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制度電子版
制度的穩定性和公正性為人們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環境。如何撰寫優秀的車輛管理制度電子版?這里分享一些車輛管理制度電子版寫作案例,供大家參考。
車輛管理制度電子版篇1
為切實加強乘車學生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乘務員、司機及學校的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保障學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穩地進行,根據仙桃市綜治委和市教育局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成立以校長肖金武同志為第一責任人的學生專用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校長肖金武同志任組長,分管校長王偉同志任副組長,由德育處主任劉乾同志具體負責。
第二條、學校負責乘車學生的報名、審核、編排工作,協助車隊辦理好乘車證、簽訂《學生乘車協議》,每月對乘車學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條、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乘車的編排工作,有針對性地對本班乘車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弄清乘車班次,準時乘車;聽從安排,有序上車;車上安靜,文明乘車;等車停穩,安全下車。
第四條、學校負責把乘車站點和接送時間通知給乘車學生和學生家長,并安排好足夠的人員維持乘車學生的上下車秩序,監督好乘車學生的點名與交接工作。
第五條、學校校委會領導要關心接送工作,了解乘務員、站點、學生紀律及值日老師的情況;協調乘車學生家長的有關事宜,并將乘車學生家長的意見及時反饋給車隊。
第六條、學校德育處定期召開乘車工作會議,共同探討學生乘車管理問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第七條、學校德育處重視乘車學生的紀律檢查,結果記入班級五項競賽。學期末,學校對學生乘車情況進行總結,并評比表彰一批優秀乘車隊長。
第八條、學校加強與乘車學生家長聯系,使家長明確監護人職責,配合學校做好乘車學生接送工作。
車輛管理制度電子版篇2
一、車輛管理
1、各單位要嚴格按編制和標準配備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嚴禁向下屬、企事業單位調換、借用車輛。
2、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
3、落實車輛例保制度,駕駛員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車輛須按期年檢,過期未檢的車輛嚴禁上路行駛。
4、堅持車輛安全檢查制度,單位每月對車輛普查一次,大組每季度對內管單位的車輛抽查一次,車管處每半年或重大節日、大型活動前對市級機關車輛進行檢查,確保車輛完好率達98%以上。
5、嚴格執行長途車會簽制度,凡長途車,須對駕駛員交待行車注意事項,并對車況進行檢查。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6、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7、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干部開車、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8、進出機關大院的車輛,要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自覺遵守大院的停車規定,嚴禁超速行駛、反道行駛、違章鳴號。按指定的泊位停放,嚴禁占道停車。
二、車輛安全檢查
1、市級機關車輛管理處為市級機關車輛管理的主管部門。車管處定期、不定期地對市級機關車輛進行檢查,每逢重大節日、會議或重要活動將組織專門檢查。
2、各車管大組每季度對大組車輛進行一次檢查;機關各單位每月要對本單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
3、檢查車輛時,由車管處會同有關部門(車輛管理所)、車管大組組成檢查小組,采取普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受檢車輛的行車證件、年檢情況及發動機、轉向、制動、燈光、輪胎等部件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登記。
4、凡在檢查中檢查出的問題,由檢查小組視情況予以通知駕駛員和單位限期整改,直至收繳行車證、駕駛證,車輛行駛限期恢復車況接受復查等處置。
5、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情況,擬發檢查情況通報,下發各單位;對車容車況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問題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將予以通報批評。
三、安全教育
1、駕駛員須定期(每兩個月一次)參加由市級機關車管大組組織的安全活動
2、安全活動由車管大組組長組織,傳達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布置的有關工作,學習交通法規和有關教育,進行車輛安全檢查或開展相關活動。
3、駕駛員參加安全活動時,須攜帶“駕駛員安全活動考核卡”,由大組長按駕駛員實際參加安全活動情況進行登記簽章。
4、駕駛員因公、因病等原因不能按時參加安全活動的,應由單位出具請假條,不得無故缺席。
5、凡一年三次以上(含三次)無故不參加安全活動者,需參加二天交通法規學習后,方予辦理年審。
四、申領車輛號牌規定
1、申領市級機關車輛號牌單位范圍為市級機關各部、委、辦、局和直屬單位;各區區委、人大、政府、法院、檢察院。
2、上述單位購車憑單位介紹信、購車手續(資金審核表、發票、合格證等),向車管處申請。特殊號牌須局領導簽發。
3、車管處審核購車手續后,出具市級機關“申領車輛牌證介紹信”。
4、購車單位憑“申領車輛牌證介紹信”及購車手續,到車管所上牌。
5、憑“機動車行駛證”到車管處備案登記。
車輛管理制度電子版篇3
1.目的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業辦法。
2.適用范圍
公司車輛使用與管理
3.權責
管理部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生費用審核控制。
4.內容
4.1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為:(別克)、(長安之星)、(奧拓)、(皮卡)。上述車輛由管理部總務負責管理。
4.2出車作業流程
用車人員提前半天填寫"用車申請單"→各部門經理、廠長簽核→總務組填寫"出車單"→司機憑單出車→辦事→回廠。
4.3出車審批
4.3.1市區公務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部經理、廠長審核后,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2本地區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部經理、廠長審核,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3本地區以外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部經理、廠長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核準,由管理部派車。
4.4用車管理
4.4.1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并須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4.4.2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憑管理部主管簽發的"出車單"出車(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4.4.3嚴格按規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后及時通報管理部,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4.4.4管理部在安排出車時盡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4.4.5有駕駛執照的經理廠長級以上主管人員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管理部辦理相應手續: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完后應及時還。
4.4.6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管理部作適當及時調整。
4.5車輛保養
4.5.1駕駛員應及時保養、維護好車輛,并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4.5.2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廠內車棚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4.5.3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4.6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4.6.1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由規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作業辦法》規定進行作業。
4.6.2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請購單"經總務審核,并報管理部核準后,必要時須經協理、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修車或添置各類用品,并錄入"維修保養記錄表"(附件六),事后開票附請購單經管理部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主管后,再進行維修?;貜S后必須迅速補上相關手續。
4.6.3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4.6.4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記過處分。
4.6.5出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如屬于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須承擔肇事責任并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于駕駛人員將給予記過處分。
4.7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規定
4.7.1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規定
4.7.1.1下列人員如單獨駕車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已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2019公里的人員。
4.7.1.2下列人員自行駕車必須由總經理批準,用時必須在駕車時由公司駕駛員陪同:
新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2019公里的人員。
4.7.1.3已領取駕駛駕駛證且可以無需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名單,由總經理核準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本條(4.7.1)規定的人員的用車按4.2,4.3,4.4:用車管理規定執行。
4.7.2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駕車時違章及事故處理。
4.7.2.1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的違章(即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停車等)按本辦法4.6.5條規定處理。
車輛管理制度電子版篇4
1、機動車車輛實行一車一卡制,憑卡進入,按位停放;
2、無購買車位車輛原則上不準駛入小區;
3、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一律按車輛指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小區的消防通道、單元門口、人行便道、主干道等地方停放;
4、進入小區內車輛禁止鳴喇叭,夜間禁止開遠光燈,小區限制速度5公里/小時;
5、執行公務的警車、消防、救護等公務車輛免于登記,個別接送老弱病殘人員登記后方可以駛入,不得長時間停留、占用他人車位;
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貨車、大型客車不得進入小區;
7、業主裝修拉運材料、搬家、運送貨物的車輛,經登記核實后,由物業人員指定車輛停放地點,裝卸后立即離開;
8、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請檢查門窗是否關好,請不要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
9、對不按規定進入、停放的車輛,物業公司有權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勸阻、警告、報警處理。
車輛管理制度電子版篇5
一、車輛管理
(一)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局車輛的采購、處置和駕駛員招聘調配、教育管理以及車用油料的采購分配、車輛維修等項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配發車輛的分局、經檢大隊使用的車輛,由配屬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配合辦公室對車輛進行管理。在縣城過夜的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統一停放在局機關院內,不得停放在公共娛樂場所或居民小區,嚴禁酒后駕車,確保車輛和行車安全。非公務用車,一般不得出車,有特殊情況的,經局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通知門衛登記后方可出車。
(三)局機關車輛無論工作日,還是節假日都要統一停放在指定車庫,以確保車輛安全。
(四)駕駛員凡不按規定停放車輛,造成車輛損壞、被盜的,由其承擔保險金以外的一切經濟責任,正式在編人員作下崗處理,該車駕駛員為臨時工的作辭退處理;車輛外出時,因違章行駛、停放等原因被經濟處罰的,由該車駕駛員承擔。
(五)實行專職駕駛員制度,非專職駕駛員一般不得駕駛公車。機關、分局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堅守職業道德,確保行車安全。
二、車輛使用
(一)首先保證局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用車,部門和其他因工作用車,按照局領導批準先后進行派車。
(二)已經配置車輛的單位,嚴格實行公車公用、專車專用制度,原則上控制在本縣范圍內使用。如確因工作需要帶車到縣以外地區使用的,經局長批準后到辦公室履行出車手續,方可出車。
(三)沒有配置車輛的部門確因工作需要在本縣范圍內用車時,須提前半天填寫《使用車輛申請單》,經分管局領導審批后,交由辦公室安排;需要帶車到本縣以外地區工作用車的,須提前1天填寫《使用車輛申請單》,經分管的局領導審批后,交由辦公室安排。
(四)系統工作人員和離退休干部因特殊情況私事需要用公車的,先行申請經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局領導審批后,在不影響公務用車的前提下,由辦公室安排,用車產生的油料費、過橋過路費等一切費用均由用車人承擔。
(五)車輛駕駛員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轉交非駕駛人員駕駛的,一經舉報查實,屬本局正式工駕駛員的一律作待崗處理,屬臨時工駕駛員的一律作辭退處理。
(六)車輛駕駛員擅自使用車輛為自己或他人辦私事的,一經舉報查實,首次違規者寫出書面檢查,并在辦公室辦公會議上做檢討;再次違規者由辦公室從其下月工資中扣發車勤補助金100元;一年中違規超過三次者一經查實,正式工駕駛員作待崗處理,臨時工駕駛員立即予以辭退。本條行為若發生各類事故的均由駕駛員個人負責。
(七)車輛駕駛員凡拒絕服從調遣或因其時間、責任觀念不強,造成工作人員公務活動延誤的,發生一次扣發其當月車勤補助50元,一年中累計發生三次的,屬正式工駕駛員的作待崗處理,屬臨時工駕駛員作辭退處理。
三、車輛維修保養
(一)車輛維修保養工作由辦公室具體組織,實行統一公開招標,確定維修保養廠(站)。
(二)車輛需要維修保養時,由隨車駕駛員到辦公室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并根據《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載明的維修保養經費數額審批權限,報有關領導審批,然后由該車駕駛員將車輛送往指定的廠(站)維修保養。
(三)本局車輛進入廠(站)維修保養時,該車駕駛員要實行跟蹤監督;車輛維修保養完畢后,辦公室要及時對維修保養狀況進行甄別鑒定,以確保維修保養質量。凡駕駛員在報修車輛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檢查核實,處以報修經費一倍的罰款。
(四)車輛駕駛員未經履行審批手續擅自將車輛送維修廠(站)維修保養,維修保養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四、車輛油料配給
(一)車輛用油統一由辦公室集中采購,按行駛里程定額配發(每百公里依維柯13公升,桑塔納11公升,悅達7公升)。
(二)駕駛員出車必須按指定的路線行駛,擅自改變行車路線,駕駛員除承擔相應的油料費外,發生一次扣發其當月車勤補助50元。
(三)配車單位和部門要嚴格制定用油計劃,保證定量油料的使用效率,防止“公油私用”和因用油失控而影響本單位正常工作。
(四)縣局臨時調度下屬單位和部門配置的車輛使用時,事先按預計的用油量補足油料。
五、車勤補助及安全獎
(一)駕駛員車勤補助實行定補與里程補助相結合,定補60元/月,里程補助每百公里3元。
(二)駕駛員要加強政治和業務學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安全意識,全年無違法違紀和無事故者,增發安全獎200元。
車輛管理制度電子版篇6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原則,制定下列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準;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狀況,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布。
5、特殊狀況用車務必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鎮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務必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匯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4.設立車輛調派運行公示欄,公布每日車輛運行安排狀況,理解監督。
5、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后,由領導負責安排。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②遇天災人禍突發事件等緊急狀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6、車輛出車回到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務必認真鉆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持續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狀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5.公車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職責或主要職責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職責或必須職責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定期進行保養檢查、油料使用狀況檢查,控制支出,節約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征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到定點廠家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
3、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4、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推薦。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復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狀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職責,并準時交納罰款。
六、本規定自__年__月__日起施行。
車輛管理制度電子版篇7
為保障學院教學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完成學院交通運輸的任務,加強車輛的管理,特做一下規定:
1、嚴格執行機動車“三檢”(出車前檢查、行駛中途檢查、收車后檢查)、“四勤”(勤緊固、勤保養、勤潤滑、勤清潔)制度,保持機件完好,杜絕帶病車輛上路。
2、建立機動車檔案,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數據、使用、維修等有關情況的記錄。
3、機動車必須配備有效的滅火器材,維修保養時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嚴禁使用汽油刷洗發動機,嚴禁使用明火照明,防止發生車輛火災事故。
4、機動車在執行任務后返回學院停車場,防止被偷盜、被破壞事故發生。
5、各部門組織的長途外出活動須提前向院申報,填寫用車報告單后經院領導批準。
6、各種機動車按時參加年度檢驗和單位內部抽查、普檢、地區組織的季檢。
7、保證各部門使用車輛的&39;安全,嚴禁在修車輛執行運行任務。
8、司機要精心愛護、保養車輛、保持清潔,嚴禁公車辦私事,特殊情況須經后勤公司總經理批準。
9、司機要服從運輸中心經理統一管理調配、不得私自出車,非在編司機未經院領導批準不準駕駛學院車輛。
10、購置、變更、報廢、停使、調出、調入的機動車輛,必須及時向學院及有關上級管理部門申報、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