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
2、負責制定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工作范圍、崗位職責、業務成果審查確認工作。
3、負責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職能管理工作。
4、負責工程相關圖表、設計文件的內、外審核簽發工作;
5、處理施工過程中的重大設計、施工質量問題、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6、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各種合同文本條款的合法性,可操性。
7、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合同支付、合同結算的合法性、準確性。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2
1、負責適用標準的識別、落實、貫徹與實施,積極開展技術質量教育上作。
2、嚴格施工管理,負責技術質量管理,組織技術交流、技術革新,分析技術經濟成果,總結全年技術質量工作。
3、指導質量保證活動,組織工程質量檢驗和評定;定期召開公司質量分析會議,進行質量統計分析,處理質量問題,總結施工經驗,推廣“三新”技術應用與發展。
4、審核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特殊作業指導書并驗證實施效果。
5、負責工程創優管理上作,負責技術活動的對外聯系。
6、總工應對所有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方案負有全部責任,如由于方案出現的問題,總工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1萬元以下損失按20%處罰,1—5萬元以下損失按10%處罰,5萬元以上按5%處罰,如有重大損失,經公司經理辦公會決定換崗或辭退。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3
1、全面負責項目技術工作,對接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和業主單位技術部;
2、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協助項目經理分管項目部技術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編寫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組織優化施工組織設計,指導編制審批各項施工方案、技術文件、施工措施,解決日常施工技術問題;
4、負責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進行技術交底,組織各級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工作,并檢查、督促分包單位及施工班組按各級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
5、負責與甲方、監理、設計、分包單位的技術溝通;參與設計交底,組織項目內部圖紙會審工作,并做好會審記錄及交底,檢查、督促施工班組按交底要求進行施工;
6、負責組織工程分項、分部、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的日常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組織本項目的測量、試驗、檢測、技術復核工作;
7、負責組織各項工程技術資料的編輯、收集、整理和匯總,負責組織編制工程竣工圖,負責組織工程竣工資料的移交、備案。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4
1、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管理細則》;審查瓦斯治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制定各工種瓦斯治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2、總工程師對瓦斯治理工作負技術責任,協助礦長做好防治瓦斯工作,全面平衡瓦斯治理工作。
3、加強防治瓦斯工作技術管理,負責組織編制年度防治瓦斯措施計劃;負責組織編制、審批、實施、檢查防治瓦斯工作規劃、計劃和措施。
4、每月至少一次組織檢查瓦斯治理措施的實施情況,并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5、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瓦斯治理辦公會議,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布置下一步的瓦斯治理工作。
6、負責組織科技攻關,推廣使用瓦斯治理新技術。
7、經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瓦斯治理情況,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8、加大科技投入,進行礦井瓦斯治理和瓦斯抽放研究,提高礦井瓦斯治理水平。
9、組織編制礦井瓦斯治理災害處理計劃和預防措施,礦井發生瓦斯事故時,負責制定搶險技術措施,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5
2、負責制定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工作范圍、崗位職責、業務成果審查確認工
3、負責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職能管理工作。
4、負責工程相關圖表、設計文件的內、外審核簽發工作;
5、處理施工過程中的重大設計、施工質量問題、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6、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各種合同文本條款的合法性,可操性。
7、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合同支付、合同結算的合法性、準確性。
公司項目總工程師職責
總工程師分管公司項目負責人、設計、監理的有關工作。其主要職責有:
1、審批新項目開發的設計方案
(1)部署新項目開發的設計計劃,組織會議討論審定,報總經理審批。
(2)項目批準后,布置編制分項的實施計劃,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重大技術問題應作出決定。
(3)審批設計總圖、施工圖及技術文件,工藝方案,施工規程等。
2、解決開發項目的重大技術關鍵與薄弱環節。
3、建立與健全工程開發項目的工作程序科學的組織施工工作。
(1)審批各承建商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
(2)定期檢查各項目施工的進展情況。
4、技術培訓與技術考察。
(1)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公司的培訓計劃并審批實施。
(2)建立對工程人員的技術考核制度。
(3)建立工程人員的考核檔案。
(4)定期檢查上述各項的執行情況。
5、技術管理
(1)建立與健全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責任制。
(2)建立健全技術范圍內的各項工作制度。
(3)建立技術工作方面的工作程序。
(4)組織對外簽訂技術協議,對重大項目的協議進行審批。
6、技術檔案與技術保密
(1)組織編制技術檔案歸檔計劃,并批準實施。
(2)定期檢查各項目執行技術檔案歸檔計劃的執行情況,并督促下列技術檔案歸檔。
(3)組織定期的技術檔案劃密和保管過期檔案的鑒定合處理工作。
(4)審查對外發表的技術資料和技術論文。
7、質量管理
(1)批準施工方組織制訂的工程質量計劃。
(2)定期檢查工程質量計劃的執行情況,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做出決定。
(3)定期召開工程質量工作例會,解決公司的重大質量問題。
8、組織有關部門做好招標、中標工程的技術交底工作。
9、總經理授予的其他職責。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6
一、積極深入施工現場,了解施工動態,解決施工中出現的重大技術與質量問題負責每周、月的施工進度安排;對項目(產品)的施工質量負技術責任。
二、負責主持本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施工方案,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實施方案,技術措施和作業文件的制定,并按權限審批。
三、負責主持有關部門制定項目質量目標及目標的分解,協助項目經理落實目標責任主體,建立健全項目智能部門和施工質量責任制實施細則。
四、督促檢查項目施工組織設計,項目質量計劃的實施情況,掌握分析工程質量動態,當質量出現波動時,應向相關部門提出要應糾正措施建議,并督促落實。
五、指導有關部門正確使用規程、規范、標準并指導施工單位按其規定施工。
六、依照分包合同,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保證措施的制定和落實。
七、按質量事故處理權限對本項目的質量事故的處理負責任。
八、抓好質量報表上報工作,保證真實,完整。
九、組織實施工程項目的內部竣工驗收,參加竣工交付,對竣工工程資料負責任。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7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及上級技術管理制度,對項目施工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執行有關交通部技術標準、規范、規程。
3、組織技術人員熟悉文件和施工圖紙。
4、負責制訂施工組織方案,編制施工工藝組織設計。
5、指導施工技術人員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規范、操作規程組織施工,并進行質量、進度把關控制。
6、分管項目質量管理工作和工程質量創優計劃的制定并組織實施,負責技術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7、負責審核簽發變更設計報告,索賠意向報告及檢查索賠資料的完整性。
8、負責施工過程中試驗、測量等重大技術問題的決策及報告。
9、主持交竣工技術文件資料的編制,參加交竣工驗收、組織施工技術總結和學術論文的撰寫并負責審核和向上級報告。
10、負責向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加強科學知識的保密及設防措。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8
副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協助項目總工負責項目部工程技術、質檢、試驗、測量的管理工作。
2.組織施工圖和相關設計文件的復核工作和項目技術交底工作。
3.協助項目總工負責組織解決項目施工中的技術問題。
4.協助項目總工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5.負責優化方案、科學施工,控制施工成本。
6.負責QC成果管理及開展QC小組活動工作,提高工程質量。
7.協助項目總工負責新技術、新材料在項目中的推廣應用工作。
8.負責監督、檢查工程的最終檢驗、試驗和竣工質量等級評定,參加工程交工驗收,整理工程質量方面的交工技術資料。
9.協助項目總工組織解決項目施工中的技術問題。
10.負責檢查技術資料、技術文件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11.編寫項目施工技術總結。
12.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頒發的各項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編寫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在進行施工工藝交底時,必須同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的施工方法時,負責編寫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作業員工進行技術指導。
4、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定期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5、參加項目部事故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及相應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6、協助項目經理、副經理、項目總工,組織項目部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處理安全生產技術上的重大問題。
7、有權拒絕或暫緩執行上級違反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程的生產指令,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9
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和各級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建筑業的方針、政策、法令、規程、規范和標準、主動積極配合項目經理完成施工任務;
2.認真貫徹公司的質量方針,制訂項目質量計劃,確定項目質量目標,全面履行項目質量管理程序規定,對工程質量負責;
3.參加圖紙會審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編制、具體編寫一般工程施工方案和技術交底;
4.協助項目經理開展質量活動,參與、主持分項及除基礎、主體分部外的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督促項目部做好質量記錄;
5.在施工中如發現質量問題的緊急情況,有權先作出決定暫停施工,以便作出處理;如發生嚴重質量問題,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須負責保護現場,立即向公司技術負責人報告;
6.參加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參與交工后的服務工作,對業主質量投訴的工程,參與現場調查及返修方案的制定。
任職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正確貫徹執行本行業的有關規范;
2.掌握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程序,掌握本行業的技術政策和規范;有一定建筑施工技術、質量管理的專業知識水平和專業能力;
3.對建筑施工的技術管理有深入了解,熟悉各個工作流程;
4.五年以上施工技術現場管理經驗,能獨立編制技術資料,有工程師證或建造師證者優先;
5.精通圖紙,精通土建、裝修、給排水等專業的施工工藝及規格要求,熟悉掌握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工藝組織設計的編制,并懂得各種質量通病的預防和控制;
6.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分析總結能力、應變能力,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能吃苦耐勞,對工作有責任心;
7.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術等相關專業,大專或以上學歷,具備相關執業資格證;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10
1.負責提出研發項目的可行性報告、組織制定新產品的研發計劃。
2.負責批準產品設計或更改的總裝圖、原理圖、電氣圖樣;負責相關研發設計與試驗、生產文件的批準工作。
3.隨時監督和檢查項目各階段的任務完成情況。
4.負責最終成品在特殊情況下緊急放行的論證、把關和批準工作。
5.負責各類工程更改的批準工作,負責各類新產品樣件送樣前的評審組織及批準工作。
6.負責研發隊伍的整體建設及人才培養工作,確保各崗位的技術人員達到勝任崗位的要求。
7.審查設計文件是否齊全,是否符合國家的政策、法規規定。
8.審查各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是否齊全,審批意見是否認真貫徹并有記錄。
9.對與各專業有關的技術創新,如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采用等重大技術問題進行審定。
10.審查設計圖樣的質量,設計、校對、審核、標準化是否到位,圖樣質量是否符合有關質量管理的規定。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11
(1)在總經理領導下,協助總經理負責大廈的工程技術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領導大廈工程技術人員,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管好用好大廈的各種設備設施,不斷提高其使用效率;
(3)領導和組織大廈設備更新、技術改造規劃的論證、設計、招標、施工、驗收等工作;
(4)加強能源管理,減少能源消耗,努力降低運行費用支出;
(5)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大廈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人身安全和資產完整;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12
1、在項目經理的領導和公司總工程師的指導下,負責貫徹執行技術規范、規程、標準和規定,建立健全施工技術管理制度,對項目施工技術工作和工程質量負責。
2、負責組織審查技術文件、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參加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和實施等有關工作。主持研究解決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參加工程質量事故、技術事故的處理,對項目安全生產負技術指導責任。
3、主持和參加施工技術調查,主持編制項目綜合性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措施方案及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組織領導工程竣工驗交和技術總結及項目經濟技術資料的管理。
4、組織領導科研、計量、試驗工作,主持制定項目科技攻關和創新計劃,開展技術攻關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引進和推廣應用工作。為增強生產能力,保證工程產品質量,提高經濟效益提供技術支持。
5、負責審核簽發變更設計報告、索賠意向報告及檢查索賠資料的完整性。
6、負責向技術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和科技保密支持教育。
7、負責組織項目員工技術培訓和工程技術人員的培養、管理與業務指導。
8、協助組織“三表一體:的貫標工作。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13
1、負責對開發公司各項目提供技術支持,對項目建筑技術、建筑質量、安全施工進行把關,對項目操作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進行技術把關和協調;
2、負責施工圖審核,并對設計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修改意見;
3、組織制定質量目標,制定和實施糾正預防措施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
4、負責工程技術管理及對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把好工程質量和安全底線;
5、負責主持項目技術問題研討會,負責解決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現場質量進行監控和指導,解決工程實施過程中的質量問題;
6、負責公司工程項目的相關技術及質量管理標準的制定;
7、針對一線項目存在問題提出技術解決方案,參與工程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的編制。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14
1、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建立健全施工技術管理制度,對項目施工技術工作和工程質量負責。
2、組織審查技術方案、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參加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和實施等有關工作。主持研究解決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對項目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
3、主持和參加施工技術調查,主持編制項目實施性施組,負責工程竣工驗交和技術總結的編寫。
4、組織領導科研、計量、試驗工作,主持制定項目科技攻關和創新計劃,開展技術攻關和“四新”技術的引進和推廣應用。為增強生產能力,保證工程產品質量,提高經濟效益提供技術支持。
5、負責審核簽發變更設計報告、索賠意向報告及檢查索賠資料的完整性。
6、了解本項目技術人員工作態度,業務水平,思想作風等情況,提出合理使用、調動、晉升的建議。
7、負責組織項目員工技術培訓。協助組織“三標一體”的貫標工作。
8、督促有關人員,正確及時整理各項技術資料,建立并保管好技術檔案,準確填報各種資料和報表。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15
1.協助公司對擬開發項目的前期研究進行技術性論證。
2.根據項目開發市場定位與產品定位,主持總體規劃設計方案、詳細規劃及單體初步設計方案及施工圖設計。
3.負責組織勘察、設計單位的比選工作,并與之進行接洽、談判、聯系和配合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對勘察報告,總規設計,方案設計、擴初設計,施工圖設計各階段進行技術會審工作,包括對各階段設計文件深度的審核。
4.負責工程施工組織方案及各專項施工方案的評審,負責工程施工圖會審及開工技術交底、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審批,處理工程施工中重大技術問題。
5.負責方案設計、擴初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各階段工程技術指標的相關部分進行經濟分析。根據具體技術指標提出和落實限額設計指標。
6.負責工程設計重大變更和相關工程變更的綜合性審核工作。
7.負責技術性文件和資料的管理及有效性復核,組織召開技術研討會,并負責監督、檢查各項技術指標的貫徹落實情況。
8.負責制定項目工程管理的技術要求,工作流程、技術管理標準和竣工項目的技術總結。
9.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施工技術、技術工作的統一管理,實施總工程師技術負責制。
2、負責組織貫徹執行上級基本建設、科技工作等有關方針、政策、指示、法規、規范、規則和技術標準,不斷提高工程質量和施工技術水平。
3、負責組織對全部施工圖的會審,主抓技術管理和重大技術方案的制定,負責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
4、組織審查施工方案的研討、分析工作,監督、檢查和指導、解決有關技術問題和協調內外關系。
5、負責制定保證工程安全、質量的技術實施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以及與施工相關的環境保護等措施,建立健全安全、質量保證體系,強化質量監督,解決工程建設質量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6、負責技術管理基礎工作,貫徹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的指導思想,結合施工生產,組織開展科研攻關活動,依法保護知識產權,主持或參加有關科學技術、QC攻關等活動和技術合作事宜。
7、負責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及先進科技成果的推廣和應用,負責本項目部科技研發項目的申報、實施。
8、調查、研究、審理、總結分管工作,及時為經理提供強化管理和決策的建議。
9、組織參加設計交底、交樁及開工前復測工作;組織參加項目部對項目分部的全面技術交底工作,負責項目部對現場監理的聯絡與協調。
10、分管工程部及職工培訓工作。
11、負責項目部對設計院的聯絡與溝通,即使索取設計資料。
12、完成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16
1、參與項目方針目標制定和實施;
2、負責工程總控制進度計劃編制及交底工作,參與階段進度計劃編制和調整;
3、主持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并負責審核和實施,并負責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
4、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參與設計交底)和項目深化設計工作;
5、負責組織施工技術方案編制工作,審批技術方案,組織項目重大技術方案的交底工作,組織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家論證工作;
6、組織與業主、設計、監理、分承包商、分供方的溝通協調,組織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技術方案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措施;
7、領導對工程所用材料、設備的選型、報批工作及材質的控制;
8、負責技術資料、質量驗收資料的審核/審批;
9、負責組織項目材料使用總量計劃、機械設備使用總計劃和勞動力使用總計劃的編制工作;
10、負責現場重大技術問題處理措施的制定,參與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處理;
11、領導制定對重大資料管理問題的處理措施,全面負責項目竣工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12、參與對項目分承包商、分供方考察和招標工作;
13、參與項目制造成本編制,通過技術手段創造效益(經濟、工期、質量等方面);
14、業主、管理公司、監理公司、質監站、試驗室、專家等方面關系的溝通、協調;
15、起草、審核、跟蹤涉及重大技術質量問題函件,回復重要外來函件;
16、“四新”的策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控制、協調;
17、組織科技示范創優工作;組織制訂“四新”應用計劃,負責引進有實用價值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18、創優工作的策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控制、協調;19、技術系統崗位職責的編制,對副總工程師(如有)、技術部經理、質量總監的具體職責分工;
20、編制技術系統內部多項規章制度,編制對分包多項技術質量管理制度;
21、策劃、組織、制定技術系統內部及外部的工作流程;
22、編制技術系統工作計劃,檢查副總工程師、技術部經理計劃落實情況;
23、組織項目階段驗收,參與竣工驗收工作;
24定期向公司總部有關部門報告項目工作進展情況;
25、負責項目技術總結工作,對項目技術管理工作做出竣工后的評估。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17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技術管理制度。
二、認真貫徹實施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和質量體系文件,對項目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三、負責組織編制項目策劃書、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質量計劃。
四、組織項目工程技術人員進行施工圖紙預審、會審、技術交底,校對施工技術、質量、安全措施,技術節約措施,制定不合格品的預防和糾正措施。
五、組織項目資料管理人員,按工程技術資料管理細則及時組織收集、整理工程技術資料。
六、負責與設計院針對工程圖紙事宜,進行溝通和協調。
七、負責主持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工作,對重大事故及時上報,及時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方案,寫出調查報告,并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組織實施。
八、積極推廣和應用“四新”技術,完成公司下達的科技推廣計劃,保證科技成果的轉化。
九、認真組織項目施工技術人員學習標準、規范、圖紙等業務知識,不斷提高項目的技術管理水平。
十、負責辦理各項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方案變更及由此引起的成本增加所發生的工程簽證。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18
1、負責公司所有工程項目的全面技術管理工作,建設單位總工程師工作職責。
2、參與審定項目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并對設計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修改意見。
3、參與招標文書中技術要求的審定工作。
4、參與單項工程的地質勘測和設計管理工作(包括地勘、設計、圖紙會審等);
5、負責檢查圖會審紀要內容的落實情況。
6、深入施工現場,遵照有關施工規范,負責工程技術管理及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安全的監督。重點負責監督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施工圖紙要求和工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嚴格檢查工程質量,把好工程質量關。
7、負責向施工單位解釋施工圖中的有關技術問題,并及時處理施工現場的有關技術性問題;負責對工程重大變更提出決策性意見。
8、全面負責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嚴格工序控制,組織竣工驗收
9、堅持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措施,定期向公司匯報工程進展情況。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19
1在工區負責人的領導下,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方關于安全生產的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標準。
3組織編制和審定施工技術組織方案,必須貫徹安全技術、衛生規程和標準,結合本工程特點,主持安全技術總交底。
4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5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時,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符標準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推行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結構時,必須事先訂出安全措施,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8組織本工區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并組織編寫相關的安全控制方案及措施。
9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10督促相關部門按時上報安全技術資料,并對其準確性負責。
總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篇20
崗位職責: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2、協助總工編制公司的技術、質量管理辦法,制定項目部的技術、質量管理體系;
3、在項目策劃期間制定初步的施工組織設計,提供項目預算需要的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工藝;
4、對各項目進行公司及項目部技術、質量管理體系的宣貫,保證公司各項目在統一管理體系下運行,為督導執行的第一責任人;
5、參加項目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并編制調查處理報告;
6、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事務。
崗位要求:
1、工程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具有工程師職稱;
2、5年及以上從事過項目管理總工職位優先;
3、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4、熟練使用cad等繪圖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