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相關案例
制度為社會運作提供了框架和規范,從而保障了社會的穩定和公正。優秀的公司制度相關案例是什么樣的?下面給大家帶來公司制度相關案例,供大家參考。
公司制度相關案例篇1
一、出勤:
①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準,歸隊后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并扣發七天工資。
①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公司制度相關案例篇2
1、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4、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6、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7、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8、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9、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10、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1、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12、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制度相關案例篇3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內容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訂制、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及相關管理職權等。
三、權責
負責工作服的采購,倉庫負責工作服的驗收、入庫、保管、發放登記等工作,并每月定時把電子檔提交行政存檔備查。
四、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人員每兩年發放冬、夏裝工作服各兩套。
2、新員工進入公司七天后憑人事提供的相關證明到倉庫領取工作服。
五、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每位員工可領取(冬、夏)工作服各兩件,使用期限為兩年。
2、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或因崗位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理批準,審批后由倉庫發放,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3、采購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倉庫保管。
4、禁止替代他人領用工作服。
六、工作服扣費標準
1、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限滿半年者扣除50%;不滿半年者扣100%。
2、因少件、丟失、個人損壞超過發放標準多領用的按采購價由員工自行承擔。因特殊原因特批發放的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若有未拆封的新工作服可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應做好記錄。
七、著裝要求
1、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
2、員工著裝要整潔,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公司制度相關案例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的設立遵循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力爭體現員工個人價值、貢獻大小,保障職員生活安全的需要,促進公司與職員共同發展。
第二條薪酬福利的內容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福利內容包括:
1、工資;
2、年終獎勵;
3、津貼;
4、"四金"
1)社會統籌養老保險;
2)社會統籌醫療保險;
3)社會統籌失業保險;
4)社會住房公積金;
5、內部醫療保障;
6、有薪年假。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以下人員:
1、公司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
2、公司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以下全部職員(簡稱職員);
3、公司向子公司派出人員。
第二章員工工資
第四條員工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補貼構成
第五條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執行職務等級工資制。
第六條職員執行職級等級工資制。職員分為高級經理級職員、經理級職員、一般職員等三個職級,每個職級又分別為3個工資等級(詳見《浙江納德物業管理有限薪級標準》)。
第七條工資的確認:
1、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公司批準錄用或聘用時,必須進行工資確認,明確工資待遇;
2、職員經公司批準試用時,必須進行工資確認,明確工資待遇。
第八條工資的調整:
1、根據公司人員年度考核成績和公司經營業績,公司每年年初調整一次工資。
2、工資調整的標準為:
總體評價優:晉升二級;
總體評價良:晉升一級;
總體評價一般:保持原工資級別。
第八條特殊的工資調整
1、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經批準調整工作部門和職務,其工資可作出相應調整。
2、職員經批準轉正或調整工作部門、崗位、職級等,其工資可作出相應調整。
3、薪酬行情發生變化時,人員工資將作出相應調整。
第九條公司執行工資保密制。員工如對個人工資有疑問,應直接詢問綜合服務部經理。
第十條員工當月工資的支付時間為下月16日,支付的方式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稅費處理:
1、員工個人所得稅自理;
2、員工個人所得稅由財務部門代扣代繳。
第三章員工津貼
第十二條員工津貼包括以下幾部分:
1、交通補貼;
2、誤餐補貼;
第十三條津貼發放的對象
凡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均可享受公司發放的交通補貼和誤餐補貼。
第十四條員工在確認、調整工資的同時,確定享受津貼的具體待遇。
第十五條員工享受津貼的具體辦法詳見公司其他相關規定。
第四章員工年終獎勵
第十五條員工年終獎勵是指:公司在每年年終以員工的年度考核成績為依據,除工資、津貼以外,給員工發放的一次性現金獎勵。
第十六條員工年終獎勵的對象:具有年度考核成績的員工。
第十七條員工年終獎勵的計算公式
員工年終獎勵=基本年薪×系數
第十八條員工年終獎勵計算公式中的系數依據員工年度考核成績而確定。
第十九條員工年終獎勵的發放按公司有關規定具體執行。
第五章員工的&39;"四金"
第二十條員工的"四金"包括:
1、社會統籌養老保險;
2、社會統籌醫療保險;
3、社會統籌失業保險;
4、社會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一條員工"四金"屬國家法定員工福利。凡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須參加公司員工"四金"的繳納。
第二十二條員工"四金"的繳納和享受的標準按照國家每年頒布的法規執行。
第二十三條員工"四金"中涉及的個人付費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第六章員工內部醫療保障
第二十四條凡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均須參加公司出資投保的團體商業醫療保險。
第二十五條公司以員工享受團體商業醫療保險所得的保險費,支付員工住院醫療費用中公司應承擔的費用。
第二十六條員工自離職之日起,不再享有團體醫
公司制度相關案例篇5
1.員工出入保衛
1.1凡本公司員工均應熟讀“員工守則”,自覺履行各項義務。維護公司正常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紀守法,樹立自我防范意識,增強主人翁責任感。
1.1.1不得攜帶各種違禁品、危險品和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廠區和工作、生活場所。
1.1.2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帶熟人進入生產區參觀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帶公物出廠變為己有。
1.1.4上下班按時打卡,并主動接受門衛保安人員的安全監督和檢查。
1.2外來人員:值勤保安對待外來人員,應做到笑臉迎送賓客,善用文明禮貌語,樹立企業第一形象,并主動為來訪人員提供必要的服務,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詢問來意,填寫“來訪人員工作通知單”然后電話聯系或引薦對口接待部門或接待人。來訪結束后回收“來訪人員工作通知單”并存檔備查。
1.2.2來訪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進入生產區參觀、考察或學習時,應由接待部門填寫“非生產人員進入潔凈區審批單”,經審核批準后并按“生產區外來人員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進出。未辦上述手續的,門衛保安有權制止進入。
2.公司財產保衛
凡公司員工均應遵循“愛廠如家、惜財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實做到:機開勤護理、下班必停機、機停關電源、鎖門才離開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災防護
2.1.1倉庫、車間及辦公場所內嚴禁吸煙或擅自攜帶引火物品。
2.1.2危險品周轉庫存放的各種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險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經常保持良好的通風狀態。
2.1.3各車間用于消毒和生產的酒精應控制在日用量范圍。
2.1.4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并放在明顯容易取用的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用狀態。
2.1.5電器及線路不得使用過大的保險絲,電器設備使用后,應關閉電源。
2.1.6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必要時遷移。
2.1.7食堂使用的爐灶、煤氣應防滲漏,下班時應關閉各閥門。
2.2盜竊防范
2.2.1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文件,下班后應放置于安全的櫥柜中。
2.2.2值勤保安人員應隨時注意進出人員。夜間值勤的保安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公司內巡邏。
2.2.3未經批準,不得攜帶各種物品出廠,否則保安人員不得放行。
2.2.4竊案發生后,應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有關單位偵察。
3.保安值勤保衛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員,除自覺遵守“員工守則”外,均應熟悉本制度,為維護公司秩序,認真履行下列義務。
3.1.1服從總經辦的命令,接受行政辦的管理和監督。
3.1.2待人接物須謙恭有禮不得怠慢。
3.1.3值勤時態度宜嚴肅且精神煥發。
3.1.4處理各種工務必須公正廉潔。
3.1.5不得泄漏公司機密。
3.1.6不得酗酒、、滋事。
3.1.7應明確公司的組織、環境及各級人員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員的職責:
3.2.1有關人、物、車輛進出的登記、通知、檢查、核對。
3.2.2預防盜竊、火災及其他危險事項。
3.2.3維護廠風廠紀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內警戒警備事項。
3.2.5廠區綠化環境的日常維護管理。
3.2.6倉庫所有進出物品的裝卸及監督檢查。
3.2.7公司大門值勤。
3.2.7.1注意公司員工及外來賓客的出入。
3.2.7.2各種報刊郵件的簽收登記。
3.2.7.3人員攜帶出廠的包裹檢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進廠擾亂。
3.2.7.5注意進出員工的服裝是否整齊。
3.2.7.6監督打卡并協助行政辦整理員工每天出、缺勤情況。
3.2.7.7飲水機護理及換水。
3.2.8巡邏值勤
3.2.8.1值勤保安應堅守崗位,特別是對財務、倉庫、職工食堂等重要地段,應實行24小時監控,負責維護公司安全
3.2.8.2巡邏時應認真檢查不得做其他事務或與其他人閑談。
3.2.8.3遇有意外事故時應立即報告上級處理或報警。
3.2.8.4巡邏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3.2.8.4.1廠區內外有無盜匪潛伏。
3.2.8.4.2廠內和廠房周圍門窗及水電開關是否關閉或損壞。
3.2.8.4.3風雨雷電是否殃及公司財物。
3.2.8.4.4有無火種發生之跡象。
3.2.8.4.5有無在公司內酗酒、或在禁煙區吸煙和其他傷風化事項。
3.2.8.4.6分爭或聚眾喧嘩的防止與取締。
公司制度相關案例篇6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制訂原則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糾,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2.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屬各公司。
第四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督察實施情況。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情況之一者,可用于“獎金”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成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于“記功”
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完成者。
3.利用廢料回收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命名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章、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予以獎勵。
第六條、員工獎勵,以嘉獎3次等于記功1次,記功3次等于記大功1次。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免職或解雇”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人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9.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0.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1.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對5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懶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章,應于懲戒事項頂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八條、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于記過二次,記過3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雇。
第九條、對員工的獎懲,應敘明事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錄事由公布于眾。
第十條、本章所列嘉獎與警告、記功與記過、記大功與記大過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條、本公司為了對員工考核、調遷、獎懲公平起見,可設置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其組織規程另定。
公司制度相關案例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各項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生產制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經營目標、營銷方案、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1.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第七條:公司的辦公時間嚴禁做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八條:辦公場所嚴禁吸煙。
第九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一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向負責人請示,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工作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嚴格按照流程進行經營活動。
第十四條:員工之間不得評論他人是非,制造不和諧氣氛。
第十五條:下班時,離開辦公室的最后一個人必須關閉所有電源和對所有電腦關機,保證無安全隱患。
第十六條:倉庫里產品定期抽查滅火器是否能正常使用,確保倉庫安全,整潔。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
第十七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十八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第六章:員工的義務
第十九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的義務。
第二十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二十二條:整月全勤者,獎勵全勤獎,獎金100元。
第二十三條:員工以書面形式提出對于公司發展有利的建議,經公司領導考慮其可行性并實施后,給予現金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