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
1.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并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給予當事雙方經濟處罰。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經濟處罰。
4.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匯總至辦公室。
二、出勤時間:
1.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度,每周五個工作日;
2.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7:00,其中12:00~13:30為午餐時間。
三、考勤制度:
1.部門員工因事、病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2.如遇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崗,須在上班后1小時內電話通知有關負責人。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派駐;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4.請病假三天者,須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部門負責人。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四、管理規定: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2.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4.員工享受帶薪直系親屬喪假3天。
5.員工享受帶薪工資病假半天。
6.員工請事假并獲得批準,扣發當天伙食補貼。
7.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計算公式為:全部薪金所得÷22×實際請假天數
8.遲到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5元;二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10元;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崗位二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月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經發現代替打卡,扣發當事人雙方本月基本工資50%;
11.公司負責現場施工人員,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負責人考核登記,所有現場工程師要嚴格遵守相關考勤規定,并隨時準備接受公司領導檢查。
本制度自_年6月1日起實施。
關于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篇2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為完善生產秩序,加強工廠管理,特自定本考勤規定。
二、工作時間:
公司根據季節變化將上下班時間分為冬令時和夏令時,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三、上班時間:
早上上班時間:8:00下午下班時間:4:30加班時間:21:00三、未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到崗即是遲到,遲到30分鐘以內,每遲到一次扣10元。遲到超30分鐘按半天計算。遲到第6次開始20元每次(30分鐘以內)。
四、遲到4次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按第三條進行處罰。
五、員工考勤以電子考勤為準,手工考勤為輔。手工考勤由門衛進行記錄,如遇特殊原因或當天某一時段忘記打卡,應在當天或事后以書面形式向門衛說明,并有廠長簽名證實,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因生產任務緊,需要加班,加班時間應到晚上21:00點,下午就餐時間不能超過20分鐘,超過20分鐘按遲到處理。每次扣10元
七、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即是早退,早退1分鐘扣10元,連續早退三次視作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罰款50元。取消全勤獎。
八、未考勤、未請假、請假未被批準無故不到崗或忘記考勤未書面說明情況的即是曠工,曠工半天取消當月全勤獎,并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100元,曠工一天取消當月全勤獎,并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200元,以此類推。
九、員工因病或事不能到崗,須提前1天向車間主任或廠長請假,如遇突發事件、急事,來不及先行請假的,應在上班后1小時內與車間主任或廠長取得聯系,口頭請假,事后及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否則罰款50元。
十、病假、婚嫁、喪假、產假按公司規定執行。病假必須有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婚嫁必須有結婚證明;喪假必須有居委會或村委會的喪亡證明。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十一、員工有事需要請事假,請事假必須有請假單,并且有車間主任或廠長的簽
關于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篇3
為加強工作紀律,增強員工的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考勤定義
1、公司員工如需請假或外出辦事,須填寫請假條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準方可生效。
2、未經準假,工作時間開始10分鐘之后到崗者,視為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之后到崗者,視為曠工;
3、未經準假,工作時間結束前10分鐘內離崗者,視為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超過30分鐘離崗者,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內,在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未經批準離開崗位辦理與工作無關事情的,視為擅離崗位;
5、每次擅離崗位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擅離崗位超過2小時的,按曠工處理。
6、未經請假或假期滿后未辦理有效的續假手續,沒有準時上班的視為曠工。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均納入考勤范圍,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8:00。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另行通知。
3、所有員工均需在公司打卡后方可外出辦事,外出辦事需填寫請假條,經由總經理或部門主管審批后,方能外出。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需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4、負責考勤的&39;人員每月將員工出勤、請休假、曠工等情況通過考勤表如實反映。經總經理簽字后,此考勤表將作為發放員工工資的依據。
三、獎懲辦法
1、員工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或曠工情況者,給予全勤獎勵,獎金金額為100元。
2、全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每次罰款50元處理。
3、每月曠工1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5%,曠工2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10%。月累計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給予解聘處理。
四、其他違紀處理辦法
屬如下情況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1、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玩游戲、打撲克麻將、看小說等或干擾他人辦公的,扣發其效益工資。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即在公司執行。
關于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篇4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嚴肅勞動紀律,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員工晉升、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節考勤管理
第四條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門管理。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管理,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切實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健全考勤記錄。
第五條每月考勤周期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記錄和各種請假憑證(醫院診斷證明等)匯總,核準后作為核發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等的依據。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應按程序辦理手續;因公出差必須經相關領導批準。
第七條實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結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自覺打卡。
第八條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開始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違者委托方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代替者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現異常,須由部門填寫《簽卡申請》,經部門主管簽署,交行政部審核后,方視為出勤、
第十一條遲到或早退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遲到超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2.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早退超半小時(含半小時),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和曠工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或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1-3小時(含3小時),記曠工一天;
2.不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超過3小時不夠1天,記曠工1天;超過1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3.請假期滿,不辦理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逾期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4.員工患病在醫療期間,未按規定向單位提供診斷證明或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正當理由超假或捏造請假理由騙取假期的,按曠工處理;
6.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在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天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三節請假類別、期限及相關待遇
第十三條法定有薪假日
(1)春節: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3)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5)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6)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2、3日)。
(7)婦女節: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條病假待遇:
1.請病假須附有鎮級公立醫院的相關證明、否則依事假論處、(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響年終獎);
2.若因急病可用電話或便條知會部門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持有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三天按自離處理)、
3.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4.病假超過3天(含3天),必須出具醫生證明。
5.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6.病假期間工資不予計算
第十五條事假待遇:
1.員工每年的事假累積不可超過13天、特殊情況下由經理核準生效、其間工資不予計算、超出天數將影響本年度年終獎金;
2.員工請假須經批準后才可離廠、其間不可消極怠工;
3.事假必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
4.特殊情況下請假時,須(電話及便條等)知會本單位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附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資)
關于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篇5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關于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篇6
目的: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考勤范圍:
1、公司在冊員工。
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準。
考勤方法:
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考勤打卡時間:
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2、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有關規定:
1、考勤規定
(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2、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3、請假、外出手續
(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
(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3)請假同意后<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簽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干部需經副總經理批準。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4、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3)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6、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7、產假:
女員工符合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8、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后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9、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關于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篇7
第一條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卡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本制度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關于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篇8
超市員工上班時間安排:
早班:7:30――20:30
晚班:10:30――24:00
以上班次每周輪換一次,超市服務員每兩周休息一天,不得連休。
1、員工應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職。
2、工作時間開始后15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3、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4、工作時間開始后或結束前15分鐘到4小時內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半天論;4個小時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1天論。
5、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根據實際缺勤天數按曠職處理;擅離工作崗位,按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工資不發。
6、員工在年內的考勤記錄將作為每月考核的依據。
7、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一次扣5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五次扣100元。
8、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不辦理任何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9、考勤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店長應有較強的責任心,堅持原則,做好各類假條的保存工作。
10、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辦公室領取統一請假單,正確填寫,報有關領導簽字后,具體程序如下:
(一)病假
1.員工生病請假需填寫請假條。
2.如病重不能到崗者,須托人帶信或打電話通知部門領導說明病情,
事后補交請假條。
(二)事假
1.員工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如必須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得到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2.員工請事假在三天以內由經理批準。
3.員工有急事不能上班,必須托人帶信或打電話請假,經經理批準后,事后補辦手續;
4.員工請事假,必須在批準的期限內上班。特殊情況超假,應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證明,以補辦續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便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論處;
6.事假期間遇有法定節日,應將節日假扣除。事假期間,公司不發工資。
11、辭職申請應提前1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本人、接任者和負責人共同辦理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