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是指臨床診療活動中以及醫院運行過程中,任何可能影響病人的診療結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負擔并可能引發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以及影響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行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具體分為下述八大事件:
(一)醫療事件主要是指:醫療診斷或治療失誤導致患者出現嚴重并發癥、非正常死亡、嚴重功能障礙、住院時間延長或住院費用增加等事件,包括:誤診誤治、麻醉、手術、導管/介入意外、其他。
(二)藥品事件主要是指:在管理及調劑藥品時出現的不良事件及嚴重藥物不良反應等事件,包括:藥品管理應用、藥品調劑分發、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其他。
(三)護理事件主要是指:病人在住院期間發生的與病人安全相關的護理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墜床、燒燙傷、壓瘡、誤吸、誤咽、導管意外、約束意外、轉運意外、輸液不良反應、其他。
(四)醫學技術檢查事件主要是指:在輔助檢查過程當中因操作失誤或儀器故障等發生的事件,包括:標本采集、功能檢查、醫學影像、放射安全、其他。
(五)輸血事件主要是指:在輸血過程中因操作或記錄及嚴重輸血不良反應等事件。
(六)醫院感染事件主要是指:在院內發生的嚴重感染等事件。
(七)醫療器械事件主要是指:因醫療器械或醫療設備的原因給患者或醫務人員帶來的損害等事件。
(八)綜合事件主要是指:在臨床診療活動中以及醫院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不良事件,包括:查對/識別、信息傳遞、知情同意、診療記錄、飲食與營養事件、物品運送、安全管理及意外傷害事件、其他。
二、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分級
(一)警告事件(Ⅰ類)——非預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進展過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喪失。
(二)不良事件(Ⅱ類)——在疾病醫療過程中是因診療活動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機體與功能損害
(三)未造成后果事件(Ⅲ類)——雖然發生的錯誤事實,但未給患者與功能造成任何損害,或有輕微后果而不需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
(四)隱患事件(Ⅳ類)——由于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未形成事實。
三、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及處理程序
(一)各科室、部門將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屬性分別上報至相應職能部門,醫療相關不良事件上報醫務部;護理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護理部;感染相關安全不良事件上報感染管理科;藥品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藥劑科;器械相關不良事件上報器械科;設備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設備科;設施相關不良事件上報總務科;治安相關不良事件上報保衛科。然后按照管理部門意見進行處理及網絡上報,各科室、部門做好上報記錄登記。
(二)發生或者發現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時,醫務人員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害擴大外,應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報告,同時按上述規定程序上報相關職能部門。
(三)各職能部門接報告進行調查核實,按事件性質提出處理意見并將處理意見反饋至各相關科室,重大事件上報分管領導。
(四)各相應職能管理部門每季度將上報到本部門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并于次月10號前報質管辦統計分析。醫院質管辦應針對全院上報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季度分析,并召開一次評估總結會議,分析結果及時反饋各職能部門,保證醫療質量持續改進。
(五)如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涉及2個或2個以上部門,由各科室將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分別報告相關的職能部門,由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協調解決,必要時上報分管領導組織召開部門間聯席會議。
四、上報方式及時限
(一)書面報告
警告事件(Ⅰ類)、不良事件(Ⅱ類)發生后立即報告相關職能部門,且24小時內完成分析報告表交相關的職能部門;未造成后果事件(Ⅲ類)、隱患事件(Ⅳ類)發生后立即報告科室負責人,并48小時內完成分析報告表交相關的職能部門。
(二)網絡直報
各科室利用我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上報系統進行網絡直報。
(三)緊急電話報告
在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發嚴重后果的緊急情況時使用,并隨后履行書面補報,夜間及節假日應統一上報醫院總值班人員,電話號碼:48621000。
五、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懲罰性
(一)自愿性:醫院各科室、部門和個人有自愿參與(或退出)的權利,提供信息報告是報告人(部門)的自愿行為。
(二)保密性:報告人可通過各種形式具名或匿名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將嚴格保密。
(三)非懲罰性:報告內容不作為報告人或他人違章處罰的依據,也不作為對所涉及人員和部門處罰的依據。
六、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獎懲
每月由質管辦對不良事件和安全隱患報告例數進行匯總,并對科室進行獎勵。
(一)所有獎懲意見,經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討論,形成建議,并報院長辦公會通過。
(二)醫院鼓勵職工主動上報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每上報一例,獎勵30元。
(三)定期對收集到的不良事件報告和安全隱患進行分析,公示有關好的建議和金點子,給予表揚與獎勵。
(四)凡發現漏報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情況,每漏報一例,視其情節輕重給予100-500元處罰;凡故意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500-20__元處罰,科室負責人負連帶責任,由此引發糾紛或事故的按《醫院醫療糾紛處理暫行規定》進行處罰。
(五)已經構成醫療事故和差錯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警告事件(Ⅰ類)、不良事件(Ⅱ類)由醫院職能部門根據醫院《獎懲辦法》進行處罰,未造成后果事件(Ⅲ類)、隱患事件(Ⅳ類)由科室負責人根據科室考評細則進行處罰。
七、監管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實行質管辦、各職能部門、各臨床醫技科室三級管理體系。
八、本制度由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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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制度自20__年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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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篇2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時發現醫療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防范醫療事故、提高醫療質量、保障患者安全、促進醫學發展和保護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為達到衛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標,落實建立與完善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與隱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規范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動報告,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及時發現醫療不良事件和安全隱患,將獲取的醫療安全信息進行分析,反饋并從醫院管理體系、運行機制及規章制度上進行有針對性的持續改進。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院本部發生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與隱患缺陷的主動報告;但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輸血不良反應、院內感染個案報告需按特定的報告表格和程序上報,不屬本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內容之列。
三、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定義和等級劃分
(一)定義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臨床診療活動中以及醫院運行過程中,任何可能影響病人的診療結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負擔并可能引發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以及影響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行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級劃分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嚴重程度分4個等級:
I級事件(警告事件)——非預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進展過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喪失。
II級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醫療過程中是因診療活動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機體與功能損害。
III級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雖然發生了錯誤事實,但未給病人機體及功能造成任何損害,或有輕微后果而不需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
IV級事件(隱患事件)——由于及時發現錯誤,但未形成事實。
四、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的原則:
(一)I級和II級事件屬于強制性報告范疇,報告原則應遵照國務院《醫療事故條例》、衛生部《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以及我院《差錯、事故登記報告處理制度》執行。
(二)III、IV級事件報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處罰性和公開性的特點。
1、自愿性:醫院各科室、部門和個人有自愿參與(或退出)的權利,提供信息報告是報告人(部門)的自愿行為。
2、保密性:該制度對報告人以及報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門信息完全保密。報告人可通過網絡、信件等多種形式具名或匿名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將嚴格保密。
3、非處罰性:報告內容不作為對報告人或他人違章處罰的依據,也不作為對所涉及人員和部門處罰的依據。
4、公開性:醫療安全信息在院內通過相關職能部門公開和公示,分享醫療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結果,用于醫院和科室的質量持續改進。公開的內容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報告人和被報告人的個人信息。
五、職責
醫務人員和相關科室:
1、識別與報告各類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并提出初步的質量改進建議。
2、相關科室負責落實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持續質量改進措施的實施。
六、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類別:
根據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所屬類別不同,我院劃分為7類:
1、病房診治問題:包括錯誤診斷、嚴重漏診、錯誤治療、治療不及時、院內感染等。2、不良治療:包括錯用藥、多用藥、漏用藥、藥物不良反應、輸液反應、輸血反應等。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墜床、燙傷、自殘、自殺、失蹤、猝死等。
4、輔助診查問題:包括報告錯誤、標本喪失、標本錯誤、檢查過程中出現嚴重并發癥等。5、手術相關問題:如手術患者、部位和術式選擇錯誤、患者術后死亡、術中術后出現并發癥、手術器械遺留在體內、住院期間同一手術的再次手術、麻醉相關事件等。6、醫患溝通:包括醫患溝通不良、醫患言語沖突、醫患行為沖突等。7、其他非上列導致醫療不良后果的事件。
七、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上報
(一)發生或者發現已導致或可能導致醫療事故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時,醫務人員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害擴大外,應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及時向醫務部門、護理部門或質量控制科報告。
(二)I、II級事件報告流程
1、主管醫護人員或值班人員在發生或發現I、II級事件時,應按我院《差錯、事故登記報告處理制度》的程序進行上報。
2、當事科室需在2個工作日內填寫《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上交護理部或醫務科。
(三)III、IV級事件報告流程
報告人在5個工作日內填報《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并提交至護理部或醫務科。
八、獎懲機制
1、鼓勵自愿報告,對主動報告且積極整改者,視情節輕重可減輕或免于處罰。對阻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報告者予以200—500元現金獎勵。
2、隱瞞不報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50—20__元的處罰;由此引發糾紛或事故的另按本院醫療糾紛處置辦法處罰。
3、醫患關系辦每季度對收集到的不良事件報告進行分析,公示處理結果及有關的好建議,跟蹤處理、整改意見的落實情況。
4、每年由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對不良事件報告中的突出個人和集體提出獎勵建議并報請院務會通過。
醫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篇3
一、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嚴格遵守醫療衛生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
二、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江西省病歷書寫規范》、《處方管理辦法(試行)》及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和要求,書寫和妥善保管病歷資料。病歷資料承擔醫療糾紛、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司法鑒定和法律訴訟舉證責任。
三、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崗位責任制度、查對制度、醫囑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級查房制度、會診制度、病例討論制度、手術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消毒隔離制度、分級護理制度以及請示報告制度等有關制度和規定。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四、按照衛生部、河北省衛生廳、保定市衛生局關于醫療技術準入有關規定,規范醫療技術準入和醫師、護士的執業行為,執行醫院有關規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應當用患者能夠理解的語言,將患者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或家屬,及時解答其咨詢;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后果。要讓病人對手術、麻醉、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條款,新開展技術項目及某些非常規治療項目風險了解清楚,并于檢查或治療前履行患者同意簽字手續。
六、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求,做好病歷和實物封存和保管。按規定保管和復印病歷資料,嚴格遵守病歷回收和病歷借閱制度。
七、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體處理和尸檢。凡醫患雙方當事人對患者死亡原因有異議的,應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尸檢,冷凍的尸體可延長到7天,并有死者親屬同意簽字。
八、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行為,當班醫務人員及科室領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擴大。
九、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爭議時,應當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及時向醫院相關職能部門報告,職能部門接報后,應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主管院長報告,并按規定向市衛生局報告。
十、科室負責人及相關醫務人員要積極做好患者或親屬的解釋,化解矛盾,并主動配合醫院處理善后工作。
醫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篇4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時30分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樓梯走道送至垃圾貯存間,并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垃圾貯存房。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醫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篇5
一、醫務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
二、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范。
三、對急危患者,應當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四、對毒、麻、等藥品嚴加管理,按制度用藥。
五、對醫療設備、電源、氧氣要定期檢查維修,嚴格按照規程操作。
六、消防設備定期檢查。
七、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八、各級各類醫務人員恪守職責,嚴防醫療事故發生。
醫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篇6
一、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確保醫療工作的正常進行,醫院必須定期檢查考核。
二、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堅持醫囑班班查對,每天總查對,每周總查對一次并登記、簽名。
三、毒、麻、限、劇藥品做到安全使用,專人管理,專柜保管并加鎖。保持固定基數,用后督促醫師及時開處方補齊,每班交接并登記。
四、內服、外用藥品分開放置,瓶簽清晰。
五、各種搶救器材保持清潔、性能良好;急救藥品符合規定,用后及時補充,專人管理,每周清點兩次并登記;無菌物品標識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確保在有效期內。
六、供應室供應的各種無菌物品經檢驗合格后方可發放。
七、對于所發生的醫療差錯,科室應及時組織討論,并上報醫務科。
八、對于有異常心理狀況的患者要加強監護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九、工作場所及病房內嚴禁患者使用非醫院配置的各種電爐、電磁爐、電飯鍋等電器,確保安全用電。
十、制定并落實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和危重患者搶救護理預案。
醫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篇7
1、對住院病人每天上班組織醫生查房,對危重病人由責任醫生隨時查房。
2、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統巡視,檢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況,對危重患者隨時視察處理,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對新入院、手術后、疑難、待診斷的患者都要重點巡視,根據各項檢查結果進行分析,提出進一步檢查、治療意見。檢查當天醫囑執行情況,必要時給予臨時醫囑。
3、查房時不但要全面掌握病人病情變化情況,還要主動征求患者對醫療、護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服務質量。
4、每次查房后應及時詳細將查房情況、病人的生命體征和陽性體征及其變化,以及有意義的陰性體征和分析處理意見,記錄在病程記錄之內。
5、對危重癥病人和疑難病例,要在院長的組織領導下及時進行會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