授予全勤記功獎者;
2.1.9對提高公司的聲譽有特殊功績者;
2.1.10大膽實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產品質量,有突出貢獻者。
3.1記大功
有下列事實之一(但不僅限于以下事實)或/和直接經濟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記大功,并獎勵800元。
3.1.1全年度內記功達到五次者記大功一次,由行政處統計后,報總經理或授權人員批準者;
3.1.2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能奮不顧身,不避災難,敢冒風險,救護人員及公司財產脫離危險,因而減少損失者;
3.1.3對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建議改進,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施行,成效卓著者;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4.1調薪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不僅限于以下事實),予以調薪,增加工資。
4.1.1達到晉升條件,但暫時職位沒有空缺者;
4.1.2一年內記大功達到兩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績突出,但尚不足以晉升者;
4.1.4工作性質發生變化,工作量有較大增加者;
5.1晉升
對工作認真負責,業務水平高,能起模范帶頭作用,管理水平和協調能力突出的員工,可予以升職,并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5.1.1晉升條件
5.1.1.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術能力;
5.1.1.2相關的工作經驗和資歷;
5.1.1.3相應的管理水平、敬業精神和協調能力;
5.1.1.4職位所需的相關培訓。
5.1.2晉升程序
5.1.2.1協理(不含)級別以下人員,可由本人或其直屬提出申請,部門最高負責人簽署意見,交行政處核實,報總經理或授權人員批準;必要時,可由總經理直接予以晉升委任;
5.1.2.2協理(含)以上級別人員,由副總經理或以上級別人員提議,經董事會討論核定后予以實施;
5.13晉升的員工接到調職通知單后,應于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5.1.4凡因晉升變動其職務,其薪酬自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內有記大過行為者,取消晉升資格。
(二)懲罰
懲罰的種類有六種
1、警告;
2、記過;
3、記大過;
4、工資降級;
5、降職;
6、開除。
1.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10元罰款
1.1.1.1質量記錄填寫有錯漏者,且造成輕微后果者(每次);
1.1.1.2不符合定置管理標識要求,有錯標、漏標、擺錯或亂擺現象者(每宗);對追查不到責任人的,將處罰該部門直接主管人員;
1.1.2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30元罰款
1.1.2.1由于工作失誤、拖延或責任心原因,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工作,情節輕微者;
1.1.2.2不能適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輕微者;
1.1.2.3布置的工作,但屆時未完成造成輕微后果,事后無合理解釋者;
1.1.2.4擅離職守,閑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1.1.2.5丟失質量體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責任人不清時,由部門直接主管承擔);
1.1.2.6責任心不強,缺乏敬業精神,情節輕微者;
1.1.2.7對專檢項目,質檢員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誤檢或漏檢,情節輕微者(注:生產人員由于自檢不嚴,質量或成本欠控制,處罰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50元罰款
1.1.3.1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工作秩序,情節輕微者;
1.1.3.2在公司內喧嘩或口角而影響正常秩序,制造糾紛或不和諧之氣氛的,情節輕微者;
1.1.3.3不服從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導,情節輕微者;
1.1.3.4未經許可,擅自在廠內或生活區推銷物品者;
1.1.3.5任何違背質量體系文件運作要求的行為,情節輕微者;
1.1.3.6不能嚴格控制成本,造成輕微損失者;
1.1.3.7缺乏團隊協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見,情節輕微者;
1.1.3.8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公司參觀者;
1.1.3.9在任何時間內,借給(用)他人廠牌進出公司者;
1.1.3.10違反一切
安全管理
制度者;
1.1.3.11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本工作無關的事情,或在上班時間內干私活者;
1.1.3.12成品出廠后,引起客戶投訴,但尚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直接責任者(生產員工及質檢員等同處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責任原因,直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300以內的,可處以實際損失100%的處罰,以上條款如出現與該條款有沖突的,以該條款為準。
2.1記過
警告五次作為記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僅限于以下情況)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01~3000元之間者,予以記過。
2.1.1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100元的罰款
2.1.1.1未經許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2.1.1.2未經許可擅取同事或企業財物,情節輕微時,除追繳原物品或賠償原物品價值外,另處以100元的罰款。
2.1.2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200元的罰款
2.1.2.1違背體系運作要求,情節嚴重者(嚴重不合格、屢犯或拒不改善);
2.1.2.2工作中酗酒,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2.1.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費,雖尚未造成重大損失,但情節惡劣者;
2.1.2.4缺乏團隊協作精神或敬業精神,不能聽取別人意見我行我素,影響相關部門運作,情節惡劣,但尚未構成辭退的;
2.1.2.5故意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2.1.2.6機器、車輛、儀器等具有技術性的工具,非經負責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構成損失者;
2.1.2.7制造事端,引起爭斗或有打架行為者;或行為粗暴、侮辱其他員工者;
2.1.2.8有嚴重的失職行為者;
2.1.2.9更改或偽造企業通告,尚未造成負面影響或經濟損失者。
2.1.3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300元的罰款
2.1.3.1由于工作失誤或拖延或責任心原因,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工作,情節嚴重者;
2.1.3.2造謠中傷,散布謠言及不正確或含有惡意事件,而有損他人的尊嚴者。
3.1記大過
記過五次作為記大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構成開除者,予以記大過。
3.1.1連續曠工兩天,或每月曠工累計超過4天者,如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開除的,將記大過一次,給予一次性罰款200元;
3.1.2擅離職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3.1.3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3.1.4不服從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3.1.5因疏忽大意,致使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的,情節嚴重,但尚未構成開除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嚴重浪費,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但尚未構成開除的,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4.1工資降級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資降級處理。
4.1.1達到降職條件的,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降職者;
4.1.2一年內記大過達到兩次,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以開除的。
5.1降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但不僅限于以下情況),予以降職。
5.1.1對于嚴重違反紀律或者有嚴重失職行為,使企業利益受重大損失,不宜繼續擔任現任職務者;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勝任者;
5.1.3技術水平不足以勝任者;
5.1.4敬業精神和團隊協作能力不足以勝任者;
5.1.5不采取主動措施或措施不當,影響生產進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1.6違背體系運作要求,雖多次糾正,但無有效預防措施或預防措施不當者;
6.1開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開除,并視必要訴諸法律。
6.1.1對同事使用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或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情節惡劣者;
6.1.2偷竊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實者,情節較嚴重者;
6.1.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足以構成開除的;
6.1.4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6.1.5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6.1.6一年中記大過兩次者;
6.1.7連續曠工兩天或每月累計曠工超過4天者;
6.1.8挑撥勞資雙方感情,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0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利益、形象受損害者;
6.1.11攜帶刀槍、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廠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6.1.13參加非法的組織者;
6.1.14擅離職守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足以構成開除者;
6.1.15擅自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工具,構成重大損失者;
6.1.16凡違犯法律,導致公司聲譽或業務受損者;
6.1.17利用職權受賄的,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6.1.18因不采取主動措施或措施不當,影響生產進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足以構成開除的。
(三)員工功過相抵消規定
公司員工的同年度功過可以抵消,以發生于同一年度內者為限,具體規定如下:
1、嘉獎與警告抵消;
2、記功五次或嘉獎五次,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五次;
3、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五次,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五次;
(四)說明
1、公司設立專項資金,專款專用,行政處每月公布一次資金的去向,以及結存,確保資金的合理利用;
2、“獎勵申請單”填寫時要說明獎勵的原因及獎勵類別,行政處認真核實獎勵事實,并簽署意見呈請總經理或授權人員批準后,交財務處予以實施;
3、“處罰通知單”填寫時要說明處罰的原因及處罰結果,行政處認真核實處罰事實,并簽署意見呈請總經理或授權人員批準后,交財務處予以實施;
4、財務部根據經有效審批的“獎勵申請單”或“處罰通知單”予以實施獎懲,處罰在當月的工資中體現,獎勵金以現金支付;
5、一項事故或責任,若牽連到多個部門或個人,可依據情節,分攤罰金;
6、若獎勵事項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獎金按參加人數進行平均分配;
7、若各部門對獎懲不公或獎罰不明現象,可在3天內直接向行政處投訴糾正,投訴最終仲裁部門為總經理室;
8、隨公司管理的不斷深入,將逐步制訂出具體量化的考核方案,作為本制度補充和完善。
五、本規定推行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公司行政處將進行必要的補充與修改,并負責本規定的解釋。
六、本規定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七、附件:
公司規章制度管理細則篇7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39;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公司規章制度管理細則篇8
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