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公司制度
制度的制定應該基于客觀事實和證據,而不是基于個人偏見和主觀判斷。如何才能寫出優秀的什么公司制度?這里給大家分享什么公司制度供大家參考。
什么公司制度篇1
一、為提高員工素質,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社會舉辦的與本職工作有關的進修與業務知識培訓。
二、員工外出進修與培訓原則上一律自費,除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由公司辦理進修及培訓手續,并按公司有關精神實施的進修與培訓,公司將給予報銷部分費用。
三、凡公司安排的外出進修與培訓,取得畢業或結業證明后,學費由公司承擔。
四、經部門經理同意,總經理核準的,由員工自行聯系的外出進修與培訓所支出的學費原則上由員工自己支付,特例情況由總經理特批。
五、除公司安排的外出進修與培訓外,員工自行聯系的外出進修與培訓所占用的工作時間作缺勤處理,并需辦理事前請假手續,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
六、如外出進修、培訓時遇到例假日一律不按加班處理,亦不辦理被休手續。
七、接受進修、培訓人員應于學習結束后一周內書寫《員工培訓匯報》,呈報上級主管審查后,轉交行政部備案。
八、公司員工在下列情況下離職時,應按規定返還受訓費用:員工受公司安排外出進修與培訓的,畢業或結業后二年內自動離職者,應無條件返還培訓期間公司所支出的一切費用,三年內自動離職者,應返還受訓期間50%的費用,四年(含四年)后自動離職者,應返還受訓期25%的費用。
九、凡公司安排出國進修與考查的員工,必須由公司與員工在出國前簽訂相關協議,回國后如員工提出要求辭職,按協議規定條款執行。
什么公司制度篇2
為了進一步搞好醫療器械體外體外診斷試劑)產品質量,準時了解該產品的質量標準狀況和舉行復核,企業應準時向供貨單位索取供貨資質、產品標準等資料,并仔細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醫療器械選購:
1、醫療器械的選購必需嚴格貫徹執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經濟合同法》、《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規矩和政策,合法經營。、
2、堅持“按需進貨、擇優選購”的原則,注意醫療器械選購的時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質量優、費用省、供給準時,結構合理。
3、企業在選購前應該審核供貨者的合法資歷、所購入醫療器械的合法性并獵取加蓋供貨者公章的相關證實文件或者復印件,包括:
(1)營業執照;
(2)醫療器械生產或者經營的.許可證或者備案憑證;
(3)醫療器械注冊證或者備案憑證;
(4)銷售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加蓋本企業公章的授權書原件。授權書應該載明授權銷售的品種、地域、期限,注明銷售人員的身份證號碼。
須要時,企業可以派員對供貨者舉行現場核查,對供貨者質量管理狀況舉行評價。
如發覺供貨方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時,應該準時向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4、企業應該與供貨者簽署選購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注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生產企業、供貨者、數量、單價、金額等。
5、企業應該在選購合同或者協議中,與供貨者商定質量責任和售后服務責任,以保證醫療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6、企業在選購醫療器械時,應該建立選購記錄。記錄應該列明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注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者、購貨日期等。
7、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按本公司醫療器械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質量審核制度執行。
8、每年年底對供貨單位的質量舉行評估,并保留評估記錄。
二、醫療器械收貨:
1、企業收貨人員在接收醫療器械時,應該核實運送方式及產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對比相關選購記錄和隨貨同行單與到貨的醫療器械舉行核對。交貨和收貨雙方應該對交運狀況當場簽字確認。對不符合要求的貨品應該立刻報告質量負責人并拒收。
2、隨貨同行單應該包括供貨者、生產企業及生產企業許可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注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生產批號或者序列號、數量、儲運條件、收貨單位、收貨地址、發貨日期等內容,并加蓋供貨者出庫印章。
3、收貨人員對符合收貨要求的醫療器械,應該按品種特性要求放于相應待驗區域,或者設置狀態標示,并通知驗收人員舉行驗收。需要冷藏、冷凍的醫療器械應該在冷庫內待驗。
三、醫療器械驗收:
1、公司須設專職質量驗收員,人員應經專業或崗位培訓,經培訓考試合格后,執證上崗。
2、驗收人員應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管理方法》等有關規矩的規定辦理。對比商品和送貨憑證,對醫療器械的外觀、包裝、標簽以及合格證實文件等舉行檢查、核對,并做好“醫療器械驗收記錄”,包括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注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生產批號或者序列號、生產日期、滅菌批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產企業、供貨者、到貨數量、到貨日期、驗收合格數量、驗收結果等內容。醫療器械入庫驗收記錄必需保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后2年,但不得低于5年;
3、驗收記錄上應該標記驗收人員姓名和驗收日期。驗收不合格的還應該注明不合格事項及處置措施。
4、對需要冷藏、冷凍的醫療器械舉行驗收時,應該對其運送方式及運送過程的溫度記錄、運送時光、到貨溫度等質量控制情況舉行重點檢查并記錄,不符合溫度要求的應該拒收。
5、驗收首營品種應有首批到貨同批號的醫療器械出廠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單。
6、外包裝上應標明生產許可證號及產品注冊證號;包裝箱內沒有合格證的醫療器械一律不得收貨。
7、對與驗收內容不相符的,驗收員有權拒收,填寫‘拒收通知單’,對質量有疑問的填寫‘質量復檢通知單’,報告質量管理部處理,質量管理部舉行確認,須要的時候送相關的檢測部門舉行檢測;確認為內在質量不合格的根據不合格醫療器械管理制度舉行處理,為外在質量不合格的由質量管理部通知選購部門與供貨單位聯系退換貨事宜。
8、對銷貨退回的醫療器械,要逐批驗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區,并做好退回驗收記錄。
質量有疑問的應抽樣送檢。
9、入庫商品應先入待驗區,待驗品未閱歷收不得取消待驗入庫,更不得銷售。
10、入庫時注重有效期,普通狀況下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不得入庫。
11、經檢查不符合質量標準及有疑問的醫療器械,應單獨存放,作好標記。并立刻書面通知業務和質量管理部舉行處理。未作出打算性處理看法之前,不得取消標記,更不得銷售。
12、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庫(區),對貨單不符,質量異樣,包裝不牢固,標示含糊或有其他問題的驗收不合格醫療器械要放入不合格品庫(區),并與業務和質量管理部門聯系作退廠或報廢處理。
附:1、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
2、企業工商營業執照
3、購銷合同(記錄)
4、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復印件材料(并蓋章為準)。
5、醫療器械驗收記錄。
6、隨貨同行單
7、拒收通知單
8、質量復檢通知單
什么公司制度篇3
一、店內安全用電管理由店長負責。
二、電源輸電線路由店長負責聯系組織施工,任何人員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無電工執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三、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五、禁止使用電爐。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店長批準。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六、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持有專業資格證書。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
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八、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九、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設計、施工,并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一、任何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每位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二、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什么公司制度篇4
各位同事:
吸煙有害健康是人人都懂的道理,我們提倡從自身做起、杜絕公共場所吸煙行為,為自己和他人營造無煙辦公區。自本日起,公司明文規定辦公場所(包括會議室)內禁止吸煙,希望大家勸阻和制止他人違規在公共場所吸煙。
鑒于此規定,相應的處罰措施如下:違反此規定者,員工罰款50元/人次,各級管理人員罰款100元/人次,由財務部直接從工資扣除,罰金由行政部統一支配、作為日常福利給大家買食品、辦公用品等。
請各位同事能夠規范自己的日常行為,認真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執行。
什么公司制度篇5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職責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景;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事假:×
病假:○曠工:◎
婚假:+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當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
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計劃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貼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光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39;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能夠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39;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堅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終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景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光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光,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景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景,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景,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光,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光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光給予同等時光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景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什么公司制度篇6
第一條總則。
(1)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原則上只設一名省級代理商。
(2)本制度規定公司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贏發展。
(3)代理商經公司授權并自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公司市場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銷售、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4)代理商應遵循公司的規定,不得做出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各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尤其是公司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客戶的關系,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條代理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等相關文件復印件,經審查合格簽訂代理協議后即成為公司合法代理商。
(2)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3)各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4)愿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并對產品、市場充滿信心。
(5)能夠誠實經營并接受公司的經營指導,保持與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6)全面贊同公司各項制度,并能積極參加公司為各代理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7)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有能力在短期內將產品市場拓展開。
第三條提交資料。
(1)企業法人的簡歷。
(2)企業經營業績。
(3)企業經營隊伍主要骨干人員簡歷及人數。
(4)本地批發、零售網絡情況。
(5)產品區域市場推廣計劃。
(6)接到貨物后能在20天內達到鋪貨率35%的能力。
第四條代理程序。
業務執行
第五條代理商權利和義務。
各經營者在成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1)區域獨家代理公司產品。
(2)使用公司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使用公司商譽開展廣告宣傳、市場推廣活動。
(4)維護公司及其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良好形象。
(5)接受公司經營計劃的指導。
(6)配備必備的銷售人員并負責對上述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7)全面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拓展等業務運作及處理工作。
第六條日常工作。
(1)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2)代理商每月初須做出書面的市場拓展計劃并報公司市場部備案,以便獲得必要的協助和支持。
(3)每月25日前向公司提交當月的工作報告(市場總結)。
(4)以每半年一次將代理區域內網絡狀況及銷售狀況做出說明并提交公司市場部。
(5)每年12月30日前做出所代理區域市場的預測報告(包括對競爭對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銷售目標、工作計劃及對公司的工作建議書。
(6)代理商須按公司制訂的銷售任務進行月、季度或年度銷售,以確保產品在該區域的市場銷售量和市場占有率達到預期目標。
(7)季報。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之前,將上季度銷售報表報至公司市場部;各代理商以季度為單位做季度總結,反映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問題。
(8)年報。以年為單位進行總結,采取年終代理商大會的形式進行,其結果作為年終考核代理商資格使用。
第七條價格、串貨。
(1)按統一的價格向代理商供貨。
(2)代理商須參照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私自降價或抬高價格銷售,不得隨意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區域內,產品零售價格變動不得超過建議零售價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協議約定區域內開展代理產品各種合法銷售活動,嚴禁未經書面認可在其他區域內從事各種形式的銷售活動。
(5)嚴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進行倒貨、串貨銷售,及一切變相擾亂市場銷售的行為。
(6)如串貨與被串貨雙方協商解決串貨行為,不提出異議,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惡意串貨行為,公司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資格。
第八條保密。
(1)公司實行“同業禁止”的原則,未經同意,代理商不得多頭代理銷售與公司相類似的產品,更不得將有關銷售代理的任何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嚴守雙方交易過程獲悉的所有商業秘密。
(2)無論代理協議終止與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本公司的任何商業秘密,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九條銷售管理。
(1)本公司負責建立與代理商之間的溝通與聯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傳資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廣方案與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銷售代理協議書指定的區域內的代理銷售權,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將保留在該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權利。
①年終匯總清算時,代理商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責任總額。
②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試用時。
③代理商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市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④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發生時。
⑤遇有重要客戶投訴,經確認屬代理商操作不當。
⑥其他嚴重損害本公司形象與產品形象的行為發生時。
(3)代理商須保證完成約定的銷售目標額。在約定時間段內,代理商未能達到約定目標且差距較大時,公司有權無條件取消其代理資格,終止其代理協議。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通報銷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銷售計劃書,每月提供銷售、庫存統計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銷售計劃目標書。
(5)對于沒有設立代理商的地區,其他代理商應與本公司取得溝通,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向該區域供貨并有義務維護當地價格情況,當該地區設有代理商后,應停止向該地區供貨或通過相應渠道轉給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須按代理協議的規定努力完成業務目標,在完成市場目標的同時,認真搜集市場信息。公司會將市場信息搜集反饋情況作為代理商考核的一個指標,市場信息的質量將影響雙方的持續合作。
①達到年度銷售目標,且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按要求反饋市場信息,雙方可續簽下一年度的合作。
②達到年度業務目標,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但市場信息反饋工作一般,將重新評估合作資格。
③未達到年度業務目標、違反本管理辦法或不反饋市場信息的代理商,將考慮取消代理資格。
(7)代理商應積極宣傳本公司企業形象,及時向客戶介紹產品及新推出的其他產品。把本公司及系列產品迅速推向市場。
(8)各代理商對下級網絡應及時鋪貨、補貨、調貨,加強溝通,維護銷售網絡。
(9)市場運作過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場投訴時,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報公司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第十條交易與結算。
(1)代理保證金。各級代理商均需按規定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證金,并在代理協議簽訂時交至本公司。此保證金是代理商的資信保證,不用作貨款結算。代理關系終止時,將代理保證金退還原代理商。
(2)交貨。公司會依據代理商提出的書面訂貨申請或與簽訂的供貨協議進行供貨,由公司負責辦理好發貨及運輸相關事宜。
(3)價格。代理商對外銷售需嚴格執行統一的銷售價格。
(4)貨款。貨款原則上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貨款的繳付以財務部收到為期限。財務部書面通知市場部,市場部才能發貨。
(5)退貨。如貨物確因本公司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貨物發運型號、品種不符,公司負責退貨或調換。
第十一條考評與輔導。
(1)將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對各代理商經營狀況進行考評,考評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①業績情況:聽取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的業績報告和業績展望。
②產品售后服務及客戶投訴情況。
③網絡覆蓋、促銷宣傳、庫存管理。
④本地區競爭對手動態分析。
⑤制訂政策的執行結果。
⑥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代理商資格的考評,合格者連任,不合格者撤銷。
(2)對代理商的輔導辦法。
①制訂代理商管理制度。
②有償代培代理商的業務員。
③定期(每年兩次)提供無償經營管理培訓。
④提供產品系列宣傳品等資料。
⑤提供各項管理制度、市場運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⑥針對業績較差地區的代理商,可做“專項研究”,找出病因,對癥下藥。
⑦協助各代理商擬定針對區域市場的促銷方案,以及協助舉辦產品推廣、訂貨會等。
⑧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戶的咨詢,解答各類經營、管理問題。
⑨各級主管定期視察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經營情況。
第十二條違規處罰。
(1)各代理商在經營過程中,采取不合作態度或者有損害產品信譽行為時,視情節輕重,將對其提出書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
(2)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制度開展工作的,但暫時尚未造成損失的,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連續兩年達不到規定銷售責任額時,代理資格自動取消。
(4)未經同意,代理銷售產品相類似產品的,公司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
(5)不遵守指定的銷售區域,以非指定價格在其他銷售區域銷售產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造成與其他銷售代理糾紛時,將視其情節輕重,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取消其代理資格,情節嚴重者將移交人民法院裁決。
(6)違反保密義務,導致公司一般損失的,將合理評估損失額度,公司對其進行5000元以內的經濟處罰(一般損失是指損害公司商譽,但不足以影響公司在該區域的形象及產品形象的;或者經濟利益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第三方;或者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機密級以下的相關資訊及商業信息的)。
(7)違反保密義務,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的,公司將對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決。(重大損失是指利益損失高于上述“一般損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損失”的損失)。
(8)代理商須自覺接受本制度約束。若代理商違反本制度的規定或未完成銷售責任額,公司有權暫停供貨,直到終止代理關系。
(9)代理商如嚴重違反相關規章制度或特許代理協議,公司可隨時解除雙方約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約。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制度作為代理協議的附件,與代理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公司將本著“誠信為本、長期服務”的宗旨和“公平合理、優勝劣汰”的原則對代理商進行合理布局和調整,以實現互利互惠、共同快速發展的目的。
(3)因其他原因需終止代理關系,需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本公司確定后,退還代理保證金。
(4)代理商之間發生業務競爭和沖突,將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相關制度予以調解、處理。
(5)如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出現協議上的糾紛,由公司所在地法院裁決。
(6)本制度的制訂、修改與廢止皆經由公司集體討論決定,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什么公司制度篇7
為客觀、公正、公平、實事求是評價員工績效,特制定以下績效考核評估表:
績效考核評估表
員工姓名所在崗位
所在部門評估區間年月∽年月
評價尺度及分數優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較差(4分)極差(2分)
評估項目標準與要求評分權重
自我評分直屬評分經理評分總經理評分本欄平均分
工作業績
1.工作目標達成性(人均產能目標、管理目標)4
2.生產安全管理效果(人/物/機/環/法的安全狀態)
3.相關技術/品質的控制或改良
4.團隊的穩定性,工作運轉順暢,屬下人員紀律性
5.6S管理、ISO執行情況、制度落實狀況
工作技能
1.業務知識技能、管理決策的能力2
2.組織與領導的能力
3.溝通與協調的能力
4.開拓與創新的能力
5.執行與貫徹的能力
工作素質
1.任勞任怨,竭盡所能達成任務2
2.工作努力,份內工作非常完善
3.責任心強,能自動自發地工作,起表率作用
4.職業道德與操守,注重個人舉止,維護公司形象
5.工作的責任感與對公司的奉獻精神
工作態度
1.服從工作安排,勤勉、誠懇,
2.團結協作,團隊意識
3.守時守規,務實、主動、積極
4.不浪費時間,不畏勞苦,無怨言
5.工作精神面貌:是否樂觀、進取
考評人簽名本人:直屬:經理:總經理:
評估得分工作業績平均分_4+工作技能平均分_2+工作素質_2+工作態度_2=分
出勤及獎懲
(由人事提供信息)Ⅰ.出勤:遲到、早退次_0.5+曠工天_4+事假天_0.5+病假天_0.2=分
Ⅱ.處罰:罰款/警告次_1+小過次_3+大過次_9=分
Ⅲ.獎勵:表揚次_1+小功次_3+大功次_9=分
總分評估得分分-Ⅰ分-Ⅱ分+Ⅲ分=分
級別劃分A級(超過標準或達標/優秀或良好):90~100分;
B級(基本達到標準要求/一般):80~89分;
C級(接近標準要求或相差不多/合格):70~79分;
D級(遠低于要求標準/差、需改進):69分以下
什么公司制度篇8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保密部門文件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嚴禁通過電子郵箱辦理涉密業務,存儲、處理、傳輸涉密和內部辦公信息。
2、嚴禁將涉密存儲介質和內部辦公網絡接入互聯網及其其他公共信息網絡。
3、嚴禁在未采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之間進行信息交換,不斷增強電子郵箱保密管理能力。
4、嚴格信息流轉的規范性,做到公開信息網上公布,不使用公開郵箱,減少郵箱使用管理上存在的空檔。
5、及時對單位郵箱信息嚴格審查、嚴格控制、嚴格把關,從制度上杜絕泄密隱患。
6、嚴禁泄露涉及單位信息的`郵箱密碼,不開放公共郵箱,防止信息交叉泄露。
7、郵箱_____做到制度到位、管理到位、檢查到位,電子郵箱使用過程中的防范技術要進一步提高,進一步完善。
什么公司制度篇9
1為尊重員工為企業發展創造的價值和作出的貢獻,同時,激勵員工與企業同發展共命運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員工工齡工資管理規定。
2工齡工資計算辦法:
2.1管理人員(包括生產部、質檢部、設備科管理人員)
2.1.1在職工作不滿3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0元;在職工作滿3年,不滿5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5元;在職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滿1年加20元。
2.1.2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240元。
2.2生產人員
2.1.1在職工作不滿3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5元;在職工作滿3年,不滿5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0元;在職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滿1年加15元。
2.1.2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200元。
2.4員工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途離開的,間隔時間超過1年,其工齡從重新進公司之日起計算;未超過1年的,其工齡可以續接,但必須重新滿1年后計算。
2.5舉例:某員工從20__年1月進公司從事計件工,20__年1月晉升為車間統計員,那么,在20__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15元;20__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25元;20__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35元。20__年1月,因事離開公司8個月,則其工齡工資從20__年8月開始續接,為45元。
2.6被公司開除、辭退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當年工齡工資不予以計算和發放,已發放的,將予以扣除。
2.7附則
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規定經董事長批準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