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
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的需求和發展也在不斷變化,因此制度也需要隨之不斷更新和改進。好的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應該怎么寫?快來看看,小編給大家分享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的寫作技巧和示例,供大家參考!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1
優秀的規章制度不是憑空產生的,只有根據科學合理的規章制度制作程序,才能真正制作出滿足企業需要的好規章制度。好的規章制度的制定一般要經歷以下幾個階段:
(一)規章制度需要的形成和議案提出
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可根據企業的狀況和科學合理的預測,發現需要在哪些方面設立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哪些方面需要利用制度推動企業的發展,哪些制度需要變革,并根據企業章程和其他制度規定的各部門的規章制度設立提案權的規定,提出規章制度立、改、廢的議案,提案應說明理由。在這個階段,企業也可借助專家的力量預測規章制度的需要,如需要哪些勞動規章制度,可咨詢勞動法方面的實務專家,有關質量管理體系方面的規章制度的需要可咨詢ISO9000質量認證體系方面的有關專家等。
(二)審查、立項
企業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董事會,及其他有權部門就提出的議案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對提案進行審查,認為確有必要的,應組織有關人員或部門起草。
在這個階段,除非一些特別簡單的制度可由企業自己制作外,宜聘請規章制度設計的專業人士介入。
(三)起草
負責起草規章制度的人員、專家,應仔細研究提案說明,明確要設立的規章制度的目的。然后應用規章制度制作技巧,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
在這個階段,其他部門應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材料。
(四)討論批準
草案完成后交有關部門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如有必要,根據討論意見作必要的調整。最后交有關部門批準或通過
(五)公示
經批準后的規章制度,如涉及到職工的權益,應采取合理的方式向職工公示。以便員工遵守執行。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2
1、嚴禁學生以手(包括皮膚)接觸,以口嘗或以直接嗅聞任何化學藥品。
2、欲鑒別藥品之氣味,只可用手在容器開口土方輕輕招拂。
3、如有藥液溢出,應立即用水洗凈。如遇酸類或其它腐蝕性藥液滅及衣物而浸至皮膚,應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沖洗。
4、經如熱之玻璃儀器或其它未能確知溫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卻前不可用手觸摸。如需移動,須使用挾持器具。
5、以試管加熱物質時,不可將試管閉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6、以水浴器加熱可燃性或揮發性溶劑時,應在排氣櫥內為之,絕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熱或將盛裝此等溶劑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7、實驗中如發生意外燃燒,應立即以濕抹布或細沙熄滅,必要時應使用滅火器。如遇衣服著火,應立即沖水熄滅或就地打滾。
8、如有藥液(品)進入眼睛,應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9、操作有機化學實驗時,應將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10、實驗準備室嚴禁學生進入。貼有「危險!」標志之裝置與器具切勿接近。
11、嚴禁學生在沒有化學老師在場指導之下,私自進入化學實驗室,操作化學實驗。
12、學生應熟讀各種安全規則,并應確知實驗室急救藥箱、消防器材、救護設備等之位置與使用方法。
13、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處理須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內。
14、學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實驗相關藥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藥品添加之方式或藥品種類。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3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第三章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第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十六條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第十七條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第十八條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財富管理中心所有員工。
第二條、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員工能夠與公司一同分享公司發展所帶來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
第三條、原則
一、薪酬作為分配價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二、根據激勵、高效的原則,在工資分配中要把員工的收入與為公司創造的效益及工作業績掛鉤。
第二章:工資構成
第四條、財富管理中心員工收入包括以下幾個組成部分:
一、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工齡工資。
二、試用期員工基本工資為轉正之后基本工資的80%。
三、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年底獎金、銷售提成。
第五條、財富管理中心員工職級、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發放標準及銷售任務對照表。
第六條、銷售提成計算方法:__。
第七條、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考核周期:績效工資按季度考核按季度發放。
第八條、年終獎金發放辦法具體參見《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年終獎金發放管理辦法》。
第九條、工齡工資
一、工齡工資體現了員工的工作經驗和服務年限對于企業的貢獻,在__投資集團,工齡工資的標準為普通員工200元/年,管理崗位員工300元/年。員工入職每滿一年,從員工入職滿一年的下個月起工齡工資按照相應崗位的工齡工資標準遞加。
二、員工入職未滿一年者,無工齡工資。
第三章:理財顧問級別調整
第十條、級別調整原則:
一、職級調整均須嚴格參照上一考核周期銷售任務完成情況而定。各級理財顧問晉升應逐級晉升,優秀人員可適用跳級晉升。
二、各級銷售人員業績相關指標達到晉升標準時,仍需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方可晉升:
1、于每季度截績日后以書面形式正式向公司提出晉升申請。
2、通過管理層的面談考核。
3、符合以上條件的理財顧問經核準后,下季度即行晉升。
第十一條、職級調整標準:
一、正常晉升標準
擔任理財顧問3個月以上,考核期內累計完成上一職級考核任務的100%。
二、跳級晉升標準
擔任理財顧問3個月以上,考核期內累計完成當前職級以上某一職級考核任務的100%,于下季度起,可晉升至該職級。
三、降級規定
1、理財顧問考核期累計未完成所在職級對應的銷售任務,于下個季度降級至與上一考核期實際銷售任務相應的職級。
2、初級理財顧問連續兩個考核期未完成銷售任務,經過培訓考核之后,仍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要求,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系。
第四章:管理崗位職務獎金
第十二條、職務獎金針對在財富中心任管理職務的崗位,包括總監、副總裁。
第十三條、職務獎金發放標準:__。
第十四條、總監職務獎金=__銷售提成總和__%。
第十五條副總裁職務獎金=__銷售提成總和x5%。
第五章:福利
第十六條、福利是公司正式在冊員工所能享受到的一種福利待遇,包括一般福利、六項統籌。
第十七條、一般福利是指員工在各個重大節日期間獲得的公司為其發放的過節費和其他實物形式的收入。
第十八條、六項統籌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險及住房公積金。企業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相關政策。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薪資發放日為每月__日,遇節假日提前。
第二十條、所有業績的統計核算均以自然月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___年__月__日起開始執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5
一、室內不準堆設雜物,周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間門前保證暢通。
二、非機房人員未經同意,一律不準入內,有關人員進配電間例行公事需登記。
三、保證室內通風良好,以免室溫升高而影響電氣設備正常運行,要做到防火、防漏、防雨淋,防止小動物侵入配電間,避免配電間事故的發生。
四、當班人員必須堅持崗位,熟悉所管轄范圍內的電氣設備性能及運轉狀況;認真巡視檢查并能準確熟練地進行倒閘操作及事故處理,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并通過有關方面進行檢修。
五、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要全面、清楚,接班要心里有數。
六、值班人員必須熟悉安全操作規程,不能讓有嚴重缺陷的高壓電器設備帶病運行。
七、值班人員使用的絕緣手套、絕緣鞋、驗電器等安全用具,應由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及試驗,并做好記錄,不合格不準使用。
八、高壓設備的送電與切斷,需在有一人監督的情況下操作,操作完畢掛上“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字牌。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6
一、根據公司加強部門內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銷售部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制定的原則是:公正、公平、對己對人、對上對下。
三、本制度的內容包括:管理架構、崗位職責、各類管理細則、考核制度等。
四、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規范工作流程,使每個人的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五、本制度為試行草案,尚有不盡完善與不盡合理之處,在正式的制度出臺之前,銷售團隊成員必須服從和遵守。
六、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管理體系
□指揮系統
1.銷售部實行經理負責制。
2.指揮的原則
(1)服從的原則
下級須服從上級的指揮,沒有服從,就沒有管理。
(2)一個上級的原則
每個崗位、每個人只有一個上級,只服從一個上級的指揮,只向一個上級報告。
(3)逐級的原則
上級對下級可以越級檢查,不能越級指揮(特殊情況除外)。
下級對上級可以越級申訴,不能越級報告。
3.指揮的形式
(1)口頭指揮
(2)書面指揮
(3)通過會議指揮
不管采取何種形式,指揮的內容必須完整:某人去做、做什么事、完成時間、地點、行動方案、怎樣控制和評估。
□聯絡(溝通)系統
1.加強聯絡,加強人員之間的溝通,確保信息的暢通。
2.要保證良好的聯絡,首先要求每個人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
3.要樹立相互服務、相互制約的意識。
4.正式的聯絡主要通過工作流程來實現。
5.非正式的聯絡通過舉辦一些生活等來實現。
6.創造一種團結協作、互相幫助的氛圍。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7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環境衛生管理的范圍為公司總部及下屬各部門、分公司的工作、生活區域和公共區域的衛生
二、全公司范圍內的室內、外環境衛生保持干凈整潔,如:辦公桌椅、照明燈、電風扇、空調、門窗、四壁、書櫥、檔案櫥及其附屬等物品,要求物品擺放整齊,室內外環境衛生清潔干凈、無蛛網、無灰塵,各類座套干凈整潔;電腦、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廁所墻面、地面、便池清潔干凈無雜物、無異味;綠地內無雜草、雜物。
三、衛生清潔實行部門責任制,每日環境衛生以值日表為準,各部門負責人為責任人。各辦公室的衛生,由辦公室自行負責。公共區域衛生實行區域劃分并根據__要求責任到人。
四、責任區衛生清理每周集中進行一次,日常保潔由行政辦公室隨時進行衛生檢查。發現當日不做衛生,一次50元,二次100元,多次累計一并扣除,部門領導一次100元、二次200元,二次以上與效益工資掛鉤,降職使用或按自動離職處理。
五、各部門要認真對待清潔衛生和衛生檢查工作,積極主動地搞好衛生清潔,不得因衛生清潔而影響各部門整體考核。
六、衛生檢查考核評比結果累計存檔匯總,列入當月及年終考核工作,并與年終獎掛鉤。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五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年齡等情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七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符合崗位錄用條件。
第八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員工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九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十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十一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十二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6個月: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三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即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員工領取勞動合同時應當簽收。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六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當簽署雙方協議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十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b、無正當理由經常不能按時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第十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1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公司與員工可以依法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二十一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0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三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17條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四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合同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二十五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勞動者提供必要證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二十六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二十七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實行非全日制、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二十八條員工作息時間根據季節和工作特點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第二十九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三十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執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體日期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三十一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2)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3)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7天。
(4)年休假: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三十二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勞動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和公司為員工交納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三十三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三十四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即員工本人的崗位工資標準)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1、75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三十五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三十六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三十七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員工需查看工資清單的,公司應給予方便。
第三十八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并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后15日內支付員工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四十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80%。
第四十一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四十二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四十三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全額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員工因私事請假,事假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經員工確認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四十五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四十六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9
1、必須佩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頜帶,行走時,注意頭上、腳下、眼前,以防碰頭、絆倒、滑倒、撕拉掛扯,不要踩地上的釘子,尤其是拆下的模板上的釘子。
2、注意穿著。施工現場禁止穿拖鞋、涼鞋及硬底和易滑的鞋,禁止赤腳及穿大腳褲,對女同學而言,還要禁止穿高跟鞋、裙子。不要穿好的.衣服及肥大的衣服,最好穿輕便靈活稍微緊身的衣服。
3、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實習中應嚴格遵守施工單位規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禁止在施工現場打鬧、嬉戲、追逐、奔跑。
4、施工現場設有警戒標志的地區,不得進入。注意施工現場的各種警示標志,紅色表示禁止,停止(防火),用于禁止標志,含義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動;黃色表示警告,注意,用于警告標志,含義是要人們引起注意可能發生危險;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用于指令標志,含義是必須要遵守的意思;綠色表示提示,安全狀態、通行,用于提示標志,含義是示意目標的方向。
5、嚴禁跨越正在運轉的機電設備和起重卷揚機的鋼絲繩、拖拉線和其他危險物。發現起吊物過來,應及時避讓,禁止在起吊物下面停留、觀望和穿行。
6、在高空作業時,嚴禁往下或向上拋投材料和工具物品等;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桿處休息。
7、嚴禁擅自操作和玩弄機電設備,不準擅自亂摸亂動現場的各種開關和閥門。嚴禁在井字架吊籃內乘人上下,不準在井架內行走,嚴禁乘坐非載人電梯上下。
8、在倉庫、木模間、油漆間及易燃易爆場所,絕對禁止吸煙和明火作業。
9、注意在臨時蓋板和陽臺、樓板、屋面、井架口等臨邊圍欄,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等處的安全,不得隨意靠近。
10、嚴禁進入黑暗處,尤其是樓面上的黑暗處,務必做到看不清楚的地方不去,以防不測而造成意外事故發生。
11、五個不準踏:
①陽臺口;
②石棉瓦、油氈屋面;
③出線;
④屋面沿口;
⑤磚墻上面。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10
一、公司員工必須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在工作中如有打架、罵人者每人罰款50元、
二、在工作中,損壞東西,責任由自己承擔。
三、工作期間,員工必須穿工作服,違者每車次罰款2元。
四、有將本公司業務外輸,即偷業務者,給予300元罰款。
五、員工必須做到實事求是地匯報結帳及開支情況,如有漏報、瞞報給予100元處罰。
六、工作時,不準拿客戶一針一線,違者罰200元。
七、工作期間,客戶獎賞的任何物品,必須帶回公司處理,不得借用任何理由,歸個人所有,違者罰款200元。
八、公司員工必須按時上班,遲到一次,罰款5元,曠工罰款40元。
九、新員工開學徒工資(全工資50%—70%)至學會。
十、公司員工不準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違者罰款500元。
十一、公司員工業余時間積極參加義務勞動,搞好環境衛生。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11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省拍賣企業的審核許可管理工作,促進我省拍賣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和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文件,制訂本規定,拍賣公司規章制度大全。
第二條凡在福建省行政區內設立拍賣企業或拍賣企業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應當按本規定辦理審核許可。
第三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全省設立拍賣企業和分公司實施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各設區市政府拍賣主管部門對轄區內設立拍賣企業和分公司實施審查及監督管理。
二、拍賣企業的設立
第四條申請設立拍賣企業的投資者應有良好的信譽,無違反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行為。拍賣企業的名稱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并含有“拍賣”字樣。
第五條設立拍賣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二)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三名以上取得拍賣業從業資格的人員,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賣師;并有具備與主營業務密切聯系的行業從業資格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五)有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規定的拍賣業務規則;
(六)符合拍賣主管部門有關拍賣行業發展規劃。
第六條申請設立拍賣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報告(應當載明擬設立拍賣企業的名稱、注冊資本、股東或發起人姓名或名稱、機構住所、法定代表人、企業類型、經營范圍及可行性分析等內容,并承諾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二)公司章程、拍賣業務規則;
(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四)擬任法定代表人簡歷和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從業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其中:擬聘任的拍賣師需先經中國拍賣行業協會辦理變更注冊單位);
(六)固定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七)《福建省拍賣企業申請表》(一式三份,其中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一份)。
第七條拍賣企業申請設立分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拍賣業發展規劃;
(二)年檢合格;
(三)企業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五百萬元人民幣且全部繳清,拍賣企業對每個分公司,需撥付不少于一百萬元人民幣的資金或實物;
(四)分公司應有兩名以上取得拍賣業從業資格的人員,并有具備與主營業務密切聯系的行業從業資格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五)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六)經營拍賣業務三年以上,最近兩年連續盈利,其上年拍賣成交額超過五千萬元人民幣;或者上年拍賣成交額超過二億元人民幣。
第八條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申請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擬設立分公司的申請報告;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最近兩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含年度拍賣成交額專項審計);
(四)擬任分公司負責人簡歷及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兩名以上具有拍賣從業資格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其中:擬聘任的拍賣師須是注冊于本企業的);
(六)固定辦公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七)撥付一百萬元以上人民幣的資金(或實物)的證明材料;
(八)《福建省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申請表》(一式三份,其中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一份),管理制度《拍賣公司規章制度大全》。
第九條設立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申請設立拍賣企業(或分公司),應將上述材料送企業(或分公司)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認申請材料齊全后,發給申請人《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并在申請表上簽署審查意見后,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核準后頒發由商務部統一印制的《拍賣經營批準證書》。申請人持拍賣經營批準證書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營業登記手續。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不予許可的,發給不予行政許可通知,并說明理由。
第十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拍賣企業及分公司的設立許可可以采取聽證方式。聽證工作按《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聽證程序暫行規定》(閩經貿政法[20__]554號)進行。
第十一條受理期限:
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應在發出《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上報工作;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材料后的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委負責人批準,延長十個工作日,并發給《延期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告知書》。
三、從事公物拍賣的企業資格審核
第十二條國家行政機關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稅款、罰款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罰金、罰款的物品以及無法返還的追回物品和其他特殊國有資產等標的拍賣應由具有相應拍賣資格的拍賣企業承擔。
第十三條拍賣企業的公物拍賣資格,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認定。由企業向公物財產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并征求同級國有資產監管部門意見后,報請同級人民政府確認指定。
申請擁有全省范圍內的公物拍賣資格,由企業向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經省經濟貿易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核并征求省國資委意見后,報請省人民政府確認指定。
第十四條申請從事公物拍賣企業的基本條件:
(一)拍賣企業依法成立并開展業務二年以上,上一年度拍賣成交額20__萬元以上的;
(二)有2名或2名以上國家注冊拍賣師;
(三)有熟悉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人員;
(四)有符合公物拍賣的場所和設施;
(五)建立必要的經營管理制度,經營規范,服務良好,無違法違規經營活動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十五條申請擁有在全省范圍公物拍賣資格的企業除應當具備第十四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是經營五年以上,連續三年年拍賣成交額超過5000萬元,至少有3名國家注冊拍賣師,并經批準已在住所所在設區市以外設有分支機構的拍賣企業。
四、拍賣企業及其分公司的變更、注銷
第十六條拍賣企業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前,應當先報企業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審核并經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核準后換發拍賣經營批準證書。
拍賣企業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應填報《福建省拍賣企業變更登記項目申請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拍賣企業及分公司自領取拍賣經營批準證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未領取營業執照,其拍賣經營批準證書自動失效。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第十八條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成立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連續六個月無正當理由未舉辦拍賣會或沒有營業納稅證明的,有關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后,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應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第十九條拍賣企業根據章程規定事由、股東會決議或其他事由解散的;或者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規定被責令關閉的;或者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注銷。
第二十條拍賣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其經營資格條件發生變化,達不到《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設立拍賣企業和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應當具備的條件,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經過整改仍不符合經營資格條件的,由省經貿委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五、外商投資拍賣企業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設立外商投資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或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終止等相關事項,應符合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并向商務部申請。
六、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拍賣行業發展規劃,管理與指導全省的拍賣行業自律組織。
第二十三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全省拍賣企業和從業人員實施監督管理。各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內拍賣企業和從業人員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每年度對拍賣企業進行監督核查,并出具監督核查意見,對核查不合格的拍賣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并將核查情況通報有關部門。
拍賣企業應按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接受核查,并提交年度工作報告、經法定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拍賣成交額報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拍賣業從業人員資格證等材料。
設立分公司的拍賣企業提交的核查材料中,應當明確反映分公司的有關情況,并提交分公司《營業執照》、《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拍賣業從業人員資格證等材料。
第二十五條對拍賣業實行統計制度。拍賣企業應當定期向盛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報送企業經營情況統計表。福建省拍賣業統計制度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條對拍賣企業實行信用管理制度。福建省拍賣企業信用管理制度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對違反《拍賣法》和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從事拍賣活動的拍賣企業和拍賣師,按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第六章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具體程序按《行政處罰法》及《福建省經貿委行政處罰工作規則(試行)》(閩經貿政法[20__]226號)執行。
七、附則
第二十八條在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施行前設立的拍賣企業及分公司,不具備《拍賣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在本規定實施之日起半年內達到規定條件,逾期達不到行政許可條件的,按規定撤回其從事拍賣經營的行政許可。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公司住所:
第三條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注冊分局登記注冊。
第四條分公司由_____公司組建。
第五條公司為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公司以基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監督。
第七條公司的宗旨:誠信、優質
第二章經營范圍
第八條經營范圍: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核定經營范圍
第三章公司資本及出資方式
第九條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股東名稱身份證號股東住所第十條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后,必須經公司出具證明分公司章程范本分公司章程范本。
第四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根據其出資分額享有表決權;
(二)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三)有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五)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它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十二條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一)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二)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四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公司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八)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九)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簡單范本公司章程簡單范本。
第十五條股東會會議半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或有重大活動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或者監事,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東主持。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必須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對公司分、合并、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召開正式股東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臨時股東會議,就當于會議召開一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公司章程
第五章執行董事
第十九條本公司選舉執行董事(兼分公司經理)一名,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條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條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擬訂合同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確方案;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執行董事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六章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監事,是公司內部監督機構。
第二十四條監事1名,監事任期為三年。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監事會設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監事三分之二以上選舉和罷免。
第二十六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執行董事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七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不需要股東會表決同意,但應告知分公司章程范本企業文化公司章程簡單范本投資創業。
第二十八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條件:必須要有半數以上(出資額)的股東同意;
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九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條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經審查驗證、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內,報送公司全體股東
第三十一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二條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在依照前條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三十三條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辦法
第三十四條公司有下例情況之一的,應予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五)其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13
1、管理總則
公司在人事管理上奉行能進能出,能上能下,優勝劣汰的總則。獎懲上不受其年齡及任職時間長短的限制。公司將根據公司業務及管理的需要調整員工的崗位。
2、崗位設置
公司采用金字塔型管理模式的分層負責制,有管理層,業務層,制作層,服務后勤層組成。其中:由各部門經理負責各部門所有工作的安排和各部門之間的協調溝通,直接向公司總經理負責。
3、招聘流程
根據公司不同階段發展的需要,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管理層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招聘流程分為初步面試,書面面試,主考面試三步,通過者可以錄用為公司實習員工,特殊能力者經總經理批準可直接成為正式員工。
新員工的基本條件:品貌端正,敬業愛崗,吃苦耐勞,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品德修養,有親和力,有事業心,有極強的團隊合作精神,能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4、員工培訓
實習員工:所有實習員工一律進入制作部進行為期7天的制作實習,了解廣告最基本的組成,結構和專業術語。經簡單考試合格后,進入各部門正式見習崗位。期間由各部門經理負責崗位業務水平的培訓和指導。
5、試用制度
試用期為一個月,是實習員工在成為正式員工前的考核期。在試用期間,經各部門經理考核崗位業務突出者,經總經理批準可提前轉為正式員工。工作態度不端正或其他原因不能勝任工作者,公司有權延長其試用期限,對于行為不檢點或嚴重違反業務操作流程者,立即解聘。
實習期內不享受正式員工所享有的福利和其他獎勵。
6、辭退條例
公司可以隨時解雇涉及以下條例者:
(1)無視或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者。
(2)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
(3)違背社會公德者。
(4)言行不檢及行為有損公司利益或形象者。
(5)對公司犯有不誠實行為或有意隱瞞客戶投訴者。
(6)消極怠工,無故曠工或實習期內不能達到公司所定要求者。
(7)違反業務操作流程,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8)因自身原因受用戶投訴累計超過三次者。
(9)個人以公司名義推銷公司所營范圍外業務或推銷其他與公司相關業務有沖突的其他公司業務者。
7、辭職規定
實習期內,員工有意終止試用合約的,應提前七天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與管理層。轉為正式員工后,員工辭職,需本人寫書面申請報告,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總經理同意,在一個星期內辦完手續。主要是:辦理好辦公用品,客戶合同的移交工作。凡辭職人員必須將證明其所有公司身份的標志證件交回公司。
8、考勤紀律
(一)考勤:
1、考勤內容:遲到,早退,事假及著裝等。
2、考勤主要由服務后勤層負責,針對每個員工進行考勤的累計,匯總,負責審批各類假期,并據此扣減員工的全勤獎和基本工資。
3、公司上班時間:夏季:7:30—11:00,13:00—17:30;冬季:8:00—11:30,12:30—17:00;每周工作六天。
4、員工申請休假或請假時,須經部門經理同意,方可休假或請假,否則以曠工論處。部門經理則須總經理批準。
(1)曠工:扣去當月工資50元/天,無故曠工三天者,將予以辭退。
(2)請假:自身原因請假扣去當日基本工資。
(3)遲到:工作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以內到班者視為遲到,每遲到一次,每人每次扣20元,無提前事假,無特殊理由,遲到半小時以上,每人每次扣50元,按曠工處理。
以上條例所扣金額,劃入公司福利基金。
5、著裝:要求員工著裝合體整潔,男性不得留長發,要求穿襯衣;女性不得穿內衣式上裝,超短裙或短褲上班。
(二)紀律
1、工作態度應認真,誠懇。熱情,敬業的完成本職工作,有義務參加公司的任何工作活動。
2、愛護公司的資產,不可蓄意破壞和據為己有,不得隨意私帶朋友進公司,工作場地必須干凈整潔。
3、珍惜公司宣傳資料,對辦公用品應勤儉節約。
4、保守公司秘密,未獲公司許可,員工不得向外透露公司客戶及業務資料。
5、未經公司許可,任何員工不得以直接或間接形式利用公司名義向任何個人,公司,團體推銷公司所營外的業務。
6、員工之間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相互體諒,包容,發揚團隊精神。
7、員工必須聽從公司的工作安排。
9、員工待遇
具體的待遇參見相關附件。
10、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群德聚廣告媒介傳播有限公司、世紀瑞德品牌策劃顧問有限公司所有。
本人已經認真看完并完全理解以上內容。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14
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維護公司、股東、債權人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條例》)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_
第二條公司住所:_
第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公司經營范圍為: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經許可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后方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未規定許可的,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三條公司注冊資本為_萬人民幣,實收資本為_萬人民幣。
第四章公司股東的姓名(名稱)
第四條公司由2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各自的名稱(姓名)分別為:
股東姓名:_住所:_身份證號碼:_
股東姓名:_住所:_身份證號碼:_
第五章股東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
第五條公司注冊資本實行一次到位。股東的出資額、出資時間為:
認繳出資額實繳到位
股東姓名(名稱):_
出資時間:_
金額(萬元)_
比例_%
金額_(元)
出資方式:_
合計貨幣_元
第六章公司股東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1、在股東會上按出資比例享有股東表決權;
2、有選舉和被選舉擔任公司組織機構組成人員的權利;
3、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4、在公司解散、清算時,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5、公司新增注冊資本時,享有優先認購權;
6、股東轉讓股份時,有優先購買權;
7、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財務報告;
8、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力。
第七條公司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1、按時繳納出資;
2、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補交其差額;
4、在股東會記錄、紀要等相關的文件上簽名。
第七章股東的股權轉讓
第八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也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第九條股東轉讓股份,應當經其他過半數股權的股東同意,其他過半數股權的股東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第十條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份,在同等的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十一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其他股東在同等的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十二條股東轉讓股權可以召開股東會進行決定,也可以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采用書面通知形式的,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法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十四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股權由合法繼承人繼承。
第八章公司的組織機構設置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職責、議事規則
第十五條公司設
(一)股東會
(二)執行董事
(三)經理
(四)監事
第十六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利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公司的執行董事、監事、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3、聘任公司經理,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計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計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0、制定、修改公司章程;
11、確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2、聘請或者解聘承辦公司驗資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13、對轉讓公司股權作出決定;
14、對公司為股東和為其他單位提供擔保作出決定。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年兩次,分別于一季度和三季度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股東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時,可以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第十八條股東會首期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主持,出資金額相等時,由股東會推薦一名股東召集、主持,依法行使職權。公司在立后,由執行董事召集、主持。當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議職責的,由監事召集、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主持。
第十九條召開股東會會議,一般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經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權的股東確認、同意,可以在確認的時間、地點、用確認的通知方式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二十條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公司對一般事項進行決定時,有代表公司過半數股權的股東同意就可形成決議,對涉及到股東股份轉讓及公司為股東提供擔保等與公司股東個人利益有關的事項進行表決時,該股東不參與表決,由其他過半數股權的股東同意方可作出決定,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一條股東會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或會議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或會議紀要)上簽名。股東會行使職權,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文件上簽各、蓋章。
第二十二條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主持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方案;
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聘任或者解聘由股東會決定以外的人員;
11、公司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三條公司設經理,由股東會聘任、解聘,對股東會負責。公司經理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經理不是股東的,列席公司股東會。
第二十五條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人,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由股東或股東單位代表擔任。監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股東會,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法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公司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六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法履行職務。
監事履行職權,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時,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股東會確定,由公司執行董事擔任。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代表公司對外簽署有關文件;
2、檢查股東會決定的落實情況,并向股東會報告;
3、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在符合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并事后向股東會報告。
第十章公司的財務會計管理及利潤分配
第二十八條公司依法建立財務會計機構和賬冊、制度。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經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審驗。
第二十九條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另立會計賬冊;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三十條公司稅后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虧損;
2、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
3、提取5%的任意公積金;
4、支付股利。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與清算、終止
第三十一條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公司予以解散:
1、股東會決定解散;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撤銷;
公司因1、3項規定解散的,于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由股東會決定清算人員組成清算小組對公司進行清算。
第三十二條清算小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公司停止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三條清算小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7、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第三十四條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小組申報債權。在申報債權期間,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
償,公司的財產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支付職工工資;
3、支付職工社會保障費用和法定賠償金;
4、繳納所欠稅款;
5、清償公司債務;
6、分配剩余財產。
第三十五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小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后,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六條公司在清算中發現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企業破產法律、法規清算。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規定
第三十七條公司營業期限為50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起。在股東認繳的出資未全部到位之前,公司的股利和剩余財產分配按各股東實際到位的出資
所占公司實際到位的資本的比例進行。
第三十八條公司建立工會、黨組織等組織和機構,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公司設立分公司由股東會決定。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和公司的登記事項,以公司的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四十條本章程由股東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公司法》和《公司條例》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由全體股東簽名、蓋章,自公司核準注冊登記之日起生效。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燃氣器具市場,增強售后服務保障,減少安全用氣隱患,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燃氣器具包括:燃氣灶、燃氣熱水器、壁掛爐、茶爐、鍋爐等燃氣用具。
第三條本公司只從事民用燃氣灶、燃氣熱水器和壁掛爐銷售業務,大型燃氣器具及鍋爐由用戶自行購置。
第四條公司燃氣器具實行招標采購,每年組織一次,具體辦法按公司招投標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條公司采購壁掛爐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2年。
第六條凡使用本公司氣源的灶具、熱水器、壁掛爐、燃氣鍋爐,不論用戶自己采購設備還是由本公司統一采購,均執行本辦法。
第二章燃氣器具準入條件
第七條公司采購燃氣器具實行準入管理,燃氣器具生產企業和經銷商除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以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第八條燃氣器具生產企業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
2、生產許可證;
3、省級以上質量檢驗機構的質檢合格證明;
4、根據國家、行業標準或公司招標文件規定應具備的其它條件。
第九條熱水器、壁掛爐供貨單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必須是一級代理商,有生產企業的委托代理證書;
2、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資格,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
3、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4、招標文件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九條熱水器、壁掛爐的’質量要求
1、產品外觀、結構、各種標識符合有關標準;
2、質量性能穩定,試用期內用戶反映良好,投訴率在3‰以內;
3、經現場試驗,運行效果良好,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
4、必須是強排風或平衡式。
5、根據國家、行業標準或公司招標文件規定應具備的其它條件。
第十條對供貨商售后服務的要求:
1、為產品辦理保險;
2、產品從安裝調試開始,出現質量問題一年內免費更換,終身負責維修;
3、在太原附近有售后服務機構,產品出現問題在4小時內能趕到現場并做出處理;
4、為本公司免費培訓安裝和維修技術人員,能滿足日常維修需要。
第十一條燃氣灶、熱水器、壁掛爐供貨合同及資金抵押要求
1、按本制度及招投標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簽訂供貨協議。
2、壁掛爐的試用期為兩個采暖季,試用期內除保留20萬元的質量保證金外,其余貨款按合同分批支付,質保金10%在一年后支付;如果供貨人系連續中標的,保留30萬元的履約保證金一直延續到終止供貨。供貨終止后,按未達到報廢年限的壁掛爐貨款的10%扣押質保金,直到壁掛爐達到報廢條件。
3、熱水器不設試用期,質保金按10%在一年后支付,如果系連續中標,保留5萬元的履約保證金,合作終止后退還。
4、燃氣灶不設試用期,質保金按5%在一年后支付,如果系連續中標,保留5萬元的履約保證金,合作終止后退還。
第三章燃氣器具的銷售、安裝
第十二條公司在營業網點經銷各種民用燃氣灶具、熱水器、壁掛爐和燃氣具零配件,燃氣器具的經銷實行獨立核算,經銷收益應列入相關部門績效考核。
第十三條用戶根據實際需要可在我公司營業網點選購各種型號的燃氣灶具、熱水器、壁掛爐等產品,我公司負責安裝調試和售后服務。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16
請(銷)假,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文明服務,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禮貌待人,熱愛本職,認真負責。做到飯熟菜香,味美可口,飯菜定量,食品足稱,平等待人。
(三)遵守財經紀律。員工就餐一律收(繳)飯菜票,禁止收取現金。炊事人員按規定每月交繳就餐費,嚴格登記手續。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須按規定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進庫的物品。
(四)堅持實物驗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每月盤點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帳目,接受員工的監督。
(五)愛護公物。食堂的一切設備、餐具有登記,有帳目,不貪小便宜,對放置在公共場所內的任何物件(公家或個人),不得隨便搬動或拿作它用。對無故損壞各類設備、餐具者,要照價賠償。
(六)做好炊事人員的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準在食堂工作。
(七)計劃采購,嚴禁采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安排好員工就餐排隊問題,縮短排隊時間,按時開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譜、早、午、晚餐品種要多式樣,提高烹調技術,改善員工伙食。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就餐和臨時客餐,可事前有預約和通知。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嚴禁隨帶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管理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十)加強管理,團結協作,嚴格執行各類規章制度,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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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企業規章制度合法性的流程及依據
1、企業可以依法制定規章制度。
1.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1.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2、怎樣制定有效性的規章制度(流程)
2.1、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14號)第十九條: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2.2、制定流程:
2.3、有效性作用: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3、關于民主程序、公示
3.1、如何走民主程序
3.2、如何公示
勞動規章制度應當以用人單位的正式文件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從公布之日起才能在本單位生效。在公示的過程中,用人單位應該注意保存公示的證據,公證的方式一般有如下幾種:
3.2.1、將規章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做到人手一冊,在勞動合同中專款約定“勞動者已經詳細閱讀,并愿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
3.2.2、將規章交由員工閱讀,并且在閱讀后簽字確認。確認的方式有:①在規章的尾頁簽名;②另行制作表格進行登記;③制作單頁的《聲明》或者《保證》。簽名的內容應包括員工確認“已經閱讀、明了”并且承諾“遵守”;
3.2.3、在廠區公共區域將規章內容全文公告,并且將公告的現場以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備案;
3.2.4、召開全體職工大會或者組織全體職工進行集中學習、培訓,讓員工在報到表上簽名。
3.2.5、委托工會公示,并保留證據。
注1:按照廣東省勞動廳發布的《廣東省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辦法》(【頒布時間】1998-05-01,【實施時間】1998-05-01)用人單位應自勞動規章制度審議通過之日起15日內或接到勞動行政部門通知后將其勞動規章制度連同《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送審表》一式兩份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之日起30日內應將《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意見書》送達用人單位。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之日起30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勞動規章制度即行生效。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廢止《廣東省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辦法》的通知(【頒布時間】20__-12-19,【實施時間】20__-12-19)廣東省勞動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辦法〉的通知》(粵勞監〔1998〕50號)內容與《勞動合同法》規定不符,現決定予以廢止。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18
為使酒店員工的考勤管理有章可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屬表格
1、如員工所申請的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教育召集、公假、年假或其他與假期相關的調休、補休、提休等,所須表格為《假期申請表》并須員工本人按要求填寫。
2、因工作需要或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的加班加點,需要提前填寫的是《加班申請單》,該表格可由員工本人填寫或部門考勤負責人填寫。
3、每月的部門考勤及更期表則須由部門考勤負責人制作,并依照規定提交行政人事部。
二、簽到、簽退
1、經理級以下員工均需在正常上下班時間前10分鐘和10分鐘后到所在部門簽到、簽退,因故不能簽到、簽退者,要及時向部門考勤人員報告,并登記在案,以備檢查。
2、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簽到后沒有按規定到達指定工作崗位者,即視為遲到;提前10分鐘以上簽退下班,視為早退。
3、凡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4、員工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其簽到、簽退,一經發現視為嚴重犯規行為,雙方將立即解除勞動關系。
5、各部門考勤人員必須不遲于當月的25日提交次月的更期表(《月度更期表》),當月考勤記錄(月度考勤表)不得遲于次月的3號提交給行政人事部。
6、本細則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1日至當月最后一日。
三、假期管理
(一)請假手續
1、更期表確認提交后,員工如需換/調班或請假必須填寫《假期申請表》進行申請,內容務必真實,并應服從酒店的統籌安排。
2、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應在休假當天盡快以電話或短信方式迅速報告所屬部門直屬上司,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且應在事后三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級請假2天(含2天)內,由其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審核,行政人事部審批。部門主管及以上級別員工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填寫“假期申請表”,按照酒店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各級審批責任人接到《假期申請表》后,須對請假內容進行審核,若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工作不允許,可視情況不準假、縮短假期或責令改期請假,若請假理由充分或經營允許,須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在《假期申請表》上簽字確認(請假人直接上級須安排請假人職務代理人)。
6、請假人與職務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將假期經辦事務交待清楚,并留下請假期間可找到的通訊方式,確保請假期間工作正常。
7、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請長假者,或請假逾時(不可抗力)而無法及時返回工作崗位者,應主動迅速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相關規定
(二)例休假
1、每月例休假原則上應當月安排休完。
2、例休假最多累計兩天一起休(不含法定假),原則上當月和上月的例休假不可累計一起休,如因工作需要而無法安排休完當月例休的,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3、當月不可提休次月例休假,法定假根據酒店規定執行。
4、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假期”、“出賣假期”。
(三)其他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
(1)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法定節假日: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4)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5)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7)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8)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9)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2、病假
(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
(2)員工入職滿一年后,可享有三天有薪病假,除此之外,其他為無薪病假。
3、年假
(1)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假。休假時間按本企業工齡計算:工齡滿一年未滿十年的5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的10天;滿二十年的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年假必須一次性連續休完,不可分期計假,也不可跨年累計。年假期間回家探親者,其交通費自理。年假期間不可享受工作餐待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⑴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⑵工作不滿10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
(3)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如在當年享受年假后,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的,則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如當年享受年假后,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之后辭職(退)的,則按所休年假天數扣回相應的工資。
4、婚假
(1)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且在公司工作期間辦理結婚登記的,可憑結婚證申請三天有薪婚假。屬于晚婚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另給予增加晚婚假10天。
(2)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一年內有效。
5、產假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定,不得虛報、瞞報婚育狀況。
(2)員工符合規定懷孕的,懷孕8周內,須主動將其相關資料交到人事部審核,四個月內將其準生證復印件交到人事部備案。
(3)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產假。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女職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員工符合規定生育的(包括配偶),須在預產前15個工作日提出休產假書面申請,經批準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或看護假。(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條例》執行)。
(5)員工生育后,在兩個月內必須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農村戶口的員工,如需生育第二胎,必須是符合國家政策的,并且要制訂計劃,書面報告人事部審核備案。
(6)員工產假上班后,孩子在廣州喂養的,可享受每天1小時的哺乳假直至小孩一歲,孩子不在廣州喂養的,不享受哺乳假。
(7)休產假員工,除按國家規定享受100%的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享受公司發給的全勤獎、醫療補貼、工齡工資、和學歷津貼外取消交通補貼,不享受交易會獎金、開門利市、過節費等待遇。如有其他臨時性發放的獎勵金或禮物則按當時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6、假
員工實行,憑區以上醫院證明,可按國家規定享受帶薪假期。(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條例》執行)。
7、慰唁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死亡(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憑《死亡證》、《本人申請報告》可給予帶薪慰唁假三天。
8、待產假
(1)一線員工懷孕五個月以上,符合規定,屬第一胎的,因特殊原因或本人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安排調崗的,由本人出示區以上醫院證明并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休假申請,所在部門提出具體意見交人事部審核,報公司
(2)員工待產假期間,按照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其月工資。
(3)享受待產假的,停發所有一次性發放的款項及福利。
(4)休待產假員工的年終雙薪、年終獎按累計剔除休假時間予以計發。
(5)員工休待產假超過一個月,當年不再享受年假,如在當年已享受年假再休待產假的,則在下一年不再給予年假。
以上有薪假期,應一次性連續休完。如特殊原因,年假需分期休假的,須經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人事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
(四)加班補休
(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
(2)員工平時加班1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不足1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3)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同等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4)員工超時工作需要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給予補休,《加班申請表》上應寫明超時工作地點、時間、原因等,按管理權限由直屬上司簽批,并報備行政人事部。
(5)《加班申請表》補休時間自簽發之日起,要求在三個月內安排補休,超過時限補休無效。如確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直屬上司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五)曠工管理
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凡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
(3)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6)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并處以書面警告處分。
(六)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
公司住所:
第三條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注冊分局登記注冊。
第四條分公司由__公司組建。
第五條公司為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公司以基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監督。
第七條公司的宗旨:誠信、優質
第二章經營范圍
第八條經營范圍: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核定經營范圍
第三章公司資本及出資方式
第九條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股東名稱身份證號股東住所第十條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后,必須經公司出具證明分公司章。
第四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根據其出資分額享有表決權;
(二)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三)有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五)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它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十二條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一)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二)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四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公司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八)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九)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簡單范本公司章程簡單范本。
第十五條股東會會議半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或有重大活動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或者監事,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東主持。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必須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對公司分、合并、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召開正式股東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臨時股東會議,就當于會議召開一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公司章程
第五章執行董事
第十九條本公司選舉執行董事(兼分公司經理)一名,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條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條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39;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擬訂合同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確方案;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執行董事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六章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監事,是公司內部監督機構。第二十四條監事1名,監事任期為三年。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監事會設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監事三分之二以上選舉和罷免。
第二十六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執行董事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七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不需要股東會表決同意,但應告知分公司章程范本企業文化公司章程簡單范本投資創業。
第二十八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條件:必須要有半數以上(出資額)的股東同意;
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九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條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經審查驗證、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內,報送公司全體股東
第三十一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二條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在依照前條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三十三條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辦法
第三十四條公司有下例情況之一的,應予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五)其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公司規章制度文件模板篇20
為進一步加強制度體系建設,提高企業基礎管理水平,逐步形成規范管理、科學發展的長效機制。經研究,決定在公司內開展各項規章制度的梳理、修訂和完善工作。為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梳理范圍
目前各部門正在執行的各類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職責、崗位職責、管理規定(辦法)、業務流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工作細則、員工手冊、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一些臨時性、時效性較強的制度(通知),不在其內。
二、梳理原則
根據企業發展需求,堅持科學性、規范性、可行性、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對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繼續認真執行;對操作性不強或不完善的`制度,要及時整改,抓好落實;對不符合企業發展需要,已經過時的制度或條款,該調整的調整,該廢止的廢止。同時從實際出發,根據企業生產運營需要,積極穩妥地推進制度創新和制度建設,努力破除制度缺失和體制機制障礙。
三、工作進度及安排
1、梳理查找階段(20__年1月30日前)。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結合梳理范圍,對各自職責和業務范圍相關的現行規章制度進行全面的清查、整理,提出是否廢止、保留、修訂和新增的初步意見,并填寫《文件新增/修訂/廢止申請單》,于1月30日前將各類制度清單及初步意見報公司企管部。備注:公司現行并已在企管部統一備案發布的各類制度,由企管部從OA系統分發至各部門。
2、修訂完善階段(20__年2月29日前)。由各部門根據分管領導意見,結合業務實際,對相關規章制度進行修改、補充、完善和規范,形成修訂后的文件討論稿,經相關部門討論后,報分管領導審閱定稿,轉企管部編號登記下發。
3、匯編印刷階段(20__年3月20日前)。企管部將所有以公司文件下發的且正常運行的內部管理制度,整理匯編成冊后印發,并上傳至公司OA信息平臺共享。
4、培訓學習階段(20__年4月1日起)。各部門利用班前班后會和部門例會組織部門員工進行制度學習,并填寫制度培訓記錄。企管部根據部門、職能不同,分批組織員工集中培訓和制度考試。
本次規章制度的梳理匯編工作,是對公司各部門制度化管理工作的一次檢查和促進,望各部門高度重視,科學組織,認真修訂,確保制度梳理工作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