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制度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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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制度管理制度范文篇1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重要場所,要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對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加強校風、學習建設、維持校園安定團結具有重要意義。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范:
1、學校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區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學生應嚴格按管理員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宿舍鑰匙,學期結束前將鑰匙轉交舍長,由舍長統一上交管理員處。
2、尊重管理人員,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服從宿舍長安排,自覺維護宿舍成員的利益。
3、按時就寢,就寢后嚴禁吹、拉、彈、唱,高聲談笑,吵鬧喧嘩等有礙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晚上上完課后1小時內應洗漱完畢,嚴格作息時間。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門、留宿。
4、學員不得隨意寄宿它處,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況應報生管處批準。因病休息于宿舍,應有專業老師的簽字,并在生管處登記。
5、搞好宿舍衛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內務,并保持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每天安排宿舍成員輪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掃,每周六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臟物,墻上無污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有換洗衣服的學生,課外應盡快清洗完畢,并擰干晾好,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不得在墻上亂涂抹刻畫,嚴禁貼掛黃色庸俗圖片。宿舍區內不準高聲叫嚷,不準打球,不準說臟話,打鬧等。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不準在宿舍點蠟燭,不準私接電源,不準在床上蹦跳打鬧。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8、男女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否則將給予嚴厲處分。
二、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下列情況之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1)未經允許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毆;
(3)有偷竊行為;
(4)吸煙喝酒;
(5)看黃色等不健康書刊;
(6)賭博行為;
(7)私自接納他人留宿;
(8)向室外、樓下扔物品、倒污水:
(9)損壞公物、私接電器情節嚴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員或不服從宿舍長安排,影響宿舍成員的利益。(11)其它違紀行為。
三、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結業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及時報告宿舍長,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生管處登記,學校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后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每月對男女生宿舍在衛生、紀律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各評出一個示范宿舍,給予表彰、獎勵。表彰將以錦旗形式體現,獎勵將以現金形式體現,金額為100元,由生管處負責表彰及獎勵發放。
學生宿舍制度管理制度范文篇2
1、白天學生上課期間,宿舍要有一名值班人員在值班室值班,職責是:接聽電話、接待家長來訪,防止閑雜人進入宿舍等。
2、上午學生放學進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員提前全部上班管理學生。學生午休后進入教學區(除值班人員外)其余管理人員休息。
3、下午學生放學后進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員全部上班。首先組織學生簽到,對未到宿舍的學生查明原因,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以防學生外出。
4、晚上學生上晚自習后,宿舍管理人員要全員上班,鎖好大門,隨時處理學生出現的問題,并在生活區院子進行巡查,以防閑雜人進入院內,保證生活區財產安全。
5、晚9:40熄燈后,管理人員要在宿舍內外巡視,確保學生全部就寢后,公寓樓留一名管理員值班巡查,舊樓兩名管理員分前半夜、后半夜進行值班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學生安全。
6、宿舍值班人員對廁所的用水每天分三次開啟閥門沖洗廁所,每次不得超過30分鐘。分早、中、晚,其余時間關掉閥門。檢查發現閥門未關,一次處罰當班人員50元罰款。
7、生活區院內燈及樓道燈由每天值班人員負責開、關,宿舍燈由管理人員統一開、關。晚上宿舍熄燈后。要保證樓梯、樓道及廁所燈亮,確保學生夜間上廁所安全。
8、雙休日要求宿舍有兩名管理人員值班。從周五上午學生放學后至周日下午學生到校前,主要負責雙休日路遠留校學生及初三補課學生的管理。
9、以上各條要求宿舍管理人員遵照執行,學校領導隨時進行檢查,如發現值班脫崗、巡查不到位、水電管理未按制度要求辦等情況,發現一次處罰值班人員或宿舍管理人員30—50元罰款。
學生宿舍制度管理制度范文篇3
為了給同學們營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同時使學生們養成良好的社會道德,特制定__大學信息學院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學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統一安排,學生不得私自調整宿舍,農業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調宿舍者,必須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心根據情況予以調整,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公寓中心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宿舍。
2.不準在學生宿舍會客或留宿人員,為給學生親友來校探親提供方便,公寓中心設有接待室給予安排會客和休息。
3.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由學生自行負責,要本著干凈、文雅、舒適、優美的原則進行布置。
4.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地方,必須講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區的安靜,任何人不得在樓道、宿舍打架、斗毆、聚眾賭博;不準在樓內踢球、拍球、大聲喧嘩。
5.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特殊情況晚歸宿者,要出示學生證、住宿證并進行登記,方可入樓。
6.學生在宿舍安置、使用計算機等大件物品,應辦理審批手續,使用計算機網絡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應養成良好的、文明的上網習慣,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7.學生公寓實施苑區化管理,各苑區設指導員,苑區主任1名,苑區副主任1名,苑區主管1名,管理人員若干名,負責樓內事務工作,管理員進行管理時,住宿學生應給予大力協助。
8.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準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況,需報各院系開具證明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留校住宿,但需服從學校統一安排。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學生必須愛護樓道和室內配備的各種家具、設施,不準隨意挪動、拆卸、改變其原貌,損壞公物必須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或偷拿公共設施的要加倍處罰。
2.不準在墻壁、門窗、家具、床鋪上亂釘釘子,亂貼紙張,床上不準掛床簾。
3.窗扇開啟時,應掛好風鉤,關閉時應關嚴,插好插銷,窗戶扇上嚴禁涼曬衣物。
三、衛生管理
1.每宿舍選舉舍長一人,每天派值日生一人,輪流值日,負責內務衛生。
2.宿舍應每日按時清掃,不準在樓道內或從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丟紙屑、潑污水;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核。
3.不準在墻壁、門窗、頂棚上亂涂亂畫,甩墨水、抹污垢;嚴禁在樓道內停放自行車及燃燒廢紙等雜物。
四、安全規定
1.任何人不準將社會上的閑雜人員領入學生宿舍樓。
2.不準私自撬門鎖。門鎖損壞,要及時向公寓中心申請維修、更換。
3.室內無人時要隨手鎖門,以防被盜。
4.不準在室內亂拉燈線,私安電燈和插座,不準在電線上掛衣物。
5.嚴禁在室內使用電褥子、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壺、熱水器等,不得燃放煙花、炮竹,禁止燃燒雜物。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宿舍違者除沒收其用具外,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6.嚴禁在宿舍內喂養狗、貓等寵物。
7、嚴禁翻越陽臺、圍墻 。
8、學生應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規,維護宿舍的安全。學生應提高警惕,出入關門,配合管理部門做好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發現可疑情況應當及時報告宿舍管理部門和保衛處。
9.進出學生公寓區的機動車輛,實行驗證登記制度,所有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區域(包括自行車),嚴禁亂停亂放,嚴禁的士進入。
10、宿舍內電熱水器嚴格按照說明書使用。
學生宿舍制度管理制度范文篇4
一、每個宿舍選舉出宿舍舍長一名,協助學校管理學生宿舍,并負責宿舍的公物領取和保管,負責本宿舍學生在宿舍內的組織紀律。
二、住宿學生應按學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換房間。
三、每個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晚上22:30熄燈熄燈就寢,周末為23:00,按時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哄、吵鬧、喊叫。熄燈后不允許開各種音響設備,不許彈奏樂器。
四、宿舍內按規定擺放的床位,配備的桌椅,未經宿舍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便挪動,被褥衣服要折疊整齊,毛巾、臉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
五、住宿人員必須愛護宿舍內外一切公物和設施,任意損壞和丟失要由當事人酌情賠償,無責任人由該宿舍人共同賠償。
六、宿舍內要保持整潔,不得在墻上亂涂亂畫,或釘釘子,墻上不得張貼任何字畫,不得使用電爐或用其它爐子生火做飯燒水等。未經允許不得亂接電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負責當天本宿舍內及宿舍外走廊衛生。注意個人衛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單等。
八、必須愛護宿舍樓道內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損壞除按價賠償外,情節嚴重者要給予紀律處分。
九、宿舍內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動,抵制不文明行為,不講污穢言語,不看低級趣味黃色書畫報,不聽庸俗的錄音,宿舍內嚴禁吸煙,喝酒,。
十、男女生未經值班員允許不得互竄宿舍,校外人員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確需住宿者須經班主任批準。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擔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
十一、住宿學生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互相關心,不搞小團體,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回校,不準無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況未回宿舍住宿,但沒有辦理請假手續即視為“夜不歸宿”。
十三、學生有一次無故“夜不歸宿”者,視情況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并通知家長。
十四、學生住宿期間所消耗的水、電費由各宿舍成員共同承擔。十五、其它規定參照《學生違紀條例》、《學生宿舍管理違紀處理條例》。
學生宿舍制度管理制度范文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秩序,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鄭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學校所有學生宿舍管理。
第三條學生宿舍管理堅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務相結合,以“強化管理、預防為主”為基本原則,進一步加強協作、明確職責,建立各單位齊抓共管、共同維護學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長效機制,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和安全穩定。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能
第四條學校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學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有關校領導擔任,委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團委、后勤管理處、保衛處、后勤集團公司、各院(系)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辦公室主任分別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同志擔任。學生工作部(學生處)負責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是學校學生宿舍管理的領導機構。委員會各組成部門接受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各組成部門和院(系)負責人為本單位宿舍管理第一責任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分工,厘清職責,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
第五條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辦法;
(二)對學生宿舍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措施及問題進行決策;
(三)監督檢查宿舍經營、管理、服務和收費等事項;
(四)協商解決學生、學校和宿舍管理部門之間的矛盾和糾紛;
(五)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學校應設立園區管理員工作津貼,每人每月應不低于480元,按月發放。
第七條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別負責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是組織各院(系)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協調、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協調各單位和各院(系)開展學生宿舍內部安全、衛生、文明教育和“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倡導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強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組織開展相關活動,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進行教育與處理;
(四)做好學生退宿、換宿、校外住宿的審批工作;
(五)選聘宿舍園區管理員,指導成立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考核;
(六)落實輔導員入住宿舍制度,加強輔導員宿舍樓值班管理。
第八條校團委是負責學生宿舍文化活動組織開展、宿舍文明養成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協調開展宿舍文化節等宿舍文化活動,培育積極、向上、溫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知識宣傳;
(四)組織開展大學生宿舍文明養成教育;
(五)配合開展“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
第九條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鄭新公司是負責學生宿舍服務、管理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負責學生宿舍的分配、調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學生宿舍分配應按院(系)、年級、班級集中住宿的原則進行,少數民族學生不單獨安排宿舍;
(三)負責學生宿舍樓基本設施的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負責宿舍樓內部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
(四)負責學生宿舍的水電暖供應、維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對學生宿舍供水、供電、供暖線路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更換不合格設備,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水、用電管理;
(五)選拔、培訓學生宿舍管理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組織宿舍管理人員定期開展宿舍檢查,及時查處違章電器和違章用品;
(六)制定學生宿舍管理細則,加強宿舍門禁系統管理,嚴格學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統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員入住,如有特殊情況須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批準后辦理;
(七)每個學生宿舍園區應安排一間園區管理員值班室,宿舍樓每層(單元樓每單元)應安排一間輔導員值班室;
(八)在學生宿舍樓內設置監控設備,負責監控設備的運行、維修及監控資料的存儲;
(九)對宿舍樓相關設施、宿舍管理服務工作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徹底排查,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
(十)其他有關學生宿舍服務、管理工作。
第十條保衛處是督查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在學生宿舍樓內建立消防監測系統,在學生宿舍樓周邊設置視頻監控系統和報警系統,及時更新學生宿舍各種安全設施;
(三)定期對學生宿舍樓內消防設施、安全通道進行檢查,及時配齊消防設施和更換消防器材;
(四)指導、配合相關單位組織消防安全演練;
(五)查處在校園內售賣禁用、劣質電器的商戶;
(六)加強學生生活園區安全巡邏,深入排查安全隱患;
(七)對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徹底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督促相關部門建立臺賬,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八)其他有關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院(系)是學生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組織開展學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事件處理能力;
(三)培育積極、向上、溫馨的宿舍文化,積極配合開展“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和生活習慣;
(四)組織實施輔導員入住宿舍制度、輔導員夜間值班制度、副書記和班主任走訪宿舍制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嚴查學生外宿等情況;
(五)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內部安全、衛生和文明檢查,并做好記錄;
(六)及時、準確向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上報學生宿舍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時、妥善處理本院(系)學生宿舍各種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嚴格校外住宿審批管理,認真組織好在校生回遷老校區住宿工作。
第十二條各單位要按照相應職責,把學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實履行維護學生宿舍安全穩定的責任。
第十三條學生宿舍樓設輔導員宿舍,入住人員應為學生輔導員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員。學生宿舍按樓設宿舍管理員,由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選聘、管理和考核;按園區設園區管理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選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條學校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成員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從學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選拔產生。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屬于學生自治組織,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參與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監督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執行。
第三章學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條學生在學校學生宿舍內住宿。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學生宿舍以外居住的,應填寫《鄭州大學校外住宿申請登記表》,經學生家長、所在院系輔導員和主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并經學生處和后勤處簽字蓋章,同時交到園區宿管備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條各學院應當加強對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準確掌握在外住宿學生人數、地址及聯系方式,并報學生處、后勤處、保衛處備案。
第十七條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應當遵紀守法。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出現問題的,由本人和家長承擔。
第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八條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宿舍設施、安全、衛生的檢查。學生在宿舍內的表現將直接納入學生綜合測評、品德鑒定等工作中,并與個人、班級、學院等評先評優資格掛鉤。
第十九條學校鼓勵學生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衛生、團結互助、熱愛集體的良好作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安全、衛生檢查。
第二十條對在維護學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諧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或個人,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學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電器、私拉亂接電線、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等違反宿舍管理規定或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給予當事學生以下相應的紀律處分,并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違章電器的給予警告處分;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和使用違章電器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燒物品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二)在宿舍飼養寵物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煙的給予警告處分。
(四)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兇器等進入宿舍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五)在宿舍尋釁滋事、打架斗毆者,對參與打架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對組織策劃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六)未經批準,隨便調換、私自占用學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未經批準,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員,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員或讓其進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七)正常休息期間,在宿舍內聚眾喧嘩、打鬧以及舉辦活動聚會,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八)凡用麻將、撲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進行賭博或變相賭博者,一經發現,沒收其賭具和賭資,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組織賭博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九)收看和傳播書刊、網頁、錄像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通過網絡、手機短信等方式傳播虛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對計算機系統、網絡進行攻擊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一)破壞宿舍環境衛生,擾亂學校宿舍公共場所正常秩序,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二)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對其他人的正常學習生活造成影響,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三)在宿舍內擅自裝修;刻畫、涂抹、張貼、弄臟室內外墻壁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交納維修金。
(十四)在公寓內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營銷活動(如:宣傳、散發、張貼廣告、啟事者,代理、招攬生意者,上門推銷、擺攤設點、銷售貨物、從事傳銷活動等)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五)擅自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十六)其它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造成公私財物損壞的,應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生發生上述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根據檢查結果給予該生輔導員通報批評,并在輔導員工作綜合考評中予以扣分。一學年內被通報批評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該生所在院(系)與該生輔導員全年的評優評先資格。
第二十二條對于因學生管理工作不力、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將追究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關院(系)有關人員的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對于在校團委牽頭組織的學生宿舍文化活動中出現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校團委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對于因學生宿舍水電設計、安裝等宿舍服務不到位、基本設施維護更換不當、住宿管理不嚴等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五條對于使用單位發現上報的治安、消防隱患,如消防器材、監控設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問題,保衛處未進行及時整改維護而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保衛處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有違反本相關規定的行為,但情節輕微,不足給予處分的,應由學生所在院系給予通報批評,監督其改正錯誤。
學生宿舍制度管理制度范文篇6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學生住宿制度
(1)凡外地(家不在縣城)學生必須住宿,特殊情況除外。
(2)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入住學生必須及時繳納當學期的宿費。
(4)按照指定的宿舍、寢室、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5)退宿時如果本人使用的共有備品有損壞,須按價賠償。
2、宿舍樓作息時間
早5:20起床,5:30離寢。
中午11:50—12:50午休。
下午14:20—18:50為休息時間。
晚上21:00封樓,21:30熄燈。
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走讀生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宿舍。
(4)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準留校住宿。
(5)放假期間寢室封門。最后離開的同學同時負責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并貼好封條。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個寢室推選一名寢室長,負責寢室事務。
(2)寢室要排出值日表,離寢之前將寢室衛生打掃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3)寢室鑰匙每人一把,管理老師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4)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報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寢室人員均攤。
(5)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6)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7)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水龍頭關好。
(9)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10)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后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11)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嘩、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12)水必須倒在水池內。嚴禁向走廊、樓梯、水房、廁所內及窗外亂扔雜物、倒剩飯、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隨地吐痰、潑臟水。
(13)宿舍內禁止賭博、打麻將,不得進行不健康的娛樂活動。
(14)宿舍內不得吸煙、喝酒及就餐。
(15)不得私自將自行車、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內不準飼養寵物。
5、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拷蔡莸臑樯箱亴W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學生宿舍制度管理制度范文篇7
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給學生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和學習環境,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規、校紀、維護校園安定團結,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疫情防控期間學生進入寢室必須遵守寢室管理制度,按規定的床位入寢,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調換寢室及床位,服從寢室管理人員的管理。
2、寢室每天早、中、晚要進行開窗通風,寢室長定時到寢室管理員處領取消毒水,及時、徹底的對寢室進行全面消毒。
3、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在寢室內減少外出,盡量不到人員密集、空間密閉的場所。如必須外出,則須進行出入登記、體溫測量,并戴好口罩等,做好個人防護。不準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嚴禁在樓道內潑水、燒紙。不得向樓外亂扔垃圾、雜物。
4、禁止在樓道內大聲喧嘩、打鬧、追逐。疫情防控期間,減少寢室與寢室之間的串門、聚會等交流活動,建議多利用電話、微信等方式進行溝通交流。不得在樓內及寢室內吸煙、喝酒、打牌等。
5、疫情防控期間,謝絕校外人員來訪。特殊情況下,須經學校批準,不允許非住宿人員進入寢室,對住宿學生,實行一人一卡,如私借門禁卡給他人或私留宿非住寢人員,一經查實,將上報學校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6、講衛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適當鍛煉,良好的衛生習慣及良好的身體狀態是抵抗病毒侵襲的重要法寶。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寢室時要檢查好電源等設施,寢室嚴禁使用熱得快等燒水設施。
7、嚴格遵守寢室作息時間,按時就寢和起床。積極配合寢室管理員做好體溫監測工作,如有發熱、咳嗽或其他身體不適情況,請及時報告寢室管理員及班主任老師,配合做好隔離防護工作。
8、住寢同學有疫區人員接觸史或15天內有外省返校人員的,請及時向寢室管理員及班主任老師報告,配合學校做好信息上報等后續工作。
9、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請同學們自覺遵守防疫期間的相關規定,相互監督提醒,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班主任及學校報告。
10、積極配合學校開展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學生宿舍制度管理制度范文篇8
一、未經許可,一切閑雜人員不得進入幼兒寢室。
二、幼兒進寢室后,保育員應提醒幼兒立即脫衣上床睡覺,不得大聲喧嘩和玩耍、瘋鬧。
三、值班人員在值班時,不得擅自離開寢室,不得打瞌睡、做私事,教師之間不閑談,要不斷巡視,幼兒睡眠情況,做好護理工作。
四、提醒幼兒中途解便,特別注意個別特殊兒童的護理工作。
五、中途幼兒有身體不適或不安全情況出現時,應及時匯報;及時和保育醫生及家長取得聯系及時醫治。
六、早班看護幼兒午睡的教師,幼兒起床后需整理好幼兒的床鋪,清理好地面垃圾,保持幼兒寢室干凈整潔。
七、每天堅持使用消毒燈。
消毒時間一般在40分鐘左右安排在兒童不在寢室的時間進行消毒、即上午9:00—10:00、下午2:30—3:30分隨時觀察消毒燈使用情況。
八、如遇不安全情況,首先把幼兒撤離,切斷不安全因素,立即向上級匯報。
學生宿舍制度管理制度范文篇9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長職責:
1、每間宿舍設立舍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宿舍長有義務向學校及時匯報宿舍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宿舍長進行過失處理。
二、日常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早鍛煉、晚自習不得遲到、缺習,按時回宿舍,按時就寢;上課及晚自習時間一律不準回宿舍;平時不準擅自回家,特殊情況須經管理人員批準。
2、保持宿舍衛生,值日生必須認真負責,對舍長分配的任務要認真完成,每天一小掃,兩天一大掃。日常生活用品必須放在規定的位置,講究個人衛生。
3、晚上9點滅燈關門,嚴禁在校舍大聲喧嘩或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不談笑、不點蠟燭、不進行體育和其它娛樂活動。
4、宿舍鑰匙每人一把,總務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5、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動宿舍或床位,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室內設備。
6、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宿舍人員均攤。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熄。
8、平時不準擅自回家或在校外住宿,特殊情況須經管理人員批準,同時嚴禁留宿外人在本宿舍住宿。
9、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沒人時要鎖好門。
10、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三、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拷蔡莸臑樯箱亴W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6、不準隨地吐痰、倒垃圾、贓物,不準在宿舍內寄放自行車、雜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