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實用
制度是社會、政治和經濟機制的基礎,對于解決現代社會中復雜的問題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如何才能寫出優秀的公司制度實用?這里給大家分享公司制度實用供大家參考。
公司制度實用篇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員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員工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員工。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發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薪酬方式與適用范圍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計件工資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計件工資制適用于生產工人。生產工人的工資管理采取計件工資制,根據工人的產量按月考核發放,具體發放按《生產工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執行。對于季節工、學員工工資管理,各單位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擬定方案,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后執行。
第8條:年薪制適用于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員工,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由企管計劃部考核發放超額獎金。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于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于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員工。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員工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員工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員工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研發人員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第13條:業績工資: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X績效考核系數。
公司制度實用篇2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我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獎懲類別:
1、獎勵——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
2、處罰——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
第四條:公司對于表現杰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等榮譽,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獎金獎勵(每次30~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工作積極、忠于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5、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獎金獎勵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等同一次記功):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4、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并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者;
6、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7、嚴格按照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遵守,符合5s標準并為他人楷模者;
8、對社會做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書面嘉獎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并切實可行者;
3、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6、努力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
7、工作認真,表現出色,為公司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的;
8、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功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含獎金5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年終被評選為公司級以上優秀員工者,為公司樹立了良好信譽的;
3、維護公司名譽和利益,為公司減少或避免損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起到積極效果的;
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6、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大功獎勵的。
第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晉級獎勵(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自第一次記大功之日起計算)但無記過以上(含)違紀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自然年計算)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者;
3、為保護公共財產,避免了事故發生,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晉級獎勵的。
第十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升職獎勵(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起到積極效果的,且具有相當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況應該給予升職獎勵的。
第十一條:公司對于工作表現欠佳或行為不當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等處罰,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罰款處罰(每次30~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員工休假期滿未在第一時間至人事行政部進行銷假者;
2、員工因公外出未按規定填寫《公出單》者(外勤人員除外);
3、遲到或早退1~5分鐘罰5元,遲到或早退6~10分鐘罰10元,依此類推,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做曠工處理【備注:罰款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無需另行填寫《獎懲通知單》】;
4、員工工作期間未按標準著裝(含帽子、衣、領帶、褲、裙子、腰帶、襪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規定等行為)者;
5、員工工作期間不符合公司修飾要求者;
6、用餐期間不按規定排隊者;
7、工作期間不按規定進行整理、整頓、清潔、清掃者;
8、不按公司規定的時間、地點進餐、喝水,或未經公司允許將食物和飲料帶入工作場所者;
9、在工作場所內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者;
10、工作期間嚼口香糖者;
11、用廁后不洗手、不沖水者;
12、不遵守隨手關燈、隨手關水龍頭,以致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現象者或不隨手關門者;
13、在工作場所奔跑者(緊急情況除外);
14、工作期間喧嘩、打鬧、聊天、嬉戲者;
15、員工工作期間帶耳塞聽音樂者;
16、因工作疏忽,導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職責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者;
18、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三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含罰金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警告等同一次記過):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未經同意處理私人事務者;
3、妨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例如:因個人過失導致
餐廳、會議室、廁所、走道地面、墻面、桌椅等污濁者);
4、初次不聽上司合理指揮者;
5、工作不稱職或效率低下者;
6、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一個月內累計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8、對各級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
9、在工作時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員工或客戶的錯誤行為者;
10、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
11、工作期間在辦公區域、倉儲區域內食用食物者(含零食、餅干等點心);
12、未經倉庫人員許可,擅自闖入倉儲區域者【主管級以上(含)及執法人員除外】;
13、違反公司設備保養規定者(如空調等);
14、飲酒后來公司工作者;
15、未作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者;
16、檢查/值班人員(例如:保安、總臺等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17、犯有屬罰款性質的行為經教育處罰后仍舊再犯的,同一錯誤累計出現三次者;
18、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四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過一次(含罰金1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過等同一次記大過):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工作期間不按sop操作且情節輕微者;
3、工作期間工作態度不嚴肅認真,懶散怠工者;
4、未通知主管或未經主管允許,擅自離崗或串崗;
5、未經許可,擅自盜打電話者;
6、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7、三個月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自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之日起計算),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8、工作期間未采取任何防靜電措施,直接觸摸pcb板者;
9、工作期間觀看網絡娛樂性動漫、圖片、網頁、ppt或進行游戲等;
10、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者;
11、曠工一天者;
12、不及時向主管報告個人受傷或意外事件及情況者;
13、在制造區域內食用食物、飲料者(含零食、餅干等點心);
14、人事行政部、財務部或其他相關人員無意泄露公司員工薪資者;
15、發現公司其他同仁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不及時制止或有意隱瞞、包庇者;
16、嚴禁登入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并下載與工作無關的各類軟件,未造成后果者;
17、因過失導致產線停產2小時以下者;
18、私用職責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19、叉車駕駛員因操作不當,導致公司財產損失者;
20、犯有屬書面警告性質的行為經教育處罰后仍舊再犯的,同一錯誤累計出現三次者;
21、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過一次(含罰金3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累計三次記大過者予以辭退):
1、在工作時間睡覺者;
2、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3、非經許可,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4、故意撕毀公文者;
5、虛報工作業績或偽造工作記錄者;
6、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7、遺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無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8、違反安全規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嚴禁登入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并下載與工作無關的各類軟件,造成嚴重后果者;
10、因過失導致客戶投訴,且情節較輕者;
1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
12、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13、擅自丟棄公司財物(包括廢棄物品)者;
14、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15、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傷或導致公司財產損失;
16、因操作不當導致自身工傷或造成其他同仁工傷的;
17、叉車駕駛員因操作不當,導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傷害的;
18、因過失導致產線停產2小時以上者;
19、員工介紹親友入我司工作,被介紹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犯降級處罰以上(含)行為者;
20、犯有屬記過性質的行為經教育處罰后仍舊再犯的,同一錯誤累計出現三次者;
21、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降級處罰(若該員職級已屬最低級別,則給予該員適用辭退處罰,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管理人員因督導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2、員工藐視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宣揚自身不良情緒者;
3、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降職處罰(若該員職位已屬最低職位,則給予該員適用辭退處罰,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因過失導致客戶投訴,且情節較重者;
2、管理人員濫用職權,導致公司財產損失者;
3、員工不服從公司合理的工作調動或是無理取鬧者;
4、散播其他員工的流言蜚語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間不團結者;
5、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辭退處罰(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在非吸煙場所抽煙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者;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500元以上);
5、聚眾鬧事妨礙正常工作秩序者;
6、蓄意違反安全規定,或不遵守規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員工的安全;
7、填寫公司文件時,虛報資料或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單據、報表者;
8、應征人員隱瞞真實身份,或虛報個人信息者;
9、違反薪資保密原則或打聽他人薪資者;
10、人事行政部、財務部或其他相關人員擅自泄露公司員工薪資者;
11、未經授權而擅自挪用公司錢財或在收款后不及時將公司的錢財返還公司者;
12、罷工或破壞正常工作與生產秩序者;
13、工作期間,與客戶發生爭吵或與同事之間發生斗毆者;
14、工作期間,對同事進行騷擾者(包括言語、肢體語言、行為等);
15、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16、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自第一次曠工之日起計算)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
17、盜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
18、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9、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饋贈等);
20、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判刑處理者;
21、擅自翻閱、抄錄或復印公司機密資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
22、擅自開啟他人電腦翻閱、復制資料者;
23、向任何人(包括新聞界、電臺、電視臺及傳播媒介等)發表聲明或透露任何“崇正電子”的財務資料或任何保密資料,包括員工手冊的詳細內容者(經“崇正電子”授權的除外);
24、工作期間,頂撞上司或對上司出以惡言咒罵、威脅者;
25、隱瞞傳染病或其他(包含吸毒、等)以致危害其他員工的健康者;
26、在公司內藏匿、接受、或出售酒類或毒品者(由醫院開處方同意使用的藥物除外);
27、所管現金及財務嚴重短缺者;
28、偽造、涂改打卡記錄或托人打卡和代人打卡者;
29、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30、虛報生病而請假或缺勤者;
31、虛報加班或出勤記錄者;
32、因過失導致客戶投訴,且造成公司形象嚴重受損者;
33、在任何場所做出對公司的產品、形象、聲譽不利的言行;
34、員工藐視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宣揚自身不良情緒并造成后果者;
35、非叉車駕駛員未經許可,擅自駕駛叉車并導致公司財產和其他同仁人身傷害的;
36、犯有屬記大過性質的行為累計出現三次者;
37、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九條:在處罰員工違紀事件時,應遵照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本條例為準繩。
第二十條:員工被懲罰時,根據其上級領導責任大小,必要時將追究上級領導責任,給予連帶責任懲罰。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需對員工進行獎懲時,須先填寫《獎懲通知單》,并經相關主管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及總經理批準;所有獎懲均需以《獎懲令》公告為準。
1、人事行政部、財務部、品保部(含下屬部門)管理人員填寫《獎懲通知單》→部門主管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簽署意見→總經理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擬文《獎懲令》→總經理簽發(正式生效);
2、生管部、技術部、制造部(含下屬部門)管理人員填寫《獎懲通知單》→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廠長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簽署意見→總經理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擬文《獎懲令》→總經理簽發(正式生效);
3、非本部門人員獎懲的,可由各管理人員【備注:須主管級以上(含)人員】填寫《獎懲通知單》→人事行政部簽署意見→被獎懲人員所在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廠長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財務部、品保部下屬人員除外)→總經理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擬文《獎懲令》→總經理簽發(正式生效)。
第二十二條:相關表單。
1、《獎懲通知單》
第二十三條:附則。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本規定的解釋權及修改權在人事行政部。
公司制度實用篇3
1.0總則
公司開通intemet電子郵件服務,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促進公司員工工作的內外交流。公司的電子信息網絡,無論對內對外均不得傳遞與本人工作無關的內容,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降薪、降職、辭退處分。
2.0郵件服務器管理
辦公室統一管理公司的電子服務器并負責電子郵件的開戶、使用、維護和監督檢查工作。
3.0郵件開戶須知
申請電子郵件開戶必須首先填寫“電子郵件開戶申請表”,并在并在保密承諾書一欄中簽字,然后交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后,將申請表交到辦公室郵件管理人員處開戶,郵件管理員開戶完成后填寫“電子郵件開戶回執”,并通知申請人。回執單上包含配置郵件客戶終端軟件所需信息和用戶使用規則。
4.0電子郵件使用規程
4.1用戶應當定期檢查自己的郵箱,并取走郵件,以保證有戶的郵箱只占用合理的磁盤空間。每個用戶的郵箱不能大于10m,對于超過10m的郵箱,管理員有權刪除郵箱中的兩個月以前的舊郵件,以保證用戶郵箱在10m以下。由于不遵守此項規定而不能造成的損失由用戶自己負責。
4.2禁止向異地發送大于2m的電子郵件,嚴禁使用fidmail下載軟件和使用電子郵件訂閱新聞、雜志、論壇等。技術雜志由公司統一訂閱,圖書室集中管理,申請訂閱者需首先填寫“電子雜志訂閱申請表”,然后提交圖書室訂閱,公司駐外機構可由系統主管審批后另行處理。
4.3在公司內部使用電子郵件只能使用在公司開戶的電子郵件地址,不可擅自使用其他任何郵件地址。
4.4嚴禁轉發有危害社會安全的言論和政治性評論文章的郵件及一切無聊郵件。
4.5發送保密資料郵件,按資料級別不同分別對待。
4.5.1秘密級:需由部門經理同意加密發送,由部門對資料的安全負責。
4.5.2機密級: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將發送的資料交辦公室審核、存檔,并由辦公室負責發送。
4.5.3絕密級:禁止在網上發送
5.0監督檢查工作
公司員工使用公司電子郵件需要接受辦公室的監管,系統會自動將部分用戶收發電子郵件的副本保存。以便監督、檢查和備案。
6.0塊規處罰
6.1對于異地發送超過2m的大郵件,使用fidmail下載軟件或未經批準用郵件訂閱報刊、新聞、論壇的員工和情節嚴重程度,處于500―800元的罰款。
6.2轉發有危害社會安全的`言論或政治性評論文章的郵件,以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郵件的員工,首次發現作降薪處理,再次發現作降職處理,三次發現作辭退處理。
6.3在公司內部使用非公司電子郵件地址,罰款200元。
6.4任何使用電子郵件泄露公司商業秘密,一經發現視情節嚴重,處以降薪直至辭退的處理,造成惡劣影響或損失嚴重的,公司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7.0附則
本條例的解釋權屬辦公室,如有疑問,可向辦公室提出咨詢。
公司制度實用篇4
關于企業規章制度合法性的流程及依據
1、企業可以依法制定規章制度。
1.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1.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2、怎樣制定有效性的規章制度(流程)
2.1、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14號)第十九條: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2.2、制定流程:
2.3、有效性作用: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3、關于民主程序、公示
3.1、如何走民主程序
3.2、如何公示
勞動規章制度應當以用人單位的正式文件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從公布之日起才能在本單位生效。在公示的過程中,用人單位應該注意保存公示的證據,公證的方式一般有如下幾種:
3.2.1、將規章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做到人手一冊,在勞動合同中專款約定“勞動者已經詳細閱讀,并愿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
3.2.2、將規章交由員工閱讀,并且在閱讀后簽字確認。確認的方式有:①在規章的尾頁簽名;②另行制作表格進行登記;③制作單頁的《聲明》或者《保證》。簽名的內容應包括員工確認“已經閱讀、明了”并且承諾“遵守”;
3.2.3、在廠區公共區域將規章內容全文公告,并且將公告的現場以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備案;
3.2.4、召開全體職工大會或者組織全體職工進行集中學習、培訓,讓員工在報到表上簽名。
3.2.5、委托工會公示,并保留證據。
注1:按照廣東省勞動廳發布的《廣東省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辦法》(【頒布時間】1998-05-01,【實施時間】1998-05-01)用人單位應自勞動規章制度審議通過之日起15日內或接到勞動行政部門通知后將其勞動規章制度連同《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送審表》一式兩份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之日起30日內應將《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意見書》送達用人單位。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之日起30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勞動規章制度即行生效。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廢止《廣東省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辦法》的通知(【頒布時間】20__-12-19,【實施時間】20__-12-19)廣東省勞動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辦法〉的通知》(粵勞監〔1998〕50號)內容與《勞動合同法》規定不符,現決定予以廢止。
公司制度實用篇5
1、食堂操作人員在食堂管理人員領導下做好本職工作,服從分配聽從安排。
2、食堂內外保持整潔,不準放與食品無關的施工物料工具,操作間和儲藏間分開設置,對職工要有充足的開水供應。
3、炊事用具無銹、無油污。加工儲存生、熟食品要嚴格分開,做到葷、素分開,并有生、熟標志,防止食品污染。
4、制作食品的原料要新鮮衛生,認真做到不用、不買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制作涼菜和涼葷制品;各種食品要燒熟煮透,食品應有遮蓋、滅蠅、滅鼠、滅蜂措施。
5、每天加工、發售食品之后,應全面清洗炊具、沖刷地面。各種炊事用品按規定存放。
6、炊事人員要每年體檢一次,并持有“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方能上崗。食堂按期辦理衛生許可證。
7、炊事人員上崗時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做到不吸煙、不赤背、不光腳,不隨地吐痰,儀表整潔。
8、食堂操作間、庫房應分別搭建,建筑面積可根據用餐人數確定,職工的個人用品不得存放在操作間內,食堂不得替個人加工制作任何食品,房內內墻抹灰,屋頂不散落灰塵。操作臺、鍋臺、消毒池內周圍要鑲嵌白瓷磚,并經常清洗。
9、操作間內設置消毒池、清洗池,有存放刀、盆、案板等炊具的封閉式櫥柜及架子,做到生熟分開,有條件的可配置冷藏柜,爐火配有通風排煙設備。
10、辦理衛生許可證,每兩年到工地所在地區的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申請復查。《衛生許可證》應懸掛在食堂明顯處。
11、按邯鄲市市有關要求,購買油、鹽、醬油等需在正規超市及商店購買,并索要商店及超市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并有商店出示的有效發票。
12、在農貿市場購買蔬菜及肉類時,同時需要衛生許可證的復印件,肉類還需索要免疫證,所購買的肉類必須有皮,皮上必須印有免疫的印章。
13、從正規渠道進貨,所購食品及調料必須有明顯中文標識。
14、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
公司制度實用篇6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管理,強化費用控制。
2、適用范圍
公司員工費用報銷管理。
3、職責
3.1客服部負責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門負責按照制度執行。
4、內容
4.1費用報銷審批權限:
4.1.1公司的費用開支均由各部門經理負責審核,財務核實,但最終批核權由總 經理審批。
4.1.2如遇總經理外出,又急需于支付時,可按下列情況處理:
費用在300元以下的,經部門經理審批后,財務可予以先行報銷;
費用在300元以上的',先由部門經理向總經理報告,再由總經理口頭(電話)或書面(傳真、E-mail)指示財務人員先行處理。
以上兩種情況,財務部出納必須待總經理回來時,再將有關單據交給補簽。
4.1.3具審批權限的人員,不得簽涉及自己的費用,其費用由其上級主管負責簽 批。
4.1.4所有的費用開支必須先獲享有審批權人同意,才能實施。不得“先斬后奏”。
4.2費用報銷流程:
4.2.1當費用發生后,受款人必須在三天內填寫有關的報銷憑證,并辦妥本部門的審批手續,再送往財務審核,超出三天的費用不予報銷,責任自負。
4.2.2.財務部必須認真、負責地審查有關的報銷憑證及原始單據,重點要審查其內容是否真實合理,計算是否正確無誤,手續是否完備無缺,有無違反公司規定和作弊嫌疑。如有異議時,財務應當拒絕受理,并退回當事人重新辦理。情節嚴重的,必須立即報至其部門經理及總經理。
4.2.3由部門經理審批無誤后,經財務審核無誤的單據,應由財務送給總經理審批。
4.2.4財務在收到經獲總經理批核的單據時,應在一天內,足額地支付有關款項給受款人,并在費用報銷單上簽收。
4.2.5受款人到財務處領取款項,在收款時,應當面點清款項。
4.3借款:
4.3.1當事人因公辦理涉及到費用需借款,必須填寫借款申請單。
4.3.2借款時寫清借款的理由或用途,當日借款金額在300元(含)以內的經部門經理審核。借款金額超過300元時,除完成以上程序外,還須上報至總經理報準后方可支付。
4.3.3借款人在辦妥相應的事項后,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盡快與財務結算清楚。
4.3.4、借款人在財務處已有借款沒有還清時,財務有權拒付二次借款。
4.3.5當借款人不及時結清借款之項目時,財務有權從薪資中抵扣。
4.4重點費用有關規定:
4.4.1工資:
4.4.1.1每月15日為職員薪資發放日。
4.4.1.2薪資計算周期,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為一個月周期,每月25日后入職當月不發放薪資,計入下一個月薪資內。
4.4.1.3客服部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各部門員工的“考勤情況”、“門票領取情況“上報財務。
4.4.1.4財務在每月13日前,將所有員工的工資計算完畢,并交總經理簽批。
4.4.2交際應酬費:
4.4.2.1一般人員不能以任何理由請客送禮,確因需請客送禮,應當掌握分寸,發生金額在100元以下,事先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如發生額在200元以上/餐次的,必須先獲總經理的批準。
4.4.2.2一次的金額應控制在人均50元以內,如發生額在500元以上的,必須有證明人簽字。
4.4.2.3一次發生的交際費,必須如實填寫清楚所應酬的項目方可報支。
4.4.2.4市內交通費:
(1)因公事外出的車費可實報實銷;但必須注明起止地和事由。
(2)交通工具均以公交車、專線、小巴、BRT為主;
4.4.2.5出租車費一般不予報銷,但特殊原因需打出租車時,應事先經部門經理同意方可。
4.5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
4.5.1每次報銷費用,必須在事項結束起3日內,特殊情況一周內完成,過期財務可不予報銷。
4.5.2有關費用必須按相關“費用報銷憑證”準確、如實地填寫,具體要求如下:
4.5.2.1報銷憑證一律使用鋼筆或水筆填寫:
4.5.2.2受款人姓名一律使用中文字書寫,字體要清楚。
4.5.2.3所屬部門按受款人所在部門的名稱填寫:
4.5.2.4填報日期按填寫當日的日期填寫:
4.5.2.5附件張數按所附單據數量填寫:
4.5.2.6大、小寫金額必須填寫一致,不得涂改:
4.5.2.7發票、收據必須分開填寫有關“費用報銷憑證”;
4.5.2.8凡涉及購物或非本人事項的報銷,必須有本部門同事作驗收或證明人的簽名;
4.5.3如填報未符合上述要求,財務部有權要求經辦人重新填報。
4.5.4所有費用報銷,必須憑“發票”或“收據”為原始憑證,如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須以“支付證明單”代替,并必須注明未能取得票據的原因。
4.5.5如遇有票據丟失的,將視同沒有發生費用,相關的損失由票據丟失人承擔。
4.5.6所有票據必須真實,如發現作弊時,財務將按票面金額的兩倍處罰當事人。
4.6關于辦公用品的采購及維修:
4.6.1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必須于每月3日前上報客服部文員,由客服部進行審核匯總,上報總經理審批。
4.6.2客服部根據審批采購計劃,填寫“借款單”,到財務借備用金采購。
4.6.3所采購的物品必須統一保管,領用物品時填寫領用表。
4.6.4辦公設備的維修,要求事先申請到客服部備案,由客服部負責,請專人維修及購置維修所需物件,各部門無權自行處理。
5、其它
5.1本規定由客服部制訂并歸口管理;
5.2本規定將會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5.3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制度實用篇7
為了加強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穩步發展,維護員工之間的良好關系,使員工能夠透過自己的努力和潛力的體現來到達自己所期望的工資水平,公司特制定工資保密制度,讓公司內部有一個和諧的工作氛圍,請大家務必嚴格遵守工資保密制度!具體制度如下:
1.對公司每月所發放給本人的工資不得向其他人公開。
2.不得以任何方式(如:向人力資源部、財務部詢問,暴力等)打聽同事的工資。
3.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應做好員工工資工作,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4.當員工存在輪換崗位、升降職等狀況時,對原有和現有的崗位或職位的工資狀況都有保密的.義務。
5.員工對所發工資存在不明之處時,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或向人力資源部主管薪酬負責人咨詢,不得自行理論。
以上制度是從對公司和員工的整體利益出發的,請大家嚴格遵守,如有違者一經發現,處置如下:
1.故意向他人公開自己工資的處以500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2.特意打聽他人工資的處以1000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3.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非特殊需要泄露員工工資的記過一次,處以20__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4.刻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知崗位或職位的工資的處以1500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對上述制度及處置有異議的請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門反映,本該制度于20__年2月21日起執行,期望全體員工及各部門嚴格遵守工資保密制度、積極配合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穩步發展!
公司制度實用篇8
一、目的
為了增強公司員工歸屬感,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及對公司的認同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福利管理的全過程。
三、名詞術語解釋:
1.法定福利——是指公司為員工提供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各項福利。
2.統一福利——是指公司全體員工都有權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專項福利——是指公司為特殊條件職位的.員工提供的專門福利。
四、制度執行者:
1.行政人事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執行和統一福利的發放。
2.財務部——負責對公司福利進行綜合預算。
3.總經理——負責福利費用的審批與核定。
五、法定福利:
社會保險
①.社會保險的定義: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的形式,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能夠獲得國家和社會補償和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②.社會保險的組成: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種保險。
③.公司按當地政府規定為員工辦理基本社會保險,并承擔公司應繳納部分,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公司代繳并從員工薪資中扣除。
六、統一福利:
1.午餐補助
①.公司員工每天可享有12元午餐補助。
②.午餐補助按實際出勤與當月薪資一起發放。
2.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員工法定身份證為準
逢員工生日時,公司將為員工舉辦生日慶祝活動,標準為200/人,以等額生日蛋糕、禮品等方式發放或集體舉辦慶祝活動,原則上不予現金形式發放。
3.年節禮品:元旦、春節、十五、端午節等假日,員工享有節日禮品。
4.健康保障
①.健康體檢: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公司每年提供的常規體檢。
②.健康醫藥箱:公司為員工提供基本常用藥品,滿足突發疾病需求。
5.員工業余生活
①.部門活動:公司定期利用非工作時間組織各類活動增進交流。
②.公司組織各種郊游踏青、集體文娛活動、歲末聚餐聯誼年會等,促進員工身心健康。
③.培訓進修:為提高員工的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公司將組織各種培訓進修活動。
④.圖書角:公司統一為員工征訂雜志圖書,提供便利閱讀條件。
6.休假福利
①.婚假:入職一年以上員工可享有婚假待遇。法定婚齡(男年滿22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7天。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無其它福利。
②.產假:入職一年以上女員工可享有90天產假待遇,產假期間停發工資,假后另行安排工作。
③.護理假:正常生產享受3天帶薪假,剖腹產享受7天帶薪假。
④.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去世可以享受三天帶薪喪假,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員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兩天帶薪喪假。
七、專項福利
1.通訊津貼:
①.公司員工按職級享有一定的通訊補貼。部門經理每月享有150通訊津貼,總監每月享有200元通訊津貼,特殊人員每月享有元通訊津貼。
②.其他特殊崗位可根據工作性質申請適當的通訊津貼。
③.每月15日前向財務部提交正規發票后方可享有通訊津貼。
2.特殊津貼:
①.結婚禮金:公司工作滿2年且婚假獲批準的員工(首次結婚),可享有結婚禮金,標準為500元/人,夫妻同在公司工作的領取一份。
②.慰唁金:有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的員工,可領取吊唁金,標準為200元/人。
八、附則
1.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屬公司行政人事部。
2.以往制度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3.本制度自__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