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內容
一、食品衛生預防處理領導機構:
組長:鄧禮(校長)
副組長:何首清王吉科杜紹詩
成員:敬占偉、宋琦王興凡各班班主任、楊永新、王金海王加海
二、預防措施: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學校必須加強對食品衛生安全的學習、宣傳、教育,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的教育、宣傳,堅持上好健康教育課,定期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安全知識教育。
2、教育學生講衛生,勤洗手、勤洗頭、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學校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必須具備健康證,定期體檢,無法定傳染性疾病,持證上崗。
3、教育學生堅持飯前便后洗手,堅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堅持"兩掃一揀",每周進行一次大掃除,不留衛生死角。學校公共場所、食堂等堅持定期消毒,作好記載。
5、食堂采購食品必須在取得合法經營權的、手續齊全的正規經銷攤點定點采購。采購的蔬菜要新鮮,要用清水多次沖洗清除殘留農藥。不得加工變質腐爛的蔬菜,不得加工涼拌菜。每天堅持試嘗、留樣制度,并作好詳細、準確的記錄。
6、嚴禁他人隨意進出食堂,要有進出、檢查記錄,生熟食品存放要分開,熟食配餐間由專人負責。
7、從業人員加工食品時,必須穿戴清潔衛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不留長發,不吸煙,要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8、小賣部出售的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有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不得出售變質、過期和不干凈的'食品。
9、嚴禁采購和加工霉爛變質、污染,未經檢疫的食物,未經化驗鑒定許可的野生動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10、制作食品應當燒熟煮透。生熟食品應分開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應當分開,并有明顯標識,剩余食品應冷藏保鮮,食用前仔細檢查并充分加熱。
11、食品儲藏柜應當保持干燥、陰涼、通風,防止食品霉爛變質,嚴禁將非食品、有毒物質存放在一起。
12、每年化驗飲用水一次,蓄水池應當加蓋加鎖,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壞人投毒。
三、食物中毒處理預案:
學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會和家庭的穩定。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后果不堪設想。為了確保我校教育秩序的穩定和師生的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處理預案。
1、如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學校行政領導迅速趕赴現場,及時組織教師和相關人員搶救治療食物中毒人員,盡可能按就近、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處理。
2、立即用電話向教育辦事處、教育局、當地政府匯報,1小時內書面向教育局、疾控中心匯報,報告中毒情況、發生時間、主要癥狀、中毒人數等。
3、全力保持學校的穩定,全體教職工統一認識、統一思想,作好輿論導向和家長群眾的安撫解釋工作,避免教師、學生、家長和其他人員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亂。如懷疑是人為投毒,應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告。
4、嘔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學校安排人員配合醫院、醫務人員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醫院守護中毒病人,有什么情況便于及時匯報、解決和處理。
5、學校領導應派有關人員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物,對可疑的食物和留樣食品立即封存。待現場調查取證結束后,按照教育局、市衛生執法監督所的要求進行處理。
6、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要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學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工作,對發生食物中毒的學生逐一進行個案調查,內容包括主要癥狀、最早發病時間,如實說明24-48小時前的進餐情況等,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讓學生積極配合醫院醫務人員進行治療,遵守醫囑,爭取早日康復。
7、辦公室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師到現場,安撫本班學生,校醫到現場指導急救辦法。并由校長報教育局申請該班或全校停課。
8、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車能迅速運輸患者。后勤人員、保安到現場維持秩序,關閉校門,疏導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員涌入學校影響政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組織其余學生回到教室,并從心理學角度疏導學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體臆病現象,等待學校領導的通知。
10、患者送往醫院后,當班行政、政教處人員留守學校外,其余行政人員、涉及班的班主任應到醫院慰問、安撫患者。
學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內容篇2
1、從事食品生產經營人員上崗前必須到區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證者方可上崗,工作時要佩帶或隨身攜帶健康證;
2、從業人員每年定期體檢,合格者領取當年的健康證,健康證超過一年者,視為無證;
3、本制度執行責任人每年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并掌握結果,發現“五病”人員及時調離崗位;
4、本制度執行責任人要定期檢查從業人員持證情況,如在有關部門檢查時,發現無證上崗人員,除追究無證上崗人員責任外,還要追究本制度執行責任人責任。
制度執行責任人:后勤處
學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內容篇3
一、為嚴格把好食品的采購關,確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醬油、飲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鮮、涼菜等對人的身體健康關系重大,易發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三、學校食堂采購高危食品,必須實行定點采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以保證其質量。
四、蔬菜容易殘留有機磷農藥,加工前應用清水漂浸兩小時以上。花菜的殘留農藥難以清除,四季豆未燒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蟶子、泥螺等海產品大腸菌容易超標,學校食堂應謹慎采購和加工。
五、冷菜涼菜容易感染細菌,引發腸道傳染病,中小學校的食堂不得采購和加工冷葷涼菜。
六、學校食堂要將定點采購單位(攤位)名單,報學校總務處備案,同類食品的定點采購單位(攤位)原則上為1-2家,蔬菜等食品的定點采購單位(攤位)可適當放寬。定點采購單位(攤位)調整時,須及時報學校總務備案。
七、學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點采購責任制,加強對食品采購的管理。如發現食堂未按要求定點采購,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因未定點采購而發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購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因定點采購點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負責烹調加工的廚師要認真學習《食品衛生法》和相關衛生知識,提高其法制意識和食品衛生安全意識。
2.廚師要加強業務學習,熟悉各種烹調技藝,提高業務能力。
3.廚師要根據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調方式,盡量不破壞食物的營養價值。
4.烹調的菜肴盡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狀俱佳,增進用餐者食欲。
5.學校食堂嚴禁加工涼菜、涼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需經高溫煮熟燒透后才能食用。烘、燒、炒要掌握火候,且數量不宜過多,要翻鏟均勻,使其熟透。
6.操作人員在加工時要嚴格按衛生要求操作,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加工食品時不能對著飯菜咳嗽、打噴嚏,不能用手摳鼻孔、耳垢,上廁所后要洗手。
7.食品調味時要嚴格按烹調衛生要求進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湯品嘗,不能用湯勺、鍋鏟盛湯汁放入口中品嘗。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潔、衛生消過毒的容器盛裝,不能用抹布或圍裙擦試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異物帶入容器對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抹布、鍋蓋、防蠅罩等要保持清潔,分類使用。
11.充分發揮'三防'設施的功能和作用。
12.操作臺上的調味品要分類擺放,并及時加蓋。
13.未經食堂管理人員允許,從業人員不能隨意換崗,不得隨意增減廚師。
學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內容篇4
學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采購驗收、運輸、貯存、粗加工切配、烹飪、備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留樣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操作方法的詳細要求。
一、采購驗收操作規程要求
(一)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有關要求,并應進行驗收,不得采購《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不得銷售的食用農產品。
(二)采購時應索取購貨憑據,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批量采購的,還應索取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
(三)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餐飲具的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
(四)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進行登記,作好記錄。
二、運輸操作規程要求
運輸工具應當保持清潔,防止食品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污染。運輸需冷藏或熱藏條件的食品時應分別配備符合條件的冷藏或保溫設施。
三、貯存操作規程要求
(一)貯存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及時清理銷毀。
(三)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1.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存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存時,應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
4.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四、粗加工與切配操作規程要求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三)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六)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應符合下列規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1.餐用具宜用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因材質、大小等原因無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水池應使用不銹鋼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積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熱力消毒的,可設置2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4.采用自動清洗消毒設備的,設備上應有溫度、時間顯示和清洗消毒劑自動添加裝置。
5.應設專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潔設施,其結構應密閉并易于清潔。
五、烹調操作規程要求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二)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烹調加工后再次銷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有國際或發達國家標準足以證明加工某種食品中心溫度略低于70℃,能保證食品安全,也可允許該種操作方式。
(四)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于90分鐘冷內卻至10℃以下或四小時內冷卻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貼標簽。
(六)用于烹飪的調料器皿宜每天清潔,使用后隨即加蓋或苫蓋,并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
(七)菜點用的圍邊、盤花應保證清潔新鮮無腐敗變質。
六、備餐及供餐操作規程要求
(一)操作人員進入備餐間前應更換潔凈的工作衣帽,清洗、消毒手部,工作時應戴口罩。
(二)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
(三)操作時應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應經消毒。
(五)用于菜肴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洗凈,不得反復使用。
(六)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七、餐飲器具清洗消毒保潔操作規程要求
(一)餐飲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飲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應有明顯標記。餐飲器具保潔設施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二)餐飲器具使用前應按《餐飲器具清洗消毒推薦方法》的規定洗凈并消毒。
(三)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四)消毒后餐飲具應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
(五)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收回保潔。
(八)盛放調味料的容器應定期清洗消毒。
八、留樣管理操作規程要求
(一)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聚餐,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食品應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
(二)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留樣食品應包括所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四)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冷藏箱內,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六)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是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九、記錄管理操作規程要求
(一)原料采購驗收、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食品安全檢查情況、人員健康狀況、教育培訓情況、食品留樣、檢驗結果及投訴情況、處理結果、發現問題后采取的措施等均應予以記錄。
(二)各項記錄均應有執行人員和檢查人員的簽名。
(三)各崗位負責人應督促相關人員按要求進行記錄,并每天檢查記錄的有關內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相關記錄,記錄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督促有關人員采取措施。
(四)有關記錄至少應保存2年。
十、投訴受理操作規程要求
(一)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投訴受理制度,對師學及家長提出的口頭或書面意見與投訴,應立即追查原因,妥善處理,并且留有記錄。
(二)學校食堂接師生投訴感官異常或可疑變質食品時,應及時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備餐人員作出相應處理,并對同類食品進行檢查。
學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內容篇5
為切實搞好學校食堂餐飲服務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從源頭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生,為學校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管理機構,明確職責
第一條成立學校食堂餐飲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為組長,分管副校長為副組長,校醫、分管食堂的處室主任、專(兼)職食堂管理員、各年級組長以及班主任等為領導小組成員。
第二條建立健全食堂餐飲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建立健全食堂餐飲服務和食品衛生管理及崗位責任制度。
第四條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食品加工操作間和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第五條實行事故責任追查制度。事故責任追查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教師、學生未受教育不放過。
第六條加強學生飲食衛生教育,科學引導,教育學生不購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七條積極組織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參加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第八條主動配合上級教育、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檢查、評比和考核工作,對各相關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及時整改。確定專人收集、整理、歸檔食堂管理資料。
二、食堂設備與環境衛生要求
第九條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第十條食堂的布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
2、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墻裙(1.5m以上)、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3、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與排水;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5、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霉、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墻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第十一條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具備2個消毒池,并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并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第十二條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第十三條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柜),并有明顯的標記。
第十四條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第十五條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并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三、食品采購衛生要求
第十六條嚴格把好食品的采購關。必須到持有食品生產、流通許可證及產品合格的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索票;大宗食品采購應相對固定,以保證其質量。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條采購大宗食品及其原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索取檢驗合格證。
第十八條采購的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必須在包裝標識上按照規定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裝標識必須清楚,容易辯識。
第十九條采購食品添加劑必須選購國家允許使用、定點生產的食用級食品添加劑。
第二十條采購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使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相應的衛生標準,對人體安全、無害。
四、食品貯存及倉庫衛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條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離墻離地存放,各類食品要有明顯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第二十二條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雜物及個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三條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刀具用完后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條食品倉庫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正常運轉。
第二十五條食品進出倉庫應專人驗收、登記,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檢查清倉,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長蟲,及時將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庫。
第二十六條食品倉庫應經常通風、清掃,保持干燥和清潔。
五、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范圍要求
第二十七條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應有明顯區分標志,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內部溫度的監測。
第二十八條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第二十九條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第三十條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第三十一條冷藏:指為保鮮和反腐的需要,將食品或原料置于冰點以上較低溫度條件下貯存的過程,冷藏溫度的范圍應在0~10℃之間;冷凍:指將食品或原料置于冰點溫度以下,以保持冰凍狀態的貯存過程,冷凍溫度的范圍應在-20℃~-1℃之間。
六、食品加工衛生要求
第三十二條每天應有監管人員對食堂食品進行檢查,食堂炊事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三十三條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第三十四條不得制售冷葷涼菜。
第三十五條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應當在高于60℃條件下存放。
第三十六條食堂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
第三十七條清洗池應做到葷、素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暢,并具一定容積的帶蓋容器。
第三十八條粗加工過程中葷、素食品必須分開存放。
第三十九條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潔。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衛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防塵防蠅設施齊全,使用正常。
第四十條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七、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潔衛生要求
第四十一條手工清洗步驟:
1、刮掉餐具表面食物殘渣、污垢。
2、用洗滌劑溶液洗凈餐具表面。
3、用清水沖去殘留的洗滌劑。
4、洗劑與清沖分池進行。
第四十二條主要使用以下方法消毒:
1、煮沸消毒:該方法即經濟又可靠,消毒時把洗凈的餐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煮沸并保持10分鐘以上開水煮、消毒后餐具密閉保存。
2、蒸汽消毒:將餐具放入蒸箱內,溫度達到100℃并保持10分鐘以上。
3、干熱消毒:通常采用遠紅外或電烤消毒
,控制溫度120℃并保持10分鐘以上。
4、使用消毒藥片消毒時,要達到規定的濃度,消毒時間須達到15分鐘以上。消毒后需用潔凈水沖洗。
第四十三條保潔
1、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飲具要自然濾干或烘干,不應使用手巾、餐布擦干。
2、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保潔柜,不應過早置入桌上。
八、食品留樣要求
第四十四條為師生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須由專人負責留樣。
第四十五條留樣要求:留樣食品不少于100克,分別盛放在已消毒密閉的容器中,等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蓋上),防止樣品被污染。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貼好標簽后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于檢查。
第四十六條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他食品,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后方可倒掉。
九、食堂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第四十七條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條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第四十九條建立晨檢制度,發現發熱或腹瀉情況時,應立即報告有關主管人員,并應立即離崗就診,待恢復健康或診斷明確才能重新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人員,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第五十條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時有吸煙、擤鼻涕、挖耳朵等不良行為。
5、工作服定期換洗,保持清潔,一旦臟污,隨時更換;冷菜間等專間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勤理發,勤剪指甲。
6、切實落實日常責任分解職責,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帶入食品處理區;在食品處理區內禁止吸煙、吃東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保證責任區域內衛生整潔。
7、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應放在食品處理區之外。遵守員工儀表儀容制度,大方整潔。
第五十一條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操作規程,遵守本崗位衛生制度。
十、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快速處理要求
第五十二條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在第一時間(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時限及程序向區教委體藝衛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聯系電話:區教委體藝衛科:
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區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進行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采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第五十三條本規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原有相關規定作廢。
學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內容篇6
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按要求留存票證。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5、《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方法》應張貼上墻,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應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潔柜有明顯“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9、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每次檢查應做好記錄。
學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內容篇7
為進一步提高食堂的食品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學生的飲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1、學校每餐由學校領導進行陪餐,一名值班校長,兩名值班主任,餐費自理,以確保當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領導陪餐,并能聽取一定比例就餐學生的意見。
2、陪餐人員應按照安排,隨同學生一起就餐。負責對食品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負責對食堂衛生環境、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征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并做好陪餐記錄。
3、陪餐記錄由學校統一印制,內容應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種名稱、外觀、口味、質量等的直觀評價,學生反饋意見,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陪餐人簽名等。陪餐記錄必須由陪餐人員在本次陪餐后詳細記載。
4、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
①食堂衛生環境較差的;
②食堂防蠅、防塵、防鼠設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工衣、帽,女工作人員留長發、戴首飾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專用工具直接接觸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
④食品口味過淡或過咸的;
⑤食品加工距銷售時間過長的;
⑥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5、陪餐人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員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①食堂食品未采取防蠅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蠅嚴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涼拌菜或提供冷飲的;
③食品有發霉變質等感官問題的;
④食品有明顯的口味異常;
⑤食品質量較差,學生反映突出的;
⑥其他危害學生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6、陪餐人員就餐后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癥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當立即向學校報告,并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學生進行跟蹤觀察。
7、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學生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明顯中毒或感染癥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影響的,視情況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8、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學校報告,由學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并做好相關工作。
9、陪餐實行成本核算制,由學校根據食品成本,每月或每季度核算一次,交由學校從個人績效中進行抵扣。杜絕免費陪餐,不得以陪餐等理由加重學生的經濟負擔。
10、伙房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11、校長每周至少陪餐一次,同時要加強對食堂陪餐情況的檢查,定期通報檢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