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
1、凡來工地參加施工作業的職工、臨時工、在現場宿舍住宿的必須由項目部統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親訪友者確需留宿應當辦理登記手續后可留宿。
2、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謹防遺失和被盜,嚴禁把門鑰匙轉讓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放射物品、槍支彈藥、特種刀具等危險物品入房存放。
3、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斗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傷風敗俗的不法行為。
4、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煙生產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和用電燈烘鞋,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5、講究文明禮貌,維護社會公德,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用設施,住宿人員起床后必須把被子和床鋪整理好,并打掃室內衛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訂放置有序,做到整齊一致,不得從室內從上往下隨意傾倒和投擲垃圾廢物和剩菜剩飯,不得隨地大小便,保持文明衛生整潔。
6、晚上十時以后就寢時間必須保持安靜,不準高聲交談和播放音響及彈奏,不準到他人處找老鄉,不允許他人來自己住處。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觀察外來不明真相的動態,發現可疑行為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報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況,必要時同當地公安機關聯系報告。
8、各班組長要天天檢查,并督促落實,各工地負責人每周檢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檢查不少于一次。
9、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項目部有權處理并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取消用做工,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上海浦東蔡路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20__年12月1日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2
一、住宿生要服從宿舍管理老師安排,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用餐、洗澡、就寢,做好值日,起床后要自覺整理好床鋪。
二、所有住宿生應愛護公共財物(含一切生活設施),要節約用水、用電,自覺統一按規定擺放好個人的生活用品。要保持宿舍區環境的整潔,不能在墻上亂涂亂畫。如有損壞,應按價賠賞。
三、所有住宿生不準將尖銳鐵具和火種等帶進學校,不準玩火、玩刀具,防止意外事故發生。不得私自接電燈、觸摸插座,燈具破損要請值班教師維修。上下床鋪要注意安全,不準在床上嬉鬧。
四、上課時,任何住宿生不能擅自回宿舍,晚寢時,不得隨便串門、大聲喧嘩和追逐打鬧。
五、所有住宿生均應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私自調換床位。
六、住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習下課后,不得私自離校。
七、住宿生不準私自外出,住宿生外出必須向值班教師寫出,經批準后由家長接走,并做好出入登記記錄和值班記錄,不允許自己回家。學生第二天到校后找值班教師銷假。
八、要妥善保護好自己的物品,不準私翻和擅拿他人物品,不準往宿舍帶各種零食。家長帶回物品時必須有2名以上同室同學在場。如果有較多的錢,要寄存班主任或管理老師處。
九、值班教師要天天點名,發現有人未準時回寢,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及時處理。
十、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被套、床單等要定期進行清洗,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和頭發。飯前便后要洗手,洗手后要及時關好水龍頭。
十一、每個寢室由宿舍管理老師排出衛生值日表,當天值日生必須認真打掃、整理,做到地面無果殼、紙屑,被子、鞋子、毛巾、衣服、熱水瓶,牙刷杯等要按規定擺放整齊,全天保持干凈,干燥。(被子疊成方塊狀,放在靠門一頭,枕頭放在靠窗一頭,床面要平整,床單要清潔;鞋子一律放在床鋪下方置鞋架子上;毛巾按照干凈程度進行折疊掛放;衣物折疊好一律放進床下抽屜內,牙刷,熱水瓶等生活用品按秩序的擺放在桌子上。)洗手間無積水,無異味,水池內外潔凈,垃圾要及時倒掉。每天早、中、晚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清新。十二、每個寢室的寢室長發現同學生病時及時向值班教師反映,立即救治。
十三、晚上要教師值日陪住,對學生宿舍進行查夜登記,加強夜間巡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十四、住宿生的家長必須向學校提供兩個常用的電話號碼,有特殊情況時能及時聯系到家長。要求開通校信通或優學通,能夠及時了解到學校的動態信息,按時接送孩子。
十五、住宿生上課期間禁止回宿舍。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3
居住證
1、員工必須遵守《浙江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及《社會治安管理條例》。所有員工入職住宿必須辦理居住證,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非法定年齡(16周歲以下)公司不予錄用;
宿舍管理員監督新入職員工身份證是否真實有效;
辦理未到法定年齡住宿的人,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人;
2、新工入職當天必須交齊相關證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本人1寸照片2張)照片背面寫清楚房號、姓名及本人手機號碼);
新入職員工監督宿舍管理員居住證是否在十五天之內辦理完成,在職員工未辦理、失效、過期居住證由本人備好相關證件交主管統一上交;
員工在交齊相關有效證件在規定時間內未辦好,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新員工當天未上交辦理暫住證所需照片、身份證,不辦理住宿手續,在職員工樂捐5元/次,如派出所查出一切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3、宿舍管理員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
各部門主管監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
宿舍管理員未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
住宿安排
1、入職辦理住宿的員工,夫妻雙方在職員工必須持真實有效身份證、結婚證辦理夫妻宿舍,(夫妻住夫妻房、其他人員住集體宿舍),服從宿舍管理員安排住宿,禁止私自調換房間(集體宿舍調換每月1號-3號辦理手續);
宿舍管理員對入職辦理住宿的員工,夫妻雙方在職員工真實有效身份證、結婚證進行檢查監督,行政物管中心副總監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按規定安排住宿,監督居住夫妻房的`人員是否達到規定的住宿條件;
辦理住宿的員工,無有效身份證、結婚證,宿舍管理員不予辦理住宿,無有效身份證、結婚證,未達到規定住宿條件的人員,宿舍管理員辦理住宿,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周的40元/天。未辦理任何手續私自調換房間的員工樂捐100元/次;
2、嚴禁男女混居(持有真實有效結婚證除外),夫妻單方辭職,請假超過30天(事假、病假、分娩生育)三天內退出夫妻房間并交出鑰匙。(病假超過一個月憑醫院病歷卡、發票);
宿舍管理員對男女混居,已辦辭職手續,請假超過30天,未辦退房手續的員工進行監督。辦理好辭職手續的員工整理行李必須由同宿舍的人員監督且及時搬出。最遲不超過兩天。禁止行李、包裹在18:00后帶出廠;
對證件虛假、隱瞞事實的員工樂捐20元/次,男女混居樂捐100元/次。對已辦理辭職手續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騰出房間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周的40元/天;
3、綜合樓7、8、9樓宿舍,公司規定人員(副總、總監、外聘高級管理人員)單獨房間居住,其余房間由公司在職管理人員3人或3人以上,公司在職管理人員及夫妻居住。嚴禁房間內燒菜做飯、喂養寵物(辭職、請假同上第2項);
行政物管中心副總監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按規定安排住宿,監督居住單間的人員是否達到公司規定的住宿條件,員工相互監督舉報。(辭職、請假同上第2項);
宿舍管理員未按規定辦理住宿,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未達到公司規定住宿條件的人員,居住單間的,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騰出房間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周的40元/天。對燒菜做飯第一次樂捐100元/次,再次發現調離綜合大樓房間住宿;
4、對員工直屬親戚來廠探親必須在門衛處憑有效證件登記后進廠,詢問是否住宿,住宿必須經宿管員和大堂客房登記住宿(按大堂制度辦理),嚴禁未經登記擅自留宿。外來住宿必須是員工的直屬親戚,嚴禁來訪者單獨在集體宿舍房間逗留,探親訪友在宿舍逗留不得超過22:00點。
保安、宿管員對員工入住宿舍,不定期檢查、監督,同一宿舍員工對來訪住宿者是否辦理住宿手續進行監督,對未辦理住宿手續,住宿的,向宿舍管理員或保安舉報,被訪員工對來訪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
被訪員工擅自將來訪人員留在宿舍住宿,被訪員工樂捐100元/天。同一宿舍員工知情不報、故意包庇或隱瞞來訪人員而造成損失,由責任人與同宿舍員工共同承擔責任,被訪員工需承擔雙倍責任。
住宿制度
1、在公司宿舍住宿員工,不得在樓道、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使用音響等設備必須調音量小、靜音或使用耳機,不能影響其他人休息;宿舍管理員、保安不定時對宿舍進行巡查、監督,同宿舍員工及鄰宿舍員工對影響他人休息的員工進行勸阻、制止,并向保安或宿舍管理員舉報;宿管理員、保安如發現違規員工要立即勸阻、制止,對制止無效的來訪者逐出廠外,對公司內部,制止無效的員工樂捐50元/次,并代為保管音響設備,保安與宿舍管理員接到員工舉報,未在30分鐘內到場處理,保安或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2、嚴禁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架斗毆;保安與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房間進行巡查,同一宿舍員工對酗酒、賭博、打架斗毆進行制止、舉報。防止事情進一步惡化;
因酗酒、賭博、打架斗毆,對責任人樂捐200元/次,損壞他人財產和公司設施,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并解除勞動合同。造成人身傷害、發現賭博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3、嚴禁在宿舍內使用煤氣灶、煤油灶、電熱管、電熱毯等高負荷、高危險電器,維護宿舍內、外配置的公共設施;
宿管員與相關部門不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同一宿舍員工對使用煤氣灶、煤油灶、電熱管、電熱毯等高負荷、高危險電器進行監督并向宿舍管理員舉報;
對使用違規電器設備將代為保管,損壞他人財產和公司設施,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造成重大損失、發生火災等交由公安部門處理。對損壞物品隱瞞不報,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員工共同賠償,對舉報者獎勵50元/次,因檢查不嚴而造成損失,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4、嚴禁將手機、現金、手飾等貴重物品隨意放在房間內;
人員離開房間必須鎖好門窗,宿舍管理員對宿舍物品不定期檢查;
如保管不當造成財物失竊,自行承擔損失;
5、宿舍內配置的物品損壞或無法正常使用必須及時到門衛處登記報修(報修時需填寫房間號、損壞物品及時間),維修前將房間衛生打掃干凈;
宿舍員工監督維修的及時性,維修員辯別是否人為損壞;
維修員在正常情況下不超過36小時維修好,延時樂捐5元/次,對故意損壞財物按原價賠償并樂捐20元-100元/次;
6、根據國家安全法規定,宿舍內嚴禁使用、存放一切危險、易燃易爆等國家違禁物品,禁止吸毒。
宿管員檢查擅自藏匿違禁物品,吸毒人員,同宿舍人員有權、有義務對藏匿違禁物品監督舉報。
對故意損壞物品和存放違禁物品、吸毒的當事人進行舉報,舉報人給予獎勵200元/次,發現違禁物品立即沒收并對當事人樂捐100元/次,發生意外事故造成損失由違規人員承擔一切民事責任。
衛生制度
1、禁止將電瓶車、自行車和雜物放置消防通道及樓梯間,禁止將垃圾倒入通道、樓梯、便池或洗臉池內;
宿舍管理員與相關部門不定期檢查,住宿員工相互監督、檢查,向宿舍管理員舉報;
消防通道及樓梯間內停放電瓶車、自行車、堆放雜物樂捐20元/次;造成馬桶堵塞,將垃圾倒在他人門口或通道責任人樂捐50元/次;對隱瞞不報,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員工各樂捐20元/人;
2、嚴禁高空拋物(包括高空扔垃圾、倒飯菜、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等)、不允許將衣物掛窗外;
宿舍管理員利用監控對樓梯、通道回訪檢查,全體員工監督,并向宿舍管理員舉報高空拋物等不良行為;
因高空拋物導致他人傷害,由責任人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并樂捐100元/次,隨手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等,責任人樂捐5元/次,衣物吊掛空調外機上的樂捐5元/次;
3、搞好宿舍衛生工作,檢查標準:
(1)地面無油膩,
(2)無垃圾,
(3)玻璃清透明亮,
(4)馬桶無黃色跡象,
(5)臺盆不臟亂,
(6)日用品擺放整齊等,衣物堆放整齊。
同一宿舍員工相互監督,是否將垃圾帶到樓下放入垃圾桶內,個人物品是否擺放整齊,整潔。
對房間衛生差的員工樂捐20元/人/次;對房間衛生好的員工獎勵20元/人/次,并張貼公布。
水電使用制度
住宿的員工除公司補貼,超出部分的水電費,按同一宿舍住宿員工按登記入住的日期分攤。
公司補貼每個房間電費為10度;水費5月至10月每人2噸、11月至次年的4月每人1噸,超出部分按入住登記日期分攤。
每月1至5號公布上月使用水電費用,員工核對水電費用是否錯誤以便宿舍管理員更正,超出5號到次月調整,水電費核算錯誤,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宿舍。
稽核部發現以上事項弄虛作假或負責人未執行監督對負責人處以10/次樂捐,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賠償管理制度》賠償。
注:
1、本制度執行由行政物管中心負責,主要職責是對程序的制訂、修改、解釋及日常運行維護、問題點收集、回復、培訓等負責;
2、本制度由稽核中心負責稽核、處理;
3、若在運行過程中遇到運作不暢等情況時,請及時知悉稽核部指導;
4、運行過程中若同變革前文件有沖突時,一律依本文件執行。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4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注意見,報廠審查批準后,由保衛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后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后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臟物以及在墻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表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具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十、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十一、宿舍內安有保險并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視為偷電論處,發現一次罰款寢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衛科,否則不予處理,對于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十三、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后,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后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并責令其改正。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5
一、住宿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努力創建文明宿舍。
二、每個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安排值日,發現安全隱患主動及時上報,貫徹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三、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身就寢,整理好床上被褥(整平床單、疊好被子)、衣物、床下鞋子,臉盆一律放在床下,洗漱用具放在臉盆里,毛巾雙疊搭在盆邊,排放整齊。
四、講究衛生。不準向室外、室內地面潑水,不準在室內洗衣服、洗臉、刷牙、洗腳,嚴禁在廁所外大小便,室內每天三次打掃,每星期一下午大掃除一次,保持室內外清潔衛生。
五、謹慎保管財物,防止盜竊。不經政教處、總務處允許,不準留人住宿,不準私自調換宿舍、床位。晚上回宿舍,按時洗漱,超過時間,按違紀論處。
六、愛護公共財務。損壞公物按規定標準賠償,故意損壞或知情不報者,加倍賠償;對查不出損物者,由宿舍或班級成員集體賠償。
七、室內不準亂接電、使用電器及生火器具。熄燈后,嚴禁用電燈、點蠟燭、燃蚊香,違者除沒收實物并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八、遵守就餐管理制度,不準把飯菜帶回宿舍。嚴禁在宿舍內吃零食;嚴禁從宿舍向外潑水、拋棄果皮、食品袋、紙屑及其他雜物。
九、文明守紀。不經允許,不得動用別人的東西;不準亂串宿舍,嚴禁在室內外吹口哨、大聲喧嘩;嚴禁將運動器材、球、刀具、鐵制工具等帶回宿舍。
十、嚴禁在墻上亂寫、亂畫、亂踏、亂貼畫相、亂釘釘子、亂拉繩子、亂掛衣物,不得損壞吊頂,嚴禁在室內、窗戶上晾曬衣物。
十一、通過每周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結果,每月評出文明宿舍和最佳舍長。學期結束評選出最佳文明宿舍和最佳舍長。
十二、凡違反上述規定三次以上屢教不改者,學校給予通報批評;對外出上網、打架,不服從宿舍管理老師管理且態度惡劣的,學校還要給予嚴肅紀律處分。
新市鎮中學
20__年3月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6
第一條:為加強保安宿舍的規范化管理,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現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保安宿舍管理由宿舍管理委員會負責,委員會成員由班長/副班長及隊長/主任組成,負責保安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其具體職責為:
1、填制入住者名冊,負責來訪登記,并于每月月底前交公司;
2、負責公物的檢查、保養和維護,落實防火防害對策;
3、監督入住者遵守規章制度;
4、負責入住者與公司的溝通聯系;
第三條:入住者必須為公司保安員,其他因特殊情況需要入住的,入住前須填寫入住申請表,并由公司決定是否批準入住后方可入住。
第四條:入住者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自覺維護保安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眾道德。
第五條:入住者必須嚴格遵守下列事項:
1、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各種公共設備、設施;
2、保持宿舍的清潔衛生;
3、注意節約水電、煤氣;
4、注意用火安全;
5、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維護紀律秩序。
第六條:入住者應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改變宿舍或附設設施的原有形態;
2、不得在宿舍內進行商業活動或類似的活動;
3、不得在宿舍內存放或使用危險物品;
4、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用火或吸煙,自己生火煮飯;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5、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放音樂等,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防礙他人休息;
6、起床后被子疊放整齊、洗換衣服不得堆積在宿舍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整齊或放入柜內,保持宿舍整潔;
7、不得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小動物;
8、宿舍內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與保安員關系及進出時間;
9、不得在墻壁、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0、愛護清潔,不得隨地吐痰、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在地上,廢物垃圾應放入垃圾筒內;
11、房間清潔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每天清掃1次)
12、節約用水用電,人去燈滅,關風扇;
13、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14、早班人員應于晚上24:00前,中班人員應于凌晨1:30分前回到宿舍就寢,宿舍在凌晨1:30分前必須熄燈(特殊情況除外)。
15、電話使用要長話短說,不得霸占;
16、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丟失者責任自負。
第七條:入住者在發生下列情況時應當向管委會匯報。
1、建筑物或附屬設施損壞時;
2、火災、水災或失盜時;
3、宿舍內出現傳染病患者時;
4、出現其他需要通報事項時。
第八條:入住者在下列情況下,必須在3日內退房:
1、不具備公司員工身份,辭退保安員;
2、違反規定被公司認為不適宜再住保安宿舍者;
3、公司出于某種考慮,命令退房者。
第九條:保安宿舍包括配套設備設施的維護和修繕,原則上由公司承擔。因入住者過失或故意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全額負責。宿舍內的附設設施需要修繕時,由入住者直接向管理員提出申請。入住者不得對宿舍和附設設施進行改裝。
第十一條:入住者應注意公共個人衛生,保持廚房、沖涼房、食堂、廁所的清潔衛生。
入住者應積極參加定期大掃除,(每月一次)努力保持宿舍內部清潔。
入住者應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注意個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的健康檢查,積極配合統一的防疫消毒活動。
入住者不得在走廊、樓梯、出入口和緊急出口處堆放雜物。應熟練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裝置的使用方法。
第十二條:凡違反第六條中第一項至第四項的處50元------300元的罰款;凡違反第五項至十五項的處10元------50元的罰款。凡違反規定造成損害的由責任人負責照價賠償,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7
一、五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污水倒到學校規定地點)
3、不準在宿舍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4、不準在墻壁門窗上張貼字畫,嚴禁在墻上涂寫踢腳;
5、不準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瘋鬧及其他劇烈體育活動。
二、四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腳、勤理發、勤換衣服、勤曬被褥;
2、學生宿舍及宿舍外區域和樹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掃(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品存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齊統一。
4、做到地面、墻壁、門窗整潔干凈,保證無灰塵、痰跡、蛛網等。
三、值日制:
學生宿舍衛生由各宿舍舍長全面負責,輪流值日;
四、檢查制:
1、平時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隨時檢查“五不準”執行情況,凡違反者,一經發現立即令其改正,情節嚴重者要嚴肅處理。
2、學生宿舍由學校政教處、團委學生會負責檢查,檢查結果要記入學校,作為評比學生宿舍的標準和依據。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8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生活秩序的管理,使學生在宿舍有章可循,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特此定此制度。
一、養成熱愛勞動、自覺整理內務的良好習慣。
二、按照排定的&39;值日表,堅持每日早、中、晚三次小掃,每周五一大掃。保持地面、柜面、床面、門窗面“四凈”。
三、碗柜要整齊排放,洗刷就餐用具擺放整齊,柜內無雜物。學習用具統一放置在自己床頭。
四、床鋪整潔無雜物,被褥疊放統一,毛巾必須對折后整齊搭放在鐵絲上。
五、暖水瓶一律放置在碗柜內。不得私自亂放。
六、窗臺上無雜物,暫時不使用的物品放置在箱內,不得亂放亂扔。
七、室內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燈,墻壁不得亂釘、亂掛、亂貼物品。
八、所帶箱子,鞋一律放在床鋪下面,以不出床面為準,鞋放在箱子后,臉盆對準自己床鋪放置在箱子前。
九、起床后,不得在宿舍內洗臉、刷牙、亂倒臟水。
十、就餐時不得將飯菜帶入宿舍,碗筷必須洗凈后再放入柜內。
十一、熄燈后不得在宿舍大聲喧嘩、閑談,晚上上廁所時關門要輕,不得摔門。
十二、自習后必須按時回宿舍,就餐后離開宿舍。宿舍內嚴禁非住校生、非本宿舍的人留宿,如有事必須經生活教師同意方可入內。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9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施實施。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攜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于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并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并于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于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并裝接額定功率大于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并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并應遵守:
11.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衛生值日人員并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墻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1.4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墻面:墻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墻面墻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衛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開始實行。
一、宿舍管理規定
1、員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區內無住所可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深造等),應于離職日起3天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住宿者遷出時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4、宿舍長負責宿舍衛生清掃工作安排,維持就寢秩序,維護各項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
5、出現住宿員工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況,宿舍長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者,宿舍長應上報行政人事部。
6、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所有公共設施(如電視機、洗衣機、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告知宿舍長,情節嚴重時宿舍長應上報行政人事部。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處罰。
二、宿舍員工行為細則
1、住宿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制度,服從公司管理。
2、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應在指定位置晾曬及擺放;暫不用的衣物應收入柜內,鞋子應整齊擺放在床鋪下面。
3、各房間的衛生誰住誰負責,注意室內衛生常用品要擺放整齊,注意墻壁衛生,不要亂放亂劃。
4、公共區域每天輪流值日。
5、室內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6、節約用水用電,用完隨手關閉水源電源開關;使用電視機、收音機應將音量控制在適當范圍,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7、員工外出應將宿舍水電、門窗關好,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避免攜入宿舍,違反規定放入宿舍丟失者,責任自負。
8、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9、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親友,特殊情況需要留宿親友須經經理批準;住宿職工的家屬來公司探親,公司另行安排房間;公司外來客人可另行安排招待房間。
10、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宿舍長管理;在宿舍賭博、酗酒、斗毆;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經常破壞宿舍安寧、屢教不改等。
11、員工對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12、員工不得將宿舍轉讓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13、公司主管和總務部門主管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1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行政部及經理: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情節嚴重;
(2)留宿親友;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人員;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致病重,應及時送醫院并通知其親友。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11
一、學生進出宿舍區大門的規定
1.宿舍區開門、關門的時間
(1)周一至周四: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21:20(開門)——21:35(關門)
(2)周五: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17:00(開門)——17:30(關門)
(3)周日返校:請于19:20——19:30期間到宿舍,同時到住宿管理老師處進行登記。
2.學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
3.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區,嚴禁非住宿人員留宿。
4.上課和晚自習期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的證明,并經確認登記后由宿舍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有病者在校醫室休息,病重者到醫院就診或回家休息。
二、學生宿舍熄燈時間: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1、宿舍安全
(1)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及衛生間等的電燈開關。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2)不得將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范意識。上課、晚自習期間或離開宿舍及室內無人時,必須關燈并鎖好門窗。
(4)學生住宿只帶必備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5)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臺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7)嚴禁攜帶兇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2、宿舍紀律
(1)學期開學時,應按管理人員安排的宿舍、床位對號入住,不得擅自調換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課、晚自習期間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在宿舍區逗留,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證明,并經確認登記后由住宿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
(3)按時起床,按時睡覺。熄燈鈴響后,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亂走亂竄;不得喧嘩吵鬧;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燈看書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絕不允許夜不歸宿。
(4)在宿舍紀律檢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謊報假名或他人姓名。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12
一、舍長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做好督促,爭取最后離開宿舍,做好檢查(包括物品擺放、地面衛生、垃圾處理等)。
二、宿舍成員相互督促,及時整理好個人內務,不妨礙整理內務,并團結一致盡量給予幫助。
三、中隊長、副中隊長每周三下第二節課,即大課間對宿舍進行檢查(其他時間會不定進行抽查),查處的問題記錄清晰,并且記清相關人員人名、宿舍號。建立專門記錄本,檢查結果上傳到大隊校內網上,實行公開量化。中隊長每周至少召開一次舍長會,及時強調宿舍問題。
四、宿舍扣分嚴格實行責任制,查清到個人,并分清是個人問題還是值日問題,對相關人員進行扣操行分處理,每次一分。違反用電安全(如人走充電器未拔等)的情況,扣除兩分操行分。
五、大隊宿舍分為男生組和女生組進行評比,男生組12個宿舍,女生組6個宿舍。檢查時以每個宿舍為單位,每發現一個問題扣兩分,建立個宿舍扣分記錄,按扣分多少排名,男生組取扣分少的前六名,女生組取前3名進行獎勵,宿舍每成員操行分加1分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13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與衛生習慣,持續宿舍的良好秩序與衛生環境,使大家有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
2、宿舍人員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掃室內外衛生,持續宿舍環境清潔。
3、愛護公物,損壞按價賠償,并追究職責工地宿舍規章制度工地宿舍規章制度。
4、墻上嚴禁亂涂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屑。
5、室內布置應井井有條,不得亂擺亂放。
6、持續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不得找任何借口爭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眾賭博、酗酒鬧事。不得將外來人帶到宿舍內住宿。
8、持續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9、出入宿舍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應向上一級領導通報,并于23點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線,做到人走燈滅,電源斷電。宿舍內不允許用電爐,發現一律沒收。
12、宿舍人員發現有偷竊行為者,一律處以罰款后開除。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14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住宿條件
1.在市區內無適當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員工可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帶家屬住宿。
4.保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深造等),應于離職日起3天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
第四條宿舍設立管理員,其工作任務如下:
1.監督管理一切內務。
2.監督值班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關閉門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緊急聯絡人等方面的資料,以備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總務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情節嚴重;
(2)留宿親友;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人員;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致病重,應及時送醫院并通知其親友。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轉讓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公司主管和總務部門主管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第八條宿舍所有器具設備(如電視、玻璃鏡、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者給予處分。
第九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員管理、派遣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丟地上,室內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入柜內;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曬;
8、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登記姓名、與員工的關系及進出時間;
11.夜間最遲應于23時前返回宿舍,否則應向管理人員報告;
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3、不得在墻壁、櫥柜、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4、廢物、垃圾等應集中傾倒在指定場所;
15、房間清潔由住宿人輪流負責;
16、節約用水,節約用電,人去燈滅;
17、不得在床上抽煙;
18、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第十條住宿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發生下列情形為之一者,即應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呈報其所屬部門和總務部門處理: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酗酣;
3.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持異性或留宿外人;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6.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
8.有偷竊行為。
第十二條住宿者遷出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處理干凈,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員檢查。
第十三條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為住宿者辦理臨時戶口登記。
第十四條本制度報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是亦同。
一、目的: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工作、確保用電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職工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職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供電設施。
2、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職工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負連帶責任。
5、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6、住宿職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白天禁止亮燈以節約用電,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7、住宿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將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15
一、宿舍管理
1、公司員工必須按規定服從辦公室及后勤部統一安排辦理住宿手續,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后勤人員管理和安排;
2、公司宿舍僅限本公司員工和因業務關系經領導批準的外來人員住宿,不準留宿無關外來人員,員工必須在指定床位住宿,不準私自換房。長期住宿普通員工目前安排2人/間,部門經理以上人員1人/間,臨時休息和住宿人員4人/間,根據公司人員情況可視情況調整;
3、所有人員住進和遷出,均需向辦公室及辦理相關手續,并在后勤部辦理鑰匙、用具交接手續。離職人員需在離職日起三天內搬出宿舍后方可結算薪資,自離人員需立即搬出宿舍;
4、室內設施用具擺放由辦公室及后勤部管理人員統一規劃,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損壞公物需按價賠償;
5、宿舍可以擺放的物品:床鋪、書桌、椅子、電視、電腦、風扇、空調、衣柜;個人必須的生活用具擺放要整齊,位置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規定,不得私拉亂接電線,私自安裝電源插座,打鐵釘、貼畫等;
6、個人棉被起床后須疊齊,墊被和床單平整,保持床鋪整潔干凈,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家禽等動物;嚴禁使用電熱毯和大功率電器,以防超負荷出現燒損線路等安全事故發生;
7、禁止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寢室內;
8、夜間最遲于24:00前返回宿舍,有緊急事者需提前向保安報備;
9、各宿舍每周值日一名,由所住人員自行安排負責輪流值班打掃衛生,嚴禁在室內外亂倒水和垃圾;不得在宿舍樓內及自己房門前放置鞋子,要涼曬和透氣必須放置在樓頂上合適位置;
10、嚴禁在宿舍內用餐(病人除外);衛生間內要清潔,便入池并及時沖走洗,便紙入簍,不能丟到便池內;
11、自覺遵守休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以及放高音量擾亂他人休息,22:00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覺行為;
12、洗曬衣物需樓頂合適位置晾曬;
13、晚上22:00以后,男、女員工不得串門探訪;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他人房間;
14、嚴禁在宿舍內吸毒、賭博、酗酒、打架及其他不良行為;
15、夜晚不能開燈睡覺,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燈、風扇、空調等電器人走關閉。
16、嚴禁在宿舍搞傳銷、迷信、侮辱人格等惡劣行為,房外應穿戴整齊,不能只穿三角褲等太暴露的衣物在宿舍區走動;
18、嚴禁偷盜公司和他人財物并維護好公共財物。
二、員工宿舍衛生統一標準
1.保持門內外的清潔,干凈,不得有灰塵和蜘蛛網;
2.窗臺、窗戶框、玻璃干凈,無灰塵,無雜物堆放的現象;
3.墻壁上除了公司統一發放東西外,不得隨意張貼其它墻報,做到無破損、無灰塵、無蛛網;
4.寫桌面上要時常保持清潔,干凈,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5.床鋪必須干凈平整,無異味,床上的床單、枕頭、被子、毛毯等都要放置整齊,美觀;被子疊放在靠窗戶一側的床頭;
6.房內自帶廁所物品擺放整齊,無污跡,室內無積水,無垃圾,毛巾放在毛巾架上整齊擺放;公共洗澡間內不得在下水口蓋打開,防止雜物流入,堵塞下水道;
7.衛生間、洗衣臺要保持地面、臺面的清潔,無污水,無臟物,無異味。
8.鞋子必須分類擺放于鞋架上,整齊有序,鞋內不得放有襪子,?除了晚上睡覺休息時可將一雙拖鞋放于床邊以外,其它時間不得將鞋子放于床邊,更不能放在過道上。
9.整個室內環境應該保持干凈,注意室內的通風換氣,空氣新鮮,無異味,無堆放臟衣物的現象,衣物擺放整齊,及時清洗。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16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了搞好員工宿舍,加強治安,保障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⑴入職員工由人事部統一安排房間、床位,憑人事部簽發的住宿單到員工宿舍入住。
⑵離職人員務必在離職3天之內搬離宿舍,由舍監收回鑰匙并開退宿證明后,再到人事部辦理手續。
⑶已入住員工退宿須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銷,否則按在住員工一樣交納各種雜費(水電)。
⑷未經人事部同意住宿員工不準私自調房、調床。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⑸公司員工若帶給鑰匙及私配給非公司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喲失竊,并追究其職責。
⑹員工宿舍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狀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⑺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以持續宿舍衛生
⑻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廁所內和拋出窗外。
⑼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布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并追究職責。
⑽員工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擺亂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許將物品擺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損壞床板。員工嚴禁在宿舍內吸煙,違者罰款處理。
⑾愛護公物、節約能源,不在墻壁上亂寫亂畫、不浪費水電,注意白色污染和環境保護。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⑿嚴禁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使用,公司將隨時抽查員工床鋪、衣箱等物件,若出現公司物品,罰款處理。重者將無薪解雇。
⒀來訪人員要事先登記、并抵押有效證件,經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員工宿舍。被訪員工上班后,來訪人員不得在宿舍逗留,違者視其情節罰款處理。
⒁員工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來人員務必離開宿舍。男女員工禁止竄房,違者罰款處理。
⒂為保證員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謝絕會客。特殊狀況,經宿舍管理員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⒃為保證員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活動及吸的違法行為,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⒄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眾賭博,違者沒手賭具、賭資并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⒅未經同意不得私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偷盜他人財務之行為,將受到開除并交公安機關。
⒆將社會公德,宿舍里不準大放收錄機,出門關門應輕聲,上下樓梯不準大聲喧嘩。若有同樓的人員投訴,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嚴重者將無薪解雇。
⒇持續高度防火意識不準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高功率電器,宿舍內禁止煮飯,不準用電爐、電熱器,并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火警:119匪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
3、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嚴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雜物,保障通道暢通。
⑵人人明白消防滅火器的位置,嚴禁隨意挪放。
⑶人人明白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嚴禁宿舍員工私拉電線插座及使用電飯鍋、電炒鍋、電熱水等電器,一面引起電線短路失火。
⑸嚴禁宿舍員工做飯,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燈關。
⑺工程部定期維修、保養宿舍電源開關設備。
⑻宿舍管理人員每隔3小時,查看一次宿舍狀況。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17
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學習的重要場所,為營造安全、衛生、文明的宿舍環境,學校特制定以下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1、學生按學校安排的房號和床號入住,未經學校允許不得入住或擅自調換床位。中途轉學、退學、休學或開除學籍的必須持德育處或級部開具的證明到宿舍值班室辦理退宿手續,并將行李物品帶離宿舍。
2、嚴禁帶異性、校外人員進入宿舍,禁止私自留宿非本房人員。
3、放假期間要留宿的,必須申請登記,批準留宿的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相關管理規定。
4、遵守宿舍作息時間,按時進出宿舍,上課期間要進入宿舍或在宿舍停留的必須持有請假條或校醫證明。因事、因病不能按時歸宿或不能歸宿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并將一聯請假條交至宿舍值班室。
5、遵守午休、晚寢紀律,休息鈴聲響后,不能在走廊或陽臺逗留、走動和外出。開臺燈、講話、玩手機、打電話、放音樂、洗刷、洗漱等一切與休息無關或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必須停止。
6、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區內安靜,禁止在宿舍區打麻將、打撲克、抽煙、吸毒、喝酒、賭博、買賣物品、高聲喧嘩、吹口哨、追逐打鬧、大力關門等。
7、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丟、倒垃圾,不隨地大小便。不打光膀在走廊里閑逛。離開宿舍區著裝要整齊,女生過肩頭發要束起,不穿露臍裝、背心、短褲、拖鞋離開宿舍區。不看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和書籍。
8、同學之間友愛相處,相互幫助,講普通話、用文明語、不打架、不拉幫結派、欺壓同學。
9、愛護公共設施,水卡機、風扇、門窗、地面、電話、床架、洗手盆、水龍頭、消防栓等公共設施不得不得涂污、損壞或搬動位置,自然損壞和人為損壞都要及時上報,人為損壞要賠償。
10、節約水電,依據天氣情況開關燈,最后離開宿舍的要關好水和燈扇,晚寢鈴聲向后宿舍所有燈光要關閉。
11、宿舍內的物品要保持潔凈、擺放整齊,室內墻壁、門窗不能釘、帖、掛和畫。飯菜、方便面、蛋糕或其它影響環境衛生和安全的食品不能帶入宿舍區。
12、室內空氣要保持清新,起床后要整理好內務,值日生對宿舍公共衛生每天要打掃一至二次,垃圾要及時清理并倒到指定的地方,禁止在宿舍廊道內晾曬衣服、擺放衛生工具和鞋襪等。不得向馬桶內扔雜物以免造成馬桶堵塞,若造成堵塞應立即報告,疏通費由本人或宿舍同學共同承擔。
13、嚴禁從窗口、陽臺、走廊向下傾倒污水、垃圾或雜物。
14、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含打火機)、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進宿舍,不準在宿舍拍打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等。
15、嚴禁在宿舍內燃火燒物、燃點蚊香、蠟燭,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任何電器設備。嚴禁爬越走廊和爬墻、翻窗進入宿舍。
16、個人財物要妥善保管,貴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宿舍,最后離開宿舍的同學要關好窗、鎖好門,鑰匙隨身攜帶。未經允許不得動用他人物品。
17、宿舍舍長是宿舍的負責人,負責安排宿舍值日清潔,午休及晚寢點名和紀律監督,發現不良行為和突發事件要及時向值班室或班主任報告。
18、服從宿舍生活老師的.管理,尊重宿舍生活老師、保潔人員、學校水電工等工作人員的勞動成果。
19、弘揚正氣,樹立集體榮譽感,積極參與“安全文明宿舍”的創建活動。
20、其它管理規定、可參照上述規定或學校其它管理規定執行,如果違反《江東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的,將給予相應的紀律扣分和處分。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18
1、(1)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
(2)按照指定的宿舍、寢室、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2、宿舍作息時間早6:50起床,7:10離寢。中午無特殊情況不經老師允許不得擅自回宿舍。下午13:40—16:25為上課時間。晚上20:10就寢。
3、學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走讀生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寢室。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寢室,要到門衛室進行登記。
4、
(1)寢室要排出值日表,離寢之前將寢室衛生打掃好,待衛生小組檢查合格后方可鎖門離開,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2)寢室鑰匙在副校長值班室。
(3)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
(4)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5)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6)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水龍頭關好。
(8)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電褥子、各種電器、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9)嚴格遵(文章轉自實用文檔頻道_09)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后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10)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嘩、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11)宿舍內禁止進行娛樂活動。
(12)宿舍內不得就餐。
(13)不得私自將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5、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水杯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秩序,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鄭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學校所有學生宿舍管理。
第三條學生宿舍管理堅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務相結合,以“強化管理、預防為主”為基本原則,進一步加強協作、明確職責,建立各單位齊抓共管、共同維護學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長效機制,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和安全穩定。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能
第四條學校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學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有關校領導擔任,委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團委、后勤管理處、保衛處、后勤集團公司、各院(系)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辦公室主任分別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同志擔任。學生工作部(學生處)負責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是學校學生宿舍管理的領導機構。委員會各組成部門接受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各組成部門和院(系)負責人為本單位宿舍管理第一責任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分工,厘清職責,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
第五條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辦法;
(二)對學生宿舍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措施及問題進行決策;
(三)監督檢查宿舍經營、管理、服務和收費等事項;
(四)協商解決學生、學校和宿舍管理部門之間的矛盾和糾紛;
(五)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學校應設立園區管理員工作津貼,每人每月應不低于480元,按月發放。
第七條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別負責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是組織各院(系)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協調、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協調各單位和各院(系)開展學生宿舍內部安全、衛生、文明教育和“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倡導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強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組織開展相關活動,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進行教育與處理;
(四)做好學生退宿、換宿、校外住宿的審批工作;
(五)選聘宿舍園區管理員,指導成立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考核;
(六)落實輔導員入住宿舍制度,加強輔導員宿舍樓值班管理。
第八條校團委是負責學生宿舍文化活動組織開展、宿舍文明養成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協調開展宿舍文化節等宿舍文化活動,培育積極、向上、溫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知識宣傳;
(四)組織開展大學生宿舍文明養成教育;
(五)配合開展“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
第九條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鄭新公司是負責學生宿舍服務、管理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負責學生宿舍的分配、調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學生宿舍分配應按院(系)、年級、班級集中住宿的原則進行,少數民族學生不單獨安排宿舍;
(三)負責學生宿舍樓基本設施的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負責宿舍樓內部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
(四)負責學生宿舍的水電暖供應、維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對學生宿舍供水、供電、供暖線路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更換不合格設備,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水、用電管理;
(五)選拔、培訓學生宿舍管理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組織宿舍管理人員定期開展宿舍檢查,及時查處違章電器和違章用品;
(六)制定學生宿舍管理細則,加強宿舍門禁系統管理,嚴格學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統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員入住,如有特殊情況須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批準后辦理;
(七)每個學生宿舍園區應安排一間園區管理員值班室,宿舍樓每層(單元樓每單元)應安排一間輔導員值班室;
(八)在學生宿舍樓內設置監控設備,負責監控設備的運行、維修及監控資料的存儲;
(九)對宿舍樓相關設施、宿舍管理服務工作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徹底排查,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
(十)其他有關學生宿舍服務、管理工作。
第十條保衛處是督查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在學生宿舍樓內建立消防監測系統,在學生宿舍樓周邊設置視頻監控系統和報警系統,及時更新學生宿舍各種安全設施;
(三)定期對學生宿舍樓內消防設施、安全通道進行檢查,及時配齊消防設施和更換消防器材;
(四)指導、配合相關單位組織消防安全演練;
(五)查處在校園內售賣禁用、劣質電器的商戶;
(六)加強學生生活園區安全巡邏,深入排查安全隱患;
(七)對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徹底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督促相關部門建立臺賬,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八)其他有關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院(系)是學生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組織開展學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事件處理能力;
(三)培育積極、向上、溫馨的宿舍文化,積極配合開展“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和生活習慣;
(四)組織實施輔導員入住宿舍制度、輔導員夜間值班制度、副書記和班主任走訪宿舍制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嚴查學生外宿等情況;
(五)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內部安全、衛生和文明檢查,并做好記錄;
(六)及時、準確向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上報學生宿舍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時、妥善處理本院(系)學生宿舍各種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嚴格校外住宿審批管理,認真組織好在校生回遷老校區住宿工作。
第十二條各單位要按照相應職責,把學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實履行維護學生宿舍安全穩定的責任。
第十三條學生宿舍樓設輔導員宿舍,入住人員應為學生輔導員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員。學生宿舍按樓設宿舍管理員,由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選聘、管理和考核;按園區設園區管理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選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條學校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成員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從學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選拔產生。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屬于學生自治組織,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參與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監督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執行。
第三章學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條學生在學校學生宿舍內住宿。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學生宿舍以外居住的,應填寫《鄭州大學校外住宿申請登記表》,經學生家長、所在院系輔導員和主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并經學生處和后勤處簽字蓋章,同時交到園區宿管備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條各學院應當加強對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準確掌握在外住宿學生人數、地址及聯系方式,并報學生處、后勤處、保衛處備案。
第十七條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應當遵紀守法。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出現問題的,由本人和家長承擔。
第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八條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宿舍設施、安全、衛生的檢查。學生在宿舍內的表現將直接納入學生綜合測評、品德鑒定等工作中,并與個人、班級、學院等評先評優資格掛鉤。
第十九條學校鼓勵學生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衛生、團結互助、熱愛集體的良好作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安全、衛生檢查。
第二十條對在維護學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諧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或個人,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學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電器、私拉亂接電線、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等違反宿舍管理規定或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給予當事學生以下相應的紀律處分,并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違章電器的給予警告處分;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和使用違章電器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燒物品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二)在宿舍飼養寵物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煙的給予警告處分。
(四)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兇器等進入宿舍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五)在宿舍尋釁滋事、打架斗毆者,對參與打架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對組織策劃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六)未經批準,隨便調換、私自占用學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未經批準,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員,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員或讓其進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七)正常休息期間,在宿舍內聚眾喧嘩、打鬧以及舉辦活動聚會,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八)凡用麻將、撲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進行賭博或變相賭博者,一經發現,沒收其賭具和賭資,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組織賭博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九)收看和傳播書刊、網頁、錄像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通過網絡、手機短信等方式傳播虛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對計算機系統、網絡進行攻擊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一)破壞宿舍環境衛生,擾亂學校宿舍公共場所正常秩序,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二)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對其他人的正常學習生活造成影響,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三)在宿舍內擅自裝修;刻畫、涂抹、張貼、弄臟室內外墻壁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交納維修金。
(十四)在公寓內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營銷活動(如:宣傳、散發、張貼廣告、啟事者,代理、招攬生意者,上門推銷、擺攤設點、銷售貨物、從事傳銷活動等)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五)擅自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十六)其它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造成公私財物損壞的,應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生發生上述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根據檢查結果給予該生輔導員通報批評,并在輔導員工作綜合考評中予以扣分。一學年內被通報批評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該生所在院(系)與該生輔導員全年的評優評先資格。
第二十二條對于因學生管理工作不力、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將追究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關院(系)有關人員的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對于在校團委牽頭組織的學生宿舍文化活動中出現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校團委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對于因學生宿舍水電設計、安裝等宿舍服務不到位、基本設施維護更換不當、住宿管理不嚴等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五條對于使用單位發現上報的治安、消防隱患,如消防器材、監控設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問題,保衛處未進行及時整改維護而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保衛處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有違反本相關規定的行為,但情節輕微,不足給予處分的,應由學生所在院系給予通報批評,監督其改正錯誤。
宿舍規章制度管理細則模板篇20
1、住宿學生須按班級分配層鋪就寢,不私自調換。
2、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上課及課間不私自到宿舍。
3、講衛生、愛整潔,床鋪整齊,生活用具擺放有序。
4、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拉幫結派,不惹事生非,養成良好的生活、行為習慣,不在宿舍內吸煙、酗酒、打牌。
5、講公德、守誠信、不亂拿、亂用他人物品。
6、愛護宿舍公物,若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7、節約用水、用電,反對浪費,不亂倒剩飯菜剩飯,保持宿舍衛生干凈整潔。
8、嚴格考勤制度,有事必須請假,請假條一式三份,班主任、宿管員、門衛各一份。
9、嚴禁亂竄宿舍,非住宿生不得進入宿舍,更不允許非住宿生留校住宿。
10、注意安全,不在宿舍內玩火,不在宿舍內私自接用電器。
11、舍長須配合宿管員老師管好宿舍事務,負責宿舍值日安排,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12、住宿生晚上突發疾病或出現意外事故,舍長應及時報告宿管員及班主任,以便妥善處理。
13、宿管員老師全面負責宿舍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