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天然氣公司的規章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天然氣安全管理,規范天然氣安全使用行為,保障公司員工、家屬生命財產和社會公共安全,根據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建設部《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和《天然氣安全使用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對安全使用天然氣、天然氣設施保護、維護和生產及居民用氣等內容進行了要求。
第三條各用氣單位應建立天然氣安全管理制度和天然氣泄露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與燃氣公司、地方政府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第四條各用氣單位應對天然氣管理法律法規和安全節約用氣進行宣傳,提高員工和居民使用天然氣的安全意識。
第二章職責
第五條單位負責職責范圍內屬地的天然氣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六條天然氣設施資產屬于單位的,資產所有單位負責屬地內天然氣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七條天然氣設施資產屬于燃氣公司的,用氣單位應配合、協助和監督燃氣公司做好屬地內天然氣安全管理和單位、居民用氣的安全檢查工作。
第三章天然氣調壓站
第八條調壓站應建立供氣管網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和巡視檢查路線圖。
第九條調壓站應設置火種存放處,安裝避雷設施和靜電釋放裝置;人員進入天然氣調壓站,應穿防靜電服、防靜電鞋,嚴禁攜帶火種和手機等進入天然氣調壓站內。
第十條調壓站內避雷設施和防靜電裝置應按要求定期進行檢測;高壓儲罐的運行應執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第十一條調壓站設備應實行目視化管理,管線及附屬設施應標識齊全、著色規范,管線有氣體流向標識;各種儀表顯示準確。
第十二條調壓站設備運行平穩,管線、閥門無泄漏;定期按“十字”(調整、緊固、潤滑、防腐、清潔)作業法對供氣設備進行保養。
第十三條天然氣設備設施的維護和檢修,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及專業人員進行。
第十四條調壓箱的安全放散管直徑大于0.15米時,放散管管口應高于廠房頂面、燃氣管道、設備和走臺4米以上;當放散管直徑小于0.15米時,放散管管口應高于廠房頂面、燃氣管道、設備和走臺2.5米以上。
第十五條燃氣放散管的管頂或其附近應設置避雷針,其針尖高出管頂不小于3米。
第十六條調壓箱應防雨、防塵、接地牢固,各種儀表顯示準確;調壓箱內的各連接點及調壓器應每周檢查一次。
第十七條改建、擴建燃氣管網及主要燃氣設施,應保存原有設備設施的`影像資料。
第四章天然氣設施保護
第十八條天然氣設施所在地、地下天然氣管道上方和重要天然氣設施上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毀損、覆蓋、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動天然氣設施安全警示標識。
第十九條在天然氣設施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天然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一)建設占壓地下天然氣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二)進行挖掘、取土等作業以及使用明火;
(三)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四)堆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種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天然氣設施安全的行為。
第二十條在天然氣設施保護范圍內鋪設管道、打樁、挖掘等可能影響天然氣設施安全的作業活動,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物業管理單位與供氣單位共同制定天然氣設施保護方案,執行《礦區服務事業部院區動土作業許可管理規定》,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開工前應當查詢施工地段的天然氣設施竣工圖,查清地下天然氣設施鋪設情況,必要時可以邀請供氣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現場指導探測或者開挖。
第二十二條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分別為:高壓、次高壓管道管壁兩側各6.5米內,中壓管道管壁兩側各1.5米內,低壓管道管壁兩側各1米內,庭院架空管道管壁兩側各0.5米內,閥門室(井)、凝水井(缸)、高壓箱(柜)、計量箱(柜)外壁各1米內。
第二十三條燃氣放散管管口至明火散火花的地點與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表
關于天然氣公司的規章制度篇2
1、天然氣設施的運行、維護和搶修,除執行本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2、煤氣設施(管道)的檢修,需制定作業方案、施工檢修方案及相應作業手順,進行危險源辨識,形成相應的安全措施和事故預案。
3、天然氣設施停氣檢修時,必須可靠地切斷燃氣來源,并將殘余氣體置換合格。打開燃氣加壓機和貯存等燃氣系統的設備和管道時,應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燃的措施。
4、采用惰性氣體(水)置換設施中的燃氣后,天然氣設施在投產或維修前需清除其內部剩余氣體和污垢物。
5、進入設施內或有限空間作業時必須執行有限空間作業有關安全規定,并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票
6、在天然氣區域檢修動火必須辦理動火申請單。在燃氣設備上動火,應有施工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應取得安全主管部門簽發的動火許可后方可動火。動火必須用可燃氣體測定儀測定合格或爆發試驗合格;檢修動火工作中每二小時必須重新分析。工作中斷后恢復工作前半小時,必須按首次工作的規定,重新取樣分析。取樣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
7、動火前必須清除動火點周圍的易燃物,并備好消防器材。
8、高空作業時要戴好安全帶;不應利用煤氣管道作起升設備的`支架,不應以拋擲方式遞送工具和其他物體。
9、進行維護檢修,應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嚴禁使用能產生火花的鐵器等工具進行敲擊作業。
10、在天然氣作業區作業時,應對作業人員進行的監視、保護;或在天然氣設施運行中,由于其他工程施工可能引起危及天然氣管線安全應采取的監督、保護措施。
11、天然氣設施檢修除嚴格執行本安全規定外,還應認真執行本公司設備檢維修的有關規定。
關于天然氣公司的規章制度篇3
第一條為適應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股份公司”)的管理體制和勘探與生產工程監督管理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勘探與生產工程監督管理體系,加強鉆井監督管理,特指定本辦法工程監督管理機構職責
第二條勘探與生產分公司是是股份公司工程監督(物探、鉆井、地質錄井、測井、試油、井下作業等)的管理部門,工程技術與監督處是工程監督業務的統一歸口管理機構。勘探與生產工程監督中心(以下簡稱工程監督中心)是工程監督技術支持和業務管理的機構。油氣田分(子)公司(以下簡稱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機構全面負責油田公司的工程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條鉆井監督是油田公司派駐鉆井現場的全權代表,鉆井監督資格是執業資格,鉆井監督是崗位職務。油田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設鉆井正監督和鉆井副監督崗位。
第四條鉆井監督實行聘任制。
第五條本辦法在股份公司范圍內實行。
第二章鉆井監督崗位職責和權利
第六條勘探與生產分公司在鉆井監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
1、依據國家法律、政策,制訂股份公司的鉆井監督規章制度。
2、負責股份公司的鉆井監督培訓、考核、注冊等管理工作。
3、檢查指導工程監督中心和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結構的業務工作。
4、研究決策鉆井監督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條工程監督中心在鉆井監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股份公司有關標準、規范、規定等。
2、負責組織鉆井監督管理辦法、工作規范等的編制和修訂。
3、負責鉆井監督動態管理。
4、負責鉆井監督培訓、考評、注冊、人力資源管理等工作。
5、參與勘探與生產分公司重大鉆井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6、負責股份公司勘探與生產重點工程項目實施鉆井監督管理。
7、組織鉆井監督經驗與技術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第八條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結構在鉆井監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
1、負責本油田公司鉆井監督的聘用、考核、技術培訓等工作。
2、參與鉆井工程設計審查和工程招標工作。
3、定期向工程監督中心報送鉆井監督人員有關信息等。
4、定期向勘探與生產分公司和工程監督中心匯報工作。
5、參與勘探與生產分公司重大鉆井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6、配合管理部門推廣新技術、新工藝等。
7、對重點井和重點開發區塊鉆井進行評估,包括隊伍、設備、技術、成本、質量及健康安全環境(以下簡稱hse)管理等。
第三章鉆井監督崗位職責和權利
第九條鉆井監督崗位職責:
1、依照合同、設計、標準、規范、規定等,對鉆井工程實施全過程或階段監督。
2、參與鉆井工程設計審查和工程招標工作。
3、依據合同和工程設計,對服務隊伍、裝備、材料、工具、器材等進行檢查,參與開鉆驗收。
4、根據鉆井作業承包方式行使相應職責。
第十條鉆井監督權利:
1、對鉆井工程服務方有獎罰的權利。
2、對不符合合同及設計的作業有制止的權利;對不按合同和設計提供的設備、工具、材料有拒絕使用的權利。
3、對合同內或超出合同的工作量有確認的權利。
4、對服務方有評價的權利。
5、對有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人員有拒絕其上崗的權利。
6、對不符合hse規定的服務方,有限期整改、停工的權利。
第四章鉆井監督資質條件
第十一條鉆井監督必須具備的資質:
1、身體健康,能適應野外工作。
2、遵紀守法、客觀公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專(含中專)以上學歷、中級(含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及從事鉆井現場工作6年(含6年)以上。
4、掌握鉆井和完井工藝技術及有關標準、規范和規定;基本掌握鉆井新技術和新工藝,了解相關專業知識。
5、具有組織、協調鉆井現場施工的能力。
6、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能力和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7、了解環境保護知識,重視作業區環境保護。
第十二條申請鉆井監督資格的人員必須持有工程監督中心鉆井監督培訓結業證和股份公司認可的井控操作合格證。
第五章鉆井監督培訓與資格考評
第十三條鉆井監督培訓:
1、工程監督中心負責培訓業務。
2、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培訓人員名單及有關資料報送工程監督中心。
3、鉆井監督培訓的主要內容:
(1)鉆井監督崗位職責和現場生產組織管理。
(2)國家、行業相關政策、法規,有關標準、規范、規定,合同管理、結算、驗收及定額管理等。
(3)鉆井新工藝、新技術及相關專業知識、hse、外語等。
4、鉆井監督培訓結業時要進行綜合考核(包括理論考試和技能操作、模擬演練)。
5、鉆井監督培訓結業證有效期為3年。
第十四條鉆井監督資格評審程序:
1、評審程序為個人申報、單位推薦、油田公司初審、工程監督中心復核、勘探與生產分公司評審。評審通過后,工程監督中心注冊并發鉆井監督資格證書。申報材料見附表一。
2、鉆井監督資格實行注冊制,注冊有效期為3年。
3、持證者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提交有關材料,油田公司送工程監督中心辦理再注冊。
4、脫離鉆井監督崗位兩年(含兩年)以上者,鉆井監督資格失效。
第六章鉆井監督聘任
第十五條鉆井監督聘任
1、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結構根據鉆井工程項目的實際需要,從具有鉆井監督資格的人員中擇優聘任。
2、對油田分公司外的鉆井監督,從取得股份公司市場準入資格的監督服務機構聘用。已受聘的鉆井監督人員,不得在原單位承包的工程項目中擔任鉆井監督。
第七章鉆井監督現場管理
第十六條日費制現場管理:
1、鉆井監督駐井期間,代表油田公司對井上的.工作實施有效的全方位管理,包括鉆井生產管理、技術管理、成本控制管理、hse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的實施。
2、搬遷安裝期間,做好開鉆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負責召集井場地質監督、井隊隊長、鉆井工程師、錄井隊負責人、鉆井液工程師等人員進行開鉆驗收工作。
3、開鉆至完井期間,負責組織召開由地質監督、井隊隊長、鉆井工程師、錄井隊負責人、鉆井液工程師等人員參加的現場生產協調會,主要分析生產情況、井下情況、設備情況,協調好服務方的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并做好會議記錄。每周現場生產協調會的次數和時間,由各油田公司自行確定。
4、檢查井上的各種設計、合同是否齊全,檢查監督各服務方隊伍指令執行情況,檢查、核實入井工具及材料。
5、按設計和合同對服務方人員交底,內容主要包括井身質量、井身結構、鉆井液、井控、取心、鉆井周期、成本等。
6、每項作業前,根據鉆井、地質設計要求及合同規定,下達書面作業指令書。
7、負責油田公司到井材料的檢查驗收,并簽字負責;做好油田公司剩余、廢舊材料的回收工作。
8、主要施工作業,如鉆頭選型、裝噴嘴、換鉆頭、下部鉆具組合、復雜裸眼井段起下鉆、取心,事故與復雜情況處理、下套管、固井、裝井口、試壓、中途測試等鉆井監督必須親自把關。
9、監督服務方現場鉆具管理。例如,按規定定期進行探傷檢查;倒換位置和更換工作,并對入井鉆具的入井編號、鋼號、外徑、內徑、長度等要做詳細登記,確保鉆具和井深準確。
10、監督服務方對套管、油管及其附件的檢查、丈量、鋼級壁厚排列并按入井順序編號,確保入井套管、油管順序和長度準確。
11、監督駐井鉆井液工程師的工作;監督、檢查鉆井液設計、合同執行情況、鉆井液性能指標及服務質量;當鉆井液承包單位違反合同或因瀆職造成油田公司的經濟損失時,有責任提出追究服務公司責任的建議。
12、負責整個固井時光作業的組織、協調工作以及固井措施的執行,組織固井施工會和施工總結會;與固井工程師共同制訂下套管的技術措施和前期準備工作,負責到井固井工具附件、套管、水泥、添加劑等質量監督工作;監督整個施工過程,并對出現異常的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13、負責檢查、井隊隊長、副隊長、鉆井工程師、大班、司鉆、副司鉆等人員持井控證情況;負責井控裝備的試壓和井涌關井工作;負責井控設備班報表和月報等井控資料的核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保證井控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負責防噴演習的評分和講評,填寫防噴演習記錄。
14、負責檢查井控系統(防噴器、遠控臺、司鉆控制臺、節流管匯、壓井管匯、分離器、防噴管線等)的安裝質量、調試、試壓(井口和套管)工作,并有詳細記錄。
15、依據設計要求,負責各項施工作業具體技術措施的制訂和各項操作規程的實施。
16、負責檢查安全生產、消防設施配置管理和環境保護工作。
17、負責遇阻、遇卡、溢流、井漏、井塌、井斜等井下復雜情況的處理,及時調整鉆井技術措施、鉆井液性能等。
18、復雜制定卡鉆、頓鉆、斷鉆具、掉牙輪、落物、井涌等井下事故處理的技術措施,并及時匯報。
19、對超出鉆井設計和合同之外的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
20、負責新工藝、新技術的現場實驗和應用工作,特別是新型鉆頭、取心工具、隨鉆工具、鉆井液的現場使用等,制定相應措施確保井下安全。
21、負責單井成本管理,分清責任,做好鉆井時效分析和日成本核算,并匯報日成本和累計成本。每日填寫日費計算單。
22、做好完井技術總結和油氣井交接書。督促服務方工程技術人員收集和整理各項技術資料,并對各類日報進行審核簽字。
23、每日必須準確真實反映現場生產情況,確保匯報內容及時、準確和規范,特殊作業必須詳細匯報。發生卡鉆、井涌或井噴、傷亡等重大事故時,在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局勢后,必須立即做專項匯報,日常生產匯報時間由各油田公司自定。
24、要隨時掌握以下生產信息:
(1)鉆井工程日、月報表;
(2)鉆井液日、月報;
(3)鉆井參數儀記錄卡;
(4)指重表記錄卡;
(5)井控記錄卡;
(6)鉆具記錄;
(7)鉆頭記錄卡;
(8)鉆井液處理記錄;
(9)測斜記錄卡;
(10)固井質量評價測井圖;
(11)鉆井取心記錄等。
25、完井后負責檢查與整理以下資料:
(1)鉆井井史;
(2)鉆井施工設計;
(3)各次固井施工設計及總結;
(4)事故處理記錄及總結;
(5)綜合錄井工程記錄;
(6)特殊施工作業設計及總結等。資料提交時間由各油田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定。
26、完井后應填寫提交的資料:
(1)鉆井監督月報;
(2)監督指令;
(3)監督日志;
(4)各種事故專題報告;
(5)單井項目完成報告書;
(6)鉆井工程技術總結等。
27、通訊必須24小時開通,在井上出現特殊情況時必須專人守侯通訊,確保基地與現場之間的聯系暢通。
第十七條總包制現場管理
1、巡查鉆井作業各重點環節和部位,隨時了解掌握生產動態,防止復雜情況及事故發生,填寫工作日志。
2、必須認真研究總承包井的合同及設計的有關條款,確保對合同的準確解釋和對設計中的技術、質量和進度要求的全面掌握。
3、參與并協助油田公司組織好開鉆驗收,對設備的安裝進行檢查,以書面的形式提出開鉆意見和整改要求。
4、在一般情況下可以采用巡井工作制,但以下情況必須駐井:
(1)開鉆驗收;
(2)下套管、固井、井口試壓等;
(3)井上處理事故;
(4)階段承包井轉如費制前一周;
(5)總包制井轉試油,或交接井期間。鉆井監督巡井次數和時間要求油田公司根據情況自定。
5、監督巡查鉆井液工程師對鉆井液設計、合同執行情況及服務質量;掌握鉆井液性能,發現問題督促鉆井液工程師及時處理;檢查現場鉆井液材料的質量和使用情況;當鉆井液承包單位違反合同因瀆職造成油田公司經濟損失時,有責任提出追究服務公司的責任的建議。
6、監督和檢查各服務方施工隊伍的固井技術措施、固井前準備工作、固井附件、套管、水泥、添加劑等6,并監督整個固井施工過程。
7、參與油田公司組織鉆開油氣層前的井控安全檢查,負責監督油氣層保護措施的落實和油氣保護材料的檢查。
8、負責檢查井隊隊長、副隊長、鉆井工程師、大班、司鉆、副司鉆等人員持井控證情況;負責井控裝備的試壓驗收工作;井控設備班報表和月報等井控資料的核實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保證井控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負責防噴演習和防噴演習記錄資料的填寫等井控9項制度的落實;對鉆井隊地層破漏試驗監督。
9、負責對井控、人身、機械、消防、用電等的安全檢查工作,并以書面形式提示鉆井隊應注意改進的事項。
10、負責檢查服務方隊伍按鉆井工程設計所進行的鉆井施工作業,對服務方隊伍影響安全、質量和違反合同的做法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及時向油田公司匯報。
11、負責對服務方承擔的鉆井工程報表、鉆井液報表以及按日、按月需填寫的各種資料的檢查。要掌握生產時效的詳細數據,并有書面記錄,發現問題有責任向服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完井后,參與服務方提交的鉆井工程報表、鉆井井史、全井鉆井技術總結、鉆井液技術總結、復雜與事故情況處理記錄及總結等資料的驗收工作。
12、完井后負責驗收并提交以下資料:
(1)監督指令;
(2);監督日志;
(3)監督月報;
(4)監督日報;
(5)監督備忘錄;
(6)鉆井工程技術總結;
(7)鉆井工程事故總結報告;
(8)開鉆驗收報告;
(9)套管及材料驗收報告等資料。資料提交時間由各油田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定。
13、鉆井監督下達的任何通知、整改措施、作業方案及備忘錄都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備案。
14、日常生產匯報由鉆井隊鉆井工程師負責,匯報的內容和格式或軟件系統必須按股份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匯報時間由各油田自定。
第十八條鉆井監督在環境保護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1、對工程作業過程中的環境管理進行監督,避免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固體廢棄物、有毒有害氣體、粉塵及噪聲等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2、加強對有毒和有害氣體、放射性和劇毒物質的防護和治理的監督。
3、監督鉆井錄井期間所用到的各種化學藥品、試劑及器皿的使用與保管。
4、監督原油回收或污油清理工作,確保清理及時、處理得當。
5、監督對生產、生活廢棄物(包括垃圾、廢渣、廢料及其他固體廢物等)的處理,確保生產、生活環境符合hse管理規定。
第八章鉆井監督配備和費用
第十九條現場鉆井監督配備標準:
日費制鉆井監督配備4人/井,總包制井駐井監督配備2人/井。總包制井巡井監督根據油田實際需要配備。
第二十條鉆井監督工作是有償的技術服務。鉆井監督費用由工資、獎金、津貼、各種補貼、勞動保護、保險、差旅費、原單位聘用費、管理費等構成。
第二十一條鉆井監督取費標準:
鉆井監督管理費用和監理費用計入勘探開發總投資中。各油田公司根據第二年度監督工作總量提出各專業監督需求及費用計劃,于每年年底向工程監督中心申報,工程監督中心將檢查落實監督費用使用情況。考慮到地區差異和工程難易程度等因素,鉆井監督費用按股份公司規定的標準及計算方法執行。
第九章鉆井監督考核及獎懲
第二十二條鉆井監督考核結果作為鉆井監督聘任、解聘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鉆井監督獎勵資金從監督費用及節約的工程費用中提取。
第二十四條鉆井監督考核由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機構負責,考核組包括鉆井監督管理、勘探開發等部門人員。
第二十五條鉆井監督以單井(鉆井周期小于半年)或以半年為單位進行。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機構及時將考核結果報送工程監督中心。
第二十六條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機構對鉆井監督工作表現、綜合能力等進行考核,考核內容見附表二。考核結果分優、良、差:95分以上為優、85分到95分為良、85分以下為差。
第二十七條獎懲
1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鉆井監督者,獎勵20,000-100,000元,并在下輪項目招標中優先錄用。
2日費制井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按節約成本的5%-10%獎勵。
3施工中事故隱患處理及時,避免重大事故的發生,視具體情況對值班監督予以獎勵。
4對一次考核為差者,提出警告;對連續兩次考核為差者,降級使用或再培訓;連續三次考核為差者,報送工程監督中心吊銷監督資格。
5由于失職造成經濟損失和質量、安全事故者,扣罰監督個人單井總費用的10%-20%。情節嚴重者全部扣除,同時報送工程監督中心吊銷監督資格。鉆井監督所屬的監督服務機構要承擔連帶責任,并按合同扣罰違約金。
6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違反工作紀律者,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扣罰監督費用直至報工程監督中心吊銷監督資格證書。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法由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關于天然氣公司的規章制度篇4
一、概況:
化機廠使用的管道天然氣體為公司儲運部直供氣,在機動車間煤氣站降壓后分為兩路分別輸送至各生產車間和新建千噸級廠房熱處理爐。降壓前管道內氣體壓力為0.4mp,降壓后管道內氣體壓力分別為0.05mp(供生產車間)和0.1mp(供新建千噸級廠房熱處理爐)。在生產穩定的狀況下其主要成分為甲烷。為了有效控制風險,確保我廠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事故風險主要表現:火災、爆炸、窒息、高溫灼燙
二、管道氣使用一般管理規定
1、作業人員必須熟悉的主要成分的理化性質,掌握燃燒、爆炸、窒息的`應急處理技能和急救知識。
2、車間各緩沖罐必須標示“天然氣”中文標示,緩沖罐油漆、編號、無銹蝕。
3、車間管道只用于設備制造過程中的加溫預熱,不得用于烤火取暖等與生產無關的用火。
4、車間必須每天檢查一次緩沖罐、閥門、接頭等管道構件和安全附件,保持完好、無泄漏。并認真填寫化機廠《管道天然氣使用檢查表》。
5、使用管道天然氣前作業人員必須對專用加熱工裝進行檢查,接頭連接處必須綁扎牢固。在加溫過程中作業人員需關注燃燒情況,出現熄火等異常狀況時,應及時關閉閥門。
6、點火時,必須兩人配合。一人點火,一人開閥門。點火程序:先點燃火種,后開閥門送氣。嚴禁“先送氣,后點火”。點火時,點火人與點火點距離1.5米以上(使用點火棒點火),防止燒傷。
7、車間使用管道天然氣加熱時,使用的橡膠管不得橫穿車間安全通道。特殊情況橫穿安全通道時應加防護措施。
8、加熱工裝固定、支撐牢固。周邊3米以內無易燃物和電器設施。周邊10米內無危險化學品及各類氣瓶。加熱時,嚴禁用易燃物(木質材料等)做管道支撐。
9、天然氣加熱結束后,作業人員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加熱工裝、橡膠管等歸位定置擺放。
10、車間必須安排專人每天對天然氣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及時處理使用中的異常情況。
11、機動車間煤氣站接到儲運部“停氣或送氣”通知后,立即報告生產部調度室,由生產部調度室通知用氣相關單位,各單位在接到天然氣通知后必須安排專人檢查天然氣閥門關閉情況。
12、機動車間每天對廠公用管道(含廠區外)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半封閉、封閉空間(設備內、筒節內)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1、作業前,車間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作業人員對該作業項目進行危害識別,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2、車間使用管道天然氣在封閉或半封閉空間內加熱時,必須落實通風措施,防止因缺氧自熄。
3、點火后,作業人員必須檢查加熱火焰是否燃燒正常,經確認后方可作業。作業過程中必須安排專人監火。
4、因生產需要夜間持續使用天然氣加熱,車間必須安排專人對燃燒情況進行檢查。若發現火焰已經熄滅,必須立即切斷氣源,并使用壓縮空氣對封閉空間吹掃,待檢測合格后方可點火。
5、直徑較大的工件反扣后內部加熱,必須將工件下端墊高。下平面與地面距離不得小于400mm。
6、作業人員在半封閉、封閉空間內作業,同時需要在內部加熱,必須辦理危險作業許可證,落實通風、監護等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必須佩戴便攜式可燃氣體報警儀方可作業。
四、車間內管道檢維修安全管理規定
1、全廠統一檢維修管道及設施,由機動科統一組織實施。各車間必須按照機動科要求,落實各項防范措施。車間臨時檢維修,必須向廠機動科、安保科申請,待批準后,方可實施。
2、檢維修前車間必須切斷氣源。嚴格執行盲板管理制度。
3、對檢維修管道,必須使用氮氣充分吹掃置換,排氣口用橡膠管引至廠房外空曠處排放。同時,掛牌警示。
4、用火作業前,必須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經檢測合格,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后,方可用火。嚴格執行“三不用火”管理制度。
5、檢維修完畢后,檢查各部位完好無泄漏。
6、檢維修作業中,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及廠高處作業等各項管理制度。
關于天然氣公司的規章制度篇5
一、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天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天燃氣使用場所的所有人員工作人員必須熟悉了解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須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并經培訓合格后上崗。
三、使用天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先點火后開氣。
1、燃氣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
2、發現燃氣泄露要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及時采取通風措施,并向工程部報告。
3、下班前總閥門,鎖好門后方可離去。
四、對天燃氣的`設施管理,部門需安排專人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并做好記錄,每月報工程部備檔。
五、在天燃氣設施周圍及使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雜物等;
1、嚴禁作為休息間、工作間、倉庫使用;
2、嚴禁吸煙和其他明火作業;
3、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設備;
4、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天然氣管道上;
5、禁止在管道上懸掛任何物品。
六、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部門操作,嚴禁私自拆卸安裝。
七、違反本制度按酒店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1、對造成泄露、爆炸、火災等嚴重事故的將移交司法行政機關處理。
關于天然氣公司的規章制度篇6
天然氣屬于易燃易爆氣體,天然氣生產運行部為甲級防爆單位。為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保證生產安全運行,保證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護國家財產,防止各災害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生產運行部站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班組的負責人對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每位職工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負責。
2.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必須限期處理和整改,并做好記錄。
3.加強事故管理,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事故,對重大未遂事故也不放過,要有事故原始記錄,處理報告和復查記錄。
4.認真執行崗位安全責任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隨意動用未經許可的設備和工具。
5.嚴格執行進站管理規定。
6.非本站人員未經批準,嚴禁進入危險區,在站內行走時嚴禁在管道容器及工藝裝置附近逗留,嚴禁在危險源區域逗留。
7.在禁火場所嚴禁吸煙,嚴禁帶入各類火種,凡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專儲倉庫進行存放并有專人監護。
8.每個崗位應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有關部門要定期檢查,保證隨時處于良好狀態,要定期組織消防培訓及消防演習,保證人人都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9.除在固定動火區域內動火,其它區域一律需經上級領導批準方可動火。
10.各種安全裝置、監測儀表、警戒標志、消防設施和器材等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除、改動、挪用,安全通道要隨時保持通暢,安全裝置要按規定進行校驗。
11.電氣設備的維修工作必須由培訓合格的&39;電工進行,其他人員一律禁止私自維修工作,嚴禁亂拉、私接臨時線、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私人電器,儀表裝置的修理工作應由培訓合格的儀表工進行,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動用。
12.每年雨季前,要對避雷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測試和檢修,確保性能良好可靠。
13.禁止在站區生產區域堆放易燃易爆物,站場保持清潔,廢料垃圾必須及時清除。
14.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堅持交接班安全檢查。
15.定期組織職工培訓,全站職工應熟知作業場所及工作崗位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防范措施,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
進站須知
1.站區內嚴禁一切煙火,不準攜帶火種進入站區。外來辦事人員隨身攜帶的火種(火柴、打火機、電警棍等)入站時交門衛保管。
2.本站和外來辦事人員一律不準穿化纖衣服和帶釘子的鞋進入站區。
3.工作人員進入氣站應按規定著裝。
4.凡進入站區的各種機動車輛,必須在發動機排氣管的出口處佩戴防火帽(阻火器),車速不超過每小時5公里,拖拉機.電瓶車.蓄力車.放射性設備嚴禁進入站區。
5.不準在生產區內修車、擦車、放油水、掃車垃圾等。
6.外來學習、參觀人員必須持單位行政介紹信,經本站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站,參觀時必須有本站領導和安全員及有關人員陪同。
7.外來人員不準隨意動用站內生產設備,更不準自行在貯罐區放殘氣。
8.對上述規定如有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對于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刑事責任。
關于天然氣公司的規章制度篇7
一、目的
1、為了貫徹集團公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各級管理干部的安全責任,強化要害(重點)部位的安全監督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中的“重點要害部位”是指公司的燃氣設施,主要包括城市門站、工業門站及輸配系統的燃氣設施(調壓站、閥門井、調壓箱柜)等重點部位。
二、三級監督管理
1、重點要害部位的三級管理,是指燃氣公司的各級領導對公司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分解監督管理,即公司總經理負責監督管理公司的所有燃氣設施,副總各自負責監督管理場站、輸配系統或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各管理部門領導負責監督管理場站、輸配系統或燃氣用戶中的一塊或一類燃氣設施,在原有的職能和業務管理的基礎上,實現對重點要害設施的`交叉監督管理。
2、各級領導均應明確各自的重點要害部位的“監督管理范圍”,擔負對“監督管理范圍”內燃氣設施的檢查和安全監督責任。具體方法有:
2.1、指導“監督管理范圍”內燃氣設施的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的安全操作行為;
2.2、檢查公司規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在“監督管理范圍”內的執行情況;
2.3、檢查“監督管理范圍”內存在的問題與隱患,并追蹤整改效果;
2.4、監督事故“四不放過”原則的實施情況;
2.5、幫助協調解決“監督管理范圍”內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三、工作要求
燃氣公司總經理、副總和各管理部門負責人,每月須到各自的“監督管理范圍”蹲點工作一個工作日(可相互錯開),工作形式可為組織參加班組安全教育培訓活動,與員工面對面溝通,掌握員工思想動態,對“監督管理范圍”的燃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協調督促整改事故隱患等,具體工作的內容要在班組安全活動記錄中體現,以備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