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制度管理制度
制度的制定和實施也能夠促進人類文明的發展,推動社會的進步。寫好員工制度管理制度不是那么簡單,下面給大家分享員工制度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
員工制度管理制度篇1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學校食堂必需取得衛生許可證后主可經營,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凡有傳染病者,堅決予以辭退。
二、進入食堂的各種原料,全部實行定點選購,確保食品質量。
三、學校領導要常常檢查飯菜質量,抓好衛生制度落實,保證同學就餐。嚴禁閑雜、生人進入食堂。
四、餐后要全面清潔打掃,常常保持室內外地板、墻壁、天花板、灶臺、案板、飯臺、廚柜、餐具、容器清潔,用具擺放有序,防塵、防蠅、防鼠設施齊全,食堂內無鼠、無蠅,食堂四周無垃圾,無污染、無雜物。
五、定時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食品實行“五隔離”,即主食與副食、生與熟、成品與半成品,食品與雜食,食品與鼠藥、農藥隔離,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葷配餐用具必需分開專用,并有明顯標志。
六、學校每月都要對食堂管理、環境衛生、個人衛生、后勤服務等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督導檢查,總結閱歷,查找不足,改進工作。
七、按學校作息時間準時開飯,沒有特別緣由,不準提前或推遲開飯。
八、加強對食品從業人員的`教育,常常進行養分、衛生、職業道德和法治紀律教育,努力提高從業人員的政治、業務水平,樹立愛崗敬業精神。
員工制度管理制度篇2
總則
第一條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雇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初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制造及裝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產品的制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本業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為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雇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第五條雇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采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簽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雇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雇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后依據試用成績,簽請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條雇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并具有初中畢業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務于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訂之。
第二章錄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本系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裁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試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試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試用同意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亞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裁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單位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工作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公司規定其它不得帶入生產、工作場所的物品進入公司工作場所。
五、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六、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七、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八、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九、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樊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十、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一、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二、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七小時工作制す司總部:上午:8:00—11:45は攣紓2:15—5:30ど產總部:上午:8:30—12:00は攣紓2:00—5:30ひ院筧纈械髡,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部門經理級以下員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工人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說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獎金。
4、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給資遣費。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條:本公司依照兼顧企業的維持與發展和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第十八條: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資、獎金和伙食補貼、季節補貼。員工成為責任人員后可享有安全退休基金和購房減讓基金等待遇。
第十九條:月薪工資在月月底前發計算所或存入員工在內部銀行的帳戶。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條:按國家規定,員工除星期日休息外,還享有以下有薪假日:ぴ旦:1天(元月一日)ご航冢3天(農歷初一、二、三)だ投節:1天(五月一日)す慶節:2天(十月一、二日)
由于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條:一般員工連續工齡滿一年時間,每年可獲得探親假一次,假期為15天。員工探親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第二十二條:成為責任人員的員工實行休假制度,不享受探親假一次,假期每年為15天,可以累積使用,不能提前支用。責任人員休假的路費及食宿費用自理。
第二十三條:探親可以報銷單程飛機經濟倉、回程硬座票及長途汽車票,或者來硬臥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負責。未婚員工探親只能探父母,已婚員工探親只能探配偶。
第二十四條: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的路費報銷,可以享受假期。連續工齡每滿四年可報銷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費,不另給探親假。
第二十五條:員工探親或休期一般不報銷醫藥費,但經批準帶有療養性的休假的職工和因患重病或傳染病經縣醫院證明的嗣,可適當報銷醫藥費。
第二十六條:春節休假或探親的員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節假,在公司工作的職工按國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規定雪給加班工資或值班補貼,如安排補休,則不計發加班工資和值班補貼。
第二十七條:對于放棄休假或探親假的員工,公司給予其應休假當月全部收入的獎勵。
第六章請假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和休假可分為八種,其分類、審批及薪資規定見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九條:公在生產可于工作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員工,除因特殊事由經主管批準者外,不得拒絕。
第三十條:生產系統人員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員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級人員批準后加班,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過44小時。
第三十一條:加班費的計算:一般員工加班工作時間記為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工資按原工資標準的100%計算。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時間按實際加班工作時間的兩倍計算,加班工資按原標準的200%計算。
第三十二條:責任人員平時加班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認有效工作時間,不計發加班工資,在考核月度獎金中加以考慮,但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時,按原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第三十三條:嗣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就其加班時間按曠職(工)論處。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四條:公司要根據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第三十五條: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費用。
第三十六條:公司對出差的員工按規定標準給報銷停費用和交通費用。并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具體標準見公司的意見辦理。
第三十八條: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向主管敘職,并按規定報銷或核銷相關費用。
第九章培訓
第三十九條:為提高公同工的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本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第四十條: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嗣進和公司的前三個月內進行,培訓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第四十一條: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副總裁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第四十二條:對于培訓中成績優秀者,除通報表彰外,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物質獎勵,未能達到者,可適當延長其培訓期。
第四十三條: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在相應的《員工培訓登記卡》上,《員工培訓登記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員工檔案內。
第四十四條:公司對員工在業余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并視不同情況給予全額報銷學雜費、部分報銷學雜費、承認其教育和培訓后的學歷等支持。
第十章調職
第四十五條: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第四十六條:各部門主管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才職相稱”。
第四十七條:嗣接到調動通知書后,限在一月內辦委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四十八條:員工調動,如駐地遠者,按出差規定支給差旅費。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九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系統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五十條:員工不得匯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俱意見涉及公司的,漲上級領導許或,不得對外發表。
第五十一條: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道消息的傳播。
第五十二條: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五十三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人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第五十四條:發現其他員工有泄蜜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蜜行為和動機,應及時陰止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十二章考核
第五十五條:員工考核分為:
一、試用考績:員工試用期間(三個月)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裁批準后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由各部門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進行,通用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表由人事部與總裁辦共同擬制及及修訂,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部門經理負責擬制及修訂。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每6個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員每三個月考核一閃,特殊人員可由主和副總裁決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六條:部門經理以下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保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裁辦保存,作為確定部門業績、對公司的評價、薪酬及獎勵、調職的依據。
第五十七條: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有營私舞弊或貽誤行為。
第十三章獎懲
第五十八條:員工的獎勵分為以下三種:
一、嘉獎:由員工的直屬主管書面提出,部門經理批準,獎給不超過二百元的現金或紀念品
二、表彰: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副總裁批準,獎給不超過一千元的或紀念品,同時由主管副總裁簽署表彰證書。
三、特別獎:由員工所在部門的經理書面提出,主管副總裁,相關委員會評議后,總裁批準,并由人事部備案,每年公布一次,員工除獎給一定額度的獎金和發給由公司總裁簽署的證書外,不可根據實際情況晉升1—3級工資。
第五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嘉獎: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以;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務者。
二、教訓考核,成績優秀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五、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足為楷模者。
六、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七、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八、發現職責外的故障,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損害者。
第六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對生產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
三、遇有意外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四、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五、維護公司或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六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別獎:
一、研究發明,對公司有貢獻,并使綜合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較大者。
二、兢兢業業,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者。
三、熱情為用戶服務,經常得到用戶書面表揚,為公司贏得很高信譽,成績突出者。
四、開發新客戶,市場銷售成績顯著者。
五、對有其它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
第六十二條:員工的懲罰分為五種:
一、罰款:由主管或有關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批準:由員工的主管或有關人員書面提出,報部門備案。
三、記過:由員工所屬經理書面提出,主管副總裁審核、批準,報人事部執行,并下達通知,受記過者同時扣發當月獎金。
四、降級: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副總裁審核批準后報人事部執行。
五、除名:由嗣怕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副總裁批準后執行。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一、工作時間,擅自在公司推銷非本公司產品者。職責所需,經批準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呂合理指導,節輕輕微者。
六、不按規定穿著或佩帶規定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八、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十、對同事惡意辱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物品材料遭受損失或傷及他人,情節較輕者。
十三、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到生產和科研場所參觀者。
十四、公司另文規定其它應處罰款或批評的行為。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二、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在損失者。
四、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
五、一個月內曠工職(工)累計達二日者。
六、儀器、設備、車輛等和;安全性要求較高的工具,未經使用人同意或違反使用制度,擅自操作者。
七、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范,影響公司聲譽者。
八、其它重大違反規定者。
第六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級:
一、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同類業務或在其它兼職者,或在外兼營事務,影響本公司公務者。
二、一年中記過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四、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斗毆者。
三、在公司內賭博者。
四、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二次者。
八、無故放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累計達十二日者。
九、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吸食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十三、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五、參加非法組織者。
十六、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十七、其它違反法令、規則或規定情節嚴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七條: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醫療保險,其自理。
第六十八條:公司為一般員工辦理醫療保險(含治療費、藥品費、手術費、住院費等醫療費用),其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九條:責任人員在責任崗位工作期間除享受上述醫療保險費用外,還可報銷護理費、療養費保健費用。有重大貢獻的特別責任人員必要時可去國外治療,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第七十條:公司負責組織新員工作進行體檢,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七十一條:員工服從公司住房安排者,公司予以一定的住房補貼。
第七十二條:本公司依據有關勞動法的規定,發給員工年終獎金,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第十五章資遣
第七十三條: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對員工予以資遣:
一、停業或轉讓時。
二、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拒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工的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五、員工對所擔任的工作確不能勝任,且無法在公司內部調整時。
第七十四條:員工資遣的先后順序:
一、歷年平均考績較低者。
二、工作效率較低者。
三、在公司服務時間較短,且工作能力較差者。
第七十五條:員工資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內(含三個月)者,隨時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七十六條:員工自行辭職或受處罰被除名聲,不按資遣處理。
第七十七條:員工資遣,按下列規定發給資遣費:
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內(含三個月)者,按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計發工資并發給路三百元。
二、在公司連續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發給其資遣當月的工資,另發給五百元路費和一百五十元禮品費。
第十六章辭職
第七十八條: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具“辭職申請”經主管報公司批準后,辦理手續。并視需要,開給《離職證明》。
第七十九條: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責任人員辭職,根據密級的不同,需提前2—6個月提出辭職申請。
第八十條:辭職的手續和費用結算,按華為司字(1994)36號、83號文件和其它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章生活與娛樂
第八十一條:公司向員工提供部分生活和用具,并有組強地開展一些娛樂活動,以滿足員工的基本需要。
第八十二條:公司鼓勵員工自己解決住房問題,并向新員工提供一定的房租補貼以減輕員工的實際困難。
第八十三條:員工租用公司住房時按實際價格交納房租、水電費、管理費及共它費用。
故第八十四條:向嗣提供膳食服務,并按實際價格向員工收取餐費。
第八十五條:公司設立生活協調委員會來統籌安排和組織員工的文娛活動,各部門也可按生活委員會的安排自行組織員工進行健康的文娛活動,活動經費由生活協調委員會適當補貼。
第八十六條:公司反對員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員工加打麻將之類的消磨意志的活動和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法規的活動。
第十八章安全與衛生
第八十七條:本公司各單位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衛生設施,以維護員工身體健康。
第八十八條:員工應遵守公司有關安全及衛生各項規定,以保護公司和個人的安全。さ謔九章附則
第八十九條:有關辦法的制定:有關本公司員工的(1)國外出差(2)考核(3)職位職級晉升(4)年終獎發放(5)榮譽(6)退休(7)撫恤(8)各種津貼給付(9)派赴港澳、國外人員管理等,其方法另行訂之。
第九十條: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總裁辦。
第九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員工制度管理制度篇3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事假:×
病假:○曠工:◎
婚假:+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____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____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____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____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制度管理制度篇4
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員工的各項考勤制度,通過對員工各項考勤情況的統計,為所員工月、年度績效考核提供依據,引導員工考勤行為與公司目標保持一致,保證公司、所整體目標的實現,提高公司所在監理市場競爭環境中的競爭實力。
二、考勤管理的原則
考勤管理應當遵循“客觀、公正、人性、靈活、賞罰分明”的原則。
三、考勤管理制度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應監理二所所有員工及由參與監理二所主辦項目的其他所部員工。
四、考勤管理制度內容
(一)作息制度和工作制
依據公司相關文件精神,作息時間安排如下:
(1)所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
(2)每周周日為公休日,
(3)其他工作時間制度: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所需,調整工作時間及安排加班。
(4)法定節假日各項目根據公司統一安排的休息時間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酌情按排。
(5)所屬各項目(含主辦項目)的加班情況必須在安排加班當日的下午17時報至文員處進行登記,由文員將加班情況報至公司人力資源部。如遇不確定加班情況,必須在加班后的次日報文員登記。除此之外,加班的起止時間必須在考勤表中注明。
每周由一名項目負責人對所屬各項目(含主辦項目)進行抽查(每周抽查不得少于二至三個項目,每季度必須確保所有在建項目抽查一次)。
各項目考勤由項目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指定的專人進行負責。
各項目必須在每周六將周考勤表交至文員處登記,有文員進行匯總。
所屬人員(含所主辦項目的其他合做所部的人員)請假,請假1天的由項目總監或項目負責人直接批準,請假時間超過2天(含2天),需書面報所長批準。請假未被批準的,人員不能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請假者,手機必須開機,以保證公司、所能隨時聯系上。
(二)所周例會簽到制
所屬人員(含合作項目人員)如無特殊原由,周例會必須參加并簽到(參加非本所主辦的合作項目,參建人員應參加主辦所周例會),確屬無法參加的,應向所屬項目負責人請假。無故不參加周例會的記缺席,記入當月績效,缺席達到10次的記入當年績效。
(三)周報、月報制度
周報、月報的編制也列入到本制度。
所屬各項目(含主辦項目)必須在周六將形成正式文本的周報交至所文員處。
月報,必須每月按時編制,每月25日至次月2日為上交月報時間。
對周、月報逾期未交的項目部,記為缺勤。周報缺勤記入當月績效,月報缺勤記入當年年終績效。
各項目部可根據所監項目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周、月報的編制時間,并報文員備案,未審請調整的項目一律按上述時間安排執行。
所可根據項目的實際要求增加日報和旬報的編制時間,時間安排依照項目情況確定,由文員登記備案。
(四)學習簽到制
將所組織的各項學習簽到納入到考勤制度。
每次學習前,由所擬定出參加學習的人員名單,由文員通知到個人。參加學習的人員無特殊事由不得缺席,參加人員必須簽到,參加未簽到者一律視為缺席,記入月績效考核。
五、獎懲制度
(一)遲到、早退
以上下班時間為標準,以公司制式考勤表時間為依據,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視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視為早退,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且沒有向部門負責人請假者,按曠工一天處理。遲到、早退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一個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而擅自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
(2)偽造出勤記錄者,一旦查明以曠工論處,并追查考勤記錄者與總監/項目負責人的連帶責任。
(3)曠工一天罰款100元。超過七日者扣發一個月的工資,所部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予以警告、辭退、除名等處罰。
(三)缺席
對無故不參加所周例會、學習的行為,視為缺席。缺席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一個月周例會、學習累計達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四)缺勤
(1)周報無原由的未按時將正式文本交至文員處的視為缺勤。缺勤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月累計達2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2)月報無原由的未按時將正式文本交至文員處的視為缺勤。缺勤一次處罰人民幣20元,年度累計達3次,年終績效獎扣10%。
員工制度管理制度篇5
1、員工要按時上、下班時,不得遲到早退。
2、上班時應堅守工作崗位,不脫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會客、看書報、下棋等,不得帶親戚朋友到玩耍、聊天。
3、需要請假的員工應提前一日辦理準假手續,經批準后方有效,未經批準的不得無故缺席或擅離崗位,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定辦理。
4、上班時需穿戴工作服帽,要干凈、整潔,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裝、怪服和拖鞋,女員工不留長指甲,男員工不留長發、不得在非吸煙區吸煙。
5、嚴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將廚房食品交與他人,不得借口食物變質而丟掉,嚴禁人為浪費,食物變質后及時向主管反映,登記后再作處理。
6、自覺養成衛生習慣,保持工作崗位的衛生整潔。
7、服從主管分配,認真按規定要求完成崗位任務。
8、勤奮敬業,吃苦耐勞,互幫互助,積極主動的完成其他各項工作。
員工制度管理制度篇6
章制度及作息之間。
2、每一工種質量層層驗收,每一工種完工后,工長先行驗收并及時整理后施工現場負責人再行驗收后并出具書面文件,鑒交由施工總監再行驗收簽字后通知業主一同驗收。
3、施工工期嚴格遵守,每一工種工長必須安排好當天的任務,責任到人,工地上不可無故無人,即使工種完工等下各工種進場,也必須提前通知公司早人做安排,如有違反進行罰款。
4、安全用電用水,用電一定要帶觸電保護。離開施工現場時,務必關掉水閥,總電源及窗戶。凡每發現一次記過錯。
5、服務態度熱情,對客戶德提問要好言回答,不得惡語中傷,不理不睬,不得隨意向客戶索要任何財物,不得向客戶發生矛盾或發生任何爭執,情節嚴重勒令停工,一切損失由該工種的負責人付責任。
6、工地及時清理,當天垃圾當天清理并送至小區指定地點,保證工地干凈整潔,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檢查。
7、工地上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不得講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信息的事,否則罰款300元---1000元,情節嚴重者立即開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資。
8、必須佩帶上崗證,嚴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嚴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
9、工地上禁止流動吸煙,嚴禁帶小孩及閑雜人員駐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現場酗酒及打架斗毆。
10、公司廣告牌,進度表及考核表貼上墻。
11、對于工地上的成品及半成品,每一工種工長進場必須點清查實。若收工后發現成品及半成品有損害,賠償,更換均由工種承擔。完工時工地必須移交給下一工種并鑒寫工程移交單,并請客戶簽署驗收單。
注;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種要嚴格執行。
室內裝修、辦公室裝修、寫字樓裝修、廠房裝修、酒店裝修、店鋪裝修、舊房翻新裝修、別墅裝修、家庭裝飾設計、深圳裝飾、深圳設計、裝飾公司、裝修公司、裝飾設計公司、深圳蒙恩思裝飾設計。
為保障住宅區房屋的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根據建設部令(第110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對本住宅區房屋裝修的有關事宜規定如下:
【裝修申報程序】
1、住戶裝修住宅,必須提前7天向物業公司申報,填寫《住宅裝修申請表》,如實填報裝修項目、范圍、標準、時間、詳細的施工圖和提供施工隊伍名稱、營業執照、資質等級、法人代表的有效證件、施工負責人的有效證件(復印件)等,送物業公司審批。
2、審批通過后與物業公司簽訂《__名居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3、按照《__名居房屋裝修預交押金和收取綜合服務費的標準》收取押金。
4、工程完工后,經物業公司驗收,無違章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可退回押金;若有上述問題,從押金中扣除賠償費用和罰款,多退少補;完工半年內,如發現上述問題,由裝修戶負責修復和賠償。
5、工程驗收合格后,物業公司收取管理押金的10%作為管理服務費,包括施工隊伍的管理、裝修人員出入證、施工許可證等。
6、住戶裝修申請時必須繳清所有費用方可辦理裝修手續。
【裝修范圍】
1、不擅自改變房屋的柱、梁、版、承重墻、屋面防水隔熱層,上下水管道、電路等;
2、屋面面積只許鑿毛,地面裝修材料不準用超重材料,地面裝修材料厚度不得超過50毫米;
3、不得封閉陽臺、平臺或改變陽臺、平臺的用途;
4、不得擅自改變原有外門窗的規格、形狀以及外墻面的裝飾;
5、空調室外分體機必須按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裝,打洞時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以防外墻破損,并保證空調架必須按規定進行粉刷;
6、不隨意改動有線光纖線路、網絡線路,并留好檢測口;
7、禁止改動煤氣管道,若確需改動必須到市煤氣公司營業所申請,由煤氣公司負責改動;
【裝修施工管理】
1、裝修時間必須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不得擅自延長裝修時間,以免影響他人的休息,只有無噪音的工作經過向物業公司申請批準后方可按規定延長。
2、裝修垃圾應該及時的清運,按物業公司指定的位置和時間進行堆放、清運。
3、如額外使用公用設施,如:供電增容等,還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4、施工人員必須在物業公司保衛部根據相關規定備案登記,辦理出入證。
5、非房屋所有權人進行裝修應出據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書、委托書或相關書面證明;
【違章裝修處罰】
1、責令停工。
2、責令恢復原狀。
3、扣留或沒收工具。
4、停水、停電。
5、賠償經濟損失。
6、視情節扣除管理押金。
7、根據省、市、區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
以上幾種處罰可同時進行。
員工制度管理制度篇7
一、員工錄用制度:
根據實際業務需要,擇優錄用人才。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或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身體健康、五官端正、作風正派的青年均可應聘求職。
聘任程序: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填寫《應聘登記表》和《個人簡歷》,→面試(合格者)→崗前培訓→試工、試崗(一個月)→合格者正式錄用,簽訂合同。
公司對所有員工都本著來去自由的雙向選擇方針,在全面期內員工辭職,須提前十天寫出書面辭呈。經批準后,結清各部門手續,交回工作服,憑《手續結清證明》、原始收據到財務部領取保證金及工資。
新員工試用期間必須服從安排,不適應工作的可申請離職,試用期自動離職者,不發試用期工資。
二、考勤制度:
1、正常勞動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定。每月從26日至下月25日為滿月考勤時間。
2、上班從換好工作服、整理好儀容以簽到時間為準。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請,特殊原因也必須到崗請假,得到經理批準后才可離崗,違者按曠工論。
4、遲到:凡未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者,無論任何理由均記遲到。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以及假滿未歸者均算曠工,一年累計曠工兩次的開除。病假:請病假需出具病假條及醫院證明、病歷,急診可立即打電話,非急診要提前請示。無醫院證明或病歷按曠工算。
5、上班時間若要外出須得到領班或經理同意。
三、福利制度:
1、員工工資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多勞多得,執行月工資。月工資根據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不同職務確定員工工資。
2、員工工資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
3、根據需要,按不同工種向員工發放工作服等勞動保護用品。辭職或除名的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應上交公司,不繳回者按服裝成本費用的全部在工資中扣除。
4、為鼓勵發揚集體精神,不定期的搞各種文體活動來增強員工團隊凝聚力。
5、為員工提供比較充足的學習時間,并進行定期培訓,提高員工素質和業務水平。
四、安全制度:
1、員工必須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遵守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
2、所有員工必須注意防火、防盜、防暴、防機械事故,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同時上報領導。
3、要認真檢查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顧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財產安全。
4、發現形跡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或事,要及時報告領導。
5、旅游區不得出現打架鬧事行為,若發現此不良狀況立即報告,并幫忙疏導圍觀群眾。
6、若發生緊急事故,全體員工必須服從指揮,通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奮不顧身的精神,全力保護公司財產及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7、員工不得打架斗毆,不允許將社會不良青年帶進工作場所及與之交往,要保護自身安全。
五、財產負責制度:
1、各部負責人,負責本部機械設備、物品等安全,對后勤部負責。如發現丟失或損壞,追究當事的責任或賠償。
2、如有設備需維修時,由各部負責人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避免影響正常工作。
六、獎懲制度:
為提高服務質量,促進企業經濟效益和企業行業競爭力,建立一支嚴格、負責、團結、奉獻的高素質員工隊伍,公司堅持獎懲分明,獎優罰劣,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獎懲原則。
獎勵:1、對保護公司財產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挺身而出的,見義勇為的員工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2、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成績顯著者,在工作崗位上作出重大貢獻或對公司某崗位實現技術改革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3、在服務中創造優異成績,如拾金不昧等,為公司贏得重大聲譽及多次受到顧客表揚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的,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懲罰、紀律處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罰5元;
2、遲到:半小時以內一次罰5元,半小時以外、一小時以內罰10元,一小時以外、兩小時以內罰20元,以此類推;
3、工作時間干私事、影響公司形象的、儀容不整的、發現一次各罰5元;
4、上班時間擅離職守、聚堆閑聊,服務差、被顧客投訴的,上班時間吸煙、酗酒、賭博的,和同事、顧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斗毆的,頂撞領導、不執行命令者,不服從管理、嚴重妨礙管理秩序的,一次罰50元;
5、嚴重違反各項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損失的將被開除并扣工資與保證金。
七、衛生制度:
1、工作現場設施、設備、辦公桌椅等由本室員工打掃,擺放整齊,保持干凈衛生。
2、及時清理環境衛生,保持景點、道路清潔。
3、清潔員保持大廳、過道、樓梯、衛生間、門外等衛生區域的環境衛生。
4、餐廳餐具要及時刷洗消毒,客房各類物品擺放有序,人員要衣冠整潔,客房要保持清潔衛生,及時換洗床上用品。
八、交接班制度:有準確的時間觀念,每班必須提前15分鐘接收工作,整理儀容,進行接班準備。
1、收銀員:整理好帳目,清點所有現金交與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2、值班值宿人員清點本區設備、物品等,作好值班記錄。
3、清潔工交班時必須保持各衛生區域干凈整潔,未留有死角。
4、保安下班前認真檢查各種設施、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