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制度可以為社會和政治規則提供基礎和框架,以及適應或引領復雜的現代社會所需的形式和功能。什么樣的企業人事管理制度范文才算是優秀的呢?這里整理一些企業人事管理制度范文,方便大家學習。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篇1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人事勞資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態度、知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標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本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6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大專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為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3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交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五)所執其他證書復印件一份
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外地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于辦妥保證手續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企業或機構;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的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的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后3個月內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發還保證書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職務任免
第一條各級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經理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門填發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后進行職務加薪,其數額按《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部門經理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經理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五條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上級暫時代理。
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辭職、停職、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中心總監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條命令停職者。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有關機構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及公告。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表明。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形象與聲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執行職務時,嚴格遵守《職務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規定,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處理業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驕傲自滿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發生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的事情。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管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因業務需要加班者,應由部門經理簽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況可先加班,后由中心總監簽署《加班核定表》。
交接手續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交接分
(一)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交接。
(二)三級以下人員交接。
第二條
《公司人員分類表》規定的三級以上(含三級)的人員。三級以下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三級以下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的財物事務資料名錄。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三級以上主管人員交接時應由公司中心總監監交,三級以下人員交接時可由該部門經理監交。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中心總監核定。
第七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應于交接之日將本章第三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應于交接日將本章第四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接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目標是吸納優秀人才,建立高素質員工隊伍,為公司發展提供人力保障。
第二條
綜合管理部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職能部門,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和國家有關人事政策,負責公司人力資源計劃制定和員工招聘、錄用、考評、晉級等工作。
第三條
本公司所有員工分為兩類: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正式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公司統一辦理社會保險,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第四條
公司新聘人員一般需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才可聘為正式員工。
第二章 招聘、錄用及考核
第五條
綜合管理部根據各部門招聘申請,提出公司招聘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六條
員工招聘應有明確的職位、崗位和職責。招聘方式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或由公司內部員工引薦。
第七條
招聘基本條件
1、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素質優良,無不良記錄;
2、年齡在18--40歲之間,特殊情況不超過50歲;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法律、會計專業從優。
第八條
招聘流程
1、填表:應聘人員先到綜合管理部填寫《應聘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2、初選:綜合管理部負責校驗應聘材料,根據應聘崗位的不同,分別轉交給相應的求才部門,求才部門確定初選名單后,由綜合管理部電話通知對方面試。
3、筆試和面試:公司成立招聘小組,負責對人員的篩選。招聘組至少3人,分別有人事、用人部門和公司領導組成,公司招聘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面試,填寫《應聘人員面試評估分析表》,報總經理審批。
第九條
錄用
1、確定錄用名單后,綜合管理部負責通知擬錄用人員。
2、應聘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常規項目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能正式錄用。
3、應聘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三日內如不能正式報到,取消其被錄用資格。
第十條
報到
1、被錄用人員在三日內到綜合管理部報到,報到事項有:
(1)提供體檢健康證明;
(2)簽訂服務自愿書;
(3)申領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
(4)接受企業文化、企業理念及相關規章制度的學習培訓。
2、新錄用員工根據崗位不同,確定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時間,試用期間按試用期工資標準執行;試用期不滿一周因個人原因離職者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
聘用
1、部門經理對試用期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并結合公司《員工考評個人檔案》,提出提前結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之建議,送綜合管理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示。
2、員工由試用期轉入正式聘用,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綜合管理部備案存檔,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享受公司正式員工待遇。
3、公司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員工在試用、正式錄用時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及其他福利。
第十二條
除試用期員工外其他人員的考核由綜合管理部負責。
第三章 晉升及崗位調動
第十三條
管理干部任免
1、公司管理干部任免通過聘用制實現,即聘用和解聘。
2、公司總經理室成員及財務負責人的任免,由總經理提名報董事會批準,并留存檔案。
3、公司其他中層干部的任免由總經理決定。
第十四條
職級升降
1、公司建立正常職級升降機制。
2、職級升遷由部門經理推薦,綜合管理部考評后,報經總經理審定,由綜合管理部行文通告。
第十五條
崗位調動
1、為了做到人盡其才,允許員工在公司內部進行崗位調換。
2、員工崗位調換的審核權限:
(1)一般員工部門內調換,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綜合管理部備案??绮块T的調換,由原部門和擬調部門負責人協商,由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中層干部調換,由綜合管理部提議,總經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第四章 解聘、辭退和辭職
第十六條
解聘、辭退和辭職管理必須嚴格依據國家勞動法規、政策和勞動合同執行。
第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解聘或辭退: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第十八條
員工辭職應提前30日提出申請。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補充。
二〇_年五月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篇3
第一章前言
一、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晰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三、管理職責
1、行政部負責辦理人員的招聘、試用、錄用、培訓、離職等日常人力資源的全程管理事宜;
2、各部門總監(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人員的錄用、培訓、試用考核及日??己说裙芾硎乱耍患扔胁块T總監又有部門經理的部門,分別實行分級管理。
3、總經理負責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錄用、考核、離職等管理事宜;其中,用人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聘用、轉正考核、日??己?、晉升、調薪及解聘工作;總經理負責員工聘用、轉正、晉升、調薪、解聘審批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工作;行政部負責人力資源全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才規劃
一、本公司員工職務規定如下:總經理、總監及部門經理、部門職員(詳見公司組織機構圖)
二、公司每一個崗位設有“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試用期及崗位考核參照該說明書執行。
三、根據編制,公司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適職與否、流動率、缺勤情況、應儲備的人力及所需的人力做正確、客觀的檢查建議,作為行政部辦理開拓人力資源的參考依據。
四、人員增補申請的程序如下:
1、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先到行政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書》,填寫好所需人數,人員職務,年齡要求,文化程度及其他要求。
2、行政部接到申請單后,應調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所需求,其職位,薪資是否在控制內等問題。
3、行政部調查后,呈總經理審批,及時辦理招聘工作。
第三章人才培訓
一、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營造學習型企業,公司將舉辦各種培訓活動;并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參加其他培訓
二、公司各管理人員應高度重視人才培養與工作培訓,從公司的戰略角度抓好人才培養和工作培訓,各部門要有計劃的安排員工進行培訓,有準備的開展各項培訓活動;深入領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戰略,努力打造能夠滿足公司不斷發展、使公司在市場競爭當中處于絕對優勢的優秀人才隊伍。
三、員工的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外部培訓三種。
1、崗前培訓:新員工進入公司后應實施崗前培訓,由行政部統籌辦理,其內容為:
(1)公司的歷史、現狀及在產業中的地位
(2)公司的組織架構
(3)公司的員工手冊及各種規章制度
(4)員工的職業道德和禮儀要求
(5)安全意識培訓
(6)崗位技術培訓
2、在職培訓:在職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練程度和效率:
(1)一般員工的培訓主要是根據其所從事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崗位培訓為主。
(2)管理人員應學習和掌握現代管理理論和技術,充分了解有關方針、政策和市場情況,提高市場預測能力、決策能力、控制能力。
(3)專業技術人員如財務人員、技術人員等應接受各自的專業技術培訓,了解政府有關政策,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業務操作方法,提高專業技能。
3、外部培訓:根據甲方或員工要求參加其組織的專業培訓,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四、凡被公司安排進行培訓的員工應該服從安排,準時、認真地參加培訓,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五、各部門應該將每次培訓的人員和內容以書面的形式交由行政部備案;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第四章招聘、錄用、試用、離職等
一、招聘
1、公司各個部門需招聘員工時,應填寫《招聘申請單》,經各部門經理或總監批準后上報公司行政部存檔,再組織相關崗位的招聘。
2、行政部根據總經理批準后具體負責實施招聘工作。
3、行政部根據應聘者的基本情況(在簡歷中進行篩選)和崗位需求確定初試人員名單,初試人員填寫《面試登記表》(或《入職人員信息登記表》)后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初試,初試合格者行政部將安排相關部門經理(主管)進行復試確定,部門經理(主管)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過總經理第三次復試后方可錄用。
4、被錄用人員由行政部通知本人,統一到行政部報到辦理相關手續,然后由各部門經理安排工作。
二、新員工入職手續
1、入職前,行政部通知新進員工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錄用,并進入試用期。
2、經正式錄用的新進員工先到行政部辦理入職手續,并提交如下資料:
(1)新員工到行政部報到時應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等相關證件原件以及復印件。
(2)交標準一寸免冠照一張。
(3)特殊崗位需提供戶籍經濟擔保人的,并需交驗經濟擔保人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留復印件備案。
(4)兩個月內有效的體檢報告原件。
(5)非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6)其它因報到需向行政部交納的資料。
3、公司擬錄用的員工,除因病或其他它重要事故經批準外,應于通知報到日期報到,逾期者不予保留錄用資格。
4、在行政部辦理入職后到所屬部門報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回交行政部,其他不明事項向本部門經理咨詢。
三、試用期
1、試用員工在成為公司正式員工前,需經過崗前培訓及試用觀察期,試用時間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新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
2、在試用期內,公司將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考核結果及各方面表現,決定轉正或不予以錄用。試用期內的考核標準自員工入職時告知員工。表現優異者可由員工提出申請,部門經理初評,經總經理批準后據具體情況提前轉正。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含)以上,事假2天以上及有無故曠工行為的,不得提前轉正;累計遲到早退達次6(含)以上,事假5天以上及有無故曠工行為達2天的,交由行政部予以辭退。
3、第一周為磨合期,試用人員與公司之間進行互相選擇。
4、員工在試用期必須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必須服從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3個月的試用期,公司按員工的綜合能力進行考核。
5、員工在試用期間按規定發放試用期工資,享受試用期待遇。
6、員工在試用期內違反公司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視情節輕重作相應處罰。
7、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前一周內,行政部將《員工轉正考核表》發給試用的新員工,新員工根據自身情況,實施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部門經理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8、考核結果的評定:考核辦法采用項目評分發進行,考核內容分成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都有一個對應分數??己私Y果的評定標準如下: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考核結果95分,提前轉正;考核結果75—94分,按期轉正;考核結果低于74分,不予聘用。
四、轉正
1、試用期結束前一周內,員工根據個人實際工作情況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并由部門進行綜合考評,考評合格視為員工通過試用期;由部門經理審批簽字,報行政部及總經理簽署意見后轉為公司正式員工。公司有權根據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及試用期滿后的考核結果調整和變化員工的工資水平或進行崗位調動。
2、員工轉正后的待遇按照與本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上的標準執行,獎勵與處罰制度以公司的員工手冊及規章制度為標準。
五、人員調動與晉升、調薪
1、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根據本人意愿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情況:
(1)部門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具體安排。
(2)員工部門之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員工調動需填寫《員工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經理批準并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存檔。
2、為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公司為員工提供了較寬松的晉升渠道。晉升需填寫《員工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經理批準并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存檔。晉升分以下四種:1)職等職務同時升遷;2)職等上升、職務不變;3)職務上升、職等不變;4)與職務無關的資格晉升。
3、各部門員工可根據公司薪資管理辦法(另行規定)自行申請調薪,或是各部門經理根據員工的考核及表現情況適時給予調整薪資或給予嘉獎,調薪或嘉獎需填寫《員工調薪/獎金申報表》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存檔。
4、行政部需將員工的薪資變動情況及時告知財務部。
六、辭退/離職
1、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自動離職、勞動合同解除及終止等。員工離職前須與公司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職手續并結清各項費用。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行政部、財務部相關負責人簽署意見,最后交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離職。
2、在試用期內,員工若感到不適應新崗位,可以隨時向公司提出辭職;公司若經考核發現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的,應及時辭退員工。員工提出辭職的,報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行政部、總經理審批,方可辦理辭職手續;公司辭退的,部門經理填報《試用期考核表》交行政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辦理辭退手續。
3、辭職:正式員工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因提前離職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需賠償損失,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員工已辦理辭職手續,后又回到公司的,需重新辦理入職手續。離職程序與試用期一致。
4、解雇: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薪資。員工因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給公司造成損害的,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薪資,若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公司解雇員工的,由部門經理填報《崗位考核表》交行政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辦理解雇手續。
5、自動離職:當年(月)累計無故曠工三天及以上者,均作為自動離職處理。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
6、工作期間內,公司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7、雙方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一方或雙方不同意再續約的,勞動關系解除。
8、合同期內本人提出辭職的員工、被解雇的員工、自動離職的員工,公司不予經濟補償。
9、員工離職應按公司規定移交工作并辦理離職手續,移交所有屬于公司的財產,結清賬務,辦妥交接手續,方可正式離職;若員工將所屬公司財產造成損失、遺失,應全額進行賠償,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
第五章考勤、休息休假、加班
詳見《考勤、休息休假制度》
第六章績效(崗位)考核
一、為了客觀的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提高員工自身工作水平,促進公司整體績效的提升,創造一種公平競爭的體制,公司定期對各部門員工進行考核。
二、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降級、提薪、留退的依據。
三、考核的內容包括: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等,考核內容具體參照每個崗位的“職位說明書”執行,具體安排如下:
1、對于部門總監(部門經理)及主管,主要考核如下內容:領導能力、策劃能力、工作績效、責任感、協調溝通、授權指導、品德言行等;
2、對于部門總監(部門經理)及主管以下人員,主要考核如下內容:專業知識、工作績效、責任感、協調合作、發展潛力、品德言行等。
三、考核程序包括:自行評分、復核評分。
1、自行評分,由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填寫;
2、初核評分,由部門總監(部門經理)根據平時考核記錄和崗位職責說明,客觀公正地評分,考核評分以總經理批準分數為最終得分。
具體的崗位考核表由公司另外制定。
第七章績效管理
一、為了建立并完善薪酬激勵機制,明確以績效考核為導向的工作評價體系,強化員工的崗位責任意識,促進公司和部門目標的實現。
二、員工總體薪酬依據社會平均勞動力水平、公司經營狀況及其貢獻、工作能力和態度等因素確定。公司薪酬包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保密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津貼、提成(銷售提成、項目獎、工程獎)、年終獎、社保、公積金。月薪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
三、離職時的薪酬
1、員工在勞動合同屆滿前要求辭職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則,員工須向公司支付二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違約賠償。
2、離職手續辦理期間,以員工實際出勤日結算月薪。
3、員工離職后,即不再享受任何形式的薪酬和福利。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錄用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服務承諾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工作守則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七、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公司總部: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以后如有調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說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獎金。
4、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給資遣費。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力資源結構,體現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實現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自董事長以下各級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分為正式員工、試用員工。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職務任免、人事變動、出差、離職、考勤、績效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員工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及其它有關人力資源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均按本制度辦理。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報次年度人員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匯總編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計劃,報總裁申批。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包括招聘、錄用、報到和試用四個環節。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招聘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控制編制、先內后外的原則;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八條本公司聘用員工參照應聘人員既往工作表現,遵循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的原則。
第九條對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員各額條件以及聘用期限,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人力資源部進行綜合平衡后報董事長審批后自行實施。
第十條招聘計劃經董事長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完成招聘人員的筆試、初試工作、填寫《招聘表》,經初步篩選,再協助用人部門經理、負責人進行復試,后進行招聘總結,根據《面試綜合評分》,報用人部門經理審檢后呈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部門及錄用人員。
第十一條錄用人員接到通知后,次日到公司報到。錄用人員在人力資源咳嗽幣領下,辦理入職手續,其中報到必須提交如下證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復印件1份。(原件當面交驗后退還本人)
3、學歷證書及證書復印件1份。(如上)
附:錄用人員《背景調查表》1份。
第十二條應聘人員交齊證件、材料后,人力資源部與該員工簽訂《員工試用期合同》,并安排新員工到對應部門報到,人力資源部出具《聘用員工入職單》,1試3份交于入職部門、公司財務部、考勤員,接收部門接收到新員工安排入職后,需填寫《回執單》,交于人力資源部存檔。向試用人員發放辦公用品及公司的畫冊及《員工手冊》。培訓部負責進行公司有關制度、公司企業文化的崗前培訓,用人部門自行負責職責、崗位所必須的基礎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新進人員的試用期依據簽訂勞動合同年限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滿轉正需經過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給出試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不合格者予以辦理辭退手續,表現優秀者可經部門同意,報分管領導,經總經理批準后提前轉正。用人部門須填《新員工試用期鑒定表》,錄用員工需填寫《轉正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轉正。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于試用期間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適合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依據考核結果給予辭退。
第十五條新入職員工薪資依據試用期標準支付,試用期間工資金額為轉正后薪資的80%。
第十六條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停止試用的,其薪酬按公司與試用員工的《試用期合同》執行。
第三章職務任免
第十七條本公司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擔任相關職務: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品德良好、能力突出、業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2、部門經理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工作表現和成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3、中級以下人員,除司機、保安外,均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其自身條件符合所任職務、所在崗們的要求。
第十八條公司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高層管理者,以及各職能部門經理由董事長直接聘任。各職能部門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管公司根據用人計劃要求及結合實際業務開展需要,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備案。
第十九條公司員工職務任免經核定由人力資源部以文件形式,發文通知各職能部門。
第四章人事變動
第二十條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工作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及推諉。
第二十一條被調員工接到《調令》后,需在2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人力資源關于《調令》一試3份交于被調員工的原部門,即將調入部門,及財務部各1份,并附《回執》存檔。
第五章離職
第二十二條員工離職包括辭退、開除、辭職、退休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訓誡、而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對于工作中的失誤,部門可視情節嚴重依據《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給予處分。第二十四條公司對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記過3次的;
2、連續曠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貽誤重大事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品德不端、行為不檢,屢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職者;
6、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條公司按相關規定辭退員工時,應提前通知被辭退人員,由其直屬領導向員工出具《離職表》,按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六條公司員工因個人提出辭職的,應首先向主管領導申請,經批準后,出具局面辭職申請書,向人力資源申請《離職表》,由直接主管領導簽發意見,部門經理審核同意,董事長署名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等相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并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
第二十七條公司員工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申請,必須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順利交接。
第六章考勤
第二十八條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績效考核
第二十九條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為月考核,每個月25號進行考核,具體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公司員工依據各部門績效考核表,經分管公司領導簽字轉呈董事長批復后,由人力資源部匯總整理,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先個人評定,再由部門負責人評定,最終由績效考核小組,共同評定,得出結果。人力資源部負責匯總整理、存檔,并交于財務部一份,列入當月工資績效考核成績。
第三十一條考核小組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營私舞弊。
第八章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條為了保障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福利、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節假日福利,特制定員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本著公平、公開的原則,所有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項福利。第三十四條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公司員工提供有法定節假日的11天帶薪假期。
第三十五條公司女職工在婦女節(3月8日)當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條公司在傳統節日向每位員工發放價值不等的實物,如湯元、粽子、月餅等。
第三十七條社會保險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為每們正式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第三十八條健康體檢。
公司每年4—5月份為所有正式員工安排一次體檢活動。
第九章員工培訓
第三十九條公司員工培訓根據《培訓管理制度》及培訓流程嚴格執行。
第十章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公司人事檔案管理歸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四十一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的立卷、歸檔、補充、借閱、管理等事項。
第四十二條員工借閱人事檔案須向人力資源部領取<人事檔案借閱申請表》,經填寫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借閱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篇6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 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____×有限公司;員工是指____×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 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0__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0__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__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贾夭〉脑黾?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
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_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_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3)、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戶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20__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20__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為9個月;20__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__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__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戶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 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1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62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 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 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篇7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能匹配公司發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主要由以下五個模塊構成:
1、招聘與任用
2、培訓管理
3、薪酬福利與社會保險
4、績效考核
5、員工異動
第二章 招聘與任用
一、在因員工離職、組織機構調整、業務發展需要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或為公司的未來發展儲備人才的情況下,需要進行招聘。
二、員工錄用的基本原則
1、實行公開招聘,著重考察個人素質、潛能、經驗及發展,擇優錄用;
2、應聘者的基本素質要符合所需崗位的任職要求。
三、員工招聘的程序
1、制定招聘計劃(根據實際需求選擇內部或外部招聘);
2、發布招聘信息;
3、獲取應聘人員信息資料;
4、資格審查及初步甄選;
5、初試;
6、復試;
7、錄用;
8、崗前/入職培訓;
9、錄取試用。
四、被確定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期限內向公司提交以下有效證件及復印件與資料:
1、提交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職稱證書等個人材料復件印,同時提供原件驗證;
2、填寫《員工基本情況表》;
3、提交個人近期免冠彩照2張。
以上資料經公司確認有效后,予以辦理入職手續。新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后至用人部門報到,并從當日起成為公司試用員工。
五、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一至二個月,其中包含七天的試用考察期。試用考察期通過后正式進入試用期。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轉為正式員工,試用期內表現優秀者,可獲得提前轉正;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崗位工作者,公司可隨時停止使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也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試用勞動關系。
公司根據需要,可對仍需一段時間考察的試用員工延長試用期,延長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六、員工的轉正程序
1、員工個人提出轉正申請;
2、用人部門出具試用期考核意見;
3、報總經理審批;
4、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七、勞動合同及合約
1、員工轉正后,公司統一安排轉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到期之前一個月,公司根據員工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各項綜合因素,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第三章 培訓管理
一、公司珍惜人才,也重視人才的培養,公司為每一個員工提供公平的培訓機會和發展空間,將公司發展愿景與員工職業規劃緊密結合。
公司對員工進行各種形式的教育和培訓的目的是進一步開發人力資源,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培養以公司為家,以公司發展為已任,為實現公司的共同目標而全力以赴的員工和團隊;培養具有卓越領導能力的管理者;培養能刻苦鉆研、堅持不懈追求更高工作品質的優秀專業人才。
二、培訓方式
1、入職培訓
入職培訓是對新進人員實施的崗位培訓,內容包括公司簡介、組織架構、核心價值觀、經營理念、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崗位職責等。
2、專業培訓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編制培訓內容,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安排員工學習業務知識,內容包括:職務、崗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工作技能、管理技能及團隊建設技巧等。
3、管理培訓
內容包括:現代領導者規劃、組織、領導、控制等管理知識,以及行業發展方向及趨勢等。
三、培訓方法
公司培訓以內部組織為主,公司鼓勵員工自我學習自我提升,鼓勵員工之間進行學習和交流。
四、公司對員工的培訓按計劃、分批分階段、分不同的崗位需要進行,為保證培訓的質量和效果,公司為每個員工建立培訓學習檔案,將內部培訓的課程考試成績將記入個人培訓檔案,作為晉職、調資、年度考核提供依據。
五、員工在培訓中的責任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
2、努力自我啟發,有效地將所學知識應用在業務工作中。
第四章 薪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總則
1、適用范圍
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2、目的
建立規范的薪酬管理體系,提升薪酬體系的內部公平性和激勵性,從而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發展,實現公司與員工雙贏。
3、制定原則
按需設崗,在公司內部建立職、權、責、利相結合的運行機制和“對內具有公平性,對外具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分配原則,采取“以崗定薪、以能定級、以績定獎”的分配形式,以實現崗位競爭及人力資源的動態調整。
4、分配原則
主要依據:崗位重要性、業績貢獻、能力、工作態度和合作精神。
二、薪酬結構及標準
1、薪酬結構
員工薪酬由工資、綜合福利補貼、獎金及業務提成三部分構成。其中,工資為員工固定勞動所得,由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兩部分組成。
1.1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為員工基礎保證工資,各崗位標準相同。
1.2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在公司內所處崗位以及職務的不同而制定的差異化工資標準。
1.3綜合補貼
綜合補貼是公司對員工的一種福利性保障,包含通訊補貼、交通補貼、餐費補貼。
1.4獎金及業務提成
獎金是指公司根據階段經營業績達成,根據各崗位員工的貢獻程度,加發的鼓勵性項目。
業務提成是指公司根據市場類人員業績指標定額達成,按照一定比例計發的附加薪酬項目。
2、薪酬標準
崗位類別崗位名稱薪酬標準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綜合補貼合計
市場類業務代表
業務主辦
業務經理
職能類布局設計師
行政助理
會計
3、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
是指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員工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期間支付的工資,依照員工基本工資標準計發。
三、薪酬支付
1、工資支付
1.1工資支付辦法采取月薪制。
日工資計算辦法以自然月天數為基準。
1.2員工上月薪金在次月10日前用貨幣形式全額支付給本人。為了簡化工資發放的手續,員工應按照公司要求提供銀行帳戶資料。員工銀行個人帳戶的進帳記錄,將視同員工領取工資的憑證及領取確認。
1.3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按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算工資,辭職/解聘者,則按辭職/解聘之日止以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算工資。
1.4轉正定級、薪酬調整,以發令之日為界,按調整變動后的工資標準計發。
2、綜合補貼支付
綜合補貼自員工轉正之日起計發。
轉正時出勤不滿一個月的按照實際出勤日計發。
辭職/解聘者,則按辭職/解聘之日止以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發。
3、獎金及業務提成支付
具體辦法見《獎金及業務提成管理辦法》。
4、工資支付時遇到以下情況公司可以優先在員工工資中扣除。
4.1個人所得稅
4.2社會保險基金
4.3公司代繳的各類培訓費用
4.4差旅預付金、借款/貸款償還金等
四、試用期與轉正
1、試用期
新進員工試用期(包括為期1周的試用考察期和為期2個月的試用期)待遇按以下原則執行:
1.1試用考察期為無薪考察期,在此期間如雙方解除試用,公司無需支付工資。試用考察期通過后,此考察期視同正常試用期,公司支付試用期工資。
1.2員工試用期間工資結構=基本工資+綜合福利補貼
2、轉正
試用期結束時,由用人部門根據新員工試用期表現確定工資檔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備案執行。
五、薪資定級與調整
1、薪資定級
員工薪資定級由總經理核準,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有建議權。
2、薪資調整
薪資調整包括以下2種情形:
2.1 員工在本部門內的職級晉升(或調整)
依據部門職級標準、崗位標準、對應個人銷售定額的增減,由部門提出晉升(或調整)申請,按規定報批。
2.2 崗位、職務或部門調整
依據“崗變薪變”原則,按規定報批執行。
六、社會保險
1、所有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戶籍不限),統一由公司申報辦理養老、生育、工傷、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
2、員工自與公司簽訂正式合同當月起,由公司負責辦理社會保險,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當月起即月辦理停保。對于按公司規定辦妥工作移交及相關離職手續者,可按員工要求辦理社會保險的轉調手續。
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社會保險費用由公司和個人共同承擔,由公司統一籌辦,屬個人承擔部分,由公司按月從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4、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范圍,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工傷養老基金、基本生育保險基金、基本失業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標準為:
保險項目公司承擔部分個人承擔部分
基本養老保險20%8%
基本工傷保險0.5%---
基本生育保險0.8%---
基本失業保險2%1%
基本醫療保險8%2%
5、對參保人員核發的《職業養老保險手冊》,由公司統一保管,員工離職時辦妥工作移交手續和離職手續后,交還本人。
6、在辦理有關參保工作時,需要員工提供準確、真實的人事資料,并提交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免冠1寸照片交給公司辦理。
七、商業保險
為保障員工人身安全,自入職之日起,公司為員工辦理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保費由公司承擔。如員工在試用期離職的,工資結算時公司予以扣除此項保費。
第五章 績效考核
一、公司致力建立客觀公正的績效考核體系,旨在及時了解員工的績效狀況,通過績效溝通,及時調節員工的工作目標和行為,使個人目標和組織目標保持一致,個人職業規劃和公司發展規劃緊密結合。通過對績效的評估考核,全面了解員工的能力和潛質,以便公司對員工能力和潛質加以提升和開發??冃Э己俗裱韵略瓌t:
1、公開
考核內容、考核標準、考核程序以及考核結果均向員工公開。
2、公平
考核應客觀、準確的體現出員工的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
3、責權利統一
員工的考核結果與考核收益同員工的崗位責任與權利相統一。
4、崗位考核以工作業績為中心。
二、績效考核目的
1、衡量員工的績效、技能和工作態度;
2、為確定工資、獎金決策提供依據;
3、為員工的崗位異動提供決策依據;
4、為員工培訓和教育提供依據;
5、為員工職業規劃評估提供依據;
6、為其他人力資源工作提供決策依據和參考信息;
7、促進溝通。
三、考核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的一月、七月對全員上半年度績效進行考核。
四、方案推進階段及重點環節
1、階段:準備階段、實施階段、考評階段、總結階段
2、準備階段
2.1考核參與者
被考評者:各崗位員工
考評者:總經理、各部門主管
2.2考核方法
本考核采用目標考核為主導,輔以行為導向的考核方法。用品質性效標(溝通能力、忠誠度、領導技巧等)、行為性效標(工作方式、工作行為等)、結果效標(工作目標、工作計劃)和日常工作職責四項效標界定每個崗位的考核范圍,然后再確定每個崗位的考核指標和標準。
2.3績效考核培訓
使各考評參加人清楚考核的目的、方法、流程、工具的使用,明確參加考評者的責權利,為考核的順利進行打下基礎。
3、實施階段
3.1收集信息
《崗位說明書》及各崗位人員的實際工作情況。
3.2溝通與管理
3.2.1目標第一
必須確保每位績效考核參與者明確考核的真正目的。
3.2.2計劃第二
工作的推進要有計劃性。
3.2.3監督第三
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必須負起監督的職責。
3.2.4指導第四
各部門主管應該積極主動地指導部屬認真完成績效考核的各項指標,考核和完成后就員工的績效結果進行面談,在如何改進績效方面達成共識。
4、考評階段
4.1實施過程中應注意考評的公正性和客觀性。
4.2考評表格的制作。
4.3建立考核申訴委員會受理員工申訴。
4.4建立考核稽核小組監督各部門績效考核的推行,確??冃Э己朔桨傅捻樌行蚋咝У耐菩?。
5、考評總結階段
每次考評結束之后必須舉辦考核總結會,總結經驗教訓,使員工績效得到持續改進。
五、員工考核評定等次分為優秀、良好、尚可和一般四等。公司依據考核的結果對工作表現優異者,予以適當鼓勵或獎勵,對于工作表現平庸者,予以規勸,員工應盡快改善。
第六章 員工異動
一、員工的異動是指員工的工作崗位或職責發生變動,包括員工的晉升、降職、遷調、辭退、辭職等。
二、晉升
1、工作職務的晉升,即職位級別的上升。
2、職位等級的晉升,即被聘為更高一級職位等級上升。
3、職務稱謂未變,但工作范圍擴大,員工被賦予更大的責任。
三、員工的晉升必須有利于公司的發展方向,有利于員工的成長,晉升的重點對象主要有:
1、在工作目標完成方面具有優異表現的員工。
2、在工作創新方面具有杰出貢獻的員工。
3、在管理、市場等領域表現出較高的才能或潛力的員工。
4、人才稀缺度較大且對企業的影響較大的員工。
5、為公司儲備的骨干人員等。
四、員工降職的內容與操作同晉升互為逆向。
五、員工的遷調是指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對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進行變動,奉調人員離開原職時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赴新職崗位報到。
六、辭退是指公司終止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提出辭退:
1、觸犯國家法律,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及規定,給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2、參加非法組織,并經有關當局查明屬實。
3、聚眾鬧事,嚴重干擾正常工作秩序。
4、不服從上司合理工作安排或正常調動,經教育仍不服從者。
5、工作期間擅離職守或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6、偽造公司的任何記錄或報告,有意詆毀公司聲譽,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7、任職期間有貪污、盜竊、營私舞弊、窺查/泄露公司機密、故意破壞公物等行為之一的。
8、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與公司經營利益相關的第二職業,或為第三者從事經營中介服務。
9、月累計曠工超過3天或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
10、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者。
11、連續兩次考核結果列于本崗位排名的末位。
12、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13、兩次以上書面警告仍未能改善者。
14、其它同類性質的嚴重違紀行為。
被辭退的員工,公司按其實際出勤計發當月應得工資,經濟補償金與年度獎金不予發放。
七、除在勞動合同中限制辭職的情況出現,員工有權提出辭職,辭職員工按實際出勤計發當月應得崗位工資。
八、解聘、辭退員工或給予員工行政處罰時,由提請處理的部門提出處理依據、事實證據和處理方案。在做出處理決定前公司應對提請部門所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在正式公布處理決定前,應由公司專人與被處理人當面溝通,把處理結果告知當事人,允許當事人申訴。
九、對于被公司解聘、辭退或辭職的員工,未按公司要求完成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者,公司保留在人才網或其他媒體上予以公告的權利。
十、公司辭退員工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員工辭職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未經公司批準以前15天內不得離職,若員工向公司遞交辭職申請書15天后公司仍未答復,可視為公司同意辭職。
十一、離職人員包括因崗位變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解雇等原因離開原崗位或解除原崗位職責者。離職人員應按以下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1、公司根據離職員工崗位情況安排一周至一個月的交接期,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公司規定的工作交接期內工資按離職前執行的工資標準發放。
2、離職員工工作交接包括:
2.1財務帳務結算。
2.2從事崗位工作的職責事務交接。
2.3所經管財物的交接,包括文件、技術資料、設備、電腦及磁盤等。
2.4崗位業務、客戶等資料移交。
2.5未辦或未了事項的交接。
3、離職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應由直接領導指定接替人接收。移交人、接收人、監收人均需要在工作移交單上簽名確認。
4、離職員工所列工作移交清單應由直接領導進行審核。接收人應對所移交工作的完整性負責,如因接收人工作疏忽造成的接收失誤,則追究接收人的責任。
十二、對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經濟補償金支付的規定:
1、因公司原因辭退的員工,公司根據員工在司工作年限,給予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發放補償金的月工資標準以員工崗位基本工資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的支付范圍:
2.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2員工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5由于公司機構合并,人員優化組合,公司內部無法安置,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公司開除的員工,一律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4、員工的補償金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后由公司一次性發放。