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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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總篇1
1、加強學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安排專人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到達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持續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在室內有滅火器。做實驗時,教師務必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5、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學校安排專人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接任何家用電器。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總篇2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幼兒園的交通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強在校學生的交通與消防安全意識,保障在校學生的人身安全,創建平安校園,根據上級指示,我校成立了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教育活動組織機構,并建立了完善的制度措施,切實開展學校交通與消防專項整治,特制訂如下方案和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使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標志進一步規范,廣大師生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增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與應急措施,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使學校周邊環境進一步改善,確保我學校、幼兒園安全形勢穩定有序。
二、組織機構
成立專項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三、工作內容
重點檢查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標識,與相關部門協商完善校門口路邊減速指示標志,完善幼兒園接送制度,制訂嚴密的方案,認真落實。學校、幼兒園加強消防設備配備,整理學校、幼兒園現存不安全因素。
四、工作措施
1、全面排查、加強安檢,切實整改學校周邊交通安全隱患。
加強對學校、幼兒園門前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情況的排查梳理。對接送學生的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學生接送制度,并逐一登記,確定責任人。
2、注重宣傳,加強教育,提高學生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
學校要利用多種形式和活動對學生和家長進行面對面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交通安全教育,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逐步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維護自身交通安全。
3、加強教育,樹立意識,有效開展學校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學校、幼兒園與相關責任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每周一次講話,每天一次提醒,利用媒體形式,運用有力教材教育學生。領導小組定期排查、總結安全隱患,制訂相應方案,不斷努力,預防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教職工要從服務學生、維護安全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到加強交通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提高認識,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狠抓各項措施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2、加強督導,推進工作。強化對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學校(園)師生和群眾對交通安全管理進行監督,促使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總篇3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總篇4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設備較多,如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便攜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嚙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墻體插座,閑置其他墻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便攜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臺布等可燃物體,并隨時注意其工作溫度。
八、將智能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厘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
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文件、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煙,吸煙區不得亂扔煙頭,煙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總篇5
一、教師保育員要以幼兒為中心。關注幼兒在各項活動中的安全。帶班時間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不允許幼兒離開老師的視野。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設備、幼兒情緒、衣著);“一交待”(向幼兒交代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后清點幼兒人數并講評。
二、上班人員交接時一定要認真清點幼兒人數,戶外活動外出返回均要認真清點人數,家長接送孩子按接送程序進行。
三、值午睡班時,工作人員勤巡視,細心觀察,防止幼兒在被窩內發生意外。
四、經常檢查幼兒的口袋,不讓幼兒玩帶玻璃、硬幣、釘子等呈尖角的危險物品,以防傷害幼兒。
五、妥善保管藥物,喂藥時要仔細核對。有毒物品由專人管理,嚴禁在班上存放。藥物的保管和服用由醫務人員負責。藥品和洗滌水(粉)的保管:①寫好名稱(幼兒的藥品要寫好藥名和人名,洗衣粉和洗廁精要寫好品名),置于幼兒拿不到的地方;②成人無論什么藥都不能放在外面。
六、任何人不得私自留人在幼兒園住宿(包括幼兒園宿舍)。如有親屬需要暫時留宿,必須先報告給園長審批同意后方能留宿。
七、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摸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放臟東西和危險品在口袋里;不離開老師。教育幼兒進食時不談笑,含飯在口中時不去做其他事。
八、刀、剪、暖瓶、滅害靈等危險物品要放在幼兒不易取到的地方。注意房屋、場地、家具、用具、玩具、活動器械、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每月檢查一次。大型體育器械、電器每周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避免觸電、砸傷和摔傷等事故發生。
九、幼兒園內各種電器在用完后拔下插頭,所有電插座放置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節假日需切斷電源,防止火災。
十、若發生人身事故,必須送交醫務人員處理,及時到正規醫院就診。
十一、事故責任人必須在一天內寫出報告,園內召開事故分析會,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
十二、每學期簽訂一次安全責任書,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總篇6
一、診所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積極主動配合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并根據消防部門的意見建議進行整改。
三、工作人員應了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39;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隨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設備。批準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并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或它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總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保障學校教學,科學研究,校辦產業和生活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第三條消防工作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由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各院,系,部,處,所,直屬單位創安領導小組(治保會),各科,室,班級實行逐級防火負責制.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四條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我校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保衛處為我消防工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我校消防工作的實施和監督.
第六條各單位創安領導小組(治保委員會)應確定一名行政領導負責本單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指定本單位所屬部門,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三章預防與監督
第七條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學校在重大節日前進行大檢查,各單位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及時排除火險隱患.凡本單位解決不了的重大火險隱患要及時向保衛處報告,并同時采取臨時安全措施.
第八條各單位必須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防火責任制,并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每年要對新進校的職工和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防火意識.重點防火單位,要建立防火檔案,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義務消防火,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第九條學校劃撥消防專項經費,用于消防設備,器材的維修和更新.
第十條滅火器由單位自購,維修,管理.保衛處負責公共場所消防器材的采購,分配,維修.
第十一條必須愛護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嚴禁挪用和損壞.各單位必須保證所管理的消防器材,設備使用有效和完好無損.
第十二條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必須保證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堵塞和占用樓梯,樓道.
第十三條在要害部位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使用明火時,必須經保衛處批準,方可實施.
第十四條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必須執行《關于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五條各單位采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必須研究其危險性和特點,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六條電器線路的安裝由后勤部門根據規范進行.請校外單位安裝的須經總務處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七條各單位對從事電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保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等工作的人員,必須進行消防知識和技能等專項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方可從事該項工作.
第十八條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及施工,必須執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驗收時應通知保衛處參加.任何單位的二次裝修,需報保衛處備案后送市消防支隊建審科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條任何人發現火警都有義務迅速向消防隊報警(電話119),并及時向校保衛處報告.報警時要沉著,說清起火地點,燃燒物質,然后向周圍發出口頭援救警報,積極進行撲救.
第四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條消防工作的一般獎勵與處罰由保衛處按有關規定執行.重大獎勵與處罰由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第二十一條對消防工作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表彰,獎勵,記功,晉級.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消防法規及本條例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規定,分別給予罰款,拘留,行政處分等處罰.情節嚴重的報有關司法部門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條例適用于學校各單位,校內各施工的單位和在校工作,學習,實習,培訓的個人.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應根據本條例,制定出本單位具體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